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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妃子守则+2番外 作者:娘城(起点榜推vip2014-06-30完结,爆笑文)-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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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知道,她不应该得瑟,真的不应该得瑟,因为对面尚之城那张脸已经够难看了,若是她在得瑟下去,尚之城杀了她的心都有。就算现在不杀她,但是以后肯定会找她的麻烦,她不应该如此树敌。

    然而想起皇后那个披着羊皮的狼,绯色就好感不起来,就是想要得瑟。若不是皇后派人杀她,她对皇后的认真还是处于道听途说中,那个温柔善良大度的女人。而不是那个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

    问绯色为什么这么肯定呢?纠结其原因当然是因为皇后派人杀她了,当她好不容易放弃了回到现代那一丁点的可能。安心的做自己的古代人得时候,珍惜小命的时候,她竟然派人来杀她,这是绯色绝对不能容忍的。

    所以在皇宫中还有的唯一好感早在她派人来杀她的时候,就消失的一干二净。绯色讨厌不珍惜小命的人,更讨厌不把别人的生命放在心里的人,如此这般作为,简直就是伪君子了。

    为什么现代的那么多古侠剧,笑到最后的都是披着羊皮的狼。他们表面上是正人君子,博得所有人的好感。但是背地里却干着偷鸡摸狗的事情,这种人才是最讨厌的,也不让人发觉,所以让那么多好人枉死。

    “尚公子,你也知道我失忆了,就是很好奇你是皇后娘娘的兄弟,可是皇后娘娘如今这么年轻。年纪也不大,但是看你的样子不像是皇后娘娘的兄弟呀,倒像是兄长!”绯色笑眯眯的问着。坐下来又喝了几杯酒后。绯色再次被楚天钊把酒杯给抢了去。楚天钊还挑衅的抬起头看着绯色。威胁的眼神不言而喻。

    绯色瞪了他一眼。倒是没在喝酒,这个酒她喝过,和上次在皇宫里喝的差不多。开始几杯喝了以后,现在她倒是觉着没多少味道了。所以兴致没有多高,楚天钊竟然抢了,那就随他呗。

    绯色这般想着,好好的坐着,可是休息了一会儿,即不想睡觉,又没有事情干,听着他们讨论文学文采的问题。到让绯色觉着无聊,她只是记忆犹新。记得背过的诗句而已,但是她真的没本事去作诗。更对文学这一方面不甚感兴趣,若不是这群人逼着,她都不想开口。而这些人现在竟然还在讨论那首诗。

    讨论诗句的意境,讨论着还时不时的有人冒出来问绯色是在如何的情况下做出来的。得到绯色一句忘记了。在第二个问的时候,绯色直接说。“我一般作诗都是,当时作了,过几分钟就忘得差不多了。刚才我说了什么经典的名句吗?”让所有人都无语,不可思议的看着绯色。

    绯色其实不是记不得,而是不想面对这群鸭子一般的讨论声。她只能这般说,反正她赢了,后面就别想要在她的口中在翘出别的话来。而当别人让绯色在作诗的时候,绯色就说。“你打什么赌呢?”

    一句话,让众人更加的觉着绯色的高傲,开始绯色还觉着对这群人好意脸色。

    因为她总有需要到他们的时候,而后面发现,若是不高傲点,若是不傲娇些。这些人就会一直问个不停,不让你停嘴的可能,并且要把你的满肚子文采和诗经给倒出来才算满意。

    所以,她找到理由,理所应当的傲娇了,那鼻孔里出气的感觉,真是不错。但是闲了下来,慢慢的就会发现无聊透顶,而这群人还在讨论着刚才的将敬酒。绯色无语了,只能没话找话,想起刚才一直在自己脑海中平盘旋的问题。

    尚之城到底是皇后的兄长还是兄弟,这个问题可是困扰了她好久,主要是皇后太年轻了。那张脸蛋,就是个花季的姑娘,却被她把老成和威严表现的淋漓尽职。

    尚之城抬起头,手中的扇子一收一合,看着绯色的眼神眯了起来,让绯色看不透他的意味。而周围讨论的人都停下来看着这一幕,其实是被绯色的话给惊得,他们刚才都忘记了。这个贵妃色据说是失忆了的,但是真失忆和假失忆,他们是不清楚。

    而在看到她看着他们陌生的眼神才有些相信,但是到了这里之后,就一直没想起这个问题。

    贵绯色是认识他们的,这里的大部分人都认识她,并且不只是一面之缘,而是好些面了。更有些人和她还是有过过节的,但是从始至终,他们就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

    茶棚里那个威严天成的女子,已经把他们的视线转移了,就连她打赌的时候。他们虽然鄙夷,却没有觉着这有不妥,他们甚至没有想过,一个女子和他们比文采有何不妥之处。

    来这里的人虽然都是和南甯交好的,可是都是各大家族的公子哥,父亲在朝堂任职。更甚者好些人是自己在朝中有着一官半职,寒窗苦读数十载,才有了现如今的地位及能力。

    而和绯色比文采,他们竟然就此同意了,只是认为她一人想要胜了他们这些人,简直是妄想,在做梦呢?都不相信,然而真当她做出了他们都无法做到的事情,那首诗,是他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都相信着是她自己作的,因为这股不信任,到后天的狂喜,这首诗,淋漓尽致的表现了人生的起落。他们在讨论半天,解析过后,都不觉着她有这种雄心壮志,能作出这首磅礴的诗句来。

    这才是他们的好奇之处,这首诗如挟天风海雨向他们迎面扑来。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黄河源远流长,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这是形容她的人生,还是她的起落。想起贵绯色的名声,和原先的淑女,将军在世时的风光,他们竟然觉着有一种深有体会的感觉。

    如此壮浪景象,定非肉眼可以穷极,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形成舒卷往复的咏叹味,是短促的单句。紧接着,“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如果说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悲叹人生短促,而不直言自伤老大,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一种搔首顾影、徒呼奈何的情态宛如画出。将人生由青春至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之事,把本来短暂的说得更短暂,与前两句把本来壮浪的说得更壮浪,是“反向”的夸张。

    但是,作这首诗的人,她父母双亡,这句悲白发是如何来的,就成为了他们首要的猜测。可是贵绯色父母双亡,除了一个太后姨母,就再也没有亲近之人,如何能悲白发。而她自己也是二八年华,正是青春最美好的时候,这时候可以嫁人,生孩子,她的一生属于刚刚开始,如何得来的悲白发。

    众人百思不得其解,想不通呀!这个开端可谓悲感已极,却不堕纤弱,可说是巨人式的感伤,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他们想不通,这首诗它笔酣墨饱,情极悲愤而作狂放,语极豪纵而又沉着。

    表现豪迈诗情,同时,又不给人空洞浮夸感,其根源就在于它那充实深厚的内在感情,那潜在酒话底下如波涛汹涌的郁怒情绪。此外,全篇大起大落,诗情忽翕忽张,由悲转乐、转狂放、转愤激、再转狂放、最后结穴于“万古愁”,回应篇首,如大河奔流,有气势,亦有曲折,纵横捭阖,力能扛鼎。

    他们不相信,一个闺阁中的女子能有如此的见识,能在一首诗中表现出如此文采。

    所以,就算后面绯色拒绝了他们的问话,交流,他们也不在意,研究这首诗中的意境。还有他们不知道的什么意思,她要表达的是什么。然而如此绝的一首诗,她竟然作出来就说忘记了,这让他们诧异的同时。也对绯色的好感消失的一干二净,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文人的行为。若是绯色听到众人的心里话,会耻笑一声,然后答“我本来就不是文人。”

 185双胞

    在所有人都看着绯色的时候,对面的尚之城回答了绯色。

    “贵小姐失忆还真是彻底,这个问题你问个丫头都应该知道吧!可见你对家姐不甚关心纳!”尚之城摇着扇子,对于绯色口语间的敬语不当一回事儿。

    “皇后娘娘千金之躯,趋是我这种小人物可以了解的。”绯色说着,口中的笑容倒是停了下来,严肃的说道。

    她表现出来的多尊敬呀!对那个表里不一的女人,杀她是吧!她对她没好感了,以后最好不要惹到她。

    若是她不死心,在派人来杀她,她可是真的会不服气了,然后做出什么事情来,她也不知道。但是她知道以卵击石的后果,所以她不会正面迎击的。

    而看了这么多的宫斗片,看了这么多的宅斗片,若是一小点都没有学到,她真的不用活了。

    但是……,那个女人终究是在皇宫里,她动不了手,并且不知道从哪里去动手。

    可是若是南甯配合,这个就是件很好完成的事情,但是南甯会愿意吗?这种事情除了对皇后有损害,对南甯同样有。

    绯色想着,把视线转向了南甯,却发现他也在看着自己,幽暗的眸子里闪着莫名的光芒。

    在绯色看向他的时候,他飞快的移开,有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让绯色差异,南甯看着她做什么,而且那种眼神,竟然让她看不懂,带着某种情愫,那是什么。

    绯色才想要深入的观察,手边传来一阵疼,她扭头。楚天钊脸色不难看,甚至是笑眯眯的看着她,而手指并拢在一起,正掐着她娇嫩的肌肤。

    绯色瞪了楚天钊一眼,收回自己的手。这个臭男人。每次都在关键的时候冒出来,不是弄疼她,就是打断她的思路。她才想起,她还和尚之城对着话的呢?赶忙扭头看着尚之城。

    尚之城也正看着她,眼神没有刚才那一刻闪过的锋芒,倒是平和的如同一滩死水,没有任何的变化。

    绯色看着尚之城,她可是表现出她的尊敬了。尚之城没有回答她,而一个白衣男子却回答了她。

    他是这几人当中,少数的几个对绯色保留着好感的人。绯色的那首诗。那美丽的身影。那首让他深有体会的诗句。都不妨碍他对绯色很有好感,而他的脑海中最多的却是绯色站在茶棚里。

    台子上那段激愤的话,让他铭记于心,后面这首诗。完全是意外之举,让他听到的时候,脸色涨红。顿时迷恋上了她调笑的身姿,优雅的和尚之城对话的模样。

    “贵小姐,之城和皇后娘娘是孪生同胞呢?”这位白衣男子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一身飘逸的白衣。他的皮肤很白,就像绝大部分的南宋文人一样;但因为皮肤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便份外鲜明,尤其是双唇。几乎像涂了胭脂般红润。但他相貌虽然美,却丝毫没有女气;尤其是那双眼睛,看起来既聪明又骄傲。

    绯色把视线转向了他,有些诧异的看着这个人,样貌不差。来到这个地方的人相貌如何会差呢?

    绯色对着他点尔致意,笑容满面,原来皇后和这个丞相公子是双胞胎呀!据说双胞胎的感情都很好,特别是男女双胞的时候。不知道他们怎么样,若是真的话,这个人不可能不知道皇后的心意。

    而他又是南甯的好友,绯色的视线怀疑的在两人身上来回的扫描。到让南甯看着绯色瞥起了眉头,不明白绯色为什么这种审视的眼神看着他,就像是有奸情的那种样子。

    而那名男子看着绯色对着他笑了以后,顿时红了脸。他不同在座的几位,家父都是朝中不可缺少的栋梁,他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虽然也是书香门第,然而他的家庭早在祖父的那一代就没落了。

    他也被迁出了上京城,他从小就不是在上京城长大的。但是虽然没落了,祖父却一直看不起商人,总觉着文人是高人一等的,一直都是注重着门第之风。

    到了父亲一代,父亲寒窗苦读数十载,却从未高中,这让祖父也心急,在父亲第五次考核未过的时候,气的病死了。父亲也酴醾了起来,把所有的重担都放在了他的身上。

    这个地方也是有考科举之说的,据说是先祖皇登位时就实行了这一个制度。让绯色怀疑这个先祖皇要么是穿越的,要么就是他身边的人是穿越的,但是她找遍了好多史书记载,都没有这个人。

    而先祖皇表现出来的也的确不是一个现代人得样子,让绯色打消了这个怀疑。

    这里的科举和古代的一样,也是分为状元这种考试。状元是第一名,得面见天颜,安于官职,以名列第一为“元”,乡试第一为“解元”。举人进京参加礼部考试者,皆须投状。考试成绩居首者为状头,故有“状元”之称。考中状元者,号称“大魁天下”,为考试科名中最高荣誉。唐代起,如殿试一甲第一名,亦称“殿元”。榜眼:殿试一甲第二名称为“榜眼”。宋代将第二、三名均称为榜眼,意指榜中之双眼。后专指第二名。探花:科举考试中,殿试一甲第三名称为“探花”。唐代进士在杏化花园举行“探花宴”,以年少英俊的二、三人为“探花使”(又称“探花郎”)。南宋以后专指第三名为探花。

    这些都和古代一样,然而下面却没有秀才这些之说,考试只分学院。在学院里考试合格,学院会挑出前面二十人参加科举,若是没钱读书,却想要考科举的人。也是可以的,不过要到衙门报名通知,但是衙门里收了他们多少费用,这就不得而知了。

    毕竟这种贿赂的事情,那个朝代都有,不管现代还是古代。否则如何会有这么多的贪官污吏。

    而这位白衣公子并没有让父亲失望,第二年的时候就高中了,虽然不是状元,却因为是第三名,得以面见天颜,被皇上看重。官职虽然不高,却也是在朝中任职了,还是在上京城,天子脚下任职。

    他把父亲接回了上京城,俨然成为了官员。这些年的读书生涯和苦日子,让他死板,呆木,对于才气很是注重。但也是个善良的人,至少不是贪官。

    他脸微红,看着绯色的表情里带着一丝情愫,让楚天钊看到了,顿时醋劲大生。他就说,不应该让绯色来这种场合的,看,又掂花惹草了。

    然他心里虽然不舒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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