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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死神代言者-第64章

小说: 死神代言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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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的是,我们的主角也换人拉!而且我打算做一件十分邪恶的事,嘿嘿,就是将文风改变。黑暗文转向猥琐文,当然,张锋这个角色仍然将会保留,只不过嘛……佛日:不可说不可说!说了就不灵了! 
  刘贝是一名标准的九零后大学生,他不但继承了各种九零后的优良传统美德的同时,还得到了这个时代年轻人的另外一种优质的改变。那就是:不求猥琐惊天下,但求淫荡动世人…… 
  就在几个月前,SH市刚刚爆发的那场染血情人节事件,虽然在那之后国际格局顿时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国内的制度也一改再改,物价飞升不说,光是那场灾难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已经让政府头疼不已,而相应的一系列出台措施,例如小店里那几个能让马儿吃下去噎死人的塑料袋也正式从两毛一个升级为五毛一个。其他的诸如什么什么格蕾斯安全措施的套套也卖到了不菲的价钱。但是,这和我们的刘贝大大有关系么? 
  答案是否定的,他就是这么一个宅男,整天闷在家里,除了喜欢玩电脑外,他还喜欢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 
  他相信,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个道理,所以,他总是买那些商经,佛经,月经等回来观摩,然后期望从某一个夹层里找到半片镀金了的页面。当然,这样的概率恐怕还不如去买彩票来的要高,所以刘贝到今天为止仍然是个默默无闻的大学宅男。 
  再断掉了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个想法后,他又觉得,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最为正确。所以,此时的他,正坐在家里,刚刚决绝了朋友打电话来邀他出去玩的请求,一心捧起了他的圣贤书--金瓶梅…… 
  虽然早有传言,在那场SH市的染血情人节事件中,出现了神魔之类的生物,不过以刘贝那科普教育下的眼光来看,无非就是某些居心妥侧,良心被作者给吃了的无良烧饼们所宣扬迷信的产物。就好象几年前出现过的那个轮子功等等,据说那轮子功练到最后,甚至能将人变成轮子,从此以后上马路大家都不需要开车,只要滚动自己就可以了…… 
  我们的刘贝大大当然不会去相信那些充满了封建色彩的迷信,他依然是每天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例如上上网,看看书,偶尔发一亮篇丝毫没有任何逻辑性和道德观念的帖子。 
  象什么顶页指虎啸山林,卧槽泥马勒戈壁之类的造句在他眼里简直就是儿戏。在他看来,那个什么百度十大神兽,也只是某些心理变态的家伙与动物杂交出来的后代而已,正所谓型不似而神似,那头草泥马的表情如此猥琐,可见他的人类老爸的内心,一定是肮脏龌龊之极。 
  如同往常一样,刘贝点开了论坛首页。这个论坛倒也有几分意思,名字叫做黑暗力量,据说是全国最大的黑暗论坛。主要内容包括虐杀,分尸,真实死亡类的。不过我们的刘贝嘛,作为一名宅男,当然不会对那些东西感兴趣,他被那个论坛所吸引的,无非就是几个关于**的贴,还有那几个带有明显H的版块…… 
  “论坛果然是美女如云啊,嘿嘿……”刘贝撮了撮他那龌龊的爪子,重新点了下鼠标,进入了论坛的相册版块。不得不承认,这个论坛另一个吸引刘贝的地方,正是这个照片区。一般来讲,所有新进的新淫们,都会将自己的照片贴在那里好获得初期十分重要的两百金币,而刘贝也不例外,他精心挑选了张觉得自己还算有个人样的照片后,就开始正式转战论坛了。 
  不过几个星期下来,当他发现自己的照片贴竟然没个鸟人顶的。除了个有叫疯无的家伙会来那么一句“花了一秒时间看,五秒时间顶外。”就再也没有人回过帖子。 
  刘贝那小小的内心自然是很正常的那么失落了一下下,但是很快的,他又恢复了自信。 
  “哼,本少爷是石头中的金子,茅坑中的手机,总有一天会发亮发震的,只是你们这群庸俗的人没看见而已……”他如是的安慰自己。 
  随意的翻看了几个新进的美女的照片,觉得有些无聊了的刘贝索性关掉了网页,登陆了中国全民皆用的QQ聊天系统。毕竟你在论坛上回复个别人的帖子,人家还不一定回,就算回了,你也不一定能看到,就算看到了,也不一定是你想要看到的内容。索性还不如不看,刘贝就是这么一个看贴不回,生儿子没屁眼的人。不过他不在乎,因为他压根就没想生过儿子。早在一年前,远在他乡的父母就想要帮他找个媳妇,所以特意安排了次相亲。 
  至于那次的结果嘛: 
  那是个十分漂亮的美女,至少刘贝是那么觉得的。当她一头长发飘飘,背了个白色休闲包,坐在了指定位置后,刘贝就开始觉得,或许,这次的相亲,会十分美妙吧。 
  可惜的是,我们的刘贝,却完全是一个情场白痴,活了大半辈子,二十多年了,依然是个朦胧不懂的处男。之前的二十多年,他愣是没有交过一个女朋友,简直可以说是活在了狗身上…… 
  当那个美女款款坐下后,问的第一句话便是:“你一个月薪水多少呢?” 
  “恩?”刘贝第一次与美女面对面地互相凝视,顿时脑中一片空白,对他这个初哥来说,还从未有过如此的香艳旋妮……所以,当对方突然间单刀直入来了那么一句话后,刘贝下意识的回答了一句:“八万……” 
  其实,这要怪,只能怪网络文化在他的脑海中根深地步的缘故,在某个邪恶的网络游戏中,他的月收入游戏币也正好是八万。 
  “哟,不错嘛,那么说来,你年薪接近一百万咯?”美女笑了笑,她笑的很甜,看的出她似乎对眼前的刘贝十分的满意。年纪不过二十出头,却如此多金,虽然长相普通了点,衣服也没什么品位,但是谁说了有钱人就一定要有品位了?她继续试探着问道:“那么,你是做什么的呢?” 
  “做……”刘贝几乎是下意识的再次回答道:“做梦的……” 
  可怜的刘贝,到现在依然记得当时他说完这话后的情景……那美女二话不说,几乎拎起了包包当头朝他砸下,随后仍出了一句:“抱歉,你还是去找个能和你一起做梦的人吧……”之后便甩开步伐走了出去…… 
  刘贝就这样坐在电脑前回忆着,突然间,一个尴尬的声音让他回过神来。摸了摸肚子,刘贝笑了:“原来是肚子饿了,恩,天大地大,不如肚子大……” 
  拿起了钱包,又随身套了件敌探上掏来的外套,便下了楼去…… 
  刚一出小区,一辆汉马车便从他眼前飞驰而去,呛了一口废气的刘贝边走边骂道:“哼,开那种车的人,多半是没什么品的。” 
  “哈,说那种话的人,口袋里也多半是没什么钱的。”一个老头答道。 
  刘贝转头看了看答话的老家伙,随即笑了。 
  “老板,给我份油条和肉包。” 
  这里是小区外一处固定的小吃摊,可以说是继承了任何小吃的三大要素,便宜,难吃,龌龊,老头很麻利地摸了根油条,放到桌上,刘贝一摸,凉得就跟刚从停尸房里拿出来的似的。于是他就态度特诚恳地让老头给他热一下。可谁知,这老头今天脑子里也不知被人吐了痰了,还是一不小心进了某种圈养动物的排泄物了,反正就完全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了,脑残了,智障了,不受支配了。老头竟然跟他说:“没错啊,我这的油条就这样,就是凉的啊,不凉那还叫油条吗?你没吃过油条啊?你不知道油条啥样啊?你想吃热的呀,你别处吃去吧!我们这儿不产这个。” 
  刘贝无奈接着我又问老头,这到底有没有热油条的地儿?老头又告儿他说,“这油条它不能热,热了它就不叫油条了,你现在让我热,到时候你要找我茬儿,说是我把你的油条给热坏了,那我找谁说理去呀?!我看你也是个大学生吧,怎么现在的大学生都这莫不讲理!我哪知道你是不是好人哪?” 
  刘贝今天可是彻底知道“无语”这个词的含义了,他强忍着胸中的正义感跟她说:“你放心吧,我这着急回去上网,没工夫找您茬儿,您就赶紧给我热了,我赶紧吃完走人就完了。”老头还死守防线,坚决不妥协,誓死不从,说:“那可不行,我这儿就没有热油条这说,我活这莫大岁数也没听说过油条也要加热的,再说这油条,它本身就不能加热,我要给你热了,我就违反我的职业道德,违反我的人生准则了,所以,无论你说什莫都没用,反正我是不会给你热的,你就放心吧!〃 
  刘贝顿时只觉得自己脑袋中某根神经断了…… 
  “哎,我已经尽力了,可你为什么要逼我呢……”刘贝握紧了拳头,随即…… 
  S市的另一端,一位短头红发的帅气男子,穿着一套黑色的风衣,默默地走在街上。街边不少擦身而过的女性都对他侧目而视,显然,这个人是如此的英俊,那份气势,更是集合天然之气,显的如此磅礴却又高深莫测。 
  红发男子苦笑一下,心中暗道:“几个月了,虽然已经完全融合了恶魔的能力,可为什么……可为什么我仍然感觉不到丝毫的情绪呢?感情究竟是什么?” 
  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红发男子有些落莫孤寂。“张锋啊张锋,为什么仍然感觉不到任何的情感,难道是我追寻的方式错了么?” 
  顿了顿,红发男子,不,应该说是我们的前任主角张锋就这样默然地抬起头,看着天边的晚霞,独自伤神道:“好吧,从今天起,就融入人类的社会中,重新去找回那……那失去的感情吧……” 
  (后面的故事,嘿嘿,黑暗文依然是黑暗文,但是刘贝这个角色,是个乐天派,确切的来说,也是个疯子。期待两人相遇咯)
第一百零五章 预备!杀人!
       职业犯罪者,这是一种徘徊于生与死,精彩与刺激之间的职业。从夜不能寐,步步为营等方面来说,这种职业的危险性,甚至超过了杀手,黑社会,雇佣兵等等。   为何?原因很简单。因为这种职业就是将那些把犯罪当成是自己一辈子的终生职业来完成的人的特殊称谓。凡是做过了一件案子后,那么那个人就再也没有金盆洗手的退路,因为国家力量会给你残酷的打击,人民会给你严酷的待遇。 
  而相比于杀手,雇佣兵等等,那些人都是些专门经过训练,培养出来的杀人利器。是经过了血与火的洗礼,而职业犯罪者,可以是杀人犯,可以是强奸犯,也可以是小偷,亦或者是长期贩卖黄碟等的小摊小贩。这些人从理论上来讲,都是可以称为职业犯罪者的。因为他们是拿犯罪来当做他们的职业…… 
  这些人,通常没有什么过人的本领,没有强于常人的身手,没有深厚的背景,也没有任何安全保障。他们,只是在用他们一辈子的精力,把犯罪当成是一种艺术,用毕生去完成犯罪。 
  刘贝现在正坐在家里,手里握着那根冷的象从停尸房里拿出来似的油条正凝聚杀气。是的,你没有看错,他正在凝聚杀气。空气中,一丝一豪的杀气,正在无形中被刘贝缓缓凝聚。 
  他想要杀人,从很早以前,他就有过想要杀人的欲望。小时候上幼儿园第一天就被人抢了棒棒糖,上小学因为长相普通而被冷遇,到进入大学后又因为迟到五分钟而最后学分全部落红……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刘贝从心底里生出一股暴戾。 
  终于在内心深处升起了一点点杀气。 
  又回想起今天早晨,在小区外遇到的那个冷油条老头的遭遇,还有那辆该死的宝马车的飞驰而过。刘贝觉得,自己是时候做一个改变了。他一直在想着一个深奥万分的问题,那就是“究竟什么才是我的事业,我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自己的生活太单调太无聊了。日子一天天的重复。好象每天过得都一样。仔细想了想好象最近的一年中竟然没有什么事情留在了记忆之中。” 
  刘贝的模样长得一般。不算好也不算坏。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小人物一个,总之有眉毛有眼睛。而且恰好都放在了应该放置的部位上。身高一般。不算高也不算矮。上学后学习成绩也一般。永远在班级中间的位置晃悠。上了大学也一样,没有任何美女注意过他,虽然也有些普通女生对刘贝有些意思,但是刘贝却丝毫看不上她们。他喜欢的女生没有一个喜欢他,而喜欢他,却往往惨不忍睹。曾经高中聚会时学校里的同学竟然没有谁记得班级里曾经有过一名叫“刘贝”的同学。走在路上,一但混在人群里。即使是亲人都不容易找出来。上车时不买票也没关系,反正不会有人注意到自己。即使在路上被车撞了,都不会有人围观。一切一切就是因为自己太平凡了。” 
  “难道我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一天一天的重复,然后突然某一天买一个不大不小的房子,再娶一个不好看也不太难看的媳妇。然后再生个孩子。让他也过着这样简单而又重复的生活?这个世界究竟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刘贝觉得自己不应该在平凡的活下去,这样的日子没意思透了。自己应该像那些YY小说中的主角一样。才不枉活一世。记得在一个名叫疯无的作者下的一本黑暗黑暗文《死神代言者》下,里面的主角就是在机缘巧合下得到了死神的青睐,随之疯狂地报复整个社会。而自己显然没有那么好的机遇,既没有什么死神的青睐,也没有出现什么外星人遗留下来的科技产物。不过刘贝却觉得自己有着一个最大的先天优势,那就是自己平凡。这么平凡的人犯罪是最不容易被发现的。刘贝并不怕死,他觉得与其这样的碌碌无为,不如随心所欲。不如放手而为,任性为之。即使被人道毁灭了也没什么。 
  刘贝本来性格十分执拗。一旦决定了什么事情便不会悔改。而他成天挖空心思全力去看那些黑暗小说,不知不觉中已被书中的角色所影响,每当看小说的时候都要聚集一番“杀气”。看到兴奋之处总要手舞足蹈一翻,却不知道日积月累之下,戾气悄然暗生。房间里,看着凉油条呆呆发愣的刘贝,在这一刻,沉积了二十多年的戾气终于爆发了。 
  刘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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