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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祸水 作者:柳暗花溟(起点首页热点封推vip2014-11-30正文完结)-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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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日子不过小康,哪比得上张家富贵?五姨娘本就贪婪,这才被说动,于是联合了拐子,搞出那样一出戏来。秋霜华自奔前程去,哪里管别人死活?”
    琉璃听到这儿,只感觉无比悲凉,农夫与蛇的故事,不断在脑海里浮现。
    有的人,无论你用多真的心,多么温暖的感情,也捂不回来她的冷血。谁又能想到,当年石夫人的养女被拐,居然隐藏着这样的内情?
    “她做了张家的掌上明珠九年,一定是志得意满,春风得意,那张家又是如何败了,人是如何死绝了?她又为什么跑回到石夫人身边来?”必有更大的曲折吧?
   
    第十一章 原来是他!

    “你对秋霜华百般隐忍,一直按兵不动,为的,是揪出她身后的人吧?”萧十一突然问。
    但,他并没等琉璃回答,而是继续道,“秋霜华在外头有人帮忙,水石乔大约已经摸到了形迹,只等着合适的时机,再直接把人拿下,顺藤摸瓜,对吗?”
    琉璃点头,并不隐瞒他。
    “可我若是说,那人只是给她跑腿的,她背后其实并无人指使,她只是给自己留了后路呢?”
    “什么样的的后路?”琉璃皱眉,因为事情与她预料的不同。
    “很厉害的后路。”萧十一说得正经,“若她最近谋算的事功亏一篑,就会把你和水石乔卖给一个很有分量的人。她若真走一步棋,对她未必是鱼死网破的结局,对你我却很大的伤害。”
    “那个很有分量的人是谁?分量大到什么程度?”
    “这就是张家覆灭的原因了。”萧十一的眉目之间,带着些冷酷和嘲讽,“上回我不是对你说过?人,就算没办法左右命运,也要站在最高处,才免于他人摆布。想那张家,在宁城也是举重若轻的人物,可惜仍然免不了坐井观天。当真正的外力来时,不过是风雨中的纸灯笼。”
    “那个人不会是皇要国戚或者朝中的位高权重者吧?”就算张家只是乡间的土财主,到底一大家子人,要灭得手脚干净,全无首尾,非大权势不可,而且还需暗中行事。
    就像当年,霍家已经没有了主事人,可是上下这么多口子被一场大火烧个干净,也要好多手段遮掩真相,还借了鞑靼人的力才办得到。
    “有些人,野心和*是没有边际的。”萧十一站起身,坐到窗边的塌上去。没什么形象的歪坐着,浑身上下却偏偏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潇洒适意,“秋霜华在那么小的年纪就弃疼爱她的石夫人,而选择了去蒙骗张老爷。为的不过是日子更富贵,从养女变为‘亲生’,从二个孩子变成惟一。从此事看来,她是个样样都要最好的人。也确实,据当年在张家做过工的人讲,张老爷自认下她,就跟养了个活凤凰似的,锦衣玉食,奴婢成群,那日子过得。与东京都最尊贵的贵女相比也不差。不过她聪明谨慎,明面儿上与五姨娘关系最差,令张老爷无论如何不会怀疑到他们之间有勾结。但私下,五姨娘得了多少好处就不得而知了。张老爷身子本十分不好,说是行将就木也差不多。可不知是不是寻到‘外孙女’的缘故。精神居然好起来,将死不死的挡着人家的财路。对五姨娘和她的老相识来说,自然是希望张老爷快死,他们好在张氏孤女身上瓜分大笔财产。但秋霜华倒机灵,知道自己还未成年,张老爷若不在,反受五姨娘的掣肘。恐怕也曾苦苦周旋。这样一来,张家倒是过了几年好日子,只是随着秋霜华长大,张老爷打算给她议亲。”
    琉璃挑了挑眉,心中登时有了谱,“她是要嫁贵婿。可对?世人都说,女子嫁人是第二次投胎。秋霜华首次投胎,连自己真正的根在哪里都不知道。想必第二回,她要自己做主,而且必要高大上不可。”
    说到这儿。她心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世上最尊贵的男子,只能出身于皇家!怪不得,石头这样好的男人都成了她的踏脚板,入京后的目光更是盯在了九郎的身上。却想不到,她志向如此高远,当年她偏安江南富庶的小城,是从哪里来的远大目标?又怎么敢想到这一层的?只怕是……有诱因吧!
    只听萧十一好听的男低音缓缓响起,“其实,张老爷倒不愿意外孙女高嫁,只想找个当地知根知底的。这样,就算好男子不肯入赘,至少嫁得近些,免得骨肉分离。可显然,秋霜华却不是这样想的。宁城再好,到底是南城小镇,书香门第有,世家大族却无,富豪之家虽多,权贵阀门则少。因此,张老爷帮她相中的人,她没有一个看得上眼。日子就这样蹉跎,直到她十四岁上,遇到一个真正的贵人。”
    说到这儿,萧十一的眼波向琉璃扫来,笑道,“我的人好不容易打听到秋霜华这段隐密的风流韵事,却死活查不出那男贵人是谁,只好报给我。像本郡王这样闲散的人,要到吏部去查那年出官差到宁城的人,你道借口要找得没有破绽还不引人注目,挺容易么?”
    “郡王殿下这般聪明伶俐,什么事也难不倒的。”琉璃赶紧拍了记马屁,可怎么听怎么像是挖苦。
    好在萧十一已经习惯琉璃对他的态度了,总之好歹从戒备阶段进入到讽刺阶段,也算是关系贴近了些,大有进步,因此毫不介意,还苦恼的敲了敲自己的额角,“谁说的?本郡王还真就为难得很了。换个人从小到大生活在虎狼环伺中试试?稍不小心就万劫不复!”
    他说得轻松,却无意中透露了他成长的艰辛,令琉璃的心瞬间软了软,“大不了,事成这后,我补偿补偿郡王殿下的辛苦。”
    “这可是你说的。”言毕,似乎怕琉璃反悔似的,连忙继续刚才的话题,“可惜,我查了很久也没有眉目。在秋霜华得遇男贵人期间,京里没有大人物去过宁城,甚至连去那附近的都没有。这,似乎又陷入了死局。结果,我家萧蛮的一句话点醒了我。”
    想到那个小帅哥,琉璃不禁露出微笑。若说她有*分姿色,每当笑的时候,就会加大到十分。有的人,沉静时最好看。而琉璃,却是笑起来最美的。
    萧十一看在眼里,只觉得心头没来由的一热。什么时候,那笑容属于他呢?什么时候,她想到他的时候,说到他的时候,也能露出那样的笑容?
    “萧蛮说了什么?”琉璃问。
    “他最近迷上了戏文和乐舞。”萧十一回过神来,也不禁笑道,“自己看还不算,成天价拉着府里的人听他讲。那天他正讲到钦差大人微服私访的故事……”
    琉璃立即懂了,“那年。京中有大人物偷偷去过江南?”为什么要偷偷?干什么去了?
    “我努力想啊想,回忆啊回忆,终于被我想起,那一年某位仁兄在家病了几个月。倒没听说去了江南,而是在城外的别苑里修养了好一段时间,闭门谢客来着。”
    琉璃忍不住站起来,“是谁?”
    萧十一倒没卖关子,痛快揭晓答案,“是咱们大赵最正统的皇室血脉,先元后所出的二皇子,皇位的最有力争夺者,萧中。”
    原来是他!
    若她与石头的秘密被秋霜华知道,最后作为投名状。告诉给萧中,不光是漕帮倒霉,她和石头会被萧左怀疑,就连九郎都落不得好去。对于一个多疑的皇帝来说,哪怕这婚事是他给硬牵的。与身为“骗子”的她有瓜葛,九郎的皇位之路也基本断送。
    这是多大的打击面!对二皇子来说,这是多好的武器!
    所以说,若秋霜华以此要挟,还真是往她最脆弱的地方捅了刀子。光抓住了秋霜华,控制她,甚至杀了她有什么用。她若把消息藏在外面,若不能斩断她伸到外界的所有邪恶根须,到最后被动的是整个漕帮和霍家军!
    “她和二皇子……”
    “奸*夫淫*妇之间的细节,那只有当事人才知道。”萧十一接过话来,“我只能推测,我那好二哥到了宁城。无意中见到秋霜华,自然惊艳不已。秋霜华呢,敏锐地发现了二皇兄的真实身份,至少也会认定,他是来自京中的大贵人。于是乎。两人一爱美色,一爱权势,干柴烈炎的,搅到一起是很自然的事。实话说,就算二皇兄长相上普通了些,但我们老萧家的底子还不错,加之到底年轻,也还算得上英俊倜傥,秋霜华心心念念的靠上去也可以理解。当然若是换我去,凭着本郡王这天人之姿,大概她会跪下来亲我的脚趾了。”
    琉璃被萧十一的自吹自擂气得乐了,又想想他那模样,只觉得此话也不完全算吹牛。再抬眼,见他正目光烁烁的望着自己,忽觉脸上有点发热。大概,晚间的体温又上升了吧?她这样解释自己小小的异常。
    “这出游龙戏凤,怎么就唱断了呢?”她很好奇。
    “世人不了解我那二皇兄啊。”萧十一叹了声,“皇室中人,除了傻九郎,人人都有一副面具,生在皇家,哪来的什么真君子呢?萧中此人,都说无才无能,可却为人敦厚,德行一项上比较突出,又好命的投生到了皇后肚子里,很是得到了文人士子和所谓正统派老古董们的喜欢和拥戴。守成之君,第一品质就是宽厚,太能干了反而不利于稳定。你没见吗?你那义父温凝之,虽然从不与某位皇子走得太近,有风骨得很,却终究对二皇子有些个不同。”
    
    第十二章 如意算盘

    “那一定是萧左授意的。”她看得透,温凝之披着文人清贵的画皮,其实就是萧左的狗腿子,指哪打哪,绝对不会有自己的意志。难得的是,温凝之很明白这一点,也甘于这一点。所以,他才会在没为大赵国民做什么实事的基础上,还圣宠不衰。
    “无论如何,二皇兄此人,骨子里极为刻薄冷漠。小琉璃啊,本郡王教你个乖,越是被人为捧成像圣人的,要么,他就真是大圣人,要么就是最奸诈无耻的东西。所以,二皇兄怎么会为了小小的风流韵事而坏了自己的前程和名声?几日风流而已,当断则断。再者那年年底,他可正要迎娶大司空的独生爱女呢,当然不能让个民女缠上。”
    可是,秋霜华连那完璧之身,十之*都是奉献给二皇子的,怎么可能放手?且不说她如何探知了萧中的真实身份,就说她这样投入,就是期待最好的回报。否则,她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人,怎么会轻易将身付与?可别说是因为爱情,那样太侮辱爱情这两个字了。
    秋霜华外在条件有,那就是堪称绝色的美貌。内在条件也有,就是有心机、够敏锐。中和的条件仍然有,那就是野心和*。
    照理,这种人是可以成就大事的。可她之所以屡屡失败,就是把自己的美色看得太过于重要。其实对上流社会的男人来说,女人永远是可以轻易舍弃的,只要挡了自己的路,随时可以踢开。没有身份、地位、特殊才能或者实力的女人,仅凭美貌,也只能迷倒肤浅愚蠢的男人。
    除非,男女之间有真情。可所谓真情,是可遇不可求的。
    “太聪明也不是好事啊。”琉璃感叹,“萧中想吃过就扔,可惜被秋霜华拿住把柄。一时甩不脱。他偷偷到江南,肯定不是游山玩水,必有大事要做。大多数情况下,男人被女人缠得脱不了身。也只有一不作,二不休了。”
    萧十一点了点头,“这位蛇蝎美人,心肠真是冷硬。石夫人那样疼爱她,她说走就走,完全不管石夫人如何内疚与思念。张老爷待她如珠如宝,她却给张家招来灭门之祸,之后只顾自己逃脱,不想讨还公道便罢了,还想着与虎谋皮。拿萧中做她的退路,继续狼狈为奸。”这样说着,情不自禁就望向琉璃,一直把她望到心里去。
    都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她,反正就是喜欢了。而且越来越喜欢。之前,还暗暗嘲笑她是个笨蛋,因为居然以小搏大,不惜舍了自身,为霍红莲报仇。这是……多傻、多么异想天开啊。可现在,不仅看她一步步做到了,还开始与她联手。
    真情施与。必倾命相报。琉璃的重情与秋霜华的寡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从来没有被这样真情相交过,因而很明白这样的心意、这样的感情、这样的忠诚是天下间多么难能可贵的东西。他曾经以为这是不存在的,如今却无比的渴望。所以,他也要温柔真挚的对她,让她心里牢牢的刻着他的名字。无法磨灭。
    “张家,是如何亡的?”琉璃根本不知萧十一心潮起伏,继续问道。
    “说来,我那二皇兄手下的谋士,做事还真是不拘一格。”萧十一半是佩服。半是嘲讽地道,“他们利用了宁城的鬼怪传说,帮我二皇兄擦屁*股。”
    “什么传说?”琉璃很好奇,难得的流露出孩子气的模样。
    萧十一心尖上像塌了一块似的,不得不强忍着那种身上寒热交替的奇异感觉道,“据说张家占了大股的某个石矿,开采的时候挖通了一个古墓。那古墓的墓门上写着:你不动我,我不动你。一草一石,动之则死。你知道,百姓嘛,总是崇信鬼神之说,所以宁愿损失那个石料很好的矿,也把入口封死了。后来,大家都说张家的孙小姐不懂事,某天跑到那边玩,看到块紫石非常漂亮,就带回了家。当天晚上,天降暴雨,张家的后院被冲进了几个骷髅头骨,把下人们吓个半死。”
    “张家大宅临山?”
    “依山环水,风水大好。不过,宅后的山姿秀丽,坡度平缓,还隔着好大一片竹林,山雨再大,也不会把死人骨冲到张家后院去。说到底,不过是人为做怪,利用了人们的恐惧。而且越是这样没办法解释的事,才越是可怕啊。”
    “再然后,张家人死的离奇古怪也就顺理成章了。不相干的仆人们会四散逃走,相干的人借此全部除掉。最大的好处是,官府也好,民间也好,没有人想去追究。毕竟谁也不想惹祸上身,这种怪力乱神的事,还是敬而远之的好。”还真是高招啊。
    “错。”萧十一却反驳道,“最大的好处并非掩盖他的风流韵事,而是张家的巨额财产。张家人死绝,家财就充归官府所有。你说得好,萧中去宁城,必有其他目的。假设他与宁城的官府有勾结,那大笔金银他只怕要顺走一大半。夺位正如打仗,钱粮最重。有道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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