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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星星+番外 作者:洛岩(晋江2013.7.11完结)-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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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手上画笔出神入化那叫一个绝,当年徐世清拜访吴家偶遇豆蔻年华的三小姐在做画,便一见倾心。倾心的是人还是画没人晓得,年近不惑的徐世清向三小姐的爹提亲了,吴家初时是不满意的,徐世清年纪过大,且前面夫人过世后家里的妾当家,怕三小姐过门后日子不好过。但奈何三小姐非徐世清不嫁,爱情的力量确实很伟大,三小姐嫁过去后生了个儿子便是徐四郎,夫妻两人有一段日子很是恩爱。
  哪里又有完美的人生呢,前面说了徐世清的小妾周姨娘当着家呢很是有几分手腕,她是前面夫人的陪嫁丫头,前面夫人难产死后她变开始当家,肚子也争气生了一儿两女。三小姐嫁过来后两个女人明争暗斗了很久,三小姐终是败下阵来。
  三小姐家族祖辈经商,钱积累的多了便舍得花钱投入在教育上,他们家族里孩子受的教育都是正统而又高贵的主流教育,周姨娘却是恰恰相反,从小被卖成丫鬟大字不识,满肚子装的都是从现实生活中算计争斗中学到的无赖又狠绝的手段,拿画笔的三小姐又如何斗的过一把超现实的杀猪刀呢。三小姐的委屈全化做眼泪哭诉给徐世清,周姨娘的两面三刀再次排上用处,在周姨娘的教导下,追求大学问大精神食粮的徐世清慢慢就烦了三小姐泼妇般的哭诉和廉价的眼泪。
  三小姐的眼泪便只能捂在心里憋成了抑郁,四郎十岁那年,三小姐终于撒手人寰归去了。
  没娘的孩子很可怜但四少年的日子过得仍旧非常好,徐世清是真的疼这四儿子,徐四郎也是真聪明,读书做画样样拿的出手,比较起大儿子的草包学识,徐世清越发宝贝这徐留山,恨不得自己平生所学全塞给儿子。
  徐少爷快乐日子结束于十五岁那年。大儒徐世清终于走完他受人敬仰的人生。
  提起少爷这几年的日子,老富头深深叹了口气:“少爷受委屈了。”
  小星看着车前头不远处正活动手脚的少爷,问:四少爷学问好吗?
  老富头一扬鞭子抽了下马,得意的说:“那是,这次咱们去永城就是老爷当年的学生邓大人赏识少爷推荐去做修撰官的。”拿手搓搓脸,老富头又恨恨的说:“邓大人说年后四月才入职,可恨那周姨娘欺人太盛,逼的我们家少爷才在这大寒天里离了家”
  马小星对徐少爷的印象不坏,正如富老汉说的少爷心善,不仅心善并且是大善,从帮助她这个无家可归的人就能看的出。帮助这个词说起来简单意义却不一样:很多帮助,你需要核算成成本下次要还的。还有些帮助,只是施惠的人纯粹觉得这人需要帮助,受惠人不需要还人情。这四少爷能从她这流浪汉身上得到什么呢?小星相信他只是想帮帮她这无家可归的人。
  就这样跟着马车走了两天,也蹭吃蹭睡。马小星却越来越不安起来,天下没有白吃的宴席,要有所得必须要付出,这次跟以前不一样,以前马小星欣然接受别人的面饼红薯那是因为双方都知道就是一次施舍不用还。这次被当成客人好吃好喝还睡客栈,徐家少爷不介意这点银子,再这么下去马小星却没了自尊。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
  这天,少爷下车活动手脚时,小星跟了上去,老富头也连忙放下马鞭子跟上去。
  “四少爷,请收留我”徐四郎回头,就看到马小星单脚跪地双手抱拳对着他。
  “马姑娘快快请起,起来再说”他虚虚伸了下手。
  马小星站起来,把意思说明白了:“马小星这几日受恩于少爷,无以回报心中有愧,到了永城,我还是无家可归,少爷若肯收留我,我愿意服侍少爷。”
  徐四郎看着这女娃,这几天吃的好睡的好,脸色也正常了些,脸上的冻疮稍稍好了一些看着也顺眼了点,这几日的帮助举手之劳的事也谈不上恩惠,至于收留嘛,也不是不可以。
  刚满十八岁的徐四郎考虑不了太多,受的教育是人之初性本善,帮助别人对他而言是快乐的事,一个人吃饭能花多少钱呢。
  这边老富头也帮忙搭腔:“少爷咱们这次去永城是常住,少爷身边多个人伺候是好事,我看星丫头行。”
  “我愿意伺候少爷换取食宿,但我不卖身不入奴籍”马小星感激的看了眼老富头,说。
  老富头听了连忙用眼色示意这不懂说话的丫头,求人收留怎么能谈条件呢,哪个大户人家喜欢谈条件的奴才。
  马小星看着少爷,郑重的说:〃我能吃苦什么都能干愿意伺候少爷,但我绝不卖身不入奴籍”
  徐四郎觉着奇怪,这女孩人小个子小但这份坚定却是很强烈,她眼睛里带了请求,真诚又坚定。“为什么”他很好奇,这女孩为什么这么坚持。
  “自由,我要自由,就是去讨饭睡柴禾垛也不能失去自由”小星答的干脆,流浪途中,也见过,有些大家大院贴了榜招卖身奴才,再饿马小星也没有卖了自己,她想堂堂正正的活着。
  自由?徐四郎不是很明白但觉得新鲜,对马小星的感觉也一下子变的奇妙起来。
  徐家四少爷终于点了头。马小星高兴的蹦起来给了老富头一个大大的拥抱,老富头撅着胡子也开心的笑。被两人的情绪感染,身后的少年不禁扬扬嘴角笑了。
  流浪的苦逼日子终于结束了,以后马小星每每想起这十个多月的流浪生活,心里充满了感恩,这段经历对马小星的整个人生而言是笔大财富。


☆、新生活

  又飘起雪花,马小星坐在车架子上却无比开心,甩着马鞭呼呼做响的赶着马车。讨厌的冬天突然变的可爱起来,再也不用烦恼晚上冻的肚子疼,也不用担心雪下厚了再没衣服往身上套,雪爱下多厚多厚,看看,多漂亮多诗意的雪花啊。
  果然是屁股决定脑袋,处境决定了想法。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
  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啊--”
  迎着雪花,马小星扯开嗓子唱起了歌。
  车里的少爷放下手里的书,竖起耳朵听了会,听着听着扬着嘴角笑起来。旁边老富头看了也很高兴,到底是年轻人喜欢热闹,这么多年了少爷都是孤孤单单没个伴,自家大哥不跟他玩,两个姐姐也不亲热,再加上周姨娘中间隔着,少爷跟他们也不亲,看来留下这星丫头是对的。
  永城终于到了,徐家在城里有个不大也不小的三进祖宅,马小星眼里看什么都是新鲜的,每间屋子都窜了个遍,老富头笑她乡下丫头进城看什么都新鲜。
  少爷住两间超南的主屋,一间睡房一间做书房,右边耳屋里睡小星,离少爷屋也是最近的,照顾起来方便。左边耳屋里睡老富。老富是这小小门里的总管,马小星的任务是专门照顾少爷。过了几天老富找来当地的两个粗使婆子帮忙,这个家就正常运转了。
  在老富头眼里,星丫头是个勤快孩子,每天除了伺候少爷外,跑前跑后的还做了很多余活:上街买菜洗衣做饭打扫院子,看起来她是真心喜欢这儿。
  厨房里,鲁大婶子和王婆子正笑话小星吃的多,两个白面馒头再加碗菜汤,小星觉得没饱。
  “你这丫头饿死鬼托生啊,比我家大儿子还吃得多”鲁大婶子扯着嗓门嚷嚷。
  小星讪讪的不好意思。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这么能吃,按理说小星身体的底子很差,流浪时更是饥一顿饱一顿,奇怪的是这身体自打来到这世间却从没生过病,就是能吃。用鲁大婶子的话说就是:哎吆,妈呀,这是大老爷们的饭量啊。
  院子里,老富头跟小星招了招手,小星赶紧跑过去。
  “这壹两银子是这个月你的月薪,赶紧去买件新衣裳穿,你看你这身上衣服大的都能包你俩了,是捡的鲁大婶小儿子的吧。还有这个,少爷让买的,冻疮膏,这女孩子脸上有冻疮啊以后就嫁不出去啦”老富头把一块银子和一个小盒子塞进小星手里。
  “对了,还有这个,街上刚买的熟猪肉,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好吃的”边说边把一个油纸包塞到小星另外一只手里。
  “谢谢老富叔和少爷”小星低着头闷声说。
  老富头说快回屋吧,刚一转身,小星又叫了声老富叔。把手里的东西放到地上,抱住老富头呜呜哭起来。老富头摸着小星的脑袋连声说:“好孩子,别哭别哭,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好日子?没错,好日子还在后头呢,小星很有信心,在这世间过第一个年时她觉得已经习惯这里了,暂时有了家,老富头是个慈爱的长辈,少爷和善可亲。但是她仍旧好奇的观察着这个新世界,跟前世有相似的地方又有很大不同。
  徐家少爷对自己的这个新丫鬟也是越来越好奇,特别是褪去冬衣换上春装后,小星的变化非常大:脸上的冻疮消失了,脸色红润有了光泽,一双大眼睛看着你时充满了光彩。对,是光彩,少爷自小读书被教育要修身养性追求高洁,做任何事都需有板有眼循序渐进,殊不知这样就失去了灵性,树有灵性,山有灵性,水也有灵性,当然人也有,但当人背的世俗多了天然的灵性就变少了。小星却是个例外,她趟过世俗却仍旧有着灵性,眼睛里的光彩就是个证明。
  “少爷?四少爷?”马小星在徐四郎的脸对面晃着手。
  徐家少爷脸红了赶紧合上书站起来走出门去,光天化日下自己竟然走了神。
  小星小心翼翼的收拾着少爷的书桌。
  徐四郎回屋时,她已经收拾完桌子,正坐在一边翻着本书。
  “你认字?”他不信她识字。
  “认的极少”
  “少爷的字写的真好”
  徐四郎谦虚的笑笑:“爹的字才叫好”
  “我要能写成少爷这样的字今生就满足了”
  “你想学写字?”
  “是的,少爷能教我吗?”
  徐四郎看着那双眼睛很难拒绝,便点点头。
  “我们便从识字开始”
  “好”
  马小星开始学识字,刚开始每天五个生字,隔天每天十个生字,再隔天每天二十个生字,再再隔天五十个生字,并且已经能有摸有样的读短文了。
  徐四郎惊讶的发现:他遇到了一个天才,爹常说他有些天赋,但这个叫马小星的女孩天赋一点也不弱于自己。
  马小星当然不是天才,她只是有个前世记忆,基础本来就有,进展当然快的多。
  徐家少爷再看马小星时就多了几分欣赏。
  四月份徐四郎徐留山走马上任去了史馆做修撰官。
  生活稳定下来,一天天的日子也就这样从手指缝里流过去了,十三岁的马小星仍旧很能吃,人还是瘦但个子已经开始往上蹿了。春天穿的裤子秋天再穿已经短了一大截。胸脯还是平的,初经没有来过,头发很短,乍一看----多好看的小小少年啊。还是借用鲁大婶子的话:星丫头没点女人样啊。
  女人样该是什么样呢?仁者见仁的事,反正小星不想装,也装不了。
  何况马小星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空余时间全用在了认字写字上,去到一个新世界,听说读写不过关就永远进不了主流社会---这个道理同样适合用在异世界里。
  徐四郎回家时几乎每次都碰到马小星蹲在书房门前拿枝条在地上写字。
  “你要考女状元?”
  “不会,想着以后或许能用的上”小星答。
  事实上没等多久就用上了,那年冬天,小星等到了机会,而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小星已经准备好了。


☆、保安堂学徒

  永城有好多家药铺,最大的一家保安堂在城南城北都有分店。这家店有个传统,每隔三年会招一批学徒。初涉药材行业的孩子能去保安堂做学徒就意味着你职业生涯将有个美好的未来。保安堂出来的学徒那是各家药号争抢的人才。
  可想而知想当保安堂的学徒竞争有多激烈,层层筛选后,最后只留下十个个学徒,培训半年至一年后学徒就可以出师了,当然保安堂这个大boss对刚出师的学徒有优先签约权。
  这是马小星了解到的全部消息。她想成为保安堂的学徒。
  “马小星?”保安堂门外有个伙计高声喊。
  “在,在,在这里”马小星高声应着,跌跌撞撞的挤过门口拥挤的报名人群。
  “进去,第三个门”伙计打开门让马小星进去。
  马小星慢慢走着,打量着中规中矩的保安堂大厅,第一眼就很喜欢,大块青砖地面,室内古朴雅致,传说中的百眼柜安安静静的一排排立在那里,满屋子浓浓的药香沁人心脾;悬壶济世四个漂亮大字挂在大厅。
  “加油,马小星,你一定能成为这里的学徒”马小星握握拳,对自己说。
  推开第三个隔间门,有个白胡子老头坐在一张桌子后面;他示意马小星坐。
  “为什么想成为保安堂的学徒”白胡子老头瞥了眼进来的人耷拉着眼皮问。
  “我喜欢药,打算以后靠药为生。保安堂是药号里最好的,我要跟最好的人学习”马小星大声答
  白胡子老头终于抬起眼皮,拿正眼端详这少年,少年也是挺直了身板配合老头打量。
  老头心里不禁暗赞:好精神的少年。
  只见这少年头发成簪用一块小锦帕包着,整张脸干净清爽,脸色红润,唇如涂脂,一双杏眼瞳仁灵动,水晶珠一样带着光彩。一身清爽的青色普通短袍,束着腰,在这腊月寒冬显得格外利索。没错,这就是身着男装的马小星。
  老头再问话时声音带了自己都没察觉的柔和
  “不是谁都能来保安堂做学徒的,你于别人比,可有特别之处?”
  特别之处?小星眨眨眼,摇摇头:“我没有特别之处,就是喜欢药,也愿意为此吃苦”
  老头捋着胡须暗暗点头,这孩子实诚。
  “十天后,回来考第二道”
  老头点了头,第一道面试,马小星就算过了。
  “你可知后面四道各考什么?”老头又问
  准备离开的小星,赶紧回头答“识字,辨药,闻药,模仿,品性”
  老头点点头,眼里带了些赞许“回去好好准备吧”
  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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