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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逆袭为妃 作者:清晓沉浓(起点2013-09-30完结)-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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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不,不。曦姐姐,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嫁给秦王。而且,这媵妾不过还是个丫头,我同殿下还并没有……并没有同房过。”
  看着眼前这个眼睛里汪满眼泪的小姑娘,我还真不知道她嫁给李世民是不是件好事了。李世民日后贵为天子,他对女子性子又柔和,毫无疑问是个很好的终身依靠。只是雪鹤现在还不到十五岁,就这样被随随便便赏了人,对她似乎有些不公平。
  “那你愿意嫁给秦王吗?”
  “曦姐姐,你待我很好,我对你很是感激。我也知道你同殿下感情很好,我并不愿同你争什么。起初我是不肯的,但皇命难为,所以……”
  “没关系,你不要想那么多。既然现在已经是这个身份了,那就没得后悔的了。你就安下心来,好好伺候秦王便是。以后也算是有了终身依靠。”我现在最见不得谁一脸委屈、愁苦的样子,能让大家都高兴的事,我为什么要去阻拦呢?
  “不,我还想继续伺候曦姐姐。”
  “你说什么傻话?你现在是秦王的妾室,同我一样,哪有让你伺候我的道理?”
  “没关系,我喜欢呆在姐姐身边。”雪鹤一脸的毋庸置疑。
  “你真的愿意这样?”
  “是。”
  “那也好,你现在年纪还小,想继续留下来就留下来吧。不过别说伺候不伺候的话了,知道了吗?”
  “好。”雪鹤这才笑了起来。
  “曦姐姐,你要的玫瑰酥。”雁奴端了碟子过来。
  “你们两个去别处逛逛去吧,我想一个人坐一坐。”
  雁奴同雪鹤对视一眼,说:“那我们也不走远,你有事就叫我们。”
  我点点头,把那碟玫瑰酥挪到自己面前,刚做好的点心还是热气腾腾的,玫瑰花的香气很是浓郁。
  刚认识榛儿的时候,她还是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最大的梦想就是可以天天吃这种点心,她说吃多少,她都不会腻。
  她以前只是个山里的单纯小姑娘,有着最简单的梦想。因为遇见我,才改变了今后的生活。是我,把她带到这个复杂无比的世界里来,让她在不到二十岁的年纪便这样离去。
  我拿起一块,轻轻咬了一口,对于我这个不怎么爱吃甜食的人来说,这东西有些甜到发腻的程度了。可我还是一口接一口的吃着,好像只要吃着这个点心,榛儿就会在我眼前一样。
  我一块接一块的吃着,已经十多天没有正经吃过饭的胃有些受不了,全部堆在那里,梗做一团,完全消化不动。以前我一直觉得食物可以填补内心的空虚和失落,可这次吃了这么多的东西,为什么我还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金玉两全
更新时间2013…9…9 20:22:26  字数:2889

 生下孩子之后,我的身体变的很差。以前还能骑马行军的好身板儿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人是越来越瘦,而且还时常头痛、心悸。大夫说是忧思过度所致,让我开释些心怀便好。
  我自己都不觉得这次榛儿的死竟带给我这样大的影响,我以为自己放下了,已经不再去想她了,但她带给我的创伤却是短时间里无法抹平的。
  幸好我还有个孩子,有恪儿在我身边,转移转移我的注意力,我也能时常高兴高兴。
  雁奴说我有了孩子之后,就完全沉溺其中,不光不管府上的事,连秦王的一些事都不再过问。对人也都是淡淡的,虽然每次都是笑容满面,但却总觉得少了以前的热忱。
  恪儿满月时,任其桐来了。但却是在白日的宴席结束之后,悄悄来的。我知道,齐王同李世民间的嫌隙是越来越深,齐王自己已经很久没来秦王府了,他自然也不希望其他人来。
  “齐王最近对你怎么样?”
  “不错,他对我很好。”
  “真的吗?”
  任其桐看着我,嘴角牵起一抹笑意,“这有什么真假?我现在才知道齐王不是一个长性的人,新鲜劲儿一过,对谁都是一个样子。所以他才要一个接一个的纳新的妾室,求新鲜感。这种多情又不恒久的人,真是女人的克星。”说到这任其桐无奈的摇摇头,又满是嘲讽的笑了,“可我也没什么办法,已经嫁给他了。比起睆睆,我倒觉得齐王对我的情分似乎更浓一些。”
  “那很好,也不枉你为他放弃这么多。”
  “不,我觉得他对我还是像以前一样好,是因为同那些莺莺燕燕相比,我更像他的家人,他的姐姐。他可以厌倦妻妾,却不能厌倦家人。这是血脉相连的。”
  听任其桐这个说法,我有些微的惊讶,不过也有些明白。现在想来,似乎从一开始,元吉对小桐的依赖和敬佩要远多于寻常男子对女子的心动和爱慕。
  有的人觉得这不是爱,但我觉得这种爱才更恒久。男女间的激情和怦然能维持多久?并不是每一对情侣都能幸运的将动人心魄的爱情顺利转化为相濡以沫的亲情的。任其桐现在一步到位,是件好事。
  “这样也好,起码他不会因为对你丧失了新鲜感便将你抛之脑后。”
  “是,我也觉得我们现在已经找到了最舒服的相处方式。不说我们了,我倒忘了这次来的目的。我是来看你的孩子的,快抱过来给我看看。”
  雁奴一听这话不用我吩咐,便出去抱了恪儿进来。
  “长的同你很像。”任其桐接过来,只瞅了一眼便说。
  “像什么呀,现在才多大点就能看出像谁?”
  “不是,曦姐姐,见过孩子的人都说长的像你呐。你自己不觉得罢了。”雁奴也在一旁凑趣。
  “不行,生个女儿像我可以,可现在是个儿子,太像我的话,长大了未免缺些男子气。”
  “我倒希望他的性格能像你。”任其桐把恪儿抱在怀里逗弄着,也是喜欢的很。
  “你那么喜欢,自己回去生一个,别把我儿子玩儿坏了。”我看她不住的蹂躏恪儿的脸蛋,实在有些心疼。
  “我没你那么好的福气,才嫁给秦王多久,便有了孩子。看你那小气的样子。亏我还专门给他备了礼来。”
  “你不用备礼,我什么都不缺。不要以为搞点礼物来就可以随便玩我家娃。”我“义正词严”拒绝到,但还是忍不住往任其桐手里的盒子上瞟。
  “我知道你什么都不缺,不过是点心意。金锁是少不得的。”任其桐拿出盒子里一只金光灿烂的锁片给恪儿挂在脖子上。
  “这可是我亲自画图设计的,保证高端大气上档次。”任其桐得意的拍拍那只锁片。
  这只锁片倒是不重,做的小巧别致。上面的祥云花纹都一笔一笔勾勒的细致入微。应该是花了不少心思。不像其他王公大臣们送的金锁、金镯子,样子笨重又巨沉无比。
  “他们这么想送金子,干嘛不直接送金锭子好了。我们可以拿着去买别的东西。一个金锁这么沉,恪儿戴上一定会被带个大跟头。”我跟李世民抱怨时,他笑了好久。
  “还有这个。”
  任其桐递给我一只椭圆型的玲珑玉璧,我接在手里,这玉温润细腻,色泽通透,就算是晚上,也隐隐泛起一层流水一样莹洁的光泽。单这块玉看着就很是舒服,完全不必再雕什么图案上去。
  “这是齐王送你的。”
  “元吉送的?我以为他……”
  任其桐摇摇头,“齐王嘴上说不来秦王府,也不让我来。但丫鬟给我送锁片时被他看到了,我只好实话实说。谁知道他一言不发的出去,回来时便拿了这个。说我们不能太小气,送礼物哪有一个的,自然是要一双。金玉两全。我跟你说,这玉可是齐王的心爱之物,他肯给你,就说明他还是很看重你们的情分的。”
  我握着那块玉,心里自然感动到不行,连连的点头,把恪儿塞到任其桐怀里,大方的一挥手,“随便玩儿。”
  “你这娘当的也太势利了些。”任其桐抱着孩子哭笑不得。
  “你们对我有情有义,我也不能那么小气不是?”
  “我没功夫跟你瞎贫,现在天色不早了,我要回去了。你也早些休息。在家老老实实坐月子,不要出去瞎跑。”
  “嗯,这个我心里有数,等你们有孩子了,我一定还一份大礼。”我晃着手里的玉璧说。
  任其桐没接我的话茬儿,又低头亲了亲恪儿的脸,李恪舍不得她走似的,伸出胳膊胡乱挥舞着,把裹着他的襁褓都挣了开来。
  “咦?这个东西看着好眼熟。似乎是见过谁家的孩子也有这么一个。”任其桐拿起恪儿脖子上挂着的金锁说。
  这是妍惠公主留给我的那个,我一直给他戴在身上。
  “金锁还不都是大同小异的,没什么特别的。”
  “不,金锁是有很多一样的,但却没有几个会挂这红珠子的。”任其桐指着链子两端串着的玉髓石说。
  “你在哪里见到的?”我忙追问。
  “我想想。我也没见过几家的孩子,好像是在太子府上。”
  “太子府上?”
  我立刻把妍惠公主的事告诉任其桐,问她有没有见过妍惠公主,她连连摇头,说她甚至都不肯定是不是在太子府见到的戴着相同金锁的孩子。
  “你也别失望,听你的说法,她现在应该过的也不错,如果真是在太子府,那说明她同太子有了孩子,这也就能说明为什么她愿意帮太子来毒害秦王了。想来也是因为这个孩子的缘故。”
  “可是她从未提过这孩子的事啊?怎么会有个孩子呢?”
  “别人不同你说的事多了去了。怪我多嘴说了这么一句。好了,我先走了,你也别多想。既然她已经选择离开,就让她走吧。”任其桐起身要走。
  “雁儿,送你家小姐出去。”
  “不必了,让她在这照顾你就是了。”任其桐摆摆手,带着自己的丫鬟出了门。
  “曦姐姐,以后小姐再来,你可不要再提让她同齐王生孩子的事了。”雁奴悄声说。
  “怎么了?”
  “唉,你也知道小姐以前是嫁过突厥的启民可汗的。她还曾经怀过身孕。”
  “是,这我知道。”
  “那你就应该知道小姐的这个孩子被老夫人逼着用药打掉了,并没有生下来。也许是那次用药太过的缘故,或者什么别的原因,大夫说小姐的身体以后都很难怀孕了。”雁奴黯然说道。
  “不会吧?”
  “刚开始的时候小姐并不是很在意这件事,因为她觉得自己这辈子肯定不会再嫁人了。可是谁知因缘际会的又嫁给了齐王,她本以为多看些大夫就能治好,可谁知总不见起色。天下女子哪有不想为自己夫君生下一个孩子的,我想这件事一定让她很是伤心。”
  听雁奴说完,我心里也很不是滋味,连怪自己方才失言。
  “没关系,曦姐姐你也是不知道。小姐不会介意的。”雁奴忙安慰我说。
  “外面的宴席都散了这么久了,怎么还不见秦王过来?”
  “曦姐姐忘了吗?小姐来之前秦王已经派人来说了,是宫里来了人传旨急召秦王入宫,估计这会儿秦王还在宫里呐。”
  “倒是我忘了。只是不知道是什么事,大晚上的还要传召。”
  “皇上传召秦王,不过也是用兵征战上的事。曦姐姐你不用担心。我今日倒是听到个信儿。”
  “什么?”
  “丫鬟们说王妃又怀了身孕呐。”
  

冷遇?机遇?
更新时间2013…9…10 12:28:29  字数:2900

 看这几日阿音喜不自胜的神色,和她房中时不时传出的缕缕药香,我便知道雁奴说她怀孕的消息是真的。
  她倒是比韦珪好福气,雁奴说秦王不过一月的初一、十五在她房中宿上几次,竟又有了孩子。
  这个孩子应该是李世民第四子,也就是以后的魏王李泰。这个孩子习文,工草隶,擅书画,才华横溢。甚至成了有名的书法家、书画鉴赏家以及地理学家,主编了五百多卷之阔的《括地志》一书。李世民对他更是疼爱有加。
  可惜,是的,历史上总是有许多的可惜。可惜李泰偏偏看上了自己长兄李承乾的太子之位,意欲争夺。唐太宗深知兄弟反目是何后果,所以将魏王迁出京城。
  如果阿音知道自己生出的这个孩子将会给自己给承乾带来如此大的祸乱,她还会如此高兴吗?
  “你!你!”承乾现在说话还不太利索,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见到我都会大叫“你”,然后蹒跚着奔到我的怀里。
  他现在大了许多,又会奔跑了,总是满院子的溜达嬉闹。阿音现在忙着照顾自己腹中新生的那个,不怎么有功夫管他了。
  “今天早上吃了什么好东西了?你看你这满嘴的,跟着你的奶娘也不知道给你擦一擦。”我蹲下身,仔细的擦去承乾嘴边的饭渍和口水。
  “粥!鱼鱼!”承乾得意的说。
  “你娘真疼你,早饭都给你吃鱼,是想让你聪明些呐。”我摸摸他的头,他的头发已经可以在头顶扎起一个小揪揪了。
  “娘疼乾儿,你也疼。”承乾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直往我怀里蹭。
  “乾儿,叫干娘,不要总是你,你的。没礼貌。”我抓着他教他念。
  他把头摇的像拨浪鼓,胖乎乎的短指头快戳到我脸上来了,“你,你。”
  我叹了口气,这家伙脑子里在想什么?
  “你不叫干娘,那叫姨娘好不好?”总得要带个娘字吧,不然我白对他那么好了。
  “姨姨。”一声脆生生的小姑娘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丁檀抱着个带花洒的水壶雀跃着奔到我身边,“我听琦英说你这几日好很多了,经常来这里逛逛,就过来找你了。”
  “你今日不用念书吗?你娘怎么会放你出来?”
  “我娘今天不在,我就溜出来一会儿,该给你浇花了。”丁檀献宝似的举起怀中的水壶给我看。难为她一个小姑娘竟能抱起这么大的水壶。壶里的水满的快溢出来了。
  “水壶,姐姐,浇花!”承乾开心的拍着手,踮起脚尖想去抓丁檀怀里的水壶。
  我生怕他把这水壶撞翻了,再倒他一身的水,忙从丁檀怀里接过,放在地上,“这种浇花的事交给园丁就好了,你又何必每日忙忙的过来?”
  “我看到姨姨院子里的花我就高兴啊。这里不像东都,没有那么多牡丹花,你看这里全都是芭蕉和荷花,只有你院子里有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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