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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贵女凶猛 作者:宝金(晋江vip2014-08-08完结)-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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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说来好笑,她偏生能记住,下午斜着洒进林间的阳光照在那人的手上,骨节匀称,肤色白润几乎剔透。
  他站在她身前,身体微微压低,看着那转身时动作已然明显跌撞的花豹。
  秦念不敢出声,手却兀地摸到了方才掉落在地上的弓。
  不知不觉之间,她已然将弓握在手中,掌心细细沁出汗珠,而腿上的伤,却再不那么疼了。
  花豹大概是因瞎了一只眼的缘故,再扑上来时方向已然偏移。挡在她身前的人双手持枪,却是不避不让,将枪尖从斜下方狠狠捅入了豹子的胸膛。
  那豹子余势极大,带着来人一起向前冲摔过去。饶是彼人动作迅捷,松了锥枪,也还是被带得滚了几圈,撞在了树上。秦念生怕那豹子濒死反扑,也不知哪儿来的力气,竟将鹿颈上白琅那一支箭给拔了下来,搭在弦上,射了出去。
  这一箭,从侧后方射瞎了花豹的另一只眼。这畜生便是有一身蛮力,瞎了双眼,一时也只能原地痛鸣跳跃撕抓。那救命的人物却已然站起了身,从腰上拔了直刀,猛地一跃,从后头跳上豹子脊背,那一条雪亮的刀锋便从豹子脊梁上直戳下去。秦念生生看得他双手握了刀柄一转,那豹子终于是软瘫在了地上。
  而她仍坐在死鹿旁边,手上紧紧攥着弓,面色苍白,望着他走过来——她认出他了。
  “白将军。”她小声道:“多……多谢了。”
  白琅不应她的谢,只是信手捋了几片阔大树叶,将手上沾的豹血擦了去,又道:“腿上伤了?可能站起来?”
  秦念这才想起自己还坐在地上,不由脸上一红,忙点了头便扶着身边的树要站立。可这一用劲儿,她才感觉那受伤的右腿竟全然不能着地,整个人身子一晃,若不是手还按在树上,几乎要跌倒了。
  白琅自将这一幕看在眼中,又问一句:“你的马呢?”
  秦念的脸便更红,道:“大概是闻到了花豹的气味儿,方才受惊,跑了……”
  她看着他皱了眉,心中更是忐忑,不知他要说什么——秦念还是很怕这始终一脸严肃的白将军的,可她却如何也料不到,他会转过身,背对她,单膝跪了下去。
  “上来,我背你走。”
  秦念哪儿敢伏在他背上,牙齿仿佛要咬了舌头一般只是说:“这般不可,将军先去告诉我阿兄,再牵马来接我不迟。”
  白琅却头也不回,只道:“血腥味儿会招来旁的凶兽。天快黑了,莫再耽搁。”



☆、第22章 恩情

  秦念在白琅背上待得极其难受。这是她第一次和一个年纪相当的男人挨得这样近——虽然她已然竭力将上身挺直,不要蹭着他了,可他的臂弯钳着她的腿,她的手也必须扶住他肩头,这样的动作,看着便暧昧之至。
  她腿腹伤口一直流着血,疼痛倒也不太明显了,可她头却越发地沉越发地晕。她也不知晓这样下去会不会有事儿,偏又不好意思和白琅说,忍着忍着,竟将头贴在他肩上,昏睡了过去。
  是而她不知晓他到底走了多久才碰上了旁的人,更不知那时的情景如何,总之醒来之时已然躺在了一顶营帐之中,秦愈的表情很是复杂,见她睁眼,方才吁一口气:“你可算是睁眼了。”
  秦念头疼的很,只能躺着听他道:“白琅说你们遇上豹子了——没事跑那么远做什么?不过是一头鹿!你若是出了什么事儿,阿爷非生撕了我不可!”
  “我觉得我没什么大不了的。”秦念小声道。
  “是啊,你能有什么大不了!”秦愈瞥她一眼,道:“你的命比仓中硕鼠的都牢靠。腿腹都伤成那般模样,口子再深一点点,伤了筋脉,你这条腿便废了,你可知晓?若是腿不好了,你今后这一辈子,可怎么是好哟。”
  “……阿兄比阿娘还唠叨。”秦念道:“我要是废了腿,是不是便算不得秦家的女儿了?阿爷会不要我么?爷娘百年之后,你们会把我这可怜的小七娘赶出门外么?左右我一辈子吃喝不愁,阿兄何必因了这个为我担忧啊。”
  她自己的腿上在疼,心里也不是不后怕,然而见得秦愈这忧心忡忡的模样,便实在不能忍住唱几声反调的念头。
  欺负一下秦愈,简直是人生中最欢喜振奋的事儿。趁着他孩儿还没长大,暂且还不需要做阿爷的权威,秦念很是珍惜这做妹子的好处!
  “你还真打算在娘家住一辈子?”秦愈一怔:“你……你不是说气话?不是逗我开心?”
  秦念也不意他这样说,抬眼望他:“我说什么气话?为何要逗你开心?阿兄这意思……难不成是要我非得嫁人么?”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年方二八好岁数,难道就在家里头枯守一辈子?”
  “我……我倒是觉得,在家里头挺好。”秦念心知秦愈这话说出来,十个人有十个半人是要赞同的,少女嫩妇,不再嫁做什么?若是广平王死时她还是王妃,那么三年之内还不能嫁人,可她捅他的时候,他们已然义绝了,他死活和她没关系,父兄自然便急于再为她寻个良配。
  然而,秦念目下实在是很难对男人再抱有什么念想了。
  世上不是没有钟情一个女人一世的男儿,然而实在是太少。与其嫁了人与阿家斗智与妾婢斗勇,那还不若在娘家做小姑,由着阿爷兄长侄子当家,都得护着她。
  嫁人比不嫁的好处,不过是多个夫君。但那又算的什么真好处了?
  她自己心里头这么想,却不敢这么说出口,因而上一句话讲得格外小声,畏畏缩缩的,浑不似她平时光华耀扬的风格。
  “你一定是流血太多糊涂了。”秦愈断言,朝着帐外瞄一眼,然后凑到秦念跟前,小声道:“你是个女人吧?”
  “我倒希望我是个男人。”
  “那你这……”秦愈抬了手,遥遥指指她胸口:“你这心有毛病么?怎么生出了在娘家住一世的鬼念头——实话同你说,这次围猎,白琅也没打算来,我软磨硬泡把他拽来的,就是为了叫你们俩相看相看。他人不坏,前途不坏,长相更没得挑剔,你们女郎行,不就爱一个郎君俊俏么?你看不上他?”
  “我……”
  “你怎么的?”秦愈道:“难不成还是因为那个死鬼?我同你说啊,你个痴儿,你记好了,他人都死了,就算你猪油蒙了心还爱重他,他也活不转了,你知道不知道?再找个好男儿,成了婚,好好过日子,生上几个儿女!白头偕老,那才是死后合葬的郎君呢。”
  “阿兄,我不是喜欢他!只是世上男子,有几个肯守着一个女人一世的?”秦念蹙眉道:“那个人自然算得是渣滓之中的领袖,混货之间的翘楚,可寻常男儿眠宿于外,身边姬妾也少不下四五个的……做正室的,一个月到头未必能见得夫婿几回,便是能管着一大宅子的人,我看也没什么可欢喜的。”
  “寻常,寻常!你也看看,总有不寻常的啊,你看阿爷,再看看你阿兄我。”秦愈一双明湛湛的眼睛闪着几分得色:“我心里头还是最爱重阿窈,她就是我的心尖子肉。我这样的夫君不好么?”
  “你好,你好也是我兄长,你好不好,同我何干。”秦念按了按跳痛的头。
  “可白琅也好啊,我和你说,我特意找人打听了——军中那些健儿们是何等习性,你也该听说过,独这白琅连女俘都不沾,回了京中,也没曾与平康坊里的小娘子们沾染什么……这性子拿来做夫婿还不放心?”
  “这性子……”秦念沉吟片刻,问道:“他可是有龙阳之好?”
  秦愈霍然而起:“和你这鬼东西说话真没意思。让你找个寻常男儿吧,你嫌弃他花街柳巷不检点,找个白琅这般检点的,你又有这样没意思的念头。左右你是打定主意在翼国公府赖一辈子?”
  “……是。”秦念考虑片刻,坚定地点了头:“翼国公府里,只有我欺负人,没有人欺负我的。”
  “可白琅家里头也没人欺负你啊。”秦愈大概是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叫这七娘答应了和白琅这桩事儿,道:“他阿爷,早为国捐躯了,阿娘,他四岁的时候就没了。家里头那个庶母,妾室出身,敢和你摆脸?别的便只剩一个庶妹,他若爱重你,家里头一个庶出的女娃儿有啥大不了?”
  秦念只觉头愈发地疼,道:“阿兄你快些住了吧。白将军与我,郎君无情妾无意的,何必非往一起凑?”
  “怎么不能凑?我还特意找人看了你们两个的八字,合得很,宜子孙!”秦愈又兜回来,道:“我就你这一个小妹了,做兄长的操心你的婚事,哪儿不妥?你却这般抗拒,难不成有旁的缘由?”
  秦念自然不能说人生之希望便在于赖在翼国公府混吃等死,被秦愈逼问急了,也只能道:“这婚姻大事,又不是抢亲来的,阿兄光与我为难作甚。父母命媒妁言,我做女儿的哪有多言语的份儿。阿兄有空与我口舌,不若先问问那白将军,他可愿意娶我?”
  秦愈一怔,竟笑了出来,道:“我当你是不喜欢他,却原来是害羞了?”
  秦念想申辩,偏又怕说话之间将好容易推开的火再惹到自己身上,便也闷声不语了。她阿兄又要说什么,外头却有人高声唤秦五,正好将事儿岔了开,秦念见他出去方安心,然而立刻便又坐直身子,对秦愈的背影喊一嗓子:“阿兄,我口中渴得很啊!”
  秦愈自然吩咐婢女为她倒了温热的水,自己却很久方才回转,脸色竟不复方才的轻松,道:“下人们去把那头鹿与豹子抬回来了……”
  秦念深觉他这一句乃是废话,居然也能说的这样慎重且严肃,不由笑了。可秦愈颜色益发沉,竟似是后怕,道:“那两头畜生都被不知什么东西……撕吃得只剩下白骨了!那林子里可还有异状?实在是可怕!”
  秦念一怔,莫名打了个哆嗦,道:“有什么异状?我是不曾注意的,要不阿兄问问白将军去——这地方不是经常狩猎的旧围场么?怎会有这须臾时间便能将鹿和豹子这般大物撕吃干净的野兽?”
  秦愈严肃起来的面容竟也颇有几分大将风度,他道:“无论是什么东西,总之那地方很是凶险,若不是白琅将你背回来,你们……他真正是救了你两回了。”
  “当重谢他才是,”秦念道:“可如今阿兄你们作什么打算?那地方的东西既然这样凶暴,只怕也不是什么善类,天都黑了,咱们还是点起多多的松明火把,以防万一的好——阿兄,带我出去看看那鹿与豹子可好?”
  秦愈便俯身将她抱了起来,去至帐外。狩猎的贵族少年们所住帐篷围成一圈,独中央留下一大片空地,此刻正被争睹的人群挤满,松明火把照得通亮。秦愈过去,下人们自然让了路,秦念借着兄长高大身材的好处,居高临下,将人堆中间的东西看了个分明,不由打了个寒噤。
  那豹子与鹿,活着的时候是何等矫捷美丽的东西,如今堆在中间的,唯余森森白骨。骨架上莫说肉了,连毛都不留一根。
  唯余白琅的那支箭仍深入豹颅,箭羽在夜风中微颤。
  秦念的手不由攥紧了兄长的衣领,声音绷得有些高:“阿兄,看看这些骨头上……有什么痕迹没有?”
  有下人仔细查看后拾起一根骨头捧上来,映着火光,秦念分明看到那骨面上留着深深的痕迹,仿佛是被兽齿啃噬。



☆、第23章 狼群

  夜风冰凉地吹,这旧围场的夏夜,比京城之中的凉许多。青草的气息混合着白日里狩猎到的野兽的鲜血气息,夹杂着仆婢们烹煮兽肉与美酒的香气,这个夜晚,原本应该痛饮狂歌,恣情玩乐的。
  然而此时的人群却静默无声,贵族子弟们手中传递着那一根齿痕密凿的兽骨,但凡是看过的人,面色都不那么好。
  火焰毕剥响声清晰,终于有人问:“这……这骨头是什么东西啃的?”
  秦愈张了口,像是想说什么,却终于不曾说出口——远处传来的马蹄声太过清晰,听得出,那马一定被驭者打得快要吐血了,马蹄敲打地面的声音如同疾雷,由远及近不过转瞬之间的事儿。
  所有的目光便都落在那驰来的骏马上,终于,马匹在驰入帐圈后被勒住,驭手滚鞍下马,几步扑上人前跪下,面朝的却是秦愈。
  “五郎!是,是狼群!”那人的额上滚落大颗的汗珠,道:“小的方才去了您说的猎户家中……只,在他掌骨中找到了这个。”
  那家奴抬起手,秦念分明见得他的手掌在颤抖,那缓缓张开的掌心中,有一簇灰白色的粗糙毛发。
  “他……他家人呢?!”
  “小的进去时,但见一屋皆是白骨,”那家奴的声音颤着:“独有一人手掌紧攥,小的掰开他手掌,才看到这东西……是狼毛。”
  秦念只觉不寒而栗,她看着兄长的脸——他的唇紧紧抿着,她是很少见到秦愈这样认真的表情的,原来他严肃起来,还真有些阿爷的模样。
  “阿兄……”她小声唤了他。
  寂静之中,秦愈慢慢俯下身,将她放在了地上,道:“你先坐着——各位先召集自家的奴仆!所有的人全都聚在此间,在营地周围全点上篝火!今夜都不要睡了,明日一早,先回了京中再说!”
  一众贵族子弟这便要召集家奴,然而偏有一个人立在原地不动,正是白琅。他看着秦愈,道:“狼群为祸百姓,便这般一走了之?”
  “此地是围场啊!”秦愈道:“只有几家猎户在此……你同阿念久久不归,我方想到遣家奴去寻本地猎户做向导的。可派出去的家奴如今只有这一个回来——若果然是狼群,定是大狼群。咱们这么些人,还有不少是女子!能逃过今夜便是万幸,至于这狼群,实在不是以现下的能力能剿灭的。”
  白琅却也不再置辩,道:“你既然要大家都集中到这里来,便叫他们把今日的猎获也都拿来。那些个猎物身上也有伤口。狼的鼻子灵光得很,嗅到血腥味儿,说不定便跟了过来。刀枪剑戟与猎马,也都弄到近前来才是。”
  他说了什么,有道理没有,秦念是没怎么注意。她只惊诧一件事儿——白琅这样的人,居然也会说这么多话。
  那些家奴手脚自然是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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