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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重生娱乐圈之寻芳+1番外 作者:漠小兰(晋江vip2014-05-10正文完结)-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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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了她的电脑,又上网百度了几个重要的人物,浏览了会儿新闻,跟随了一会儿时代的潮流,我才算放心下来。

一放下心来,我的胃就饿了。
4第 4 章
厨房里什么都没有,冰箱上贴着各种减肥节食食谱。

历来,美丽都是有代价的。

我眼下睡衣都换上了,只好再换身衣服出去买东西。

找了半天才勉强从衣柜里找了一件连帽衫,又扒拉了一条裤子出来。

肉色棉质地,乍一看竟然跟秋裤一模一样。

蔡寻芳的品味出众啊。

不过这会儿夜黑风高,眼神浊点儿的估计也看不出来,我索性也换上了,走到门口,见蠢萌的a1ex眼巴巴地把我望着,我便找了狗链也牵了它出门。

从超市里出来的时候,我左手牵着a1ex,右手徒手扛了两公斤的狗粮,肩膀上挂着一个巨型塑料袋,装满了我的口粮,内心油然而生一种女壮士的骄傲感。

路过一处atm的时候,我抱着侥幸心理用o828当密码,去试了试五张银行卡。

居然就是这一个密码,五张卡都是一模一样。

我又欣喜,又隐忧,这人防盗意识也太差了吧。

我心里连做了五个加法,大致有了个数,就又晃悠悠地牵着a1ex准备打道回府,开始盘算起我摆脱男女猪脚以后的康庄大道。

可是老天爷,她就堪堪不是我亲妈啊。

隔着楼盘小花园里昏昏暗暗的树叶枝杈,借着那一盏黄澄澄的路灯,我竟然又看见了男猪脚和女猪脚,两人站在灯下不知在说些什么。

淡淡的光晕包裹着两人颀长的身影。

画面十分唯美,整个一精雕细琢的言情剧海报。

妹啊,竟然还跟女配住一个小区。

狗血大俗套。

尽管那是我回家的必经之路,当下我还是立马旋身18o度打算绕路,孰料刚一转身,就坏菜了。

我左手牵着的a1ex扯开嗓子开始嚎了起来,嚎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

无语问苍天,你一只女配的又蠢又萌的狗,好端端抢什么戏。

我顿时感到两道目光笔直朝我背心射来,谢平之隔着这么一段距离,竟然认出了我的背影,还叫了一声:“蔡寻芳。”

我只好硬着头皮转了个身,牵着a1ex朝两人走去。

顾筱云的头发编成了一个松散的辫子垂在身后,上身穿着黑色v领的紧身毛衣,下面穿着一条碧蓝的长裙子,线条毕露,很是仙女。

我特么穿了一条秋裤啊。

女配衬女猪,果然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走到他们身前,我卸下了肩头重达两公斤的狗粮,开始寒暄,“今儿个这么巧,出来散步啊。”

顾筱云脸上还残留有红晕的痕迹,想来方才是和谢平之在这里花前月下暂相逢,故而情绪还没有调整过来,没有理我。

谢平之看了一眼我放下的狗粮,又看了一眼a1ex,而后者很狗腿地短尾巴都要摇断了。

“没有,恰巧碰到了,你这是买的狗粮?”

不是一句废话嘛,你不识字啊。

但我还是厚道地点了点头。

他又问:“你这只狗倒有意思,多大了?”

这我还真不知道,当即胡诌了一句:“约莫一岁了。”

请注意我用的是约莫,日后也不怕抓我把柄。

他点了点头,“明天早上八点,米易告诉你了么?”

我再点头。

他却忽然伸手提了我的狗粮,模样甚为轻松,转身对顾筱云说:“那明天你也是八点来吧。”

我擦,什么情况?

顾筱云点了点头,轻声说:“谢谢平之哥。”

话音刚落,谢平之就提着我那包狗粮往我住的那个方向迈步走,“走吧,我送你上楼。”

我擦,这又是什么情况?

你不是应该继续和女猪脚暧昧一下嘛。

你们怎么都不按剧本走,让我很是头痛啊。

赶紧快走了两步,追上谢平之的脚步,我试探性地问了他一句:“明天顾筱云也要来录歌吗?”

他“嗯”了一声。

对的,只要明天顾筱云一去,嗓子一亮,我就会被三振出局了。

只要我不再像电视里的蔡寻芳一样纠缠下去,作为女配的戏份就该是彻底到头了。

想到这里,我就平静了,默默地跟在谢平之身后走。

“今天秀场的事情你不必放在心上,谁都有在台上囧的时候,明天不管报纸怎么写,你都不必放进心里。”

他却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大哥,我当时虽然很囧,可这会儿早忘了,好吗?

明天的报纸爱怎么写就怎么写,我自岿然不动。

他见我一时没有回话,停下脚步,回头看了我一眼。

我立马低眉顺目地“嗯”了一声。

送到门口的时候,我就伸手接了狗粮回来,道了一声谢,正准备关门。

谢平之却沉声说道:“上次在电视台,我知道你不喜欢顾筱云,虽然她是个新人,可是她真的很敬业,声音条件也好,将来会是个好歌手,我希望你们这次能够合作愉快。”

大哥,你知道得也太多了。

合作愉快?这又是几个意思啊?

电视剧里不是这样演的啊,男猪脚。

可惜谢平之没有再解释一句,就这么走了。

徒留一个背影给我空嗟叹。

隔天一早,米易七点不到就给我打电话,把我活生生地吵醒了。

睡眼惺忪地坐进车里的时候,我眼尖地发现前排座位后面的袋子里插了一本杂志,露出花花绿绿的一角,我伸手去拿,米易伸手去挡,可是我终究快了一步。

赫然是橘子日报。

封面上是昨天秀场上我被谢平之用米色风衣罩着的高清图片,巨大的红字写着,嫩模上位不择手段,色/诱谢平之。

我擦咧。

我赶紧翻了翻里面的内容,还配有好几张我双手护胸的图片,幸而没有走光。

通篇浏览下来,文笔辛辣,大书特书蔡寻芳如何居心叵测地抢镜,以及对于谢平之垂涎已久,意欲图之,不惜牺牲色/相的丑恶行径。

一旁米易担忧地看着我,“芳芳,你不要在意,他们就爱乱写的。”

我合上杂志,暗赞一声好文采,才对米易笑了笑,“没事儿,爱写就写吧,以前有个传媒大亨说过,‘a11 pub1icity is good pub1icity’,倒也不全是坏事。”

米易瞪大了眼睛吃惊地看着我,“芳芳……”就没了下文。

我把帽子往下一扣就开始假寐了。

谢平之的录音室在郊外,周围都是田地,他的那一间两层阁楼甚是打眼。

顾筱云已经在那里了。

米易表现地比我还惊讶,指着顾筱云,大声问道:“平平,她怎么在这里?不是说好这首‘爱无路’是给我们芳芳唱的吗?”

谢平之今天穿了一件黑色毛衣,下面是一条神色牛仔裤,打扮十分随意,头上还戴着耳机,手里忙碌地在纸上写画,听了米易的惊呼,头都没抬一下,“让她们两个先都试一试,再划分,分段以及合唱部分。”

大哥,哪里来的合唱?你这般篡改剧情,不妥吧。

米易却是神色稍缓,又把我拖到二楼的一个小角落里好生地叮嘱了一番:“这一次机会是我千辛万苦从平平那里给你求来的,你一定要好好把握,你我都知道,模特儿做不长的,你也不算是新人了,可是老是不红,再这样下去,公司会不愿意捧你的,往后路就难走了。好机会要懂得珍惜。能不能转行,成败在此一举了,平平的歌肯定是有保证卖座的,但是我看那个顾筱云仿佛也是个厉害的角色,你一定要争气。”

米易说话时的表情十分严肃,一点儿花痴娘泡的样子都没了。我也不禁跟着肃穆了起来。

的确,若真想要从长远考虑,蔡寻芳一定要成功转行,而这个机会也的确是个难得的好机会。

事情在这里已经跟剧情不大一样了,如果谢平之真的不打算换掉我,用顾筱云,而是让我们合唱。这首“爱无路”在原剧里很红,兴许我也能够有个转机。

我也严肃地看着米易,“你说的我都知道,我一定会尽我所能的。米易,这么久以来,谢谢你照顾我,以后也请你多多关照。我虽然资质有限,但肯定学笨鸟先飞。”说着,我不忘伸手深情地与他的手握了一握。

一个经纪人对于艺人有多重要自然是不言而喻的。多少人跟对了经纪人,红了,多少人跟错了经纪人,湮灭了。

从蔡寻芳平日的工作量看来,米易是个敬业的经纪人,往后的发展自然也要仪仗于他,再加上他又花痴又娘泡,十分招人喜爱,我自然要好好跟着他继续混下去。

米易听后,转瞬之间又变回了一副娘泡样,一把握住我的手,小手指还翘了起来,“芳芳,你懂事了。”

他话音刚落,就听到楼道传来一声假咳,我俩齐齐回头,看到谢平之站在楼梯拐角,颇为好笑地看着深情相握的我俩,“别握了,下来先试听一段。”

米易马上甩开了我的手,朝他奔了过去。

果然见色忘义。
5第 5 章
demo听了一遍,是个男声唱的,醇厚低沉,听起来悦耳又缠绵,曲词都好,尤其中间的一段大提琴音催泪效果佳。

米易闪着一双星星眼,“平平,你唱得好好哦。”

他的这一声“平平”和他的“婷婷”是一个套路,港台三声,肉麻至极。

我就纳闷了,既然谢平之自己都能唱,为什么要把歌做给别人,是真的提携后进吗?

我注意到顾筱云听歌的时候,一直用手轻敲桌面打拍子,碎发落在耳旁,侧面专注又娴静。

散发着女猪脚的光辉。

她自然是第一个试唱的。

隔着那道玻璃,我见她沉稳地戴上耳套,随着音乐唱了一小段,自信而稳。

我的全副心神都扑在了记调子上。

轮到我的时候,我手里捏紧了那小小的一片纸。

戴上耳套,又调了话筒,抬眼就看见玻璃那一端的谢平之冲我竖了一个大拇指,还点了点头,笑了一下,眉目疏朗。

仿佛是在鼓励我。

我却因为他的美色晕了半秒。

这短短半秒间,我就忘了第一句的调子了。

“夜沉……”破音了。

耳旁音乐却还在继续,我只好赶鸭子上架,努力地又接了两句。

估摸着是走调了,因为对面米易的脸比猪肝还黑。

他脸一黑,我就更唱不好了。

嘴里尽跑词儿,拼命跟调子。这一小段唱完,唱出我一脑门子汗

音乐停了,我身心俱疲。

看来,这剧情恐怕终于要接上了,我要不幸地被三振出局了。

没想到谢平之竟然又自虐地戴上耳机听了我刚才唱得那一遍。

我大气都不敢出,看他终于放下了耳机,说了“差强人意”四个字。

大哥,你为人太厚道了。

谢平之将比较多的a段分给了顾筱云,相对较短的b段分给了我,合唱部分穿插其间。

中间她一句“爱不能”,我一句“爱无路”,这么来回唱几轮,听着俨然像是一首苦情的拉拉之歌啊。

不得不承认的是,顾筱云确实状态好,她的a段录得很快,又把中间和音部分唱了一遍,就被经纪人领走了,说是要赶通告。

剩下的大半个上午就是我一个人苦命地来回在录b段。

等到终于录到谢平之点了头,我身旁都摆满了八个空的矿泉水瓶,嗓子都快冒青烟了。

谢平之当着我和米易的面放来听了一遍。

声音有些暗哑,婉婉转转,听得我觉得很是别扭。

米易倒是可劲儿地点头,嘴里念叨:“芳芳,你都在调上。”

米小哥,你这要求未免也太低了吧。

临走的时候,谢平之还在复杂的操作台前修音,编辑,一个人,很是孤僻。

我觉得原剧里的谢平之虽然前期表现得也很清冷,可是演员选的是个阳光派,断然没有眼前的谢平之高冷。

果然还是要等待顾筱云的爱情小火焰来温暖他啊。

按照行程,我和米易回了公司。蔡寻芳的经济公司叫做云龙,是个老资格的演艺公司,旗下艺人很多。

三楼大厅正对的一面墙上,贴了许多明星的图片,我找了一圈都没看见蔡寻芳,果真是不怎么红啊。

为首的女星叫做于晴,是当家花旦,云龙的台柱子。

长得清清秀秀,胜在气质佳,演技好。

可惜在电视剧里只能算是女二,最后被顾筱云取而代之。

在这里,默默为她点一个蜡。

待我练完瑜伽,米易又带我马不停蹄地去拍平面广告了。

居然是麦当劳的广告,始料未及。

因为麦当劳是杂志社的新近赞助商,所以要在杂志里夹一幅两个a4大小的扉页广告。

汤米给我化妆的时候,米易就在我耳边唠叨:“待会儿的汉堡,你不能真的吃下去哦,即使是咬一口,稍后拍完也要吐出来哦,薯条也是,不能吞下去哦,卡路里高的太可怕了,吃下去,你就真的万劫不复了,芳芳!”

这种情况下,我敢告诉他昨晚我吃了两包奥利奥的事嘛。

摄影师是个大胡子,叫了米易过去商量时间。

汤米用刷子在给我刷腮红,痒得我挤眉弄眼,他却忽然开口问道:“上周我问你的那件事,你考虑好了吗?”

坏菜了。

上个星期的事情,我哪里知道,况且汤米是个电视剧里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人物啊。

当下我只好左顾而言他,“这个腮红的颜色好看。”

汤米理都没理我这一句,只说:“你是不是觉得公开不好,我知道你有顾虑,可是我不想一直这么神神秘秘下去了,芳芳,我想堂堂正正做你的男朋友。”

擦,电视剧里特么绝对不可能有这段啊。

人家蔡寻芳可是一心一意地喜欢男猪脚的啊,你是哪里来得路人甲啊……

他本想再开口,却看见米易跑了过来,突然闭上了嘴。

原来是段连米易都瞒着的地下情啊。

不过搞不好是蔡寻芳身为白莲花处处搞暧昧,让这个汤米误会了也说不准啊。

我再坐不住一分钟,他一给我化完,我立马起身去找摄影师,假意讨论了一下拍摄的事情。

要求很简单,我只要坐着假装很开心地吃汉堡和薯条就好了。

这实在是我的强项啊。

拍摄很顺利,除了最后米易在拍摄现场的嚎叫:“芳芳,我早叫你不要吞下去的,你怎么都吞下了,万劫不复,万劫不复啊!”

我妆都没卸,就急匆匆地拉着米易走了。

汤米还在化妆室,我如何再敢进去。

犹豫了好一阵,我还是问了问米易:“你觉得汤米人怎么样?”

“汤米哥啊……”米易想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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