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胖女倾城 作者:鸽子树(晋江12.11.28完结,丑女翻身,种田) >

第5章

胖女倾城 作者:鸽子树(晋江12.11.28完结,丑女翻身,种田)-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宋公子终于眉眼微弯,微微露出整洁的白牙
  我歪头做花痴状“你笑起来真好看,花都开了”
  宋公子居然调笑般的轻敲我的头“哪儿呢?为何我没看见”,院子里只有几株看不出品种的常青盆景。
  我夸张的用双手在胸前做了个绽放的动作,绘声绘色道“没听见么?心花怒放的声音。呯…”
  或许是我感染了他,宋公子语声带着点轻快笑道“阿胖,我有很久都没这么笑过了。”
  我点头做认同状“我也很久都没哭过了。”
  沉默片刻,宋公子道“阿胖,我下月便要离开此处了。”
  他没邀请我跟他一同走,我也没打算要跟着他走,毕竟不熟。
  我思索了一阵,很认真的问他“
  什么时候称一下重,把银子结了。”
  …………………………。。
  雨依旧滴嗒滴嗒,莫飞送我回去的路上,问我要不要和他们一起走,我边走边问他“你主子都没叫我去,我要去了,你养我还是怎么的?”
  莫飞红了脸,低声道“养你便养你,又不是养不起。”
  我站到他面前,调戏般的抬起他的下巴,做温柔状“小飞飞,猜猜姐姐我多少岁了?”
  莫飞挣开我的手,瞄我一眼,轻声嘀咕“能有多大,最多也就同我一般大罢了。你失魂了,又怎知你一定比我大,要叫你一声姐姐。”
  “那你多大?”我反问
  “十,十四,快十五了”莫飞的脸似乎更红了。
  哎呀,果然是小男孩一个。我笑的欢快,语重心长道“小飞飞呀,女人是不能随便养的,养姐姐我更是不可以地”,其实我也猜不透这具身体到底多少岁,或许是胖的缘故,总觉得发育的像是成熟的女子,只是从我来到现在,这具身体还没来过每月一次的生理周期,对此,我很是不解。可我的原尊却有二十有八,心境已是苍老的很。
  “为什么?”莫非一脸疑问
  我凶神恶刹的吓他“因为我会把你吃的渣都不剩”。没办法,从受到致命打击接受凤飞□的那一天起,我就决定这一辈子要四处找马子,到处钓凯子,再也不当什么良家女。
  我的样子应该看起来有些邪恶,莫飞后退了一步,就在我以为他会落荒而逃时,他居然梗着脖子说了声“我乐意”,然后才火烧屁股似的跑了。我摸摸下巴,这么羞涩的男孩在二十一世纪简直就是濒危动物。
  后面的日子莫飞倒是有些躲我,不知是不好意思,还是被我吓着了,看着我时总不敢看我的脸,反之,我老爱做轻佻状,学着凤飞媚眼横飞的样子,在四下无人时用一根手指挑起他的下巴冲他扬眉。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KTV里的妈妈桑般奔放,而羞涩的莫飞越来越想传说中的小倌般无辜而又无助。偶尔我也会良心发现般的感叹一声,自己好像越变越坏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莫飞又对他主子说了些什么,在我离开前两天,宋公子居然挥退了左右,独留下我与他共处,连莫飞也不见踪影。
  看着宋公子一步一步走近我,脸上看不出喜怒,我心里很是忐忑,难道他喜欢我?别做梦了,宋公子长的天怒人怨的美,绝对是
  宁肯自恋也不会恋上我的。我赶紧让自己清醒,让自己别那么自以为是。
  宋公子的脸在贴近我一寸的地方停了下来,他比我高上许多,我仰着脸,才能十分清楚的看到他脸上细微的绒毛,而他整张面孔,比做了光子嫩肤的肌肤还要白嫩三分,没有一点暇疵,真想问问他是吃什么长大的。同样是人,差别怎么可以这么大。而这么近的距离,害我连呼吸都不敢大气。
  我没有因惊吓或是害羞而闭上眼睛,而是大睁着一双眼睛,想要看清楚他到底想做什么,我赌他一定不会是想吻我。
  我们对峙了片刻,宋公子平静的挺直了身子,语声淡淡道“莫飞求我,让我准他带你一同走。”
  一个不小心,我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
  宋公子只是看着我,似乎在等我的解释。我不自在的清了清嗓子,决定还是诚实的承认自己的错误“是我不对,不该逗莫飞玩的,让他当真了。”
  “莫飞自小在我身边长大,我对他视若亲弟。莫飞心思单纯,你若跟了他,他必不会亏待你。”宋公子的眼神有一丝认真。
  我一阵猛咳“宋公子,我错了,我去道歉。”
  “你若真的无意,便不必再见他了,我让他先行前去打点了。”宋公子止住我想离去的脚步,并没有过多的指责我。
  我点头,脸有些红,这次似乎真的玩过头了。
  后面几天我真没有再见过莫飞,走时我给小红小绿留了十两银子,让她们自己去对半分,我也不知道是多还是少,总之她们两个看起来挺高兴的,对我道了谢,又拉着我的手,再三表示不舍得我走,但是她们也没办法,此处似乎是宋公子的别院,宋公子不带她们走,她们便只能守在这里,而我做为外来人口,只能是哪来哪去。
  我走时,正碰到宋公子带了队劲装的侍卫骑着马欲离去,见到我出来,他顿了顿,递给我一块玉佩“阿胖,你若是到京城,可以拿着这块玉佩去宋府找莫飞。”
  接过玉佩看了看,我不客气的放进荷包里。我没想过再和他们碰面,但是万一哪天没钱了,这块玉还能当几两银子花花。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银子比面子重要。
  宋公子身后的一个侍卫递上来一个包袝,我掂了掂,有点重。宋公子说这是一百两银子,算是送我的。我摸了摸身后另一个包袝里还剩下的五十两银子,和小红小绿塞给我的两身衣
  服,心里高举了两根手指比了个“耶”的手势,将先前没有称体重算银子的郁闷一扫而空。
  我笑着对宋公子挥了挥手“不见,不见,一路顺风。”
  宋公子对着我点了点头,一转马身,带着众人奔驰而去,留我在原地吃了一嘴的灰尘。我抬头望天,还是沥青路好呀。
  


☆、第六章  梅林镇

  同样的一座城,同样的一群人,这回虽偶尔有人多看我两眼,却也没有人对我指指点点,难道我的外形变化真有那么大?有点遗憾没有称□重,毕竟不是每个地方都能找到愿意抬着大桶称我的人。
  我找到一家客栈要了间中等的客房,又坐到大厅里叫了一碗素面,边吃边听着来来往往的各色八卦,可惜,有用的信息太少。没办法,只能叫来小二。此时客栈生意兴隆,人丁兴旺,小二看我的打扮有些爱搭不理,我忙放了一点碎银子在他手上,他掂了掂,有些不悦,我赶紧再加一粒大的。小二的脸上猛的开了一朵花。亲热道“客官,有何吩咐只管说”
  我忙长话短说的问他,这是哪儿?可通往何处?怎么走?哪里有地图可卖?
  小二回答的也极迅速“客官,这是上林镇,往东是京城,往北是胡地。您可以租车马或是步行。地图倒是无处可买,您只能边走边问。每到一城都有界碑,怎么走都不会错路。”
  我还想再问,店里吵吵嚷嚷,不断有人大声唤着小二,小二一搭肩上的抹布,清脆的高唱一声“来了,客官”就将我扔在了一边。我暗思这银子也忒好赚,服务连二星级都算勉强。
  这些银子带着太重,我也怕不安全。我街上转了两圈,找了一家看起来比较大的钱庄,十分仔细的问清了它在各大城镇都有分行通存通兑,我才放心将那壹佰两银子存了,换成银票。剩下的换成小锭的碎银,再加上一些铜板,以备平日之用。
  按理我无处可去,留在在小镇也没什么,可这小镇有些嘈杂,镇虽小,却多有商客停留。加上初来这小镇时没少受到嘲笑,心里认定这里的乡民未必良善,自是不愿意长留此处。
  京城必定繁华,物价肯定也贵,想我没什么特长,也无天赋,还是不去那个地方了。都说北地苦寒,想必物价不高,维持一段时间的生计应该不成问题,况且我如今脂肪够厚,足够耐寒,思来想去如今往北走,似乎是最好的选择,而且听旁边的食客说往北的路上有一个镇叫梅林镇,以各色梅花在冰雪中绽放闻名,他十分遗憾时间对不上,不能顺路去看看,我听了到是极有兴趣去领略一番雪中寻梅的景致。况且我现在多的是时间,缺的是对这时空的了解和生活技能。或许一路行去,这些不足都能得以弥补。
  世事难料,我以为古代民风纯朴,必定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万万没想到自己的钱袋子居然在乘马车的途中莫名其妙的不见了,若不是包袱一直搂在怀里当枕头垫着睡觉,说不定就再次沦落到身无分文的地步。
  此时我万分庆幸我曾经养成的良好习惯,总是爱把零钱和整钱分
  开存放,那个钱袋丢的不过是个零头。我掏出那张银票,心里暗暗埋怨古代的钱币不给力,最小的银票就是一百两,再小的数额就只能是真金白银的带在身上,又累赘又不安全。在下一个城镇里询问一番,才找到一种防水的油纸,小心翼翼的将它缝到我的肚兜里,心想这下总丢不了吧。
  唯一能用的就只剩下伍拾两的碎银,本着风险分散的原理,我翻出了数个荷包,分别藏在身上的各个地方,反正如今衣服渐厚,除了咯的自已难受点,其它也看不出什么。
  一路打听着往梅林镇走,坐着古代的公共交通工具…驿站马车,专为广大百姓服务。心里无比怀念汽车的车速和柔软的坐垫。这种行程虽说不上风餐露宿,也实在让我觉得辛苦,心里时时想念阿绿阿红在身边的日子,多么惬意呀,此时的我自动忽略了我曾无比怨念没有抽水马桶和柔软纸巾伺候美臀的日子。果然好与不好是有了比较才会得出结果的,过惯了二十一世纪样样方便的日子,到了古代一出门,便变的寸步难行了。
  晃晃悠悠到梅林镇时,我已经有些撑不住了。找了家客栈,直接把自己扔到床上狠狠睡了两天,才慢慢吞吞的饱餐了一顿,又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此时我已不担心发胖了,路上的水土不服,廋下去的肉估计没那么快回来。
  寒冬腊月才有梅花盛开的景象,我的银子若是住客栈,显然管不了那么久,我闲逛良久,在梅山脚下找到一家农户,鼓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说动她们让我住进了她们家,只需付少量的伙食费和借宿费。喔喔,我高兴坏了,这可算是最正宗的“农家乐”了,又实惠又省心。
  这户人家姓金,而家里却是和金无缘。除了必要的生活用具,看不到一丝半点略显奢侈的东西,想想自已曾住过的那间院子,才恍然发现原来我也曾那么富有过,虽然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心里也还是有点小得意的,好歹来一回古代,也当过一回富人了。
  金婶子为人和善,虽然我给的银钱不多,她也总是尽量弄些好吃的给我。而她和女儿苦荞从不与我同食,总是分的清清楚楚,这让我颇有些不自在,也很有负疚感。
  近水楼台先得月,我时不时的便跑到梅山上转悠一圈,期望亲眼看着梅花慢慢打着花苞,日渐绽放,吐露芬芳。其余的时间便不管金婶子“不用,不用”的拒绝,我坚定回答“要的,要的”力所能及跟着她们做一些家务活,我们的关系便在这种拉锯战中一日日亲近起来。
  苦荞是个好女孩,无论是针线女红,还是做活烧饭都是一把好手,用一句话说就是出的厅堂,入的厨房。只是不识字而
  已,这在古代平民家里是一种美德,在这里,我显然是算缺德的一种。
  走过了探雪寻梅的时节,转眼便是大雪纷飞,隆冬而至。金婶子家门口多了两只大红的灯笼,墙角多了一堆竹筒。 
  直到金婶子期期艾艾的找到我说她的两个儿子要回来过年,家里地方不够,问我能不能和她们娘俩一间屋里挤一挤时,我才发现,原来要过年了呀,我到这地方都半年了。从最初的不适应,再到慢慢的习惯,竟然不知不觉间日子过的是如此的快。 
  我欣然同意,也没觉得有什么不方便,到是苦荞怕我有芥蒂,一再跟我说他的两个哥哥都是很好的人,不舍得她去做人家婢女,也为了给她挣足够的嫁妆,才各自去谋生路,一年才回来一趟,平日只是捎个口信。我边听边点头,有这样的哥哥,是苦荞的福气,也是金婶命好,虽然夫君早丧,好在有两个懂事的儿子。
  苦荞说起嫁妆时,脸色微红,我起了调笑的心,问她可有意中人,苦荞羞涩的笑着不理我,我讨了个没趣,又嘻笑着问她这里的女子一般多大嫁人,苦荞小着声音说道“女子一般十五便要许人,过了十八尚未出嫁便算老姑娘了。有些早的十二岁便过门等日后圆房也是有的”。
  我吃了一惊,知道古代早婚 ,早成这样到是有些出乎意料,若是十八岁不出嫁便算老姑娘,那我现在到底属于哪一个级别?莫非在古代我也要修练成“灭绝师太”?我有些恍恍然。夜里我躺在床上寻思,要想嫁的好,一定要趁早,我的长期饭票到哪儿找?它又在哪儿飘呢?
  大年三十的那天,金婶子特别忙,苦荞也跟着奔进奔出,只有我,搁那都嫌碍事,我心里一闷,干脆跑到梅山上数梅花去。腊梅开的比其它梅花稍早一些,鹅黄的花朵粉嫩嫩的挂在枝头散发沁人的香味,我花了一会儿时间去想念另一个空间的亲朋好友,剩下的时间便尽顾着辣手摧花了。来年花又发,有花堪折不折白不折。
  我捧着一抱黄色腊梅花进门时,屋里已多了两位男子,一个看上去稍文气些,另一个明显有些粗矿。屋子里多了许多东西,想必都是他们带回来的。
  苦荞看到我,极是亲热的拉着我的一只胳膊,指着那个斯文些的男子向我介绍道“这是我大哥”,又转向有些粗矿些的男子介绍“这是我二哥。”介绍完了又献宝似的对着两个男子说道“这就是我先提起的阿胖姐姐。”
  那位大哥斯文的拱了拱手,二哥只是点了个头,都朝我友善的笑了笑,我迄今为止,还没学会这边的礼节,只能是笑着点头说了声你们好,算是大家彼此都打了招呼。
  都认识完了,苦荞这才开
  心的接过我手里的花枝,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