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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卡亚那的树 作者:白色向日葵(晋江vip2012-7-27完结)-第2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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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伯爵正用她那猫叫般的嗓音说着话,李卜西斯突然大步走向了窗台,猛地一开窗,拽进一个人来扔向了地面。
     “啊!”
     瑟文应声倒地,趴在华丽的地毯上惊恐不止。
     “殿下……”
     他几乎是用呼吸喊出这一句的。身体如筛糠般不断抖动,头更是紧紧地贴近了地面,不敢抬起。
     “呵?跟我走了这么长时间还不满足吗,居然跑到这里来窥探我的秘密了。”
     不,不是这样的……不是……
     瑟文很想这么说,但却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了。
     “那就成全了你吧。我的秘密在地狱里还多得很呢,慢慢去看好了。”
     热风猛然注满了整间屋子,发着炙热的气息,令人感觉到死亡。
     “任何见过我秘密的人都不应该存活于这个世界上,所以小子,永别了。”
     殿下?
     不……
     不!!
     吼——!!!
     ‘陛下!陛下!恭喜陛下,王妃顺利生产,诞下了吾王第一个王子,是个男孩!’
     ‘恭喜陛下!’
     ‘贺喜陛下!’
     ‘可……’
     ‘陛下,占星师说大王子将带来灾难……’
     ‘他是天上的戮星,是堕天者,会弑父灭亲,带来死亡,让整个世界陷入鲜血的地狱之中。’
     ‘可他是陛下的第一个王子啊!如此的纯洁美丽,怎么会……’
     ‘该如何是好?’
     ‘陛下?’
     ……
     ‘那么,就叫他黑特尔吧。愿这一神使的名讳能够庇佑吾儿,洗净他的罪孽,保他在今后的路上不会迷茫,忠于吾心。’
     神使?
     神使?
     放什么厥词呢?狗屁!
     就算我是神使,也是一个腐烂的神使、堕天的神使,你就洗净脖子,等着我来收尸好了!
     哈哈哈哈!
     唔……好吧,在那之前,我还有好长的一段要走。很长很长,也很艰辛。
     感谢上苍让你及早的把我轰出了琉璃岛。如此,我不再是金贵娇弱的王子殿下,也不用再生活在阿谀奉承的虚假之中。我看清了世界,看清了那个女人的面目,也遇见了盎格,生命中的贵人。
     噢,盎格,我最忠诚的朋友……
     你就那样解决掉了那个女人。好吧,她的确有够烦的,总是把自己阴谋除去妹妹的失败和作为一个女人的丢脸归结于我身上,好像是我让她失去了吸引力似的。天知道,当一个过时的女人歇斯底里妄想抓住男人心时,她早已经被打入冷宫了,之后的作为只是让悲剧雪上加霜而已。
     忘了那个女人吧,开始我的新生活。但不得不说,我的新生一开始就一场灾难。那个发臭的老杂种,和市井里臭水沟中的公狗们有什么区别?而我却不得不忍受他的折磨,穿上女孩子似的精细衣服,学习礼仪、音乐、诗歌、绘画……还得陪他度过一个又一个难捱的早晨中午晚上,那些夜里……
     不!
     该死!忘了那些夜晚吧!该死的!!如果说重生之后的我有任何愿景的话,那便是将他大卸八块!剁成肉酱!然后喂狗吃!!而所有难捱的日子里盎格都只是看着,只是看着而已。是的……正如他一开始说过的那样,他要体验人类的生活,而我则要好好珍惜捡来的命,以便在那弥足珍贵的九年里让他玩得愉快,看尽世人的丑恶与疯狂之后心满意足地回归地狱。
     好了,现在我已经习惯公爵府的生活了。不就是娈童吗?呵呵呵……还好了,也挺有乐趣。我可是公爵眼里最珍贵的红人啊,所以欺辱下人、冷落夫人,甚至于要他做出有损名誉的举动来,激起封地里的家臣的愤怒,全都易如反掌。不过这还不够,远不能抵消我在你身上所失去的东西。
     还是用命来偿还吧。都一年了,我还是无法忘记想要剁了你的那个愿景。正巧府上来了名乐师,我见他贪财好赌一副烂人模样,还和公爵夫人勾搭上了,真是上天赐予我的复仇人选。
     于是在屡次的诱导之后,我成功了。
     那一夜,乐师趁公爵外出之机同公爵夫人厮 混,其实是打着偷公爵家传家宝的主意,打算在那女人睡熟后下手呢。可惜很不巧的是,公爵半路回来了。呵呵……这当然是我的杰作了。公爵撞破了两人的媾 和,勃然大怒,他们在争吵中扭动起来,可是公爵却浑身乏力,打不过那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最后乐师将公爵打倒以后吓得跑了,而夫人也魂飞魄散,但在最终确定公爵死了以后反而面露喜色。因为没有人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只要把什么都推给乐师,自己就名正言顺地做公爵遗孀了,当然也就是说,她继承遗产了。
     其实,公爵并没有死,他只是喝了我偷放的药暂时休克而已,过四个时辰以后就会渐渐苏醒的。先是恢复意识,然后是能动手指、脚趾,接着可以动手臂,再接着……
     呵呵,已经没有必要说下去了。要大家发现他还活着至少需要十二个时辰,而在这以前,他就会被扔进家族的墓室里。可怜的老家伙,夫人对你真绝情啊,根本就不愿意找人来验尸。正好墓室位于森林之中,周围经常有狼出没。想必府上考虑到这一天会派人看守吧,可是呢,那些下人都已经恨他入骨了,不活剥了他就应该要感谢吧,呵呵呵……
     我说过我要把你大卸八块吧?是的,我说话算数。
     不仅如此,我会保证一切更好的进行。全都已经准备好了,找到适当的时机将狼群最喜欢的腥味涂抹于那个部位,那个恶心得令我想杀人的东西……等到夜幕降临之后,守卫们不仅遭遇到狼群,还会经受鬼火的恐吓,于是全都跑了,留下虚掩的墓室,等待狼群长驱直入地撕咬这具活死人。当然,你的某个部位会首当其冲,很疼吧……
     而你,就清清楚楚地感受着自己死去吧,我亲爱的公爵大人。
     唉……可惜老不死的死了以后,我的保护伞倒了,也该走了。一个人偷跑在异地的城镇里,怀揣着从公爵府带出来的钱,以为能过段好日子。可惜好景不长,我居然遇到了那个乐师! 
   那个倒霉的家伙,无缘无故背上了杀害公爵的罪名,不得不隐姓埋名、改头换面地开始了全新生活。
     可他居然打起了我的主意。发现我是公爵府上的娈童以后,收刮了我身上的财物,囚禁我,要我做他讨生活的工具。
     因为他说我模样讨巧,又弹得一丨手好琴、会唱歌,比他自己做吟游诗人强多了。
     哈!有趣的家伙。
     也不怕我告发他是被通缉的杀人犯。
     但突然间,我倒挺想尝试做做吟游诗人的。而且觉得这个混混的家伙也不错,很有胆量啊。
     于是就这样做起吟游诗人来。盎格一直在我的心脏里看着我所做的一切,玩得很开心。我改名叫李卜西斯了,也对,要是某一天被人发现是黑特尔的话,估计抛弃我的老头子会气得立马跳出来把我碎尸万段的吧,如此丢他的脸。
     不过一直以来我就是被唾弃的那一个。无能的、可怜的、危险的长子,比优秀的、漂亮的、心爱的泽金差远了。
     在人类世界的生活很有趣,我成了最受欢迎的吟游诗人,比任何性感、忧郁、妩媚的男人都棒,尽管,我还是只是个孩子,哈哈。
     乐师被我养得白白胖胖的。他现在什么也不用干了,只要指使我出去干活,他在旁边收钱就好。
     可是终于有一天,我厌倦了这样乏味的日子。于是准备离开乐师,去过自己的生活。
     但他哪能答应呢,当即大发雷霆,踢断了我的两根肋骨。天知道当时我有多愤恨,可是依然等着,直到找到我能反抗的机会。而这并没有花上太多时间,很快的,我等到了。
     那是一个下着大雨的日子,乐师一如既往去了酒馆里赌博,也一如既往地输光了钱,拿我做抵押物。
     他总说我是他的幸运物,每次输了钱以后只要用我抵押,总是能翻本。
     不过今天,不会再这么幸运了。
     我趁他去方便的时候做了天小手脚,于是等他回来,刚准备要露一丨手的时候,他的老千就露出来了。
     天知道他有多倒霉。那天和他赌牌的可是赫赫有名的恶霸啊,杀人不眨眼。
     于是,血染酒馆。乐师被他们用桌椅的木脚戳成了蜂窝。看着他最后死不瞑目的样子真好笑,不是一向自鸣得意吗?连怎么会死的都不知道,好蠢。
     之后我又自由啦。自由地穿梭于城镇与森林间,做过乞丐、扒手、混混、流浪艺人,也被人追赶着打过,被抢光了财物扔进垃圾堆里,甚至差天被饿疯了的人砍来吃了。
     而在整个旅途中,盎格始终看着,饶有兴致地享受这段游戏,对我的表现挺满意。
     他也在不停地拿走着我心里的东西,真实、怜悯、友善……没关系,我不在乎。
     然后某一天我跑到了一个村子里,一时好奇地又多走了几步,结果就掉进了熔炉之中,遇到“枭”,遇见了丹。
     果真是上天庇佑。我终于从一个只会唱烂俗歌曲的下三滥诗人,变成了一个身手非常的刺客,真是天佑本王。
     而更幸运的是,我还遇见了瘸子,那个侏儒工匠。
     他是侏儒中的一名顶级匠师,以修修补补为乐趣,跑遍了天下,只为重现传说中的神器的威力。这次他来到熔炉就是为了修补“夜煞”。夜煞我知道啊,听说是弥忒司人的宝贝,崔冰斯送给弟弟的法器。可在700年前的战争之后消失了,从此没人听过它的消息,想不到竟是掉进了熔炉里。它的剑体插在广场中央的石笋上, “魂”却已被震落了,由于失去宝石“夜煞”,宝刀也就和平常的法器没有太大差别,所以瘸子的任务就是将宝石重新镶嵌上去。
     我见着那颗“夜煞”了,真细小,不过米粒般大小,可却散发着难以比拟的力量与光芒。瘸子像保护什么似地藏着它,不过我想已经没用了,因为我发现了它,并且很想要它。
     之后在某个陪着瘸子敲敲打打的日子里,我费尽心思地挑衅了他,说他根本无法修补夜煞,那么小的宝石呢,一敲就会碎的吧。瘸子生气了,那小老头的脾气可不太好,于是他赌气似的找来了一块玉石,诅咒发誓地说他能完美镶嵌宝石。
     完美,当然完美。他最终做出了一只蜥蜴脐钉来,因为当初找到我时就是在血蜥蜴的身体上,算是纪念吧。白玉的小蜥蜴精巧细致,夜煞就是它的眼睛,细长而血红,这真是我生平所见过的最漂亮的饰物了,完美!更何况还有夜煞呢。当我一戴上它时立马就感觉到了活力,轻盈的身体,风一般的速度。
     而更重要的是,它里面所包含的秘密。
     那是700年前的隐都大祭士和众魔法师的影像吧?还有一个预言师,他们的谈话内容可惊人啊。
     弥忒司人竟是异人和萤的后代?而且正因为如此,他们比异人更强,甚至可以说是被萃取过的精华血脉?!呵呵!想必那些自负的异人们应该要抓狂了吧。
     可惜夜煞里面只有上半段影像,那么下半段呢,难道是在天澜里面? 
     嗯……我会找到它的。
     很显然的,我不会再取下夜煞了。瘸子很愤怒,吵着叫着地要抢回来,但是根本追不上我。我一路轻巧地跳着就到了谷底的河流边,而瘸子爬着喘着几乎快断了气,好可怜。这时突然出了天状况,河里有东西跳出来了,是暗河之中的猛兽,平时我们都注意避着天的。体力衰竭的瘸子眼看就要被拖进去了,而我那时居然还残留着一天情感,跑了过去想要救起他。噢,这下子瘸子有机会了。
     他抱着我的腰拼命抓扯我肚脐上的脐钉,连血都扯出来了,不过我死活没有松手。瘸子最终被我踢进了河里,也就被那怪兽给吞了,连天渣也没有剩下。看着水波粼粼的河流,说实在的我一天愧疚也感觉不到。于是就这么离开了谷底,开始往着枭的领地跑去。现在的我,应该不那么怕他们了的吧。
     之后被丹捡到,带回神殿,训练技巧,日子过得倒也挺快。当时那些黑家伙们都当我只是个玩物呢,从没有把我当回事,也就从没有人提防着我。所以活该他们被我拿来练手了,顺便还帮丹拔掉了不少眼中钉,乐得她直夸我是最厉害的“影子”呢,呵呵。
     每一天,当我累得再也无法动弹的瘫倒在神殿上时,看着高大辉煌的血魔雕像,盎格总会和我说很多话。我们谈论着暗黑精灵、死亡、阴谋、忠诚,还有许许多多人类的故事,人性、虚假、爱……盎格说我越来越不值价了,原本看中的纯净心灵里很多东西还未等他来取,已经没有了。不过他说无所谓,这段旅途还是值得的,等到时机到来,他应该回地狱而我应该随他而去时,他便取走我最后一件东西,也是不会像其他东西那样自行流失的那一件——爱。
     谈到这里时,我总忍不住的笑。爱?我还有吗。我从未拥有过任何人的爱,也不再会将什么爱给予任何人。我也笑盎格无趣,爱,值得他等待着取吗?还不如残忍、冷酷、野心这些来得有力量。
     可是盎格说,爱是最有力量的,并且没有人逃得过它的魔力,无论你是残暴的国王,平庸的农夫,还是战士,总逃不过。他说某一天我也会被爱折服的,遇见一个女人,然后失去所有的骄傲与锋芒,如果,我还能活到那一天的话。
     我笑了。还有人能夺走我的锋芒?我没有心情和他纠缠无聊的话题,比这个来,我更关心如何能活得更久一天,杀了他,夺走他的锋芒。但这个笑话我没有对他说。是的,杀了他,活着,并且夺走他的锋芒?的确是个笑话。
     在熔炉里的日子刺激又无聊,我已经13岁了,离盎格给我期限还剩两年。每当看着树上的叶子掉落时便忍不住想,还有机会出去看看外面的太阳吗?
500楼
     然后,机会来了。
     熔炉又迎来了一批新的宠物。那些小巧脆弱的可怜虫被黑家伙们玩得够呛啊,才没几天就死了两个,到一个月的追捕大赛时几乎全死了,真是极为不经玩的一批宠物。
     不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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