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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春至芳菲春将尽+番外 作者:陈则菱(晋江2014-12-29完结)-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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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至芳菲春将尽》作者:陈则菱

文案:
现代驴友一不小心穿到古代,听说在那年头有钱有闲还不行,乱走乱窜,
小心被当做流民或奸细,轻则被遣送回家,重则被砍头株连,那该怎么办?
我就是喜欢边走边唱!
什么?让我做出家做尼姑?
那不行!叫我以后怎么嫁人呐!
如果早知道出门旅个游也要花这么大的代价,我还辛辛苦苦折腾个什么劲哪!

本文讲一个古代驴友的历险故事。
有强烈的个人YY 倾向,
天雷兼狗血,喜欢人文的乱入,期待JQ的可以散场了
任何卖萌都是线索,欢迎猜谜!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豪门世家 恐怖 灵魂转换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芳菲 ┃ 配角:秦桓之,吴允节,闾烟飞,沈艳兰,伊春德等 ┃ 其它:乱世;传奇;悬疑;


☆、第一章 春歌渺渺遇故人

  晓茜是名狂热的驴友,平时虽然工作繁忙,但是一到休息日,她并不喜欢窝在家里睡懒觉,而是离开高楼林立的都市,到周边郊外度三两天的假或者参加一些段位不高的野外生存活动。
  西湖的白堤和苏堤不分昼夜的人流如织,太湖岸边建起了太多别墅群,周末简直没有地方可去了呢!于是这个流火八月,她选择了还不算热闹的下渚湖。
  下渚湖的名气不算大,但是景致极好;喝完一杯防风茶,渡船准时来到码头,晓茜还有点舍不得离去,坐在船上的时候,她静静地看着眼前的风景,听导游娓娓讲解,竟然生出迷失之意。
  最爱岸边一片古老的香樟树林,那里阴翳蔽日,却又生机盎然,矛盾得令人痴迷。晓茜算半个树痴 ,特别喜欢这种参天的古树,她坚信每棵树的里面都驻有一个精灵 ,只要在古树下静坐,就能听见木精灵们的柔声细语。
  她决定下船后到香樟树林下静坐一阵子,听一听木精灵们的对话。等她下船走入树林,天色已晚,暑气全然消散,远处一道残阳铺水中,倦鸟归巢忙匆匆。
  她坐在那棵据说已有三百多年的大树下,闻着淡淡的香气,方觉倦意渐生,身子慢慢倾斜一旁而浑然不觉,恍惚中听到有人在远处惊恐地呼喊不止。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才幽幽醒来,眼前一片昏暗,是天黑了吗?天上却是繁星点点,银河如飘带蜿蜒逶迤,城郊的空气就是清新,她贪婪地深呼吸,完全无意识地走出树林,跟前是一片辽阔的原野。
  满天星光,漫步原野,听夏虫唧唧,感觉轻风吹过,还听到空灵明净的歌声,飘渺而来。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田,便是人家好时节。”
  晓茜不由感叹,好一个闲情逸致啊!
  她缓缓地朝着歌声传来的方向走去,一路上悲喜交织:为什么只有往生了才能这般洒脱呢?
  夜色朦胧,一条久违的身影出现在一处鲜花烂漫的山丘之上,那人衣袂飘飘,神情恬静,见到晓茜过来,停止歌唱,靥尔一笑:“你来了。”
  晓茜微笑:“是啊,来了,你的歌声真迷人。”
  唱歌的人是她以前的一位同事,离职后,晓茜和她只见过一次面,在一起吃过一顿饭,后来再也没联系。
  可是她通过万能的网络上找到同事的私人空间,知道她所有的信息:患了绝症,和丈夫离婚,孩子归男方,自尊心极强的她独自一个人在网络上写死亡前的日记,没把病情告诉任何熟悉的人。晓茜就是在看到她的日记后,主动和她联系,不露声色地邀她吃了一顿饭。再后来同事换了手机,换了住所,明显不想再被人打扰。
  晓茜就没有继续联络她,而网络日记已经半年没有更新了,没想到再次会面,竟然是在通往阴间的道路上。
  晓茜问:“你怎么会在这里等我?难道我们变成孤魂野鬼吗?”否则,同事怎会在荒野里游荡了大半年?
  同事摇头微笑:“别担心,你不会是孤魂的。我只是想和你道个别,很抱歉一直隐瞒着你们。”
  :“其实我都知道了,在网络上,我无意中发现了你的空间,应春树。”
  晓茜的话让应春树无可奈何,她叹气说:“哎,想有点隐私还真难啊。”
  晓茜呵呵笑:“放心,不是所有的人都像我那么狗仔专业的,真想清静还是不难。”同事没有说话。
  晓茜仰望夜空,神往地说:“景色真好!我经常梦到这样一望无际的旷野,随意地在其中走一走,心情立即好起来。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幸运的,还能在接受审判之前领略迷人的风光。”
  地上的花朵渐渐枯萎,绿草慢慢枯黄,应春树站起来,眼中满是依依不舍:“你得走了。”
  :“你不和我一起吗?”晓茜很好奇。
  :“嗯,我还没到时候,会有人来接你的。”应春树的声音轻轻的。
  :“哦,这样哦。”来接她人的应该是黑白无常吧?
  :“我要走了,你,要保重。”应春树的身影慢慢消失,只剩下晓茜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原地。
  …
  远处走来两个身影,果然一白一黑,可惜,蔫了吧唧的,即使穿了一身所谓的国际顶级名牌,也看不出一丝一毫的高端洋气。
  :“嘿,打起精神。”我气不打一处,怎么生前死后遇到的公差都这副德性?好像别人欠他们二百吊钱一样。
  见我不满,两位中年男抬起眼角睥睨了我一眼,不屑一顾,冷冷地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走吧。”
  我跟在两位龟速帝的后面,只好慢吞吞地往前走。
  两位中年爷叔走在路上,不停地打着哈气,不停地抱怨路太远,没专车,领导偏心,小年轻净抢轻松活,可恶的是新人事经理还喜欢搞什么半年绩效评估,更可恶的是写了评估居然没奖金!
  我听得直翻白眼:真是世风日下啊,公差们都这样公开发牢骚。不过更让我反感的是,这两位明显遇到了可怕的中年危机,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中年男既向往外面的美好世界,又不敢迈出家门一步,难怪美貌乐观勇于自嘲的的赵蜀黍不但在影视中迷倒了师奶,迷倒了御姐,也在天涯上迷倒了水灵灵的小萝莉。
  好不容易到了阎罗殿,果然人山人海或者说鬼山鬼海,全都面无表情地排着队,规规矩矩,安安静静,不插队,不大声嚷嚷,看来一个某博会,大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
  没有热闹可看,我排在队伍里,混混欲睡,脚都麻了,环顾四周,噢,居然没有卖小板凳的,这里的人商业嗅觉怎么这么不灵敏?想想?哦,在这里排队的鬼还没有兑换到冥币,商品没法流通吧。
  终于轮到我了,阎罗王黑超遮面,他随便抽出一张牌,扔了过来,根本没看我的卷宗:“是个有福的,到玉桥去吧。”
  :“等等!”我叫了起来。
  :“阎总可能不知道,现在只有暴发户而没有贵族。媒体曾说,在上面的土地上,总是发生这样的事:不到十年的时间,一个平民迅速崛起变成大亨,可是大亨总是光速般陨落,变回平民或者阶下囚。所谓荣华富贵总是太短暂,再说富不过三代,阎总还是把我判到石桥上吧,安安稳稳就好,我灰常有诚心把机会让给其他人。”
  中产阶级就好,有钱有闲又自由,吃得最多不过一日三餐,房子再大,可睡的也不过一张床,站得越高,摔得越狠,多少大人物摔下来后,不都说向往普通人平凡人的生活吗?
  :“乖乖隆里咚!还真有第二个这样的人。”阎王一口扬州腔,露齿笑了:“他赌赢了。”
  :“哦?谁?男的还是女的?”我居然很好奇,不会是那棵应春树吧?除了她,还会有谁那么傻?有豪门而不去?
  :“无可奉告。”
  :“那就是说你输了?输了你要做什么?”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一个“缠”字…方世玉的妈好像说过,我天生就是个爱打破砂锅的瓦匠。
  :“很简单,给他换块牌子,不过估计是来不及了。”阎罗王坏坏地笑。
  :“那我呢?你能给我换个石桥的牌子吗?”既然那个人来不及取他的“彩头”,那就把“彩头”让给我吧。
  :“真奇怪,从来没有人会降低要求,今天居然来了两个,你和他估计脑子都不正常。”
  我摇头说:“非也非也,看来阎总平时不关注外界的消息,没看见有个著名的网站曾经说过,现在的年轻人绝不轻言志向一词,因为他们的小腰已经被房价或者说是生活的压力给压弯了,压力使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小富即安,乃是当今世上最伟大的理想。”
  阎罗王惊讶的道:“真的吗?你可别蒙我,小心我让牛头马面押你去最底层。”
  诚信遭质疑,我满肚子不高兴:“骗你干嘛?除了这个,还有呢,以前,城里人特别喜欢生女孩,因为女孩的投资成本小,回报高,即使嫁出去了,可女儿的心还向着家里,女儿出嫁等于白捡一个随叫随到的苦力,所以叫招商银行,如果生儿子则正好相反,要为他买房娶媳妇,一旦儿子结婚,房子成了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儿子成了别人家的免费劳力,所以又叫建设银行。”
  阎罗王来了兴趣,问:“那现在呢?”
  我叹了一口气:“现在不一样了,新的婚姻法一出来,没钱的女孩子嫁不出去。越发达的城市,买不起房的女孩越多,她们很难嫁出去,再说了,B女嫁A男;C女嫁 B男,A女和没钱的D女没人要,稍微好的男孩很抢手,现在生男孩,再过二十年,绝对是赚了,女孩得倒贴,回到以前的起点,赔钱货。”
  说到后面,我感慨万千:都市剩女何其多?以前大英帝国的老处女在文学史上赫赫有名,现在有大都市里的资深剩女碧海晴天夜夜心。
  阎罗王沉思了一会:“哦,看来世道还真变了。”
  :“所以阎总要未雨绸缪,一定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精确控制好每道桥上的人员数量,这样才能创造一个科学和谐的生态体系。”我不怕死地滔滔不绝。
  :“你还挺能说,胆子不小,小心我让你变屎壳郎。”他吓唬我,表情很欠扁。
  哼,要是他知道屎壳郎在日本画家的笔下是多么的美丽和出名,就不会这样无知地恐吓我了。
  我假装害怕起来:“阎总,千万别啊,请看在那个人和我都是脑子不正常的份上,高抬贵手吧。”
  阎罗王一脸蔑视地哼了一声:“知道害怕了?哼!算了,再给你一个石桥的通行证,想往哪里去,随便你了,就当是给你的顾问服务费。”
  我点头哈腰,卖力地摇摇尾巴。阎王丢给我一个某某社新闻记者优先的牌子还有石桥的通行牌,“去吧 ,也许还能看到他。”一副八卦的神情,满心期待好戏的发生。
  :“阎总,能告诉我,他长什么样吗?”千万是个帅哥才好,不过,伪娘什么的有多远滚多远。
  :“今天玉桥就他一个,如果你喜欢,可以去倒贴啊。”哎,想不到这死气沉沉的阎罗王居然也有当媒婆的潜质。
  我傻傻地笑了起来,是啊,如果是自己喜欢的那就拉着他一起跳吧,这回死也不矜持了。
  等我像一阵风一样赶到了奈何桥边,却发现玉桥上空无一人。咦,不是哭着喊着要做平凡人吗?怎么这么快就跳啦!还以为他会在石桥前痛哭流涕,徘徊惆怅一番呢?
  呵呵!男人靠得住,母猪也上树,今人诚不欺我也。
  爽快地喝完了孟婆汤,孟婆她老人家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我莫名其妙,赧然一笑:“恩,总算可以忘得干干净净,轻松地去了。”
  孟婆怜悯地看了我一眼,摇摇头,然后让我看旁边一块碑刻,只见上面刻有篆体字几行:
  为忘旧事,请先喝汤,
  不必喝汤,往事亦忘,
  喝完此汤,未必能忘,
  一心要忘,绝不喝汤。
  什么呀,绕口令啊!我站在桥上,张开双臂做迎风招展状,此时一阵狂风刮过,大鹏展翅变成了金刚伸懒腰,我形象全无地掉下桥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就算自宫,未必成功;
  不必自宫,也能成功。
  作者有时很喜欢这种搞笑的小段子;由此可见其恶趣味,也奠定本文的基调:逗哏。
  穿越的方式无非就那么几种,不必较真,玩穿越的人现实生活中多少有那么一点点不快乐,或者是光棍一个,否则不是连累他人了吗?:)
  


☆、第二章 槛外落英转头空

  因为我是从石桥上“掉”下来的,所以毫无意外地投胎到一个平民家庭,可意外的是,投胎到某个不可明说的古代。
  阴差阳错的遭遇让我又惊又喜,前世记忆的挥之不去又让我无可奈何。
  我出生的地方名叫落英城,乃是象征春天樱花纷纷扬扬洒落之意。
  我的大名林芳菲,不过我并不是出生在春天,而是在落叶飘零的秋天。我非常不理解在小客栈做帐房的爹林子大为什么要给女儿取如此春意盎然的名字呢?莫非樱花凋谢时漫天纷飞的景象曾经无比惊骇地震撼过他的心脏?
  不过,据我冷静的回忆,他为了给我取名字,翻烂了那本借来的诗经,抓破了好几层头皮,喝水时不小心烫出了几个大泡泡,绝对称得上是鞠躬尽瘁,所以我很感动地不再疑惑他取名的用意。
  面对我偶尔表现出的超越年龄的言行举止,林子大一概解释为“我儿天资聪慧”。
  “天资聪慧”如我轻而易举地通过表面看出以下事实的本质:
  我的娘是“干妈”,她根本没有奶水,我是吃百家奶长大的:今天到东家讨几口羊奶,明天到西家讨一口不知是奶牛还是黄牛的奶;后天喝的才可能是人奶;
  林子大就职的小客栈的老板娘其实和那个常住客栈的小白脸有一腿,小客栈的老板其实是知道的,但目前为止他还没采取过任何报复性的行动,他可能有断袖的倾向,因为我曾不止一次看到他对林子大露出古古怪怪的表情,极像给梦中情人暗送秋波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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