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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快穿之攻略男主手札 作者:小虾霸(晋江2015-02-05完结)-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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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罢,没有血色的唇抿了抿,衬着苍白的脸,说不出的凄楚可怜。即便这话漏洞万出,可宋姣压根没有多想,傻乎乎地相信了,她叹了口气,道:“那你现在岂不是无家可归了?”
  她希望他说是,那样她就能带着他,保护着他。
  可是他没有说是,他说,“我在倾国还有一个亲戚,姑娘,你可不可以行行好,带我穿过沙漠,到倾国寻我亲戚?”
作者有话要说:  

  ☆、第 40 章 第二世番外

  
  宋姣有些失望,“好啊。”想想又有些不甘,她寻找了那么多年,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却要把他拱手送走,她实在是舍不得,便问,“那亲戚对你好不好?”
  “很好。”
  宋姣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可她还是不死心,又问:“我有很多的钱,可以养你一辈子,让你一辈子衣食无忧,你愿不愿意跟着我?”
  “对不起。”李倾朝想都没想便拒绝了,“我只想投靠我的亲戚。”
  宋姣又叹了口气,无奈妥协:“好。”
  因李倾朝的伤,宋姣决定让商队停下来几日,让李倾朝养养伤,再继续前进。
  夜晚,繁星点缀在夜空中,没有毒辣日头的沙漠在此刻看起来也有那么几分可爱。
  宋姣的商队围成一个圈生起篝火,篝火上烤着牛羊。他们是大型的丝绸商队,食物和水都带的很充实。李倾朝在帐篷里面睡着了,宋姣不忍心打扰他,想他的胃口不大,又不喜欢这种和群众呆在一起,便没有叫他起来。
  商队众人围在一起大朵快颐,一上了年纪的中年女人嘴里叼着羊肉,抬眼望向宋姣,问:“姣姐,你真的打算不去大姝,而转道去倾国?”
  宋姣的年龄其实比中年女人小,却因为她带队久,经验又多,商队里不论老少,称她均为姣姐。起初听到比她年纪大大的称呼她为姣姐,她总有种奇异的违和感,可被人叫多了也就习惯了。她看了眼中年女人,十分斯文地抿了口酒,笑:“是啊,倾朝他有亲戚在倾国,先送他去他亲戚那儿,咱们再去大姝。”
  “姣姐。”那中年女人皱了皱眉头,“为了一个男人,这样不妥吧。”
  宋姣抿了抿嘴,偏褐色的瞳仁紧了紧,一抹坚决浮上她偏向温柔的脸庞:“他是我失散多年的弟弟,在我眼里,他比这个商队还要重要。”
  “既然姣姐下定了决心,那我也无话可说。”中年女人叹了口气,默默啃着羊肉,不再作声。
  “大家不必担心,这单你们该赚到的,一分都不会少给你们。”宋姣用小刀戳了戳羊腿上的肉,确认熟了之后,切下一块放到碗里,再细心地用盖子盖好,放到一边,她估摸着不出一会儿李朝初就应该醒了,他今天下午没有吃东西,这会儿该饿了。
  “姣姐办事,我们放心。”有女人笑,还有男人起哄,“姣姐对那小子这般好,我们这群得不到垂青的单身男人可是嫉妒地很呢。”
  宋姣笑,“别闹了,他是我弟。”
  “说是弟,可还不是没有血缘关系?”又有一汉子大声调笑道,“依我看,姣姐你就直接对他霸王硬上弓得了,男人都喜欢这样,到时候上了,姣姐你有能力,又有钱,还怕那小子不跟你?”
  “别开这种荤玩笑。”宋姣喝了口气,略黑的面上染上晕色,她看了看众人,说出了近日来做好的决定。“对了,我觉决定跑完这单后,便洗手不干了。”
  众人大惊,对于他们来说,宋姣就是他们的摇钱树,宋姣若是不干了,那他们还干什么挣钱?
  “姣姐,为什么突然做出这个决定?”一女人问。
  宋姣垂了垂眼,“好不容易找到了朝初,我不可能就这样放弃,她要去他亲戚家,我从此便呆在倾城了,尽管他现在不记得我,可我想只要我够努力,他一定能记起我的。”
  “唉!”有人叹了口气,“姣姐你何必如此麻烦,直接把他绑着霸王硬上弓让他跟着我们商队就成了,何必为了他放弃商队啊?这就跟为了一棵树放弃整个森林,不妥啊不妥。”
  “我心意已决。”话语顿了顿,“我不停地在各个国家穿梭漂泊,就是为了能够找到他,如今将他找到了,我的心愿也就完成了,对于我来说,继续漂泊已经没了任何意义,现在我只想安定下来,和他在一起度过余生。”
  篝火前众人静默。
  宋姣端起放在旁边装着羊肉的碗,又提起壶酒,缓缓起身,“你们跟我那么多年,经验也积累地差不多了,我相信,即便没有我,商队在你们手里一样能走得很顺畅。”
  她一手端酒,一手端碗,慢吞吞朝帐篷里走去,身后安静一片,只听见柴禾“噼里啪啦”爆炸的声音。
  她撩开帐篷,正好对上李倾朝的眸光,他的眸子漆黑如墨,很是好看。
  宋姣垂了垂眼帘,在临时搭建好的床铺前坐下,柔声道,“醒来了?我给你准备了食物呢,还给你带来了美酒,你伤势好的差不多了,应该可以喝酒了。”
  李倾朝没有说话,定定的看着她的脸,她的眼眸笑得弯弯,略黑的脸庞上全是温柔的神色。她与宋凌烟是截然不同的类型,宋凌烟万人高高捧在手上,视为星辰,眉宇间全是傲气,不把天下人看在眼里。保养地极好,面色细腻白润,几乎看不出来毛孔。而面前这个女人,兴许是因为常年奔走在烈日下,性子又是大大咧咧的,保养肌肤什么的怕是都不知道,面庞比寻常人要黑了不少,还干燥粗糙,看起来明明年岁不大,眼角却已经有了不少细纹。
  眉宇间的温柔让她看起来像老好人,扔到人群中就找不到的老好人。
  “你不必对我那么好的。”他看着她,淡淡出声。
  宋姣咬了咬唇,知道刚刚和商队人的对话,他都听到了。她抱着酒壶,深深地吸了口气,道:“你……你不必有压力,这是我自愿的。”
  李倾朝将目光从她脸上移开,似突然想起什么似地,问,“你弟弟长得和我很像?”
  宋姣一顿,愣愣点头,“嗯。”
  “你应该是认错人了。”李倾朝轻道,“我从来都是一个人,并没有什么姐姐。”
  宋姣垂了垂脸,“没关系的,你忘记了都没关系的,只要我一个人记得就行了……”
  “随便你了。”李倾朝翻了个身,顿了顿,又补上一句,“如果你真的那么执着,我们可以做朋友。”
  “好。”宋姣答,虽然他已经忘记了,可是她并不介意,当初是她不小心把他弄丢了,都是她的错,他不记得她,是她该受的惩罚。如今她终于找到他,她也不在乎他到底记不记得她了,只要他可以在她的身边,是朋友又何妨?
  ***
  她对他的好是无微不至,好到让李倾朝几乎都动摇了回倾国皇宫的决心。
  可一想到宋凌烟,他那动摇的决心又重新牢固起来,他的主人还在皇宫等他回去,他不能和宋姣在一起忘了正事。于是在到达倾国的那个夜晚。
  他推开了她租住的客栈门,油灯下,她正在看书,昏黄的光芒映着她的眉目温柔,听到门开的声音,她抬起脸,见到是他,眉宇间浮现喜色,“倾朝,这么晚你还没睡么?”
  他缓缓走近她,朝她缓缓一笑,他向来很少笑,笑起来可谓倾国倾城,宋姣一下便看呆了,眼睁睁地看着她走近,眼睁睁地看着他撩起她散落在肩的发,眼睁睁地看着他一脸媚色解开衣襟,白皙紧致的胸膛暴露在她的视线里。
  一抹奇异的香气扑面而来,宋姣觉得自己口干舌燥,整个人都兴奋起来,她看着李倾朝就像是饥饿的大灰狼在干燥的沙漠里突然看到一只小绵羊一般,恨不得把他扑倒,然后狠狠啃一顿。
  而她确实也这么做了,猛地勾住李倾朝的脖颈,唇凑上他的唇,堵住了他即将出口的四个字:“来报恩了。”
  唇齿缠绵,不知不觉,她这主动凑上去的一方被迫转为被动,李倾朝勾着她的腰,手探进她的衣襟,触摸里面光滑的肌肤,诱/惑的事做多了,女人的敏感点他掌握的一清二楚,在宋姣的敏感点上游荡,惹得宋姣发出一声声难耐的呻/吟。
  他将她一步步往床边逼去,最后将她压在身下。他的双臂撑在宋姣脑袋两侧,幽暗的眸光锁住她染上迷乱情/欲的双眸,她的唇轻张,唇瓣上晶莹剔透,轻声喃着不属于他的名字:“朝初……”
  他明明不叫李朝初,却对这个名字熟悉地很,脑袋突然有些发胀,他摇了摇脑袋,俯身朝宋姣凑去。
  宋姣似乎嫌他太温柔了,不够霸气,或者是不习惯被人压在身下失了主导位置,忽的翻身,将原本在上面的李倾朝压在下面,她常年带商队在沙漠沼泽行走,一身力气自然不会小,轻而易举便将李倾朝压在了身下,对着他的脖颈啃啊啃。
  说实话,她的啃技真的不太好,没有一点技术含量,李倾朝无奈地看着她,不好推开她,罢了罢了,这次是对她的报恩,她爱怎样便怎么吧。
  啃脖颈结束,宋姣转战李倾朝的衣襟,粗狂地将他的衣襟完全扯开,迷乱的眸光触及他紧致的胸膛,她吞了吞口水,目光缓缓往上移,触及到李倾朝一脸无奈,猛地她眸光里的所有情/欲在顷刻散去,连滚带爬一般从他身上滚开,倒了杯凉水狠狠浇在自己脸上,而后惶恐地看着李倾朝。
  李倾朝一头雾水地看着她,宋姣的双唇颤抖,鼻下凉凉的,似乎是流鼻涕了,她愣愣地用手背擦了擦,下意识一看手背,全是血,她因为太兴奋,流鼻血了。
  李倾朝皱了皱眉头,走近宋姣。宋姣连忙后退,对着他直摆手,“别靠近我,别靠近我,我害怕……”
  李倾朝的眉头皱的更紧了,“怎么了?”
  宋姣快哭出来了,“我,我怕我把你霸王硬上弓了!”
  李倾朝:“……”
作者有话要说:  

  ☆、第 41 章 第二世番外

  宋姣不敢看他,怕看到他裸/露在外的肌肤又起了非分之想,把李倾朝扑到了,刚刚如果不是抬眼的时候,看到了李倾朝的无奈神色,她怕她现在已经把李倾朝霸王硬上弓了。
  霸王硬上弓这种事,如果李倾朝不愿意,她是觉得不会勉强他的。
  李倾朝朝她走近了些,宋姣只觉奇异的香气再度袭来,她好不容易冷却下来的身体再度燥热起来,她咬了咬唇,猛地转身拉开房门跑了出去。
  李倾朝一愣,下意识地朝门口伸出了手,嘴张了张:“你衣襟没有拉起来……”
  可惜宋姣速度太快,他的话才刚出口,她就消失在门外。
  李倾朝看着还在摇晃的门,眸光暗了暗,报恩失败。眼帘垂了垂,他返身将放在床头的包袱提来背在背上,既然他送给她的她不要,那便算了。他的伤势好的差不多了,又跟着宋姣的商队出了沙漠,也该是离开的时候了。
  他忽的出手抹了抹挂在脖颈上的半块佛牌,想起宋姣说的话,她说她找了他很多年,而他是她失散多年非血缘的弟弟,想着她激动的神情……莫非,是真的?可是为何,他一点印象都没有。
  在他的记忆力,有的只有宋凌烟一个人。
  背着包袱往外走,却在转身的瞬间,被人自背后抓住,脖颈处冰凉,有人用匕首抵住了他的脖颈。
  “谁?”他凉凉问。
  “陛下下令了。”那人声音冰冷,不同于李倾朝声音淡薄的清冷,而是如刀锋一半锋利寒冷,让人不寒而栗。“为避免麻烦,杀了整个商队的人。”
  李倾朝后背一僵,那人虽没有指明是哪个商队,可李倾朝明白他说的是什么。
  宋姣的商队。
  “可以宽恕点吗?”他垂下眼,掩去他眸中的情绪。
  “陛下从不允许拖泥带水的棋子存在。”锋利的刀锋低着他的脖子又近了些,李倾朝呼吸不由一滞。“若想顺利回到陛下身边,杀了那些人。”
  李倾朝的喉头上下动了动,垂着的眼帘忽然抬起,漆黑如墨的双眸中没有一丝波澜:“明白了。”
  “陛下知道你是个明事理的棋子。”那人一声轻呵,李倾朝直觉身后一空,低住脖颈的刀锋不见,他缓缓转过身,身后空无一人,门无风自动。
  他缓缓走向床边,将背上的包袱放回床上。
  他明白宋凌烟为什么要他杀了宋姣那行人,因为她们离他太近了,他的身份特殊,除了宋凌烟,宋凌烟不允许他与其他人亲近,也不允许他对其他人动感情,若亲近了,便杀了那些亲近他的人,若动了感情,那么,他有两种选择,一、杀了那个让他动了感情的人,二、杀了他。
  他闭上眼,脑中浮现出宋姣温柔的面庞,随即,宋凌烟的笑得艳丽的脸浮现,遮住了宋姣的脸。
  宋姣与宋凌烟,他选择了后者。
  即便后者只把他当作一颗棋子。
  ***
  客栈大火漫天,周遭惊叫声连连,街上人奔跑端盆救火,可人的厉害太微薄,火势越来越大,逐渐将客栈吞没。
  火势之大已无已挽救,人群无奈,停下救火,聚集在一起看着漫天的火势议论。
  “太可惜了,这么大一间客栈……”路人甲啧啧直叹。
  “里面有没有人没有出来啊?”路人乙问。
  “不知道,唉,幸亏我跑得快,不然就被烧死了。”路人丙侥幸道。
  李倾朝背着包袱看着客栈大火漫天,火光映着他的脸微红,他紧了紧背上的包袱,面无表情地转身,然后离开。
  走着走着,他习惯性的侧了侧脸,却没有看到那个个子不高,眉眼温柔的女子。
  垂了垂眼帘,掩去其中的失落。
  他知道她永远都不会跟来了的。
  他在商队人饭菜里下了药,眼睁睁看着众人吃了下了药的饭菜,即便他们大难不死,也难逃脱黑白无常的索命,毕竟还有一场大火,她也不例外。
  ***
  他背着包袱来到城门外,出乎意料的,城门紧闭,城门外没有一个人。
  往上望,城墙上也没有一个人。
  他微不可闻地皱了皱眉,事态有些诡异,在平日,即便是关了城门,城墙上也会有守城的士兵,怎么今天……
  “倾朝!倾朝!”身后传来女人熟悉的呼唤,他的后背一僵,还未转身,一只手便拉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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