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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重生之农家女 作者:砂糖秀(潇湘vip2013-5-31完结,种田,宠文)-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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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方面来说我无疑是个幸运儿,凭着数学单科成绩全县最高分、综合成绩在本校理科考生中名列第二的成绩,领到了A大这所国内工科排名数一数二的学府土木工程专业的通行证是意料中的事。尽管如此,我还是高兴地蹦跶了几天几夜。

    整个暑假,家中不时充盈着来道贺、取经或乘机献殷勤的人,那些人里有我的亲友、父母的朋友以及不知名的路人甲,人人都夸我说这眉清目秀的女孩考上名校后仍宠辱不惊。可其中的滋味,只有自己深夜无眠地看着天花板时心里最明白。宠辱不惊!?呵呵…我当时的心情兴奋的都快小宇宙爆发啦,有飞奔到月球的冲动…如果他们知道这些的话定是不会再说那样的话的。

    高考结束之后的我就像脱缰的野马,玩得那是乐不思蜀。父母无奈地无语问苍天,这孩子受高考打击的不轻啊!但鉴于我为家里的荣誉做了极大贡献的份上也就懒得管我了,随我去了。

    开玩笑,高中三年我都没有休息好过,每天早上6点,学校可怕的军号声雷打不动的响起,催魂哪!立即一个死尸挺身坐起来,死人都要复活了,火烧屁股地上厕所、洗脸、刷牙不超过10分钟,然后火速赶到学校跑操。说实话,那三年黑色岁月,兰心那是相当深刻啊…直到现在做了孤魂野鬼也还记忆犹新呐。

    结束无组织无纪律的暑假生活,我拒绝了父母要送我去学校报到的安排。在我再三保证找到几个学校在同地方的同学一起走,到了之后会有学校的学长来接我们,不会出什么问题的情况下父母才勉强答应。在母亲满是担心的眼神目送下我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离开了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新鲜人

    大学,我梦想开始的地方…

    新生陆陆续续来报到。我被分到土木工程2班,二十八个同学,算我共四个女生,正好分在一个寝室。大家初来乍到,对新环境不熟悉,四个人同出同进同劳动,倒也其乐融融。四个人按年纪排了大小。我排行第三,毫无疑问的做了老三。老大马碧云是贵州人,而且还是个地地道道虔诚的回族穆斯林教徒。老二孙淼淼是本地人,报到的最晚,周末能回家。小四彭涞是个长得水灵灵的湖南妹子,她爸妈开车送来报到的,又住了几天才走。

    接着我们开始了惨烈的军训生活。美国军用卫星显示中国每年九月左右会有上百万的神秘部队出现在全国各地又在半个月内神秘失踪…那就是军训…

    我很固执地将它看作为游戏,就像我小时候经常玩的老鹰抓小鸡,因为我不想它太过乏味与枯燥,不过我好像不太乖,没有好好地遵守游戏规则。时常我会在游戏中搞点小聪明,比如偷懒什么的。如果没被发现就幸灾乐祸好半天;万一被看见了,就装出一副很无辜的小样以免挨批。这是孩子在游戏中经常有的伎俩,用这样的方法来应付教官效果也是不错的。这还要归功于教官的仁慈。

    军训休息的时候,小四看着对面的方队纳闷了:那个班那么多女生,我们班这么多男生,怎么分的班啊?

    老大叹气:那是中文系啊,小四,你要知道像偶们这样学理工的女生,是很珍贵滴说!

    我和孙淼淼对视数秒,深以为然。互相点头感叹,原来自己跟熊猫也有点共同之处啊。

    此时有人幽幽一声叹息,酸溜溜的声音:虽然珍贵,可惜外貌貌似没有人家的好啊,唉…中文系的男生真素幸福哇!

    我们缓缓回头,正见我方阵营男生集体看向中文系女生的眼神绿幽幽跟狼似的,于是我们在风中凌乱了。

    可是即便是像我这种来自农村的娃,对于在烈日下做这种高强度的训练也是吃不消的,何况是那三个在城里没吃过什么苦,养在温室的大小姐,一回到宿舍瘫在椅子上就响起杀猪般的嚎叫,那架势估计连对面男生宿舍楼的人都闻声色变了。

    半个月后,我们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把训了我们半个月的教官送走。而我站在人群中感慨: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就比方说天要下雨,娘要家人,由不得我们的。

    终于扒下军装,可以换上花花绿绿的裙子了。只听小四一声惊呼:“天哪!镜子里的黑妞是谁啊?”

    “我看看,我看看…”老大和老二争相跑到镜子前左瞅瞅右瞧瞧,好吧,我们终于接受现实,安慰自己说就当是集体组团去了趟非洲,白馍馍的送去黑溜溜的回来。

    军训结束后便开始紧锣密鼓的上课,土木工程的课程还算是比较轻松的,大部分都是公共课程,涉及的专业课程较少,我们的时间一下子就多了。除了去图书馆,我们最爱干的事就是去逛街,四个人浩浩荡荡从东街逛到西街,从服装店逛到小吃店,叽叽喳喳天南地北地聊,我们的姐妹感情也随之越来越深厚。

    经常过来串门的同学曾用四季来形容她们寝室:春是她——桌面上总是随意摆放着漫画和小说,充满不切实际的幻想;夏是孙淼淼——永远乱糟糟的游戏柄和光碟,活力无限,玩起游戏来那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奋战在电脑前;秋是彭涞——桌上精心搁置的化妆用的瓶瓶罐罐,秋实华贵,准备出个门那是没有半个小时也有一个小时;冬则是碧云——任何时候都是一丝不苟的整齐,严格自律。

    树红树绿,寒交暑,昼替夜,生活依然继续着…

    关于英语四级

    我在学校的论坛里看过这样一个关于四级的爱情故事:

    有一个成绩优秀的女生遇见了一个讨厌学习的男生。

    男生不喜欢学习,认识女生的时候已经考过三次英语四级还没有过,

    女生说,你考不过,就不要来见我。

    男生很难过,他以为他要失去女生了。

    从此以后女生发表心情的频率增多了并且每条心情都是用英语发表的。

    男生为了看懂女生的心情,买了人生中第一本英语词典。

    后来男生过了四级,男生一知道这个消息就立马告诉女生,“我们可以见面了”,

    女生嘴角微翘骄傲地说:“我早就知道了。”

    因为我知道你会看我的心情。

    原来女生把所有四级重点词汇都运用到她写的英文心情里了。

    男生说了一句,诶,我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我一定要娶你。

    小四听后撇撇嘴,表示严重的怀疑:会有这么好的女生吗?

    老二深表同感:会有这么执着的男生么?

    最后老大总结道:只是美丽的故事!

    好吧,我抚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几只没有体验过真爱的家伙。

    “行了,还有心情讨论这个,还要复习英文呢!还有几天就考四级了啊?还在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都看英语去了。”老大大手一挥,大家分头回去复习英语去。

    她一说到英语,我想起来我也交了报名费。不过凭我现在的能力对自己太有信心了,英语嘛,怎么考不过也就那么点东西,高考一不小心我就考了130。现在嘛,小小的四级能耐我何?反正是肯定过得了了,不过这张试卷也忒贵了,摸摸就花了三十。

    剩下的时间我都顺应潮流和她们仨泡在图书馆,看着她们认认真真地看英语,而我嘛,就装装样子,确实没多大的心思看,你说我又不出国,英语念那么好干啥呀!

    英语四级考试来得很突然,前一晚我还在宿舍看韩剧类。当拿到卷子的时候我突然清醒过来,我要过四级,不想考第二次。不过好像清醒得有点晚,我发现我考得不太像英语,因为在我印象当中英语即便不是我全能看得懂,也应该看的懂一点,而这个卷子我一点也看不懂。当时我冷汗都下来了,但是脑子却很清醒,自从上次饿着肚子把高数给过了,只要是考试都饿着肚子。我慢慢镇静下来,突然发现和卷子上的字母还是挺熟的,它们应该都认识我,于是开始慢慢地做。不过我做得还真是够慢的,一直到考试结束我都没写完。

    一考完试小四就来找我:“紧张死了,我真怕我不过。”

    “都考过了,别想了。叫上老大和二姐,我们去西门吃。”我搂着她的肩。

    过了好一会儿,有人拉她被子。

    “兰秀,你做什么亏心事还不赶紧向组织交代?”彭涞站在下面盯着我毛骨悚然,一边还以科学统筹时间的精神往脸上抹护肤液。

    “啊?没有哇。”我直觉摇头否认。

    “嗯?”彭涞似有若无地哼出一个鼻音,我居然发现自己无比清楚地注意到彭涞抹护肤液的动作顿了三分之一秒,我心里突然发毛。

    “小秀秀啊,你觉得是你厉害,还是孙悟空厉害?”彭涞问。

    “呃……基本上,应该是他老比较厉害吧。”

    人家猴哥会七十二变,翻个跟斗就是十万八千里,她就算再厉害也就是勉强会耍个猴拳,花花拳头绣绣腿,连一根毛都比不过~

    “孙悟空尚且逃不过如来佛祖的五指山,你个小秀秀也想反抗我彭涞?谁给你的熊心狗胆!”彭涞一记冷眼闪过来,我立刻软了。

    明明我的海拔位置比彭涞的高,可是为什么我会有一种被人俯视的错觉呢。

    还有,哪有美女会自喻为满头肿包的如来佛祖……而且,她也不是孙猴子啊~再而且,是熊心豹胆不是熊心狗胆。

    以上,都是我的腹诽,我可没有那个熊心豹胆跟彭涞说这话。

    好吧。

 第85章 家里收养了个乞丐

    过了两三天,兰心得了空就想出去活动活动筋骨。

    “爹,听说村口来了个唱戏的,我和姐姐去看看。”打过招呼,兰心拉上兰梅,揣了两个烤番薯当零食顺便暖手,两人一路朝村口走去。

    可她们去得迟了,人家已经往镇上去了。说那里是大地方,人多,有钱的老爷更多,好赚钱。

    “他们会在镇上唱好几天呢,我说兰梅兰心,你们明天早点起来去呀。”一个小媳妇好心地指点她们,“他们唱得很好的。”

    “好哇,好哇!”兰梅一听还能看戏,眼睛一亮倒是显得很兴奋,“兰心,我们明天早点去镇上吧!以前只听别人讲过,我还没看过戏呢”

    “太远了,路不好走。”兰心摇头。

    真要说看戏,自己以前在电视电影里看得够多了,真人演唱的晚会也没少参加,水准比这些都要高。这里唱戏的,都是咿咿呀呀的街头卖艺形式,或是慢条斯理几天才蹦出一个词让人听得想吐血。自己只不过是图个新鲜热闹,没得为了这个走大半天泥泞的路到镇上,然后又走大半天回来。

    有些扫兴地往回走,却总觉得不对劲。回头一看,一个全身都黑呼呼脏兮兮的瘦小孩瑟瑟地跟在身后,眼巴巴盯着她手里的番薯。

    兰心皱眉,看他全身脏兮兮,衣衫褴褛,鞋子都是湿答答的,还露出了脚后跟,手上也生了冻疮,村子里什么时候来叫花子了?

    兰梅扯了扯兰心的衣袖,催促道,“兰心,我们还是走吧,不知道这是哪家跑出来的小孩,别多管了。”

    “姐,等下,他挺可怜的,看他的样子应该是饿了。”

    “这个可以吃的,给你吧。你从哪里来的?还有没有同伴?”兰心把番薯送到他跟前。

    那小孩眼神一亮却很快地摇头,退后几步咬着手指在地上划圈。

    “我本来打算送给唱戏的那个人的,但他们已经走了,我也不喜欢吃。你不要的话,我就扔了。”兰心装作很随意地把番薯扔在路旁比较干净的树叶上,然后直直地往前走。

    走了十多步回头一看,那小孩正撒丫子往和她相反的方向跑,树叶上的番薯已经不见踪影了。

    这一整天兰心都有些心神不宁,傍晚的时候,兰梅跟着刘氏从田里回来,兰心到底叫她陪着自己又去村口找了一趟那个小孩。有人告诉她们说在村里的小破庙见过,但等兰心寻过去的时候,却不见踪影。

    夜晚来得很早,一会儿功夫天就要黑了,兰梅有点不耐烦:“兰心,一个乞丐而已,兴许他早就去镇里了,你干嘛非得找到他?我看我们还是回去吧,爹娘还在等着我们吃饭呢。”

    “我看他没吃的,没穿的。而且还这么小,要是在这里过夜肯定会生病。还不如我们把他领回家里去。”

    “这样啊……他也确实很可怜,可是兰心,我听说很多乞丐都有些手脚不干净呢,谁知道他到了我们家会干出些什么来?再说了,我们自己也才刚刚够吃的。”

    兰心看看天色,微微叹气,“我们虽然穷点,可也总算能吃上饭。我本来想,若是他愿意,可以住到我们家,帮我们干点活,也不算白养着他。算了,我这里还有两个番薯,先放在供桌上吧。他若是没有离开我们村,应该就会在这里过夜的。”

    第二天早上,兰心想着去看看那两个番薯还有没有在,刚出门,就发现三叔公带着几个人往他们家里来。

    这个村子就这么点大,随便两个人碰上,都能狗血地扯上那么一点亲戚关系,这三叔公说起来也算兰荣的堂叔叔,不过,兰荣现在单门单户,无权无势无财,平常也很少和他们有来往。这无事不登三宝殿的,自己重生过来这么久都没见过这三叔公来自个家里串门走动什么的,只是有一次在路上偶然碰见时听刘氏介绍说起才知道有这门亲戚,想着当时他一副爱理不理的趾高气昂的样子,兰心打心底鄙视这个三叔公。

    “三叔公,这大清早的,您怎么亲自到我家来了?您先坐,我叫爹爹来。”

    兰心一边招呼他们坐下,一边支起耳朵听他们说话。

    原来,三叔公那个嫁到镇上做了乔家姨奶奶的闺女要回来了,还是和女婿外孙一起回来。因送信的人来得迟,三叔公一家现在还没有做好准备。这不,一边派人去接女儿女婿,一边就赶紧让人去采买各种食材和礼品,家里已经忙得翻了天。他这次来,是要来叫刘氏过去帮忙的。

    兰心摸着三叔公塞给自己的两个铜板,想着他一副居高临下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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