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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 作者:城中嘉树(晋江2013-03-04完结,时代奇缘,重生)-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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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咏薇又默默坐了几分钟,强撑着发蒙的目光在休息室里扫视一遍,没发现有其他人来过的痕迹,这才松了口气。她酒品还不错,只是有个致命的弱点:酒后吐真言。
  她与酒精仿佛有什么宿仇,一旦喝醉,就可能会随便泄露心事。何况,今天她是带着目的来的,她可不想因为一杯酒而前功尽弃。
  在燕华的这两年,她自顾不暇,又总是遇上各种意外,呆在程公馆的时间很少。而当她终于有了自由时间,这才发现,自己的弟弟、那个可爱少年程嘉树已经满了十六岁。
  程嘉树这些年来的变化着实很大,身姿修长,眉目清俊,已经长成了一个很出众的少年人。
  而变化更大的是他的性格与气质:当年的傻小子已经不复存在,如今的程嘉树心思敏锐,视线通透,不过才是十六岁的年纪,就已内敛地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了。
  连卓扬都暗叹,自己当年是否看走了眼,竟将这扮猪吃老虎的腹黑小子,错看成了只会吃喝玩乐的单纯富家少爷。
  程咏薇对这一点并不感到惊讶,可不是她自夸,她家小树天生大智若愚,原本就是一个水晶心肠的通透人物。她惊讶的是程嘉树在社交上的一流本领。
  程嘉树仿佛天生就有好人缘。
  无论是跟着杨君玉参加宴会,还是自己私下里结交朋友,他都能应付自如。而他交友广泛,萍水相逢抑或仰慕追捧,从来不挑剔,所交的朋友算得上是三教九流,无所不包,程咏薇常担忧他会遇人不淑。
  而程咏薇实在错估了自己弟弟的社交本领。当程嘉树真正成为一个可靠的青年,展现出非同一般的才能时,她才明白,她对程嘉树的这份担心只是杞人忧天。
  程嘉树实在是好大的本事,就凭着那张清秀无害的娃娃脸,竟然能结交到不少黑白两道的大人物,是以平常人根本不敢动他分毫。
  但此时的程咏薇,根本不可能对程嘉树的交友状况放心,她更为弟弟突来的叛逆而感到烦恼。
  若不是她这阵子从学校搬回程公馆,还不会知道,整整两个礼拜,程嘉树那小混蛋竟敢日日夜半而归,去的还都是些乌烟瘴气的场所!
  今天,她丢下学校里的事来这鱼龙混杂的舞厅,就是专程来找程嘉树的。
  程咏薇兀自发了一会怔,休息室的门突然被人打开,一个少年走了进来:“姐,你怎么还在这?不是说了我不跟你回去么!”
  桀骜的红色短发,半掩住那张秀气的脸,程嘉树几乎有些气急败坏地看着自己的姐姐。
  他不过是跟朋友在舞厅里玩了两个礼拜而已,爸妈也好,姐姐也罢,用得着这样紧张么!
  程咏薇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种小大人般的心思,她也曾有过,不过那时她就善于掩饰,所以从未被人发现叛逆的一面。每个少年都会有这样的一段时期,对人生现状突然不耐,想要追求所谓的自由,喜欢新鲜感,喜欢刺激,标榜自己是这陈旧社会里的唯一一点新活力。
  像程嘉树这样的半大少年,因为这种天真而真实诚恳、鲜活可爱,却也因为这种天真而更容易为人所利用,走上危险错误的人生道路。
  她明白,这种时候不能使用强硬手段,只能慢慢引导,否则的话,一旦激起程嘉树的反感,他就将真的走上歧路去了。
  但程咏薇还是有些压不住怒意,从前的程嘉树整天黏着她在一处,在她面前也十分乖巧,从不会这样不客气地对她说话。
  “程嘉树,你在这里怎么玩都可以,我可以不管你。”她揉了下太阳穴定了定神,站起来与程嘉树对视,眼神严厉:“不过,如果你敢碰酒精和吗啡,我不介意直接送你去警局。”
  她冷冷说完,就看到程嘉树的一张脸又红又白,知道他是将她的话听进去了。她心里稍微好受了些,她毕竟还是程嘉树最心爱的姐姐。
  “我知道了。”程嘉树右手握拳,有些生硬地答道,先前的气势已经去了一半。
  “知道了就好。”程咏薇满意一笑,一时想到了什么,脸色微微不自然了下:“小树,你转过去一下。”
  待程嘉树乖乖转过身去,她才快速解开身上旗袍的几个搭扣,从贴身的暗袋里拿出一样东西来:圆圆小小的一粒胶囊,却是市面上都买不到的强劲麻醉剂,药性足以迷晕一头大象。这是霍令辰从军部的研究所弄过来给她的。
  “这迷药的药性很强,给你防身用。不许打架,实在躲不掉就用这个,听到没?”
  程咏薇将胶囊放到程嘉树手里,表情比方才更加严肃,程嘉树却觉得自从姐姐进了燕华,还是第一次真正地关心他。
  少年的直觉敏锐异常,他不知为何姐姐忽然疏远了他两年,如今看来,或许是因为在燕华压力太大,所以才无暇管自己这个弟弟吧。他听卓越那家伙说过,姐姐在大学里一直很忙,还受过一次伤,想必那些日子都辛苦得很。
  他这么一想,先前对程咏薇的不满都烟消云散,露出一个释然的笑容:“姐,你自己也要当心身体,听说燕华功课繁重,你不要忘记休息。”
  程咏薇微微惊异,心里涌起一种奇妙的暖意。
  倔强少年的突然示好,实在难能可贵,她感动之余,也稍稍减去了几分担忧:她的小树一直都很懂事,她该相信他才是。
  “恩,我会的。”她略一颔首,伸手在少年肩上轻轻拍了一下,“那么,你好好玩罢,我先回学校了。”
  她此时酒醒大半,神色平缓,行走间动作笃定,虽然罕见地穿了一身淡雅旗袍,一举一动却流露出了几分潇洒的气势,与这个时代推崇的淑女大大不同。
  姐姐她,好像比从前更独立更坚强了呢。
  程嘉树一直目送着她穿梭在人群之中的背影,直到那背影消失在暗沉的光线之下,才醒过神来,快步走到一间包厢前,打开门走了进去。
  “嘉树,你小子去哪鬼混了,怎么去了这么久?!”
  带他来的同伴、叫作杜子铭的同班同学嚷道,眼里颇有些责怪的意思。
  “抱歉,一时迷路,就耽搁了些工夫。”程嘉树朝他解释了一句,又向角落里坐着的那位行礼道:“劳三爷挂心了。”
  “方才那位程小姐,怎么休息了这么久?难不成是已经走了?”那人语声低沉,一边漫不经心地享受身边舞小姐的殷勤,抬起眼淡淡地看向正满脸歉意的少年。
  “家姐有要事缠身,不得已先走一步,我代她向三爷说一声抱歉。”程嘉树面不改色地解释道。
  即使面对着华京黑道上的大人物,他也是不卑不亢,十分镇定。
  而这位三爷,仿佛很是欣赏他的这种品性。就算早已听出这解释是个托词,也没有半点计较的意思,竟就这样默认了程咏薇半途离去的事。
  百悦门是华京如今规模最大的舞厅,店开得大了,规矩也就随之多了起来。
  而其中一条规矩是,凡是想进百悦门的客人,须得成双入对,方可入内。离去也是一样,须得二人结伴,否则便不得通行。
  按理说,这种规矩一旦定下,肯定会得罪不少客人,尤其是那些单身前来寻欢作乐的男子。但百悦门的幕后老板竟是手段通天,既敢在这寸土寸金的高级街区开舞厅,也敢订些莫名其妙的规矩,而不是一味地取悦那些“上帝们”。
  程咏薇在光怪陆离的灯光中缓缓走着,不时避开舞池里拥舞的男男女女,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了那个戴着金丝眼镜的斯文青年。
  “少航,让你特意陪我来这一趟,真是多谢了。”
  程咏薇朝他微微一笑,方才生人勿近的凝重气场已经一扫而空。
  慕少航却是一副如坐针毡的模样,仿佛这地方有什么妖怪潜伏,能立即吃了他似的。
  程咏薇见他这样窘迫,又瞥了瞥不远处大胆探视的热辣目光,不由俏皮地歪了头,在青年肩上靠了靠,却是顺势凑近他耳边说道:“少航,那边有个女孩子,似乎是看上你了呢。”
  “呃,咏薇,我,我们还是快走吧。”青年结结巴巴地说道,耳根已经通红。
  程咏薇收起逗弄他的心情,向那少女送去一个挑衅的目光,然后便大大方方地挽着慕少航的手臂,双双离去。
  程咏薇急着赶回学校去写一篇未完成的论文,难得脱去懒散,一路上拉着慕少航走得飞快。是以,在百悦门那挂了华丽招牌的门前,她竟没有认出,那与她擦肩而过的男人姿容优雅,笑容清淡,正是她交往不久的男友霍令昕。

  解围

  霍令昕是在匆忙之中赶到这里来的。
  今天下午,他在军部参加完例行会议后,原本想直接去燕华大学,接他的小女友去看一场浪漫的爱情电影。他如今与程咏薇正是甜蜜蜜的热恋时期,只是半日不见,便如隔三秋。
  岂料,会议刚结束,他便接到了百悦门那边的紧急消息:向来长袖善舞的罗兰,仿佛是被一个神秘的大人物纠缠住,竟被那人逼迫要做他的情妇。
  这可真是少见的怪事!
  百悦门的老板,包括那些常客们,哪一个不知道,百悦门的领班罗兰,是他霍三少罩着的人?
  霍令昕难得皱紧了眉头,一边猜测那神秘人物的身份,一边径直往舞厅里走去。
  百悦门虽然有很多古怪规矩,可这些规矩,却不会用在霍三少的身上。
  霍令昕畅通无阻地一路进了去,由着百悦门的冯经理为他带路,来到了那包厢的门外。
  冯经理是个老人精,霍令昕刚朝他使了个眼色,他便会意地上前去敲门道:“三爷,霍三少来了。”
  包厢的门很快便开了。开门的是个少年,眉目很是清秀,却染了一头艳丽的红发,显出几分特别的气质来。
  这少年朝霍令昕打量了几眼,问道:“阁下便是霍三少么?”
  霍令昕对这少年有一点莫名的好感,也不计较他态度上的冷淡,微微点了点头:“我便是霍令昕。”
  少年的目光跳过霍令昕,落在了他的身后,显然是看到了霍三少那几个身手不凡的随从。
  “三爷的意思,是只让霍三少一人进来。”
  “这可不行!”霍令昕还未开口,其中一个随从已经表示了反对,“敌友未明,三少还是小心些为好。”
  少年撇了撇嘴角,毫不在意地说道:“那么就算了。”说着就要关上包厢的门。
  “既然三爷愿意给我面子,令昕恭敬不如从命。”
  霍令昕当然明白,若是他拒绝了,今日便再难有进这包厢的机会。他朝下属作了一个安抚的手势,就随那少年进了包厢。
  “三少——”被困在此处的罗兰面上有些欣喜,一看到霍令昕进了来,张口就要向他求救。
  霍令昕却对她的话充耳不闻,优雅地转了个身,朝着稳坐在角落里的中年男子行了一礼,客客气气地叫了声“三爷。”
  在见到本人后,他才确定了自己先前的猜测:这包厢里的神秘客人,是华京黑道新近上位的青帮帮主,本名叫杜如笙,因在族中同辈里行三,通常被人称作杜三爷。
  “久闻三爷大名,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霍令昕姿态谦虚,说话也只挑好听的说,分明就是放低了姿态,想要向这位三爷示弱并求情的。
  这也是霍令昕与他的大哥不同之处。
  生性高傲的霍大少,在哪里都是气势逼人的架势,从未在谁面前低过头。而霍令昕呢,他对自己的脸面问题,看得倒不那么的重。
  这其实是有些令人奇怪的。原先的霍三少虽然没什么大气势,却是霍家最矜贵的一位少爷。他那清心寡欲、不沾人间烟火的淡漠模样,总是给人很深的疏离感,而那天生的清高作派,则更让人无法接近。
  霍家人大约都暗暗感谢过那场战争,感谢它为霍家老三带来的变化。即便霍令昕也因此在战争中负了伤,但现在这个风度翩翩的优雅绅士,可比从前的霍仙人多了不少人味。
  从前的霍令昕,就像一件漂亮的玉器,再怎么引人注目,却也还是一件易碎品。那些与他来往的朋友,即便能与之相交,也需小心翼翼,格外谨慎,只怕伤他分毫。
  而如今的霍令昕,依然容止优雅、引人注目,但他身上已有了一种特别的魅力。
  这魅力就像是一层匀润、柔和的微光,悄然镀在了他的表面,将原本灵气水泽的翡翠化成了中有浑浊的和田玉。
  翡翠杂质少而通透,却因硬性大而易损。和田玉是软玉,质地不如翡翠透明,且当中常有黑点,但却是比翡翠更有了几分韧度。
  正是这韧度,赋予了这男人一种防御力:无论是谁,对着这么一位懂得进退的文雅人物,都难以轻易向他发怒。
  这正是霍令昕最让人忽视、却也最厉害的一点。
  “三爷能看上罗兰,本是她的福气,只可惜佳人已经心有所属。”霍令昕说着,便朝杜三爷身边瞥了一眼——那正殷殷瞧着他的年轻女子,花名叫做罗兰,今日穿了件暗红的短旗袍,面上化了艳丽的一层妆,完全看不出本来的面目来。
  他心里一怔,就莫名地想起了她当年的小女生模样。
  百悦门的领班罗兰,虽然混迹在风月场已有多年,也不过才刚满了二十岁!
  他此刻终于尝到了怀璧其罪的滋味。——就算那个错误并非由他犯下,但那罪责,他却只能一力承担了。
  杜三爷也没有生气,颇有兴致地“哦?”了一声,竟是笑了起来:“看三少的意思,罗兰小姐的心上人似乎不是旁人,而就是三少本人?”
  霍令昕不置可否地一笑,蓦地上前一步,朝罗兰伸出了一只手来。
  “三爷,以您的大人大量,想必……也不会与我一介年轻人计较。如今我若要带走我的人,您也定然是不会拒绝的罢!”
  “三少对我左一顶高帽,右一顶高帽的戴,就算杜某人想为难谁,如今也不太好意思了。”杜三爷慢慢说道,“不过,年轻人做事总是容易冲动,有时还是要注意分寸,分清楚轻重缓急。”
  三爷这话的意思,是指霍令昕今天行为的不妥:向来洁身自好的霍三少,如今却为了一个风尘女子,在他这黑道人物面前低头,若是传了出去,实在有损霍家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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