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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重生之女翻译官 作者:彤萱(潇湘vip2012.10.05完结)-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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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卿!秦卿!你给我出来!你要哭死你妈吗?!”秦长征真是气坏了,他老脸气得铁青,花白的头发也一根一根立了起来。

    没想到两个儿子都这么不争气,好不容易摆平了宋清,回家还得侍候这个小祖宗。他三十岁都已经在战场上立了一等功回来了,这两个儿子,三十多岁了,却一个只会花天酒地,一个成了彻底的废柴!

    “秦卿!开门!”

    秦长征虽然已经六十多岁,却因为行伍出身,身体底子极好,把个结实的木门敲得前后咯吱乱晃,门框上的灰土簌簌而落。

    “秦卿!你出来啊!别吓妈妈了!”

    袁美用手帕擦着眼泪,小梦则在旁边搀扶着她,花容失色。

    然而,任凭外面吵翻了天,房间里面却仍然死一样寂静。

    秦长征拍了一会门,见没有动静,便要回头找人来撞门。冷不防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冷峻的声音:“爸爸,让开!”

    已经一个月没有回家的,秦卿的哥哥秦爵,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而且第一件事就是奔到这个院子里来。

    他面罩寒霜,目如冷电,快步走到秦长征身边,不由分说就一脚飞踹!

    嘎啦一声巨响,沉重的木门顿时开了一丝缝隙,秦爵麻利地从门缝里伸手进去,三两下拨开了门锁,一群人全部涌进秦卿房间里。

    “秦卿,你这个胆小鬼,犯了事还要爸爸哥哥给你擦屁股,你赶快滚出来,我要杀了你!”秦爵大声嚷嚷着,一马当先地冲在前头,然而当他来到卧室里间,却不由得愣住了。

    秦卿的床上,空无一人。

    他失踪了。

    ……

    帝都近郊,木村。

    这是一条很奇怪的村落,勉强算是城中村。这个在帝都地图上几乎无法找到的小村庄,泥泞的道路,随处可见的垃圾,破落的村舍。

    如果不知道这里住着一批来自外地的热血摇滚青年,那么谁都不会对这里多看一眼。然而就是在这里,这些执着的摇滚青年伴着简陋的小屋、恶劣的伙食过着穷困潦倒却又充满梦想的日子。

    几十支成型乐队,整天过着吹拉弹唱的音乐。破旧的农民房子里,大叔大妈带着奶娃娃在喂鸡,旁边就传来震耳欲聋的新金属摇滚,二者仿佛完全不搭界,却又和谐共存在一起。

    正是这些不搭界的景象,令这条村子,跟帝都里别的许多城中村,有着截然不同的风貌。

    而且,这里的村民也很有特色,他们就乐意把房子租给这些一文不名,极端穷困的摇滚乐手们,象征性地收一点租金,没有也就拖着。乐手们的相互扶持,村民们的纵容,令这个地方奇迹般地至今没有一个摇滚乐手饿死。

    今天是周末,因为部分乐队到村外的酒吧登台表演去了,所以村子比平时要安静一些。村头王大叔才刚刚睡下,就有人敲门。

    “谁呀,上厕所的直接后边儿去。”王大叔瞌睡虫被吵跑,老大不愿意地大声嚷着。他的院子里一字排开三个单间,都是租给摇滚乐手,而且都没有厕所,要解决大小问题,得到屋后面去。

    而外面那人,则瓮声瓮气地说:“我要租房子。”

    王大叔一听,连忙一咕噜爬起来,趿拉着拖鞋去开门。

    大门一打开,王大叔不由得眼前一亮:“哟呵!石南!你回来啦!”昏黄的灯光下,他的老脸笑出花来,连忙把石南透往屋内让,“进来进来,你现在可是大明星了呢。”

    一边让,一边还伸长脖子往石南透身后看:“有狗仔队跟着没有?”

    石南透笑笑说:“大叔你放心,狗仔队嫌这儿脏,在村口就跑了。”

    “啧啧,咱这儿脏的是地板,狗仔队脏的可是那颗黑心!”王大叔不以为然地砸吧着嘴,却也放下心来。他笑呵呵地打量着石南透,他今天穿着黑色的皮夹克和紧身牛仔裤,黑色机车皮靴,脖子上挂了许多挂件,头发一根一根精神奕奕地立着。石南透的肤色很白,却酷爱穿黑色衣服,强烈的对比,加上他那清秀的眉眼和红红的嘴唇,构成一种画面般的特异美感。

    “你胖了啊。恐怕衣服都不止一个号了。”

    “不是吧,大叔,怪不得前一阵子制作人警告我减肥呢!恐怕真是好日子消受不起啊。”石南透跟王大叔开着玩笑,一边亮出手里一瓶茅台,“正宗五星级茅台,去贵州开演唱会顺回来的。第一时间就想着来孝敬您老人家了!”

    王大叔小眼睛大亮,这一下才真叫乐出花儿来,他一把抢过石南透手里的精美包装盒子,打量着:“哟哟。茅台!哟哟!”

    哟了一会,王大叔才说:“还是你小子有孝心,没有忘记你王大叔。”

    “大叔,当初我刚从音乐学校出来,差点要饿死,是你收留了我。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我石南透,还有潘神,生是木村的人,死了,也要回到木村里来。”石南透笑道,“他们几个今晚也回来了,现在怕是回到原来的屋子里去到处扰民呢。我们拖了一车啤酒来,今晚喝个尽兴的!”

    王大叔笑骂:“你爱叫谁叫谁去。”他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又伸了个懒腰,说:“大叔老了,又不懂摆弄你们那些死亡啊,黑金属啊什么的,不陪你们了!”

    大叔跟着这些乐手相处时间长了,对那些死亡摇滚、黑金属摇滚、歌特摇滚什么的,也了解个一二。偶尔还会跟着他们说唱两句。

    果然,说话间,木村那边就传来隐隐约约的喧闹声。

    这个村子里走出去的乐手,都会把这里看成自己的家。大家不会拒绝外出归家的游子——更不会拒绝送到嘴边的啤酒。

    乐手们都不论谁和谁,除了自己的CD、自己的老婆和自己的乐器,别的一切皆可共享。石南透也不客气,走出院子开始挨个敲门。

    第一第二间屋子的门老早就开了,还有人缺德地拿出一瓶陈年老啤酒来玩喷瓶塞子,喷了一院子啤酒沫子。而第三间屋子,却大门紧闭。

    石南透敲了敲门,里面没有反应。

    “不用敲了,里面那个,不是乐手。”王大叔在二楼叼着口烟,大声冲石南透喊,“你别扰人清梦!”

    石南透愕然:“哦?”

    “里面那个,可是怪人。搬来这里之后一口气交了两个月房租,每天就是一打接着一打的喝啤酒。也不跟旁人说话交流,反正我们知道他没死也就是了。”第二个房间里住着的,满头黄毛的乐手说,“搞不好是个现代修真的,在这儿等着飞升呢!”

    “得了吧,那里有人飞升会喝啤酒的。出家人要戒酒!”石南透笑笑,加大了拍门力度,“里面的谁也好,出来喝个酒吧!”

    黄毛见石南透执意要为难自己,也就摇摇头,从自己屋往外搬扩大器去了。

    “喂喂!里面的人死了吗?”

    石南透不依不挠地拍门。

    终于,他的韧性发挥作用了,薄薄的木板门吱呀一声,打了开来。石南透脸上露出笑容:“哥们,来喝酒。”

    “……”

    开门的男子,身材高大,容貌俊朗。他双眉如鬓,高高的鼻梁下,是两片薄薄的唇。要不是他胡子拉碴满脸落寞的话,算得上是少见的帅男。

    面对石南透友善的邀请,男子却毫不领情,他只是伸手一提石南透的衣领,竟然就把一百多斤的石南透离地提了起来:“你敲坏我的门锁了。”

    “那不是正好吗,觉也睡不成了。一起喝酒。”

    “……”

    男人看着已经在院子中间吼开了的乐队,星眸闪烁。

    半晌,他才把石南透放回地上,大步流星地走到桌边抄起一杯啤酒,重新返回自己屋子的墙根坐下来。

    真是个怪人。

 第一百零七章 
    石南透一时不知说什么,可是眼前这个人总是给他莫名熟悉的感觉,好像哪里见过一样。所以要他现在走开,又实在不甘心。他在那个男人跟前站了好一会,那男人自顾自喝酒,完全当他这个当今国内最炙手可热的创作歌手是透明,那边有人喊他,石南透只得去了。

    男人喝完一杯啤酒,又去续第二杯的时候,石南透依旧来了。

    “哥们,失恋了?”

    木村时不时会出现这样的人,因为失恋听了某些旋律,自以为自己从此爱上了音乐,抛下一切来到这个地方来。他们中的一些人,从此真的走上了地下摇滚的不归路,而另外一些,在失恋的劲头过去之后,忍受不了这里艰苦清贫的生活,而重新走回俗世的正轨。

    “失恋是什么?”

    不料,男人打了个酒嗝,出来的是这句话。

    石南透哑口无言,他翻着白眼想了好一会,没把握地说:“被女人甩了,甩了女人之类的,这样吧。”

    “那我不算失恋。”男人说,“别跟我提女人。”

    “好吧。”

    石南透对这个男人真是越来越好奇了,那种熟悉而陌生的感觉,始终萦绕着他,他换了个话题说:“怎么来到这里的?”

    很明显,这个男人不是摇滚乐手,也绝对不是本地村民。除了二者,石南透想不出还有什么人回来租住这里破旧的农民房子。

    “我从家里跑了出来,没带多少钱,就在后海里问人,哪里可以花最少的钱活下来,又能够让我静静地思考。他们就推荐了这里。”

    石南透哑然失笑,这么说来,那些指路的路人甲可真够损的。他哂道:“听说你天天啤酒当饭?在这条村子里算是奢侈生活了。很多人只吃白水下面条,盐都不舍得放。”

    “钱不是用来花的么。”男人闷闷地说。

    “花在乐器上啊,乐器,扩大器,弦,CD,什么都是钱。一场演出的演出费又只够来回车费外加个夜宵的,这里是穷光蛋的世界。”

    男人奇怪地看了石南透一眼:“你不是挺光鲜么。”

    “我啊,我以前也跟他们一样。只不过我运气比较好,走出来了。所以今晚回来回馈社会。”石南透看着那边新上来的一支歌特摇滚乐队,他们一色黑色衣服和浓浓的妆容,气氛幽暗神秘,“可是,我还是怀念在这里唱歌写歌的日子。那时候,只需要关在王大叔的仓库里,玩命的弹吉他就行。日子过得舒心。”

    “站着说话不腰疼。”男人淡淡地下了结论,“到底你也是希望得到认可,才走上台前吧?”

    石南透笑得很失落:“错了。我走到台前,并不是为了得到观众的认可。我只是被一个女人推着,身不由己地走上来而已。”

    男人眼眸蓦然精光一闪,即使他已经满身伤痕,但在那一瞬间,还是显示出这个男人不同凡响的一面来。

    “我呀,原本是帮一个歌手写歌的。结果她唱着我写的歌,出名了。她偷偷地帮我安排了出道的经纪公司,结果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到了MV拍摄的现场。那首MV卖得不错,我就……一路这么走过来了。”石南透仰望星空,金星在天上闪着耀眼的光芒,而石南透的眼眸,比星光黯淡,“路走过来了。我们,却失散了。她嫁了人。那个男人可以给她幸福。”

    “你爱她。”男人帮石南透下了结论,石南透没有否认,男人的语气,却带了淡淡的讽刺,“你该不会跟我说,这辈子再也不会这样爱一个人了吧?”

    “哪里哪里,真是非常抱歉。我是个感情丰富的人,恰恰相反,我很快又爱上了另外一个好女孩呢。”

    男人啧了一声,道:“拿得起放得下啊。你比我潇洒。”

    不知不觉之间,两个人的话题又回到最开始的那个——女人。

    “老天爷作证,女人真是难办。我心里明明已经放下前面那个了,现在只有她。可是她总是对自己没有信心。我知道,因为大家同行,前度取得的成绩比她这个后辈要瞩目得多,可是我要的是女人,又不是成绩单,看那么多有的没的干嘛。女人啊,女人。”石南透说着,自己也苦笑起来,灌了自己一口,他乜斜着旁边的人,“你说我比你潇洒?你干什么坏事了?”

    “我骗了一个女人。”

    噗!石南透口中的啤酒全部喷了出来。

    男人看他表情丰富,慢吞吞说道:“既不是骗财也不是骗色……我……”

    石南透露出八卦表情,男人踌躇了一会,继续说:“我原本是个警察。为了追查一伙犯罪分子,跟她说了谎,让她盘下了犯罪分子的店方便我进去调查。犯罪分子被我端掉了,可她也恼了我。她受不得人骗。”

    “那也情有可原,哪个男人不是工作狂呢。”

    石南透同情地跟男人碰了碰杯。

    “可能职业不同……她很包容我,每次我去出危险任务,她都默默支持我。可能这次我太过分了。”男人颓丧不已地抓着自己头发,“我对不起她!”

    “只会说对不起没有补救措施有什么用。”石南透说,“关键还是你太工作狂嘛。你要搞清楚,工作只是为了更好地生活,而陪你生活的人,将会是你的女人。”

    男人怔怔不语,彷如老僧入定。

    这时,一个光头坐在了架子鼓前,几个起手,架子鼓就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仿佛某种召唤,石南透站起来,说:“到我们了。”

    他分开欢呼的人群,在穿过人群的时候随手脱下身上的夹克扔到一旁去,露出线条优美的上半身,上台的时候,石南透弯腰一抄,再起来时候手中已经多了一把吉他。

    激烈的和弦,自吉他上发出来,不大的院子里,气氛顿时燃点到了高潮!没有麦克风,石南透只是随便戴了个话筒在嘴边,昂扬流畅的乐韵在他指尖如水流出,他唱道:“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没尸骸。这TM是个什么社会呢,就是这样一个TM社会,你说怪不怪?那边有个警察他为民除害,可他的的女人,却因此备受伤害,爱,爱,爱不完的爱,再美的爱情,又怎么受得这种意外!”

    和舞台上流光溢彩的潘神相反,脱下了情情爱爱的外衣,这支回复出道之前本来面目的潘神,歌词粗俗不堪,然而,却有着某种振聋发聩的现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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