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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重生之富贵天成+番外 作者:朱女(晋江vip2014-08-21完结)-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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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了翡翠珠玉在前,林父铲着白狐的尸体也没有太过激动,反而显得很沉稳,白狐的皮毛的确可以卖钱,却远远不如玉石的价值高。

    不过十二块美玉还需雕琢,那么这段时间,将白狐皮卖掉恰好可以补贴家用,甚至还能尤有剩余。

    回到家中,林父一头钻进屋里搬出床底下满是灰尘的老箱子,开始对着玉石擦擦磨磨,着了魔一样,吃饭的时候也没见她出来,陶氏和吉雀两人对付着随意吃了点,给林父端了菜粥过去,又给林妙妙屋里摆了盘桂花糕点。

    陶氏取了件闺女的鞋子缝补,闲谈间说起白天从街坊听来的新鲜事儿,话音一时也有些凝重,“听荃子他娘说,咱们后山上几十个差役都叫几个亡命之徒杀了,白天城里头都张榜要严查了……据说这些差役押送的是京里做了错事的大官,十几个人,有老有少,正准备发配到关外做铸城的苦力,没成想不过一晚上押送的差役都死了,犯人也在山里头丢了……”

    林妙妙拿着甜糕的手一顿,迟疑了一下,突然问道:“娘,你说的这些,是什么时候的事?”

    陶氏这话对其他人来说,大约只是道饭后闲谈,可林妙妙却不由得想到昨晚救了自己的人——那人虽然体魄强健,但衣衫破烂,身上也多是泥土,仔细想来也不像是猎户,反而和陶氏口中的‘亡命之徒’有几分相似。

    前几天下了场大雨,后山上都是泥泞,如果他是从山里出来的,如此衣衫便有了解释。

    但一个亡命之徒会去救人么?或者他是差役手下逃走的犯人?林妙妙心中暗自沉思,隐隐觉得,似乎也不像。

    “就在昨晚,城里戒严,那伙杀人的亡命之徒肯定还没走,现在城里城外的住户,晚上都不敢开窗了。”陶氏看着女儿白嫩的小脸和精致的长相,手下密密麻麻缝补绣鞋的针也停了下来,点了点她的额头,“现在外头太乱,你这两天也别再跟着你爹乱跑了,好好待在家里跟娘学学绣活,将来嫁了人也能有一项手艺。”

    林妙妙撅着嘴拨开眼前的绣鞋,闷头倒在陶氏怀里,双手搂着她的腰撒娇:“娘啊,女儿才不要嫁人嘞。”

    “现在不嫁人,以后也是要的。”陶氏摇了摇头,脸上却带着笑意,“你模样生的好,以后爹娘不在了,没个男人护着你怎么成?——咱们不求你嫁的多么好,只要对方会疼人,娘就放心了。”

    林妙妙沉默了一下,心中想着自己前世的遭遇,娘说的没错,这一世就算嫁人,她也要嫁个对自己好的,可不去什么高门大户里受旁的女人欺负。

    侯府那种地方,她再不想踏进去一步。

 第六章 美白妙用

    第六章【美白妙用】

    陶氏把缝补好的鞋子搁到橱子底下,见过了小半盏茶的功夫女儿还在望着地面默默发怔,娇俏的小脸上浓密长翘的睫毛在眼底打下一片阴影,鬓角的泛红的伤处叫人看了心疼,陶氏目光软了软,掏出妆奁盒子里的雪肤膏,抠挖出一块,搬着小丫头的脸蛋往上涂匀,又给她用湿帕子擦了把手,完后不知想到了什么,陶氏一改先前温和的神色,虎着脸道:“你找的那张白狐,皮子没多少损坏,能值不少钱,不过以后再要叫娘知道你偷往后门去,仔细你的屁股。”

    林妙妙面色窘迫,期期艾艾的应了一声,她可不是小孩子了,若再叫娘打屁股,传出去可是要笑掉别人大牙的,况且,昨晚之后,她可不敢半夜一个人出去了,别说倘若再遇上只狐狸,就是换成一只山鸡,往人身上咯咯哒咯咯哒的扑腾,她这细胳膊细腿模样的也是斗不过的。

    夜里,林妙妙躺在床上,手中摆弄着随身的荷包,把里头的两颗珠子翻来覆去的拿在眼前看。

    荷包里的这两颗依然保持着原样,不曾变成玉石模样,这让她有些摸不着头绪,难道她真的猜错了?那十二块玉石其实根本不是绿珠变的,而是樟树底下本身就有的?

    第二日天光大亮的时候,林妙妙还在眯眼大睡,林父意外得了玉石,她也终于放下了心里头的大事,这一觉竟睡得极为踏实,也不愿意像昨天一样早早起身了。吉雀的推开门的时候,恰好看见自家姑娘蜷着被子滚到墙根里睡的正香,臂膀伸出来一大截,细长细长的胳膊,看上去滑溜溜的,还牛乳一样全是嫩白色,不由得心生羡慕。

    难怪赵家大姐儿每次看姑娘的眼神都像恨不得把姑娘这身皮撕下来,粘自己身上似的,不过姑娘可是乡里远近最好看的,她怎么嫉妒都没用。

    吉雀将洗脸摆在架子上,回头看了眼林妙妙,见她没有醒来的意思,便轻手轻脚的走了出去。

    屋里再次回复静谧,少女鬓角的莲花已完全消了红肿,似是回复了活力一般微微热了一下,她手心的两颗珠子散发着微弱的荧光,其中一颗随着她睡梦中指尖一动,立刻叮叮咚咚的滚落在地面。

    清脆的响声令林妙妙猛地惊醒,她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趴在床板上往下瞅,隐约瞧见自己绿珠滚到远处柜子底下,不见了踪影。反正出不了家门,林妙妙倒不急着捡,稍稍看清楚方位又抱着被子醒了会神,这才下了床趿着鞋子往脸盆处走去。

    手心里的另外一颗绿珠还在莹莹的泛着幽光,林妙妙揉了揉眉心,想着两颗珠子都在手心里攥了一晚,也不知有没有沾上汗液,手里的这一颗还是先放到水里清洗一番为好,她伸手将珠子浸到温水里揉了揉表面,软绵绵的绿珠在水里显得更加玉雪可爱,然而不过一眨眼的功夫,整个珠子汁液四散,竟整个儿都在水里化开了!

    眼前的一盆白水,生生的变成了一盆绿水!

    林妙妙遗憾又后悔的大叫了一声,又迅速反应过来,忙伸手捂住自己的嘴,生怕将家里人其他人引了来,不然这一盆水如何变了色可不好解释。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林妙妙苦着脸看着水盆——这么绿幽幽的水,若是抬出去泼了,却也不行。

    这绿珠是草木之中提取出来的,往常拿在手里还泛着清新的气息,此时虽然溶进水里,应该不会对她有什么伤害。想了想,她犹豫着伸出食指探了探水面,水面出现了两三圈涟漪,柔柔的绕在指尖,盆里的水除去颜色变了,温度和感触却没什么变化。

    林妙妙暗自思量一番,融了绿珠的水有什么作用呢?她抽出沾了水的手指头,打开窗子,将两根食指放在阳光下对比——初升的照养还并不刺眼,只将屋子里照亮了几分,林妙妙来回瞧了瞧,不知是不是错觉,沾了水的这根食指,好像更白皙了一点?

    肤色都是天生的,越长大食五谷越是肤色渐暗、肤质粗糙,因此很少有小时候黑黝黝的,长大了却变白嫩的例子。像林妙妙这种本身就比寻常姑娘更加白皙的,除去天生这一点,其他都是陶氏和林父从小给娇养出来的。

    只是倘若她想要皮肤再好一点的话,也只有用脂粉去遮掩。

    上辈子林妙妙也是喜欢用脂粉的,女人都是爱美的,在卧房里的时候也把自己抹的美美的,让人看着亮眼,等到后来皮肤越发粗糙,才知道涂抹脂粉是伤脸的,而且抹在脸上更显得脸色僵硬,不如自然些的好看。

    所以这一世林妙妙重生回来,日常也就是搓一些陶氏做的纯天然花蜜油,天热的时候颊边还会微微泛红,比三十岁的她不知好了多少。

    失去过才最是珍惜,她是真喜欢自己十五岁的年轻皮肤,但现在具体有了能令她变得更美的机会,她更不会放过!

    林妙妙脸上的笑意越发加深,脚步轻快的走回到水盆边上,仔细的用绿液洗了好几遍脸和脖子。见水面的颜色微微有些变淡,她趁机又洗了把手,顺便还把左右两个袖子挽起来,搓了两下胳膊。

    再用帕子擦干净脸后,林妙妙深吸了一口气,只觉得脸上的皮肤清凉的都会呼吸了一般,都白净通透了许多。

    她从窗子里泼掉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淡绿颜色的洗脸水,微风吹拂着她沾湿的发丝,只觉得这时候闻着外头略有些呛鼻的油烟味,也不觉得难受了。

    院子里陶氏娶了白狐皮,用林父平日买的酒水清洗一番,再将少量黄米洒在皮毛上,用软毛刷子顺着同一方向疏开,等皮面干燥之后,再将黄沾面抖掉,这样的法子是别人教的,既可以去味,又能够保证皮毛亮泽的新鲜度,比放在烈日下曝晒的方式要好得多。

    崭新的皮毛挂在院子里头风干,没多时刚嫁到乡里大户的苏家媳妇就迫不及待的坐着马车来到林妙妙家,苏家男人这两年借了本钱进城做生意,没想到竟红火起来,苏家也开始日渐富裕,今日苏家媳妇来此是因着听人说林父猎了一只白狐,刚去了狐肉,还没缝制,但皮毛都是完好的,于是也一时动起心思来。

    她本是小户里出身,这两年虽然夫家赚了不少银子,但成品的狐皮衣对她来说依然是件昂贵的东西,如今能在林家便宜买来整张狐皮,用来自己制衣,也是再好不过。先前她与陶氏商定了十三两银子买下,看似花费颇多,但其实足足比成衣店里少了五两,这对于苏家媳妇来说可谓意外之喜。

    越往秋天就越是闷热,赶了一个时辰的牛车,苏家媳妇足足喝了一大碗绿豆汤才缓过劲来,胸中的那口热气也渐渐清凉下来。

    看着陶氏熟练的将狐皮晾晒,想来还得过些时候才能带走,身穿锦缎的苏家媳妇在林家小院子里走动了几步,比对着自己家的大房子和林家还处于贫困的境况,心头不由得升起几分高人一等的感觉,只是下一刻,她便恰好瞧见刚出屋的林妙妙——小姑娘那精致白皙的脸蛋、娇娇柔柔的模样和优雅的走路姿态,顿时如给她当头泼了一盆凉水一般。

    陶氏倒没有苏家媳妇那么大反应,她虽然觉得自家闺女变白了不少,却也只当是一大早姑娘精神好,看着也喜人的紧。

    苏家媳妇嗓音干涩的问道:“嫂子……这不会就是就你家闺女吧?”苏家媳妇虽然是乡下出身,但说起来算是农家里头出类拔萃的了,在她的思想里,农家的丫头不都该是赵家两个姐儿一样,肤色黝黑,只一双牙白灿灿的么?怎么面前这位不论气质还是长相,全都比她要高好大一截?

    若是她夫家当年选儿媳的时候瞧见林家这位,只怕把送来做聘的礼金翻倍都肯了!

    见送银子的来了,林妙妙笑眯了眼,表情愈发开心,连忙乖巧的倒了杯茶递过去:“苏家婶子来了,坐下喝杯茶吧……”

    苏家媳妇接过茶水,本该唇齿留香的炒茶,喝在嘴里苦味儿更浓,看着身上花不少银钱买的衣裳,总觉得有点不如林妙妙身上简简单单的单色绣裙。

    林妙妙坐在陶氏身侧瞧着苏家媳妇,神色而有些古怪——她方才盯着对方细看时,鬓角的莲花又是热了一下,随后对方的眉心便出了一团椭圆状的‘白气’,白气的周边微微泛着几丝青黑色。

    而当她转而看向娘亲陶氏时,见陶氏眉心似乎也有一团白气,然而其上一片纯净,并没有苏家媳妇周边那般的黑丝。

    当晚,陶氏摇着头言道,苏家媳妇牛车回程的时候不小心跌到沟里,腿给折了,如今伤筋动骨,起码得躺上白日。

 第七章 来是她

    第七章【原来是她】

    狐皮卖了十三两银子,林家立刻从贫困过渡到小富之家,林妙妙这两日见人就观察,这才了解到自己能力的妙用。

    若是有人眉心白气多了几丝黑色,近来便一定走霉运,严重的或有性命之虞;若有人眉心多了红丝,便如死牢的犯人一般,定然是嗜杀之人,心性难驯;若有人眉心隐有金丝,命中有福,一定走财运或权运。

    自从有了这个发现,林妙妙更是乐此不疲的运用着自己的能力。

    因着晚间沐浴的时候必要放一颗绿珠融进水里,她皮肤越发见好,就连陶氏也看的啧啧称奇,不过她虽然惊奇,却不曾有过疑问。

    自家的姑娘会不会有秘密,当娘的还有哪里不知道的?

    陶氏心里只道是女儿遗传的她亲生父母。毕竟遗传这种东西,神奇难测,就是医馆的大夫都解释不来。

    林父精心雕刻了得来的十二只玉石,用卖白狐赚来的银子在城中一条老巷子里租下一间小店,这便重操林家的旧业做起了玉石生意,虽然一时间还无人问津,五日下来才卖出一块最小的玉石,不过酒香不怕巷子深,林家的发迹指日可待。

    这日午后,澧城外突然涌进了一大批面如土色的难民,这些人是从临县逃来的,临县大水淹了田地和房屋,有些是来投奔亲戚的,但大部分人都是无可奈何之下,才决定举家迁徙,凭着两条腿走了数日才到达澧城。

    从乡里到城中这一路上都是衣衫褴褛的外地人身影。

    林妙妙这会儿坐在院子里陪陶氏绣花,却听门外嘈杂声渐起,还兼之几道凌乱的叩门声,吉雀走到门口,拉开门,向外张望,“谁呀?”

    只是放一看到外面的景象,吉雀顿时愕然——只见门外数十个难民面容尴尬的坐在门外,眼中似有什么渴望涌动,原本吵闹的几个人,在吉雀开门的瞬间却突然一言不发。

    然而在林妙妙眼里看到的东西,又和吉雀有所不同,这些人眉间均是金光闪闪,不少人眉心中的白气所含的金丝,比城里钱庄的东家还要多很多。

    她目光微闪,不由得微微一笑。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几日前她身上就曾发生过,这话可不是没有道理的,更何况,现在以她的能力足以说明……门外的一些人历经此难,将来一定会飞黄腾达,如果林家在他们落魄的时候送一份人情,必定对林父的事业有所帮助。

    也不过稍想了想,林妙妙便已有了决定。

    然而还未等她开口,陶氏便已经从短椅上站起身,她也是个聪明人,此时看到外头这番情景哪有什么不明白的——不知想到了什么,陶氏神色有些恍惚,愣了半晌才吩咐道:“吉雀,你去拿些粥来给大家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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