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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 作者:城中嘉树(晋江2013-03-04完结,时代奇缘,重生)-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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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无论是在哪里,就算是在华京的上流圈子里,八卦流言也永远是传播最快速的。
  “爸爸妈妈,你们先坐下好不好?”程咏薇可怜兮兮地撒娇道,“你们这样站着,就算我想解释,也难过得慌。”
  程家夫妻互相看了一眼,就坐到了沙发上。程嘉树既想听八卦,又怕遭池鱼之殃,特意坐得远远的,飞快地竖起小耳朵,以防听不真切。
  “我以人格尊严发誓,我和傅荣钧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你们都知道的,傅婵芷是我的同班同学,傅荣钧是她的哥哥,我和他认识,难道让人感觉很稀奇吗?”
  程咏薇整理了下思路,继续说道:“那天我在街上扭伤了脚,家里的车子又没停在那附近,当时很有些狼狈。而傅少那一天是出来办公务的,偶然路过那里,发现了这件悲惨事,就尽了一点绅士之责,将我这个算不上淑女的人送去了医院。”
  杨君玉面色缓了缓,不知想到什么,突然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不愧是我的女儿,毕竟不是人人都能被绅士,尤其是那样英俊能干的绅士当街救美的。”
  她说着便斜斜瞥了程文洛一眼,“当年我在大街上遇险时,可没有什么美男子,当街那么多行人,只有一个不怎样英俊能干的人站出来救了我。而那人偏偏连句话都不会说,险些被我当成心怀歹意的坏人了!”
  “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还拿出来说什么?!”
  这下可戳到程文洛的痛处了,妻子竟在两个孩子面前提自己的陈年窘事,实在叫他不知如何是好,一时脸上又红又白的,与平日里的温文淡定大相径庭。
  没想到程家的一家之主,还曾有这等神奇过往,实在让人忍俊不禁。程咏薇和程嘉树笑得简直停不下来,到最后面上皆是红扑扑的,捂着肚子瘫在了沙发上。
  “程咏薇,你笑什么?!”
  岂料老妈的帐还没算完,一听到自己的大名被点,程咏薇又紧张起来,委屈道:“妈妈,这件事我根本没错,难道你还在生气?”
  “我是要说你的恋爱问题!”杨君玉没好气地看着自家女儿软塌塌的模样,“你也不小了,原本去年我就该让你参加社交,但你那时忙着学校的事。现在报送考试你也参加了,如果通过了,就乖乖跟我多出门交流交流,也好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订婚人选。”
  订婚人选?
  程咏薇懵了,她怎么忘了,这个时代很流行一种叫做“淑女寻绅士”的配对活动,而就年龄上来说,她已经明确拥有了参加这个活动的资格。
  啊,这可真叫人心烦意乱。
  程咏薇回到学校时,今年的报送名额已经公布,她毫不意外地在上面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名次和傅婵芷挨得很近,都在名单的前面,程咏薇长舒一口气,看来自己的大学志愿是尘埃落定了。
  听说班里的一个优等生,平日里拿奖学金最多的那个,这次考试发挥失常,连最末的名额也没争取上。这个女生程咏薇还算比较熟,就是常好心替程咏薇整理内务,最后被程咏薇塞了感谢费的魏剑美。
  没想到,她竟然遇到这样的厄运。
  程咏薇同情地想道,可不是厄运么,若是像自己这种家庭,即使考不上大学,也没什么要紧。而这女生却是一心要向上层社会靠拢的,家里没钱没势,正要靠着保送的机会省下一大笔学费,却不小心失去了机会。
  程咏薇被叫到教师办公室询问志愿时,顺便打听了魏剑美这次的分数。秦斐很是惋惜地说道:“魏同学这次实在运气不好,和最后一名的分数只差两分,若是前面能多空出一个名额来,她就有保送资格了。”
  魏剑美竟是这样的倒霉!程咏薇暗暗唏嘘了一会,突然就产生了一个大胆的念头:如果我放弃自己的名额,那么按照顺位填补的规定,魏剑美不就能得了这个机会了么。
  最重要的是,程咏薇必须得赞同自己的这个好主意——如今,她与傅荣钧的流言还未消散,她若听了家里的话去参加什么宴会,岂不是自讨苦吃?何况,挑结婚对象的事,她也毫无心理准备。
  只要她没通过保送考试,她就要准备年中的大学联考。而到那时还有好几个月,足够她慢慢稳定下来,对未来进行一番新的对策了。
  取舍间的利害关系,一目了然。
  很快,程咏薇就向秦斐表明了自己“志愿还不明确,希望多思考一下人生方向”的心情,要放弃这次保送的资格。
  她这借口很是扯淡,但秦斐却以为这是典型的青春期少女的人生迷失,于是深信不疑。
  墨梯女中只在几十年前有过这样的事,校方在惊讶之后,谨慎求证一番,宣布程咏薇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了保送资格,而魏剑美则顺势入围,成为保送名单上的最后一个幸运儿。
  对于程咏薇的这一做法,程家夫妻毫无异议,他们对品行的看重多于成绩,更乐于看到女儿展现出慷慨助人的一面。程嘉树人小鬼大,隐隐猜到了姐姐这“义举”的另一个缘由,却很绅士地选择了为姐姐保守秘密。
  又是月末,程咏薇刚从学校回到家里,就接到了卓二少的邀请:卓越将要实现很久前的那个承诺,带她去参观华京的贵族猎场了。
  程咏薇眉眼弯弯,难得卓越有心,看得出她近来心烦事很多,别的不缺,唯独缺一个出门散心的好时机。她的好友,总是这么的善解人意呢。

  猎场

  对于帝国,尤其是首都华京的上流贵族们来说,狩猎无疑是最受重视的高级运动之一,早在帝国建立之前,这项运动就已经十分流行了。
  而这些年,贵族们的私人领地已经逐渐缩小,很多贵族都需要到居所之外的地方去狩猎。而顺应这形势而生的,就是华京的几大贵族狩猎场。
  卓越带程咏薇来的这个猎场,叫九龙泉猎场,猎区内森林茂密、沟壑交错、水草丰茂,为各种野生动物、植物的生存繁衍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良环境和条件。
  而这猎场不仅面积广阔,风景秀丽,还以山间的温泉著称,正可谓功能齐全,打猎、泡温泉两不误。
  卓越原本想教程咏薇骑马,但却惨遭拒绝。程咏薇前世虽然没骑过马,但好歹也是骑过骆驼的,骑在动物背上的颠簸感实在让人崩溃,她才不愿去受这种罪。
  卓越只有丢下她,一个人去马厩里牵了自己的马儿。她扬鞭驾马,飞快地绕着猎场转了几圈,过足干瘾后,就跑回来陪程咏薇了。而程咏薇呢,远远地看着猎场中的景色,看着猎场里的骑士们,一点也不觉得无聊。
  “薇薇,你在哪儿,我来陪你了!”这是卓越的声音。
  程咏薇呆了呆,才回过头应道:“阿越,我在这儿。”
  她有些魂不守舍地与前来的卓越搭着话,勉强将目光从那些人身上移开,假装去欣赏猎场周边的自然风景。
  卓越的心思全在猎场之内那几个贵族子弟的骏马身上,打了鸡血般罕见地作了一番长篇大论,若是写成文章,题目大概就是“论华京贵族所养之骏马,究竟谁优谁劣”之类。
  程咏薇懒懒地打了个哈欠。纵使卓二少费尽口水讲了一大通,她对那些漂亮的骏马还是毫无感觉,只能勉强辨认出其中哪匹马的毛色是红的,哪匹马的毛色是黄的……
  卓越既然是作为一个贵族少爷来培养的,心态自然也就是贵族少爷的心态。热衷打猎,热衷对骏马评头论足,也许还热衷于谈论女人。
  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了汽车,但终究只有那么几个贫乏的牌子。而相较于笨重的轿车,骏马则更象征了一种力量的美。在这里,绅士们对于骏马的态度,正如二十一世界的男人们对于新式汽车的态度一样。
  穿着骑马服的男人跨坐在漂亮的骏马之上,在广阔无垠的驾马驰骋,手持长筒猎枪,后有猎犬群跟随之——若要问程咏薇,初初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感受如何,她大概会回答四个字:我想尖叫。
  骑士什么的,实在太帅了有木有!
  要做一个在汽车的驾驶座里踩油门刹车,握着方向盘耍帅的男人,很容易。
  而做一个骑着马在猎场追踪猎物,身手敏捷的男人……就凭这难度系数,不必装帅也已经帅气逼人了!
  “看看,先前我说什么了?”卓越瞥一眼身边少女眼神里那抑制不住的崇拜与狂热,恨铁不成钢地摇了摇头道:“你们啊,一个两个都是这样,在猎场里骑个马兜一圈儿就叫厉害了?小爷我不仅能骑马兜圈子,还能打老虎狮子呢!”
  程咏薇笑了起来,她意有所指道:“人家也不是空架子,方才那仆从不是说了么,那几位少爷打猎的本事,放在全华京也是少有的。”
  卓越冷哼一声,不信道:“那人肯定是在说大话吹牛皮罢!小爷在这儿混了这么些年,要说打猎本事胜过我的,根本也没几个!”
  打猎并不在帝国淑女的行为范围之内,所以女孩子一般只有跟着父兄,才能有机会来猎场。即便是来了,也只能在小范围里骑骑马,是不能参与到打猎活动中去的。
  卓越先前也曾带过自家堂妹来过这猎场,结果那小妮子才一进来,就被几个比赛骑马的贵族子弟勾去了魂,平日里也是假小子一般率性的人,那次竟花痴得险些丢了卓越的脸面。
  程咏薇嗔道:“你以为谁都像你那样,打心底里就把自己当成了个男孩子?”
  她伸手指了指远处那几个打猎归来的飞驰身影道:“高大挺拔、英俊帅气、身手一流,还有绅士风度,这种满足了女生各种梦幻要求的男人,我为什么不爱?”
  卓越啧啧称奇,她习惯性地忘记自己的性别,评判道:“既要文武双全,又要脸蛋漂亮,世上哪有这么多的好事?你们女人啊,真是太贪心了。”
  程咏薇嫣然一笑:“难道你没听过这样一句话么?”她说着便换了吟诗的口吻,对着那无边的旷野悠然念道:“女人啊,你的名字叫做贪婪。”
  出自莎翁《哈姆雷特》的这一句“脆弱啊,你的名字叫女人”,时常被程咏薇拿来做自我调侃。
  卓越对欧洲戏剧可一点儿也不在行,等她反应迟钝地听出程咏薇话里的自我讽刺,身后已经响起了另一人的声音:“没想到这位小姐,也懂得一点莎士比亚笔下的妙意。”
  方才猎场上的几位帅气骑士,已经结束了打猎行动,一行人将骑马服换成便装,正预备离开猎场之时,却听到有人在此处谈论恋爱问题。考虑到地点的特殊性,这谈天的情形便有点儿稀奇,让人不由驻足围观。而开口说话的那人,如同国王一般站在几人中间,神情里带着天然的倨傲,显然身份不俗。
  他用居高临下的姿态,打量了一下程咏薇。也许因为她不是绝色美女的缘故,他只稍微关注了她一下,就失去兴趣。
  “女人太过聪明,可不是什么好事呢。”男人不知想起什么,微微笑了起来:“这位小姐,不知你是否还听过另一句话——”
  他嗓音低沉,却让人听出了一股刻薄意味:“女人啊女人,容貌和知识择其一吧。两者俱得,两者俱失,都是悲剧收场。”
  卓越看得分明,程咏薇虽然惊诧于这人的挑衅与无礼,却并不像平时那样坦率地表达自己的愤怒。
  这是程咏薇第一次在这个时代感受到“女人为弱者”的无奈,愤怒却无力反驳。
  她从没有一刻这样警醒过。
  程家和墨梯对她来说,只是一座象牙塔,在这些世界里没有不平等,只有和谐安乐,而身处其中的她呢,已经被保护得不再具有独立精神了。
  享受人生,就是要放弃所有苦难、挣扎和努力,安逸地活在一个安全的领域里吗?
  当然不是。
  程咏薇沉默片刻,抬头与那人对视一眼,答道:“的确如此。正如您所说,这世界就是这样的规则。”
  那态度不卑不亢,倒叫陪同的几人暗暗赞了一声:
  大少惯会摆架子,能不被他这气势镇住的女人,实在不多。这女孩子看似柔雅和气,心中的一份沉着与胆识,却让人刮目相看。
  那人一走,卓越便长舒一口气,恢复了嬉皮笑脸的痞子模样,悻悻道:“原本是为了避开霍灵音那疯婆子,这下可好,竟让我遇上了另一个瘟神,小爷最近真是走了霉运了!”
  她见程咏薇一脸好奇,解释道:“刚才那位是霍令琦,平日里最是有少爷架势的。这也很正常,人家毕竟是霍家的大少爷,这地位么,当然就不一样了。”
  原来是霍家的人。
  程咏薇来华京也两年了,这点常识也是有的。所谓的霍家,不就是如今华京四大家族里权势最大的家族么,难怪方才卓越像是见到鬼一样,平时的嚣张劲一下子全没了。韬光养晦的卓家,是招惹不起如日中天的霍家的。
  “不过,”卓越挠着头,想起一个人来,“霍家也不都是难相处的人,比如——”
  她还没说出那人的名字,头上就被重重敲了一下:“来猎场玩儿也不叫我一声,还是朋友不是!”
  那人看起来年纪很轻,生得极为俊秀,举止却不怎么斯文,面上流露着和卓越相似的痞气。两人还未正式打招呼,就先用拳头过了几招,那动作间带来的虎虎风声,让程咏薇一时目瞪口呆。
  卓越的功夫显然比不过那人,笑嘻嘻地收手道:“霍四,不带你这样的啊,一上来就动手,小心吓着我家薇薇。”
  “哦?她就是你说的那个……”那人似乎是不大记得到底是什么名字,皱了皱好看的眉毛,这才一字一字地念出来那三个字:“程—咏—薇。”
  他漫不经心地朝程咏薇笑了笑,说道:“你好,我是霍令辰。”
  他就是那个与卓越臭味相投的、被认为不难相处的霍家人,霍家老四霍令辰。

  霍四

  这人怎么好看成这个样子?
  程咏薇见不得男人长得太俊秀,料想这人以后肯定要祸害不少女孩子,不由警惕心生起,立即拿出多日不见的淑女作派来,假装矜持地回了一礼道:“霍四少好。”就再不肯多说一句话了,只淡淡地看着卓越与霍四谈天。
  这两人看来都是常常来这猎场的,先是聊了一会儿关于打猎和骑马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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