667中文网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王爷不着调 >

第23章

王爷不着调-第23章

小说: 王爷不着调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原来两家的关系竟是如此亲密的,莫说是几只兔子,只怕就是空手而来,殿下也是欢喜的。
  可笑他们还以为沈衡在朝中无权无势没有靠山,殊不知,人家早就是端王爷的亲信了。
  想到这些天他们威逼利诱的糊涂事,以及说的那几句风凉话,不由整个背脊都汗湿了。
  而林曦和,也没有好到多少。
  这些天为了讨得七公主的欢心,已经是费尽了心思。
  买通的近侍私下里对他说,公主是听说了大人同沈家小姐的那段过往而犹豫的。
  今日偶遇沈衡,本想着随便演上一出便算了。哪里知晓,几年未见,那丫头的牙齿竟然已经磨得这般锋利了。
  端王看上了沈衡?
  他冷笑。
  或许是一时新鲜吧。
  沈衡这样的姑娘,却是罕有的直率性子,他当年也是爱极了这一点,只可惜那丫头太过心高气傲。
  这样的人,豪门容不下,宫廷,更是容不得的。
  还在流血的手掌突然被一只雪白的帕子包住了。
  他一怔,以为是七公主去而复返,然而。
  皱眉看着面前挺着个大肚子的娇小女子。
  “不是告诉过你,怀了身子不要四处走动的吗?”要是被七公主看见了,不是给他火上浇油吗。
  张挽君面上的神色僵了僵,而后轻笑道。
  “妾身就是出来走走,刚好瞧见夫君在这儿便过来看看,说话就走。”
  林羲和看着那张温婉的脸,不满的情绪缓和了些许。
  她刚才就一直站在角落里,也一直都知道他想娶苏月华的事情,但却从未问过他什么。
  他当初会放弃沈衡选择她,也是因为她足够聪明,也足够乖巧。
  事实证明,他也确实没有选错。即便生了两个孩子,岁月依旧没有让她变得如一般深闺妇人那样歇斯底里。
  “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
  他拍拍她的手,柔声吩咐道。
  处理事情吗?
  张挽君温顺的点头,俯身目送他疾步朝宫中走去,做足了为妾的本分。
  身旁跟来的丫鬟绕林忧心忡忡的说。
  “小姐,方才同大人说话的,是沈大小姐吧?他们会不会。。。”
  “不会。”
  她打断她的话,上扬的唇角泛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沈衡的脾气,那是个就算饿死,也不会吃回头草的人。
  她如今的利用价值,只在于能不能让他顺利娶了七公主。
  而她要做的,就是要帮助林羲和坐稳了驸马的位置。
  低头轻抚着拢起的腹部。
  “热闹也看够了,回去吧。也许过些时日,我们还要去拜访一下那位,沈大小姐。”
  再说沈衡这边。
  云里雾里的跟着苏月锦回了王府,本来不甚好的心情,却是因为府内奇异的山水芜廊生生的,吓了一跳。
  在没进到这里之前,她对这座驰名已久的端王府亦是有所耳闻的。
  旁的暂且不论,单说这内里的一只整只玉石雕琢而成的假山,便是百姓们亲眼看着被抬进来的。
  砖瓦皆是琉璃所制,里面珍馐树木更是不计其数,是上京除却皇城庐陵宫外最精致的一处府邸。
  可是谁能告诉她,这地界,怎么就被“糟蹋”成现在这副样子了。
  倒不是说里面精致的亭台给砸了个七八,相反的,依旧擦得晶亮,只是被那种在其中的灵木旁支,生生遮掩的快要看不见了。
  御匠方文中要是还活着,估计会活活哭死在王府门口。
  “您这儿,就没有修剪树木的花匠吗?”
  暴殄天物也不是这个做派吧?
  一旁的桂圆笑呵呵的送上一盏香茗,接话道:“我们王爷说了,世间草木皆有根本,就如人会盘发妆点一样,有自己喜欢的形态。万事须得顺其自然,太过刻意,反而失了本身的易趣了。”
  沈衡抬眼看着满院顺其自然的树丛点点头,觉得冷宫的风格,大致也就这个样子了。
  这分明就是个“散养”的,没人照管的院子嘛。
  “我不喜欢太过奢华的东西。”
  这让她想到他幼时曾经在奉芜山居住的时光。
  听说那是处神仙也能住得的仙山,满眼皆是碧翠,期间鸟兽虫鸣。在那样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也难怪会看不惯这些华贵晃眼的东西了。
  那一张清俊侧脸,拥有着这世间最精致的完美,却又活的那样恣意,不存于世。
  要不是亲眼见过这家伙是吃人间烟火的,她真的会以为这是下凡历劫的“谪仙”。
  苏月锦此时正将一只兔子抱在怀中轻抚。
  清澈的眉眼微颔,长睫随着呼吸轻动,在一片翠绿之间,安静的,那样空灵出尘。
  仿佛只是那样坐着,便能如画。
  然而,“好梦”不常有。
  就在她还沉浸在云层渺渺的天人瞎想中时,“谪仙”大人突然抬眼,问了一句甚有哲理的话。
  “你觉得这兔子,是红烧还是清蒸?”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双水润大眼就那样真挚的看着自己,好似这是一件多么值得认真讨论的事情一样。
  沈衡抽搐着嘴角看向那只肥头大耳的东西。
  “烤的吧。不然太肥了,吃起来会腻。”
  于是,两厢都满意了。
  她承认,他和她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成仙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用过晚膳之后,两人并排坐在了昂贵的房檐之上。
  苏月锦不是健谈的人,事实上,很多时候两个人的相处方式都是,一个人在那静静的发呆,另一个人陪着发呆。
  沈衡静静的看着院中的“草长莺飞”,直看到太阳落于山脊。
  目送着最后一缕残阳消失在天边,她转脸对苏月锦说。
  “我给你讲讲,我同林曦和的故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  兔子肉,烤着吃,应该是外焦里嫩的吧?
  擦口水。
  其实小盎喜欢吃熏的。
  果然我也不是“善男信女”,呜呜,捂脸退下。

  ☆、第四十一章也曾两小无猜

  认识林羲和那年,沈衡只有十一岁,刚来到上京不久,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毫不知端庄为何物的状态。
  当然,也完全没有所谓的男女大防,和身份地位的意识。
  事实上,在她所住的挽暇山庄,作为地位尊贵的尊主的女儿,她一直都是很受尊重的。
  也时常搞不懂,为什么来了上京之后,要做那么多虚情假意的寒暄。
  第一次接到下人翻给她的白眼时,是她爹带着她进丞相府拜访的时候。
  她那时候觉得特别新奇,因为白眼这东西,她只当是只能在天桥算命时才会看到。
  所以甚是欢喜的扒拉着对方的眼皮说:“你再翻一个给我看看。”
  那仆从似乎觉得她这样的行为冒犯了他,跳着脚说:“你等着,我叫我主子来给我做主。”
  那是她和林羲和的初次见面。
  被请来主持正义的林大公子穿着一身绣锦长袍,小胳膊一前一后的端在身前,显得煞有架势。
  她看着那张俊俏的小脸,十分赞赏的说:“你主子长得还真是人模狗样的,颇有些气质。”
  请原谅她那时词汇的贫乏,因为作为一个亲娘也只会背三字经,身边的人也只能读下一本三字经的孩子。她能说出人模狗样这类四个字的成语,已经算是一种质的飞跃了。
  犹记得当时,林羲和脸上瞬间错愕的裂痕。
  大概在他过往的十三年中,从未遇过这么大胆的女子,一时竟然怔在了当场。
  一旁被扒了眼睛的小侍从翘脚骂道“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如此侮辱我家公子。”
  她瞪大了一双杏眼上前:“这话,原是骂人的吗?”
  可是她在路过一家酒肆门口的时候,老板娘就是这样对活计说的啊。
  她的原话是:“仔细盯着里面那几位穿的人模狗样的公子,那都是有银子的,多上些好菜上去。” 
  林曦和不就是有钱人的公子?
  还是说,这话得改成,人摸狗样的人的儿子才算贴切。
  回家之后,她将那原话告诉了她爹,吓得那个总是没什么胆子的文弱书生又哭了好久。
  沈括那时只是一名六品殿仪,因为文才还说的过去而被林方知看重,叫他来给林羲和的妹妹林婉清做先生的。
  谁想到这厢刚做了没多久,便让沈衡惹恼了丞相家的长子。
  她满仗义的拍着自己爹的肩膀,信誓旦旦的说:“您放心,有什么事情都有我兜着。”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在等待对方的报复。
  在她不甚好的记忆中,上京的“官二爷们”最忌讳的便是被她这种“乡野丫头”冲撞了。
  前段时候被她揍的掉了两个门牙的刘大人的儿子就是个最好的例子。
  只是,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接到类似死鸡,死鸭,以及小石头子攻击的严重事件。
  这样淡然的平静,反而让她觉得心里不安。
  于是,在一个冬日的午后,她悄悄走进了林曦和的书房。
  那一日的日光格外柔和,伴着缕缕微风的桌前,那个不论在什么时候都将腰杆挺的笔直的少年正在执笔临摹。
  看见她进来,面上也有些意外。
  她摆手示意:“我,我不是来捣乱的。上次的事是我不好,来跟你道个歉的。”
  认错的话,她也是头一说,面上也有几分不好意思。
  “我识字不多,不知道那词是不好的,你别见怪。”
  沈衡说完那话,半晌没听到回音,她只当他是不耐烦同她这样的人说话。心里也没多介意,便径自朝门边走去。
  “你方才说,你不识字?”
  身后突然响起他的声音,清悦,异常好听。
  这还是她第一次听见他开口说话,愣愣的点头。
  “也不是不识,就是,识得不多。”
  似乎没想到,堂堂一届进士的女儿会不识字,林曦和的脸上又出现了初见时的错愕。
  随即,却是笑了。
  “那我教你吧。”
  少年人的友情总是很单纯的,即便开始发生一些小小的不快,但很快也便忘在脑后了。
  沈衡的爹在府里给林小姐做先生,而林小姐的哥哥又私下里给沈衡做了小先生。
  沈括知道这件事情之后,还有些拈酸吃醋的说。
  “爹说教你识字,你如何都不肯,怎地林小公子一说,你便应了。”
  沈衡笑魇如花的摇着脑袋。
  “这不同。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您的颜没有曦和的这块玉美,我自然愿意听他的。”
  一个十一岁的女娃娃,一个十三岁的少年。
  就算两家人也曾担心过两人产生什么情愫,但看着那两小无猜的样子,也多半笑笑便算完了。
  如今想来,如果那时大人们能想到这件事之后的严重性,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这么放任他们的。
  林曦和是大家公子,平日的时间也并不是那么多。
  有时候沈衡来了,也只是窝在他的书房里,听他给自己读几首酸诗。
  说来也怪。
  平日那些总让她觉得头疼的诗句,到了林曦和的口中就变的分外好听。
  时光荏苒,转眼就是三年。
  沈衡从一个不韵世事的黄毛丫头逐渐变得亭亭玉立,而林曦和,也逐渐成长成一个儒雅的俊朗少年。
  丞相大人在太学里托了些关系,让他同皇子们一同读书。
  进宫之前,沈衡混在一堆丫鬟婆子之中跑出来送他,冻的小鼻子通红。
  两人相视良久,都不知道先开口说什么。
  最后还是沈衡抓着脑袋说:“前些日子我读秦观的诗,他说,两人要是长久时,不在乎朝九晚五的。”
  林曦和看着她大笑。
  “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但是他笑完,又不笑了。
  目光柔柔的看着她说。
  “那你可明白,这诗句里的意思?”
  她仰起脸看他,满坦荡的说。
  “大概是,两个人即将分开了。但心里的情谊还是有的,所以就算不常见,回来的时候还是能同原来一样好。你走了之后我也不同旁人玩,你也不要。”
  林曦和忍不住抚了抚她的头顶。
  “好,我也不跟旁人玩。我的小衡这么特别,我怎么还会看的上旁人。”
  沈衡从来没见过他那般认真的神情,不知怎么就红了脸。
  伸手推着他道:“你进去嘛,我先走了。”
  而后也不再逗留,转脸便跑走了。
  夕阳之下,一身锦衣的少年手持一本书卷,傻傻看着女孩离去的背影,久久没有回神。
  似乎有什么开始变的不一样了。
  或许是,天暖了,亦或是,花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二章披上嫁衣

  太学是供皇室子们读书的地方,林曦和作为玉贵妃的嫡亲侄子,也算是借了这位姑母的光了。
  进去之后,环境却比他想象的要复杂。每日除却上下打点,还要忙于应付夫子们留下的课业。
  在家独大的嫡子,突然来到这个即便自己的爹位列当朝一品,依旧要点头哈腰的地方难免会觉得不适应。
  开始的时候,尚有一些闲情逸致,让身边的近侍送几封信带出去给沈衡。
  忙到后来,三五十天才写一点什么。
  到了最后,也只是将那丫头让人带进来的东西随意看看,这便是算了。
  对于林曦和的信,沈衡一直都是很珍视的,无论长短,都好好收在一只木匣子里。
  那是她爹买来给她装首饰的锦盒,檀木的,刻着好看的雕花。
  她想将两人所有的信都珍藏在里面。
  可是渐渐的,随着那上面字数的减少。零星的敷衍,就连她这般没什么学识的人都看出来了。
  他大概在忙吧。
  她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那日之后,她也曾问过她爹,秦观的那首诗到底是什么意思。
  沈括奇怪的看着她,却是叹息一声:“你年纪尚轻,等大了爹再讲给你听吧。”
  可她似乎,也能明白那里面的意思了。也朦胧知晓了,林曦和那日眼底之下的那份灼热到底是什么。
  情窦初开的少女总是带着一种旁人不能理解的幻想的。
  林曦和不回信,她便每日每日将他写给她的拿出来翻看。偶尔傻笑,偶尔出神,然后依旧每天写一些身边的趣事告诉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4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