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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江山美人谋 作者:袖唐(起点封推vip2013.7.3正文完结,权谋,腹黑)-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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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什么?成为一个星球的公主?!Mecha??这都是什么?吓,还要我驾驶这些玩意?!
  
  第二十二章 急赴睢阳城

  这一夜,便在暴雨的侵袭里度过。宋初一缩成一团,在人堆里盯着从苍穹中落下的雨点发呆,整夜未眠。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忧心过一个人的了,便是以往与闵迟在一处时,也能将生死看的很开。也许是因为赵倚楼如此轻易的便信赖了她吧!宋初一思虑了一夜,觉得自己应该不是因为他生的好模样所以才担忧他。
  
  天蒙蒙亮的时候,军队整顿一番,便离开此地。这里狼群出没,不适宜久留。
  
  籍羽昨日得宋初一个张仪的点拨,也明白一件事情,卫国虽然弱小,也并非能够随随便便被灭的,否则也不会弱了这么多年,却依然存在。
  
  “端容兄,你我在此别过吧。”宋初一起身拱手道。
  
  张仪惊讶的看着她,“你不随他们一起出去?”
  
  “我打算再去附近找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宋初一道。
  
  倘若真的死了,哪会有什么尸体,早就被狼群分食了。张仪这句话到底没能说出口,只是劝道,“此处有狼群,你一个人生死难料,还是随他们走吧。”
  
  “狼群昼伏夜出,我只在这附近找上两三个时辰,倘若找不到,便离开此处。”宋初一说着,便向籍羽走去。
  
  籍羽得知来龙去脉,对宋初一越发好奇了。留下来寻人容易,可是这里荒郊野外,到处都是未知的危险,而且一旦走错了路,可能越走便越向丛林深处,再也找不到出来的路。这需要绝大的勇气和决心。
  
  籍羽私以为是宋初一与朋友感情甚笃,但张仪知道,他们认识不过一个月,甚至宋初一见到赵倚楼真容的时候,惊讶不下于他。这不是相逢意气,而是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洒脱。
  
  籍羽抿唇思虑片刻,拱手道,“不知怀瑾先生可愿去我卫国为士?倘若先生愿意,我两千将士便是拼尽一切,也必为先生寻到人。”
  
  卫国留不住有识之士,这是个绝好的机会,籍羽不会放弃。各国为求贤才,各自出招,对于客卿、食客,待遇都格外优厚,更重要的是,那些大国有力量争雄,能够让他们有更多的发挥余地。
  
  “你倒是忠心耿耿。”宋初一抄手仰头看着这个比她高一头还多的男人,“好!我也从来不爱占人便宜,这次的谈和,我去,你在这里替我寻人,这样公平吗?”
  
  这世界上没有占不完的便宜,拿别人的总归要还,所以宋初一从来都只拿自己能还得起的。
  
  籍羽本就有意让宋初一欠下一个人情,但不可否认,除了张仪之外,她是最合适的人选,这里都普通人,他也只会领兵打仗,如何舌灿生花打动宋剔成君需要学识和一张利口,不是说出送美人,宋剔成君便会答应。
  
  “如此,就有劳怀瑾先生了!”籍羽施礼。
  
  张仪道,“我亦随你一并去吧。”
  
  “先生可否去我卫国看看?”籍羽很想把张仪也拐走,但毕竟张仪是鬼谷子的门生,应该不会把卫这种小国看在眼里。
  
  张仪知道他的意思,便道,“我不愿去卫国。不是因为它国力弱,或者国土小,而是卫侯从来没有争雄之心,我听说卫侯最近生出自贬为君?”
  
  卫国的国君,从卫王自贬为卫侯,现在自觉得连侯也撑不下去了,又想自贬为卫君。
  
  “连卫鞅如今在秦都被封为商君。”张仪委婉的说道。
  
  卫鞅,也称公孙鞅,现在叫商鞅。他姓姬,“卫”的意思是卫国,“公孙”指他是公族子孙,卫国国君的后裔。不管是“卫”、“公孙”还是“商”,都是氏,可以根据不同处境而更替。
  
  张仪的意思是,从卫国走出去的卫鞅都能凭着自己的才学能力被封了“君”,而卫侯本是一国君王,却在一次自贬之后,不寻思强国之道,还想再自贬一次,他听闻商君之事,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可耻可悲吗?
  
  张仪这句话看似一点也不重,其实能听懂的人,恐怕都恨不得刨坑把自己埋了。
  
  籍羽被说的脸热,也不敢再劝,转而看向宋初一,怕她反悔,再次确认道,“怀瑾先生想必也是如此认为,如此,先生也愿意来我卫国吗?”
  
  宋初一拢着袖子,心想:这算什么,比卫侯再没出息的我都扶过……当然,最后事实证明,烂泥无论如何都是糊不上墙的。
  
  “君子一言九鼎。”宋初一道。反正也没答应把这辈子都卖给卫国了。
  
  三人谈妥之后,籍羽便拍了两名可信的护卫保护宋初一和张仪去睢阳。宋初一记得,这里距离宋国都城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骑马大约须得一日的功夫。
  
  天色大亮的时候,雨渐渐停了,宋初一身上穿了一层简陋的雨蓑,身上有些潮湿的衣裳在风里十分寒冷。并且她这具年轻的身体,出乎意料的娇弱,行了不到半日,浑身像是散了架一般,腿上的皮也磨破,针刺一般的疼。
  
  一路泥泞,到暮色之时,几人堪堪赶在睢阳城门关闭之间进去,幸而宋初一早早的便让两名充作护卫的卫卒将盔甲和标志性的衣物都丢了,只剩下一层单衣。冷是冷了点,但只经历了简单的盘查之后,便轻易的入城了。
  
  宽阔的街道旁边零星有树木,时已经初冬,枯叶凋零,地面上的落叶被风吹拂,发出哗啦啦的声音。两侧商铺、民居鳞次栉比,睢阳虽然比不上洛阳、大梁、临淄、安邑这样的大城,但宋国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十分富庶,都城自然不差。
  
  这是宋初一再生之后第一次见到城池,虽然天色晚了,街道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行人,但也不妨碍她激动的心情。
  
  几人在宽阔的街道上驱马缓缓而行,宋初一道,“可要同我一起去拜访陶定?”
  
  陶定是宋国大夫,在宋剔成君面前颇能说上话,最重要的是,陶定出自儒家,也一直奉行儒家以德治国,仁义礼信那一套。宋初一选择去拜访他,也就定了这次要谈判时的内容方向。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张仪显然不愿意趟这趟水,“你倒是对各国权臣知道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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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妃你别跑(书号2123387);作者:诺诺飞飞
  简介:女尊国皇帝在现代,追男人、玩商斗,顺便拯救世界。
  
  第二十三章 暮夜别张仪

  宋初一咧嘴一笑,“比起张子要逊色的多。”
  
  子,是一种尊称,宋初一口中的张子也就是指张仪。
  
  “得了,少往我身上扯。”张仪笑道,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对宋初一的性子也颇有些了解,“不知怀瑾师从何人,小小年纪竟知道如此之多?”
  
  陶定的名声在列国之间并不显,宋初一必是对各国情形了如指掌,才能随口便道出他名字。
  
  宋初一忽然轻轻收住马缰,张仪见状也停了下来,转头望向她。
  
  华灯初上,微凉的夜色与橘色的灯光混在一起,糅合成一种奇特的光线,宋初一面上带着浅淡的笑,拱手道,“端容兄,怀瑾出身道家,今年十六,宋国人。至于师门……英雄莫问出处,我与端容兄患难相识,他日各有高就,必将痛饮三百杯!端容兄既然不愿蹚这水,咱们今日就此别过吧。”
  
  宋初一既然已经重生,师门怕是也不会再认识她,报出去,日后难免会被人以为是冒充道家名号。
  
  “好!”张仪爽快答应,“怀瑾既有难言之隐,不说也罢!你我相识情分依旧在。兄此去秦国,怀瑾若是将来离开卫国,便来寻我痛饮畅谈!如何?”
  
  “一言为定。”宋初一道。
  
  张仪在马上施了一礼,一扬鞭,在宽阔的街道上绝尘而去。
  
  两人性子分外相投,两人原本心中都存了要结拜的心思,但转念一想,他日再见时,或有可能正是敌对之时,结拜又能如何,不过是彼此的羁绊,还不若洒脱一些。就算将来各为其主,对弈搏杀,也必要酣畅淋漓!
  
  张仪心知,虽然宋初一解的那一卦荒诞,但有有一点是不争的事实,他的两位师兄,确是生死相搏了一辈子。他与苏秦,将来也不可能共事一主。
  
  直到看不见张仪的身影,宋初一才翻身下马,伸手拍了拍马头,牵着缰绳顺着街道前行。两名护卫也默不作声的下马随着她走。
  
  风呼啸着从街道上穿过,宋初一不禁抖了一下,但在冷风里吹了一会儿,皮肤是有些发热的感觉。
  
  两名护卫跟了一会儿,见宋初一漫无目的的晃荡着,其中一人不禁问道,“怀瑾先生,不是去拜访陶定吗?”
  
  籍羽给宋初一派的两名护卫,一个是叫季涣的千夫长,长得虽不好看,但身材雄奇魁梧,是女人们最喜欢的类型,另外一名叫允弱的兵卒。
  
  宋初一不回头也知道问话的人是那名千夫长季涣,“你能找到他的府邸?”
  
  季涣道,“属下头一次来睢阳,自是找不到。”
  
  “我也是第一来睢阳。”宋初一理所当然的道。
  
  身后季涣皱起眉头,允弱亦有些不安的看向她。原本他们以为宋初一在街上转来转去是有什么深意,有谋之士不都是高深莫测么,敢情单纯是因为找不到!
  
  “到了。”宋初一打断他们的思绪。
  
  两人心中一喜,转眼看去,竟看见是处于一家衣店!
  
  铺子老板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关门,见到宋初一等人站在店前,三人身上虽然衣衫褴褛,但手中牵着三匹上好的马匹,遂主动开口问道,“三位盘桓在小店前,可是要买衣袍?”
  
  “正是。”宋初一答道,“我用一匹壮马换三件衣袍,一些吃食,不知可否?”
  
  时下以物易物也是正常的交易,纵然睢阳作为都城,大都用钱币和绢帛购,却也不拒绝这种交易。
  
  那店老板走出店门,看了看三匹马,问道,“不知足下要用哪一匹交换?”
  
  老板是个识马的,宋初一方才分明看见他的目光在她身后的黑色骏马上停留了一瞬,这一匹是随着籍羽征战的战马,其神韵自不是一般马匹能比。
  
  宋初一转头看了看三匹马,其他两匹都差不多,便伸手随便指了一匹,“就它吧。”
  
  老板心里有些失望,但一匹壮马换取宋初一方才说的那些东西,也绰绰有余了,“可,三位进来吧。”
  
  三人将马栓在门前的柱子上,随店主进了屋内。
  
  牛油灯燃起,店主只消看一眼三人的身形,便知道该穿什么样大小的衣物。
  
  他从货柜上捧出几件衣物,有绸缎有葛布麻衣,而绸缎的那件,竟是女装。
  
  季涣和允弱两人脸色骤变,季涣呵斥道,“你这老叟,竟敢欺辱我等,我们三个男人,为何捧出一身女衣!”
  
  “老叟这店从来不欺价,更不敢辱人。”店主看了宋初一一眼,意思再明白不过。
  
  两人大惊失色,立刻用一种“你这个骗子”的愤然目光看向宋初一。
  
  “老板,给我取一件士人所穿的麻布袍来。”宋初一道。
  
  季涣双眼满是血丝,几乎要滴出血来,咬牙道,“你怎可欺我们!”
  
  他们被宋国围困数日,早已经粮绝了,忽然来了两个可救他们于水火的人,为了宋初一,他们两千多人忍着冷饿在山林寻她一个友人大半夜,如今骤然得知这个士人竟然是个女子,季涣脑子中轰然炸开,将宋初一的言谈才学等等一切都忘到脑后,一心以为她将卫国两千将士玩弄于股掌之中。
  
  “我从未说过自己是个男人。”宋初一早已经习惯了别人因性别而对她的能力质疑,因此只淡淡的道,“我只要能做到答应的事情,是男是女重要吗?”
  
  宋初一见两人脸色缓了缓,接着道,“你二人不是带着剑?倘若我不能做到,尽管取我头颅便是。”
  
  店老板见两名护卫满身杀气,大气不敢喘,双手将一件黑色广袖麻布袍捧到宋初一面前。
  
  宋初一抓过衣物,道,“可有更衣之处?”
  
  “请随老朽来。”店老板态度比方才要恭敬的多,微微躬身领着宋初一去换衣。
  
  片刻之后,一袭玄色广袖袍服的宋初一走了出来。她的头饱满,鼻梁挺直,加之身形看不出曲线,穿着男装,将头发束起来,竟然是个少年的样子。
  
  季涣和允弱此时也已经冷静下来,宋初一说的对,她手里握着他们两千将士的性命,但倘若没那个本事救人,他们可以立刻一剑杀了她。
  
  即便如此,两人也已经没有之前那种放松,对待宋初一比之前也有了明显的变化。
  
  季涣和允弱轮流着进去换了衣物,然后三人从老板那里拿了些吃食,问了路,便准备去拜访陶定。
  
  第二十四章 攒着一把泪

  陶定,“陶”字起初并非是他的姓,而是表示一种职业,意思为,叫定的陶匠。但这并不能说明他绝对就是个陶匠。陶定是出身陶匠之家,祖辈都精通陶艺,因此便以陶为姓。
  
  匠者,在这种生产力很底下的社会中,地位是比较高的,手艺高超的匠者,更是会被各国争相聘请,尤其是能做兵刃的铁匠。
  
  宋初一对陶定的为人所知寥寥,只听说他崇尚儒学,再加之匠者大多都是朴实之人,所以可以大概猜测出他的大致性格。
  
  其实宋初一可以充当卫国使节去拜见宋剔成君,但好色又暴躁如宋剔成君,他的夜晚,宋初一有十个脑袋也不敢叨扰。
  
  陶定是宋国上大夫,只需沿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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