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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春至芳菲春将尽+番外 作者:陈则菱(晋江2014-12-29完结)-第1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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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培养,不会带回马普村受气(毕竟是个私生子),而是像我一样,成年之后被送到“海上仙山”进行形象包装,成为世人称颂的,道行高深的天佥真人。
  不知我的猜测是否正确?
  籍阿婆居住的房子,表面上看和村里其他民居没什么两样,可我一走进院子,便看出其中的玄机,因为房子的布置,绝对算得上是匠心独具,墙基用的每一块石头上,都有古老的海洋动物化石,飞跃游行的鱼龙,像盛开的百合花一样的海百合(一种棘皮动物),古老的鹦鹉螺等等,每一块石头,每一个化石样本,都在无声地告诉我,屋子的主人和深邃的海洋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这间房子更绝妙的是,在屋里的人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外面的情形,可是外面的人,却无法看到屋里人的任何举动。
  隐秘性很好。
  如果说走进院子前,我还在怀疑的话,在看清屋子的细节之处后,我几乎马上就能断定,籍阿公是楚王的后人,也是我的祖父,而籍阿婆,我得尊她一声祖母…虽然不是亲生的。
  我的眼泪默默地流了下来,为可怜的籍阿婆,她如此寂寞地走完了孤寂的一生,死前唯一的愿望也没能实现,她捻的麻,还没有织成布匹呢!
  她身上穿的是一件普通的半旧单衣,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脸上的表情很安详,手中握着一根墨玉雕成的如意,听说这是籍阿公当年给她的聘礼之一。
  我心乱如麻地观察籍阿婆的遗容,没有注意到端公锐利的目光在我身上久久徘徊。
  籍阿婆的遗体被装进棺材后,端公起身,声音洪亮地对前来参加葬礼的村民们说:“众位乡亲有没有发现,端妹子和籍公年轻时,有几分相像?籍阿婆生前又与端妹子交情不错,可见端妹子和籍家缘份不浅,不如由端妹子认籍阿婆为祖母,替籍阿婆送终守孝如何?端妹子,你孤苦无依,无家可归,是否愿意一辈子留在马普村?”
  事出突然,我蓦然抬头,不知作何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夜明珠还真是旅行居家必备啊,可惜它的光线是根本不足以提供照明的,所以很多书里写的:房里Xx地方摆放着N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将室内照得亮如白昼。这番景象是无法实现的,只能出现在小说里。
  文中说了:“虔诚敬业”的考古人员,是源于天涯上一个帖子,帖子里暴露出那支考古队伍对逝者的严重不敬…将尸骸随随便便的丢在一个塑料盆里,尸骸的头部和躯体严重分离,考古队员将尸体下面垫的一排玉石拿走后,匆匆将尸骸回埋了事,整个过程中,除了关注哪些“贵重”的玉器,其余的,统统不重视,与盗墓行为何异?
  


☆、第一百零八章 乌托邦(五)

  要我一辈子留在这里,我自然是不肯的,可转念一想,籍阿公,虽然姓籍,讳景全,实际上和我一样,是楚王的后人,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玉郎的父亲,也是我的祖父,如果我认籍阿婆为祖母,就等于认籍阿公为祖父,不是歪打正着地认祖归宗了么?
  可是端公的真正目的,是要我一辈子呆在马普村!虽然以我的能力,想什么时候离开就什么时候离开,但是我害怕端公的巫术,如果他见我不肯留下来,一怒之下,给我施个法,下个踏影蛊什么的,我岂不是死得很难看?
  怎么办?
  我飞快地瞄了一眼院中的村民们,发现他们神情各异,有微笑点头赞同的,也有心里不平衡面露不忿的,还有人望着兰台,笑得贼贼的,满是揶揄的意味。
  嗯 ,有主意了。
  认籍氏为亲人,意味着肩负着守孝的义务,但是也意味着继承遗产的权利。籍氏留下的这间房屋就很不错,还没有算上田地什么的,遗产价值不低,难怪有人要眼红了,试问世上有多少人眼睁睁地看着别人飞来横财,能做到心如止水,或是替别人欢呼雀跃?
  那些望着兰台笑得古怪的人,想必是在说:喂,小子,你运气够好的啊,将来这些还不都是你的!
  阳光下,兰台的脸晒得通红,还不停地冒汗,亮晶晶的。
  见此情形,我暗自欢喜,面上却惊恐地对端公说:“端公,万万要不得!我一个外地来的,到村里才几天?连碗水都没给籍阿婆端过呢,怎么冒充有缘人,白捡现成的?”
  我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就是要煽动那些心里不平衡的人心中的不满,搅黄我认亲的好事,见到有人吃白食,肯定会有打抱不平的勇士出头。
  果然,几个原先对我不屑一顾的村民高声附和道:“是啊,端公,端妹子说的对,认亲不是小事情,怎么能能随随便便呢?兰台,村里就数你认字最多,你说该怎么办吧?”
  嘻嘻,他们还真是问对了人!村里人都知道,兰台对我有意,若是他支持我认亲,让我白捡了籍氏的不动产和动产,万一将来他和我成了,这些不都是他的了吗?如此一来,他不就成了喜欢占便宜的小人?
  他纵然不是聪明绝顶,也听得出问话中的不怀好意,品行端正如他自然是要表明心迹,撇清关系的。
  这一点 ,我很有把握。
  兰台举起双手,示意村民们安静噤声,他口齿无比清晰的道:“众位乡亲,端公可怜端妹子境况凄苦,也是出于一片好心。可是依照马普村历来的规矩,但凡有大事,都必须由族老们商议后再做决定。籍阿婆的身后事也是一样,我们最好请族老们来做决定,要不要认亲认契,你们觉得如何?端公?”
  他转头望向端公,目光一片清明。
  端公睨了我一眼,然后垂下眼帘,缓慢地说了声:“也好。”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让我如释重负,以族老们的办事效率,还有某些村民的从中作梗,端妹子认亲的事,不拖个一年半载,恐怕不会有下文的。
  但愿拖得越久越好!只要不用当堂发天打五雷轰的毒誓,就是胜利,只是兰台君的正直又一次被我利用了,唉!
  籍阿婆的葬礼过后,我认亲的事果然不了了之,为了避嫌,我甚至不在籍氏的房屋附近转悠,也不和兰台来往密切。
  而兰台因为“阻挠”了我的好事,心中对我有愧,也不像以前那样频繁的来找我了,这样最好!我利用难得的清静日子,将周边的环境彻底摸了个清楚,最终制定了两个逃离方案,静等秋天的到来…夏日炎炎,还是秋天赶路凉快一点。
  等待的日子不算难熬,为了我认亲的事,马普村的族老们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头脑风暴,迥异的观点层出不穷,真个是:鲜花与板砖齐飞,火花共激/情一色。
  得知以上八卦消息的我不禁感慨万千,如果未来世界中,脑门光亮爱做小诗和小菜的袁岳先生得知,头脑风暴乃是我国原创,早已被无数大大小小的案例证明,根本不适合历史悠久的天朝国情,会不会马上停止制作《头脑风暴》节目,从此一心一意经营他的零点调查呢?虽然他主持节目的样子很有范!
  关注八卦板块的我,同样也关注国观板块,这不,最新军事消息来了。
  据最新消息说:洛京来的秦氏大军在籍阿婆葬礼后的十天,拿下了汉中郡的郡城,如今汉中郡已经不再是景王的地盘,秦氏大军是奉洛京天子诏令攻打的汉中,师出有名气贯长虹,如果郡内有谁不服从洛京的统治,即被视为忤逆,杀无赦。
  得知消息,我不禁咋舌,汉中的军队如此不堪一击啊!景王真是所托非人,罢了罢了,我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快点到益州见老父的好!
  只是两条逃离路线,哪一条比较稳妥呢?我望着远处的黛黛青山,一时主意难定。
  我制定逃离方案中,一个是到镇上与“娘家人”接头,制造在镇上失踪的假象,然后搭船顺流而下,也就是走水路;另一个办法上山采药时,偷偷开溜,走西南的驰道,策马江湖,很拽的!
  考虑到最后,我自己都想笑:干嘛这么费事?我就大大方方的走,怕毛啊?怕端公施法术还是怕兰台同学痛哭流涕?
  唉,要是当初不编造那个童养媳的故事就好了,真是成也萧何败萧何!
  我在灯光下,托着腮,为自己的没出息,叹气不已。
  快刀子捅人是死,钝刀子割肉也是死,为什么不给兰台兄一个痛快呢?相信我的“不幸失足落水”要比“在镇上突然失踪”更加人文关怀一点。 
  入睡前,我终于决定采用第二条逃离路线。
  动身前的一天,我身穿来村时穿的那套衣裳,又在箩筐里藏了一套本地女子穿的衣衫这才到兰台执事的义舍,笑着跟他说:我要到蔡侯祠附近采草药,顺便进祠堂瞻仰蔡侯的雕像,问他有什么要我捎带的?
  兰台见我主动向他汇报日程,又主动问起他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欢喜的眯着双眼,咧嘴笑笑,高兴的道:“没什么要捎带的,你自己要当心。太阳落山前,我去接你。”
  一副坠入爱河的羞涩少年模样,我心虚地勉强微笑,算是跟他正式告别。
  蔡侯祠附近的山林中草药并不多,但是蔡侯祠距离流水湍急的雪河已经不远,在流水急促的地方制造失足落水现场,最合适不过。
  我在山林里换好衣裳,又将换下的衣服用火烧了,这才背着箩筐放在河边,寻到一块满是青苔的大石板,把箩筐放了下来,刚想按照原计划逆流而上,猛然想起出门前说过,要去瞻仰蔡侯雕像的,举头三尺有神明,有的话是不能乱说的!
  于是我忙洗净脚下的泥巴,以河水当镜,用早就准备好的乌丹在左眼圈上涂出一块胎记,然后十指当梳,将头发全部塞进头巾内,确信自己像个土的掉渣的丑姑娘,这才慢慢走向祠堂。
  祠堂还挺大,是三进式的院落,天井宽敞,厢房众多,两旁的厢房前均有抄手走廊,若是在雨天,走在走廊中肯定是:任你风吹和雨打,就是滴雨不沾身。
  真是说风就是雨,刚才进来的还是艳阳高照,才刚刚在祠堂里兜了一圈,头上却是乌云压顶,天边电闪雷鸣,竟然是要下雷阵雨了么?我想起河边的箩筐,还有那些草药,不会被雨水冲走吧?冲走了,还伪装个毛现场啊!
  我举步就往大门方向走,却不曾想,夏天的雷雨竟然来势凶猛,顷刻间豆大的雨点敲打下来,因为怕怀里的图画纸张被雨水打湿烂掉,我抱头鼠窜,退了回来。
  走廊上和我一样没有雨具的人,望着狼狈的我,摇头轻笑,我讪讪的打算找地方坐下来,可是举目四望之间,发现正从大门口走进来的三个人,让我如遭雷击,呆若木鸡。
  那三位男子,虽然步履飞快,却丝毫不乱,当中一人手中无伞,由旁边一人给他打伞挡雨,还有一人独自撑伞,潇洒的走在后头,偶尔朝祠堂大厅望上一两眼,似是无比熟悉这里的境况。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我悄然地问自己,是到崔灏冰家做客还是公费旅游?来圈地的还是清点战利品?他到蔡侯祠来做什么?会不会继续南下,刺探益州其他郡县的地理情况?我不会露馅吧?
  胡思乱想间,我的脚下虚浮无力,竟是站不住了,我失神地朝近处看了看,嗯,还不错,十几步远处有个老婆婆正在剥苞米,她的旁边有个小木凳。我尽量像个正常人一样,往那老婆婆的身边走,堪堪十多步,走得真是艰难,终于走到了,虚虚的坐了下来,对那老婆婆低声的道:“有点头晕,坐一会。”
  老婆婆哑哑两声,张嘴微笑,原来是个聋哑人,我便放了心,平复心绪,捡起一个苞米,低头剥了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只是一小会,一阵熟悉的香气若隐若隐的随风飘了过来,钻入我的鼻腔,让我一阵眩晕,手中紧紧握住了苞米的芯子。
  老婆婆以为我不会剥,手把手的教我。
  那三人走进走廊后,便放慢了脚步,此时他们正缓慢地从我身后走过,他的脚步比以前沉重了些,难道有心事?
  我才动了一个念头,他的脚步声停止了,难道他看出来了?我紧张地又抓起一根苞米,机械地研磨着。
  忽然听到他低低地叹了声:“民生不易!所幸王朗识大体。”
  王朗是汉中郡的郡守,据说是他一向爱民如子,这次汉中郡城池失守,死伤人数不算多,也许是他不主张以卵击石的结果吧?现在的王朗还是汉中郡的郡守,只是不知道他手下的部将是不是都换了人,秦氏有没有将他架空呢?
  :“公子,要不要找人问问话?”说话的是茂林,他的声音有几分嘶哑。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零九章 爱嗔痴

  这臭小子真多嘴!我心里咒骂了一声。
  现在离他们三人最近的就是老婆婆和我,老婆婆是个聋哑人,没法回答他们的问话,那我被抽中的几率岂不是很大?
  我的伪装在擅长COSPLAY的秦二公子面前,简直就是裸妆,不堪一击,他只消正面看上一眼,我就会像N多《西游记》里的下凡兴风作浪的动物们一样,现出原形。
  如果他看到是我,会是什么反应?会以为自己大白天遇到鬼吗?会不会像柳梦梅一样不介意我是人是鬼,哭着喊着要我回到他身边呢?
  说来也怪,我应该对他恨得牙咬咬,趁他发愣的时机,一剑刺进他的心脏,一洗他当日加诸我身上的耻辱,以泄我心头之恨,但是他方才沉重的脚步,竟然让我一时恨不起来,相反的,我还产生了些许的内疚和心虚。
  我在心虚什么?恐怕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人的思想果然是世间行走得最快的东西,在秦桓之回答茂林之前,我脑子里已然闪过无数念头。
  恍惚中,听到秦桓之道了句:“不必了。”语气甚是平淡,仿佛纵有天大的惊喜,他也一样无动于衷。
  我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一股难以名状的恼怒悄然而生,让我胸口胀痛,像是泄愤似的,我使劲地绞着苞米,苞米像断线的珠子落在筐中,发出噗噗的轻响。
  秦桓之三人转身朝祠堂大厅走去,脚步声越来越远,我用眼角余光看到他的背影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在走廊的尽头,他们进大厅了吧?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我急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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