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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重生之初发芙蓉 作者:鱼饼君(晋江2013-08-16完结)-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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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慕容家的小公子前几日不是约主子去吃饭想谈谈合办茶楼的事。”清风提醒道。
  
  “这事我倒忘了,不急不急,不如你安排一下到明日吧。”吴正胥还在跳路。
  
  清风汗颜,他还真就不信这主子真能因为爱走路就这么跳到城南,怕是跳到城南至少也得两个时辰。。
  
  吴正胥跳啊跳,到了一个借口跳进去。
  
  在后面跟着的清风,看吴正胥脚步轻快地拐了弯连忙道“主子你迷糊了,是直走啊。”清风跑上去看见吴正胥跳到寻欢楼整整衣裳迈进了门槛。
  
  清风急忙跟上。
  
  “吴爷怎得到的这么早。”张丽华赶忙迎上来,这姑娘们都刚刚起来没多久,寻欢楼还没有客人,这吴正胥正是第一个。
  
  “芙蓉在哪里。”吴正胥笑的灿烂对着张丽华。
  
  张丽华心道没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男女之事果真是一物降一物,这虽好看却也不算国色天香的芙蓉竟是让这吴正胥三番两次地往这里跑。
  
  “楼上楼上,您吩咐了我好生照顾,我办事您还不放心么。”吴正胥道“放心放心。”吴正胥边往楼上走便想,就是你才不放心,被铜臭蒙了眼的家伙。
  
  吴正胥进屋的时候林秋穗边等着午饭边坐在窗前绣一方手帕消磨时间。
  
  吴正胥已经饿得饥肠辘辘,进来也不坐下便道“我去城南吃饭,你也随着去吧。”
  
  林秋穗抬眼看他,往常他也是这样的,经常带自己出去吃好吃的,林秋穗也不知吴正胥具体是是干什么的什么家景,只觉得他好像整日里都是吃喝玩乐,过的甚是舒心。不过能够这样过日子,定是有足够的本事这样的。
  
  林秋穗道“爷,可是应酬?”记得当初他带自己出去吃饭,到了他应酬也非要拉着自己去,自己只得女扮男装,可是旁人怎会看不出,有次碰见那慕容九还好好调侃了自己一通。
  
  “不是,你便去吃吧。”吴正胥不耐烦,我都饿死了你还扭捏什么。
  
  林秋穗道“那谢谢爷怜爱。”林秋穗起了身去把手中未完工的手帕和针线放在那边桌子上。
  
  吴正胥走到门口等着他,道“麻溜儿点。爷快饿死了。”
  
  吴正胥领着林秋穗出寻欢楼的时候,又让清风给张丽华一百两银票。
  
  林秋穗心道这钱若是给我多好。
  
  到了城南吉祥酒楼,吴正胥便领着林秋穗上了包间,留清风一个人在大堂里喝着小酒。
  
  掌柜不多时便上了菜,吴正胥抿了一口上好的葡萄酿的酒,便看见林秋穗已经拿了筷子吃的特别香,专拣着辣菜吃,其他菜相对来说就动的比较少。
  
  说实话,吴正胥心里很放松,这个女人好像把自己当做家人一样,不虚荣不做作。而林秋穗却是因为经历了上一世,其实上一世吴正胥对自己渐渐熟识还是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一开始吴正胥是怜惜自己,后来也便习惯了自己在他身边,自己也越来越随意。对吴正胥的生活习性也熟悉了,时常下意识得把这一世上一世混淆。
  
  而这一切在吴正胥眼里,却觉得新鲜与喜爱。
  
  其实吴正胥辣菜只点了一道,因着自己吃不得辣,可掌柜的说上了道新菜让尝一尝。吴正胥见林秋穗似乎是无辣不欢,便叫了小厮上来,又点了几道辣菜,特意点了那道麻辣鱼。
  
  热腾腾的麻辣鱼上来的时候,滚滚的烟气冒上来,林秋穗突然有些眼眶湿润,上一世自己每当来吉祥酒楼,都会点口水鸡和麻辣鱼,不知不觉中,自己回想起前世,除了天上的父母和痛苦的回忆,其余的竟全是吴正胥了,在自己最麻木的几年里,吴正胥像神仙一样出现了,把自己这只可怜的小猫养着护着。
  
  因着死过一次,经历过许多,林秋穗这次的心态比以前要好很多,以前心里只有对生活的怨恨,虽是吴正胥跟自己生活的时间也算不断,可去思考与吴正胥的关系的时间与精力却甚少,现在自己已经对那些不好的事情有了免疫力,也就是接受了,心里也没有蒋文川挡着,所以现在的内心过得相对轻松了许多,也有了很多去思考吴正胥的机会。
  
  而就吴正胥而言,吴正胥上一世说对林秋穗没感情那是撒谎,却是有感情的,只不过那时的吴正胥从没爱过人,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懂心中的那份感情竟是爱,而看着林秋穗虽是接受自己做的所有事情,可却时常抑郁,心里还装着人,吴正胥心里时常像有火苗一样,疯狂地嫉妒那个男人,懊恼为何没有早早遇见这个女人,若是自己早早遇见,必不会让她被生活伤害,终于有一日吴正胥决定挑个日子领她回去,可却来人告诉自己寻欢楼的芙蓉姑娘自杀了。
  这一世的林秋穗,心里更明亮一些,却会使得两人之间少走许多弯路。
  
  吴正胥看着林秋穗吃着麻辣鱼吃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还笑道“多大年纪还当鼻涕虫。”
  
  林秋穗边吐着刺边说“爷,若是你吃这么辣的东西怕是也要当鼻涕虫。”林秋穗说完突然觉得好像有点太随意了,抬眼看了看吴正胥。
  
  吴正胥倒是没有多大反应,他本就心里觉得这芙蓉很特别,他也很乐意享受与人这么相处。
  
  “我不爱吃辣。”吴正胥道。
  
  林秋穗自然知道,当初听他说因为有次吃了盘辣炒猪肝,竟是害他害了三天肚子,当时他还在读私塾,都已经八九岁就是没来得及跑出去学堂。。后面吴正胥也没在讲翻身按倒了自己,不过没来得及跑出去学堂的下场不用想都知道,从那以后吴正胥再也不吃辣椒了。
  
  林秋穗想到这里不禁笑了笑,怕是被私塾的小伙伴们好一番嘲笑吧。
  
  吴正胥抬头看见林秋穗不知想到什么了笑的如那春日的花。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支持~~~~~
  
  么么。





☆、一方手帕

  林秋穗吃了一会偷偷瞄了一眼吴正胥的脸色,发现吴正胥依然乐呵呵的,这才放开了肚皮去吃。
  
  吴正胥也没开口说话,本来他就甚是不喜爱那些边吃饭边侃侃而谈的人,究竟有什么事情可谈的,吴正胥觉得你若有事相商便去喝茶,你若要吃饭那便坐下单纯吃饭,你若是闲侃那便等到饭后。所以一直养成了习惯,吴正胥道不觉得林秋穗怎么样,反倒觉得林秋穗比那些吃饭时说说笑笑吱吱喳喳的女人好得多。
  
  林秋穗一直吃到觉得再吃就装不下了,这才坐在椅子上长舒了一口气,抽出手帕擦了擦脸上的汗。 
  
  吴正胥见了手帕突然想起之前林秋穗在房内绣的手帕。
  
  “何时给我绣方手帕吧。”吴正胥坐直了腰把碗筷放下,很自然地跟林秋穗索要了手帕,并拿出自己的帕子擦了擦嘴。
  
  林秋穗一愣心道大概是方才看见自己在哪里绣帕子了,今日绣衣坊来给自己送衣裳,自己说想把自己绣的帕子放在他们那里卖,顺便拿了针线绣给绣坊的人看看手艺。
  
  林秋穗因着跟着母亲耳熏目染,后来去了舅舅家舅母又把缝补衣物之类的针线活交给了自己,手艺倒是还算可以,连刚才绣坊的人也说这手艺已经很好了倒是能卖个好价钱,爽快的答应了自己的请求,约好半个月来拿一次。其实林秋穗最好的不是手帕,而是衣裳,林秋穗虽是自己没穿过什么好衣裳,可是打小看母亲做各种样式的衣裳画各种各样的图,却是对大街上的夫人小姐们的眼光与当今流行的样式把握的很准,只是做衣裳是件麻烦事,还得和客人沟通,自己身陷寻欢楼,却是不适合这么麻烦的事,倒不如做些手帕拿出去卖。
  
  其实林秋穗打从重新活过来,这几天也想过要为吴正胥做些什么,只是,自己打小没什么长处,除了这针线活还能拿得出手,而这吴正胥什么样的东西没有见过,林秋穗生怕他瞧不上。
  
  “爷,我手艺可比不上那些绣房的人。”林秋穗望向他。
  
  “无妨无妨,我这帕子也旧了,你便随便做一个吧。”吴正胥道,其实他不缺帕子,手上这方帕子也是母亲特意亲手给自己绣的,只是今日看见林秋穗绣东西,总想要来一个。
  
  “那好,这几日我便想想花样给您做一方。”林秋穗笑笑,既然他要,那定全心给他做。
  
  吴正胥吃完饭,掌柜的便等在外面拿着账本等着查账,吴正胥只得派了清风送林秋穗回去。
  
  其实账倒没什么出入,虽是刚刚开业没几天,可收入却是不低,照着这个样子发展,定是会如老店一样蒸蒸日上的,吴正胥好好夸奖了那掌柜一番,并给了些赏银笑呵呵得回了府。
  
  吴正胥回了府离吃晚膳还差了些时候,看见李薰儿正在呆在门口和门口的小厮闲谈,吴正胥一进来,李薰儿便迎了上来。
  
  吴正胥道“刚好,薰儿,你随清风去绣衣坊去一趟买些布匹,你细心挑一挑。”薰儿连声应了好。这府里除了自己一个年轻姑娘其他的都是老妈子和汉子,自然是派自己去,以前府里采办这些穿戴上的东西,吴正胥也都是让自己去。
  
  李薰儿和清风来到绣衣坊,很尽心尽责地看了起来,女人一到了卖衣裳的地方,便像疯子一样这句话果真所言不虚。清风看着到处摸到处看两眼放光的李薰儿不禁感叹道。。。
  
  这绣衣坊是这随州最好的成衣制作的地方,手法虽比不上宫中,可却是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的。并且随州大多数的布匹也都是从这里卖出去的,一是因着种类繁多,价格便宜,所以但凡有些闲钱便来这里截些布料或是作身衣裳,二是许多上好的布料这里也能搞到手,所以那些达官贵人除了皇上赏赐,也会从这里买些。
  
  而李薰儿一进来这里,便不知东西南北,看着精致的布料晕头转向。
  
  李薰儿左掂掂右拿拿,终于挑了一匹深青色的锦绣,然后又挑了匹藏蓝色的锦绣,听掌柜的说这两匹都是最近销量最好的最紧手的,只要想一想这两个颜色便与主子最搭,李薰儿正准备去那边买些舒服的布料给府里的人,命掌柜的把布料包起来,清风却看出大概李薰儿是理解错了。
  
  清风伸手拦住了她,“薰儿,爷是要给女人买。”然后扭头对掌柜的道。“先不要包。”
  
  李薰儿这却拿着手中的布料样品定定地站在那里了,心道爷怎么对一个女人这么上心。
  
  “王大哥,你可知是送给哪个的姑娘。”清风怎会不知道是哪个姑娘,薰儿不过是想问一问罢了。
  “是那寻欢楼里的芙蓉,不知怎么的,爷最近去哪里好几次。”说来清风虽不喜那红尘女子,可却对那芙蓉印象不差,哪有几个人是心甘情愿沦落在那种地方的。
  
  清风看出薰儿有些不高兴,李薰儿对爷有感情不是一天两天了,爷那么优秀,薰儿又贴身伺候着,日久生情却是很容易的事。而这情愫,府里却都是看了出来的。
  
  “薰儿,你便选好的挑。”清风也摸不准吴正胥对林秋穗的态度,不知究竟是玩玩便可还是怎样,吴正胥有过许多女人,露水情缘萍水相逢也都有过,吴正胥也曾对女人上过心,可也不过是多给些钱财。
  
  薰儿知道清风是好意,要自己定要好好完成主子的交代,既然主子现在想对那女子好,我们做下人的什么也不能说,也没资格说。李薰儿默默地道了一声恩,然后开始挑,只是却觉得有些索然无味了。
  
  掌柜一见是温煦府的人,自然是往好的里推荐,暗红锦缎,草绿丝绸,甚至拿出了一匹蚕丝锦,穿上身来轻如无物,拿上手来薄如蝉翼,霎是好看,一共是两匹,那一匹一进过来便被韩尚书家的夫人拿走了。
  
  李薰儿让掌柜的把这三匹通通包了起来,听清风说爷要做帕子用的布料,又截了一些素色的柔软布料。
  
  清风给掌柜付了钱之后,李薰儿便让清风带着绣衣坊的伙计们去了寻欢楼,说是自己要走回去。
  
  清风也应允了,那种地方李薰儿确实是去不得,想必这薰儿也想出府转转,如今有机会便让她去转转吧。
  
  李薰儿走在大街上,却不同往常嘻嘻哈哈得到处跑去看两旁的小摊,却是有些恹恹的。
  
  李薰儿走到温煦宅门口时,也便想通了。
  
  且不说爷是不是玩一玩,即便是将来那个女人要嫁入府中,只要是爷喜爱的,自己定会好好照顾。
  
  那个温暖又邪恶的男子。
  
  那个风流又纯净的男子。
  
  那个满腹经纶又有些霸道的男子。
  
  那个救了自己惊鸿一瞥令自己就此沉沦的男子。
  
  是自己的主子,是自己的爷。
  
  爷爱的自己便爱,爷恨的自己便恨,就这样跟着爷好了。
  
  再说这边清风到了这寻欢楼,便令活计将布匹抬上了楼,当时林秋穗才坐下准备吃晚饭,正听庆儿讲昨个夜里那个大腹便便的四品官员,姓杨还是姓柯的又来了,竟是又找了春花,好像也是想包了那春花。
  
  林秋穗心想那那胖子怕是要花不少钱,那春花在这里这么多年做头牌可是比自己值钱多了。
  
  林秋穗正夹起一口咸菜要吃,在庆儿巴拉巴拉中却听见敲门声,庆儿连忙去开了门。“芙蓉姑娘,我家主子让我送来些布匹。”
  
  林秋穗赶忙把碗筷放下来,请那清风进来了,这清风虽然看上去冷冰冰的,可她却知道他是个好相处的人。
  
  “庆儿,赶紧给清风大哥倒杯茶。”
  
  那布料一眼便能看出来都是上好的布料,庆儿看着凳子上的布匹,不禁乐的开了花,芙蓉姐姐这是要得了吴公子的眷顾了,以后日子会好过些了,指不准那吴公子过几日便把姐姐赎出去了,自己到时候也能央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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