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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越之第一夫君(出书版) 作者:蜀客(晋江12-05-11新版完结)-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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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穿越之第一夫君(出书版)
作者:蜀客
章节:共 89 章,最新章节:出版后记


☆、楔子:何必找理由(上)

作者有话要说:(注意:任何个人或者单位不得盗用本人作品,希望本书能为您带来快乐。)
很抱歉花费您一点时间:
请不要被第一章吓到,本文是言情,以爱情为主,但您若是喜欢一群人叫“我爱你我爱你”死去活来那类,请慎入,呵呵,因为我一直努力想借助玄幻、武侠的奇巧情节,形成一种新的穿越言情文,当然这个过程有成功有失败,望大家多包涵。
我的文素来无万能女主,令不少读者失望。很无奈,我欣赏复杂的男人,却不喜欢复杂的女人,甚至看到就头疼,实在奇怪,何况我以为现代人要在古代混得风生水起,难度系数不低,至少我就是穿回去不幸饿死的那类:)
为了烘托某一个人而贬低另外一群人,这种事是我绝对做不出来的。
在下并非不欢迎意见,但阅读小说主要是为了消遣,良好的气氛很有必要,病态的漫骂只能体现读者水平的差异,希望以平心静气交流为善。
朋友们,谢谢!
本书情节、构思没有借鉴任何一部小说,与《穿越之兰柯一梦》、成人童话《穿越之走进武侠》同系列,文中所有武侠武器名词纯属虚构。
因写时只是消遣,并没去论坛网站打广告也没有任何宣传,如果您喜欢,可以介绍给您的朋友们,感谢支持本书的每位读者!
国 庆 愉 快!

                        
  楔子
  
  清凉的湖水从四面八方漫过来,包围全身,毫不留情地吞没呼救声,灌进口鼻耳内,呛入气管,带来可怕的窒息感!
  
  死了吗,要死了吗?恐惧,绝望,难以置信……各种情绪全都浮上来。
  
  终于,身体停止下沉,被什么东西接住了。
  
  软软的,是鱼还是……
  
  杨念晴惊骇睁眼,发现头顶赫然有一双眼睛!
  
  形状非常漂亮的眼睛,漆黑明亮,像是在苦笑,又带了许多好奇的神色,更罕见的是,那上面还有两排长长的睫毛,黑又密,潇洒而俏皮地翘着。
  
  男?女?直到看清整张脸,此人性别才终于确定。
  
  杨念晴活这么大,还真没见过眼睫毛这么长这么美的男人,不由呆了呆。
  
  “姑娘既无事,可否不要赖在在□上?”带着磁性的声音,如同春日艳阳下的风,令人舒适愉快。
  
  这是哪里?杨念晴强迫自己冷静,这才发现双手正死死抓着他的衣襟,估计是刚才窒息挣扎带来的结果。
  
  她连忙松手,从他怀里跳下地:“你救了我?”
  
  “也可以这么说,”救命恩人摇头,“但你大可不必谢我。”
  
  杨念晴不解:“怎么?”
  
  恩人郁闷地叹气:“因为在下倘若不救你,自己更倒霉。”
  
  望望四周,应该是个大花园,死里逃生的庆幸抑制不住地往上涌,杨念晴哪有时间细想其中问题:“不管怎样都谢谢你救了我。”
  
  恩人似觉意外,随即又笑了。
  
  刹那间,漆黑的眸子闪着睿智迷人的光泽,笑容明朗欢快,绝对不会让你感到有半丝恶意。
  
  “你是谁?”一个冷冷的声音忽然自耳畔响起。
  
  杨念晴被惊回神,这才发现旁边除了那位救命恩人,还站着另外两个人。
  
  说话之人穿着紧身黑衣,冷漠俊美,语气不善。
  
  杨念晴尴尬之下,忙陪笑要说话,哪知笑容刚展露一半,脸部肌肉就再也提不上去,表情古怪。
  
  这……到底发生了什么!梦游记?
  
  “姑娘?”另一个声音传来,亲切客气。
  
  “啊?”杨念晴抬脸。
  
  那人华服金冠,古代贵公子装束,一双优雅凤目正看着她,俊美的脸上带着温柔的微笑,叫人不自主生出信任之心。
  
  他微笑道:“姑娘怎会从天上掉下来?”
  
  。
  
  第一章何必找理由
  
  “何必找理由,大案小案不发愁。”
  
  这是江湖中、衙门里、市巷间近七年来流传最广的一句话。上至老头老太,下至黄口小儿,几乎人人都知道。因为无论什么繁难案子,只要这句话一出,必定都能迎刃而解。当然这样的大案也不多,一年最多不过那么一两件两三件,但就这么一两件两三件,也足以使这句话名震天下了。
  
  近日,江湖忽然又有消息传来。
  
  “何必又找理由去了!”
  
  。
  
  深秋的黄昏,冷雨飘摇,枝头疏疏落落几片残叶也随风飞下,远处不时传来几处寒鸦叫声,更添了几分秋意,引人生起无数乡愁与归思。这鬼天气谁也不愿出门,街上行人稀少,几处灯笼在风中摇曳,而多数人家的房门已经早早地关上了,他们大都钻进了温暖的被窝。
  
  当然也有例外。
  
  街头,一个满面菜色挑着担发着抖的老人和一个在墙角瑟缩的孩子。在这些为生活奔波的最底层的贫苦人眼里,任何天气都是没有区别的。
  
  还有一个例外。
  
  一个人缓缓自长街尽头走来。
  
  再普通不过的紧身黑衣,穿在他身上就凭空多了几分挺拔苍劲,使他整个人看上去透着股阴冷、危险之气。
  
  俊美的脸在黑衣以及天色的映衬下,显得有些苍白,鼻尖略往下钩,带了几分冷酷,双目沉沉,只望着前方的路,仿佛身边发生任何事都与他无关。所以当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人摇着头端出一碗饭来递给那个可怜的孩子的时候,他还是看也不看一眼,缓步从他们旁边走过去了。
  
  这样一个人,绝对没有人会忽略,何况他腰间还悬着一把刀。
  
  刀在鞘里。乌黑的刀鞘十分普通常见,却无人敢轻视,因为,那绝对是饱饮鲜血、饱经战斗的刀才会有的寒气与杀气。
  
  。
  
  城外,居然有座气派而富丽的山庄。
  
  离门还很远,黑衣人就停住了脚步,因为那里早已站了两个人。他没有开口,那两个人却同时转过身来。
  
  二人皆与他年龄相仿,二十五六岁上下。
  
  一个负手而立,洁白的衣衫在风中荡漾,衬得四周昏暗萧瑟的风景也明快了许多。长长的眉毛似被风牵起,飘逸如墨画,漂亮的眼睛闪烁着欢快的光芒,带着几分俏皮,使人一见便心生愉快;
  
  另一个华服金冠,却绝对感觉不到半点俗气。剑眉下,是一双天生高贵的凤目,平易中透着威严,温文中透着忧郁,笑容更是优雅干净。
  
  黑衣人几乎没怎么动,就到了两人跟前。
  
  华服公子赞道:“好功夫!”
  
  白衣公子却只打量了他几眼,叹气道:“南宫兄有所不知,这人一旦吃上了公饭,别的不行,轻功是一定要好好练的。”
  
  “何解?”
  
  “打架的时候太多,若不练好轻功逃命,岂不是要挨揍?”
  
  华服公子闻言笑了。
  
  黑衣人并不生气,回敬道:“好奇懒猪轻功江湖第一,莫非正是被人追得太多的缘故?”
  
  “在下逃命的时候并不多。”
  
  “你只是逃情而已。”
  
  “轻功的好处还当真不少,”白衣公子一本正经地点点头,侧身道,“人生苦短,疲于拼命不如及时行乐,南宫兄说是也不是?”
  
  “你二位逃命的逃命,逃情的逃情,皆不若在下清闲自在,”华服公子忍笑道,“在我等眼里,何兄忙于拼命,但他自己说不定正是乐在其中。”
  
  “说得好!”冷漠的脸上露出赞赏之色,黑衣人转向白衣公子,“你就不怕哪天被天上掉下来的女人砸死?”说完他不等邀请,直接走进门去了。
  
  二人深知他的个性,并不奇怪。
  
  白衣公子喃喃道:“看来交朋友还是交善人的好,至少他不会乌鸦嘴咒你。”
  
  华服公子微微一笑:“善人总是倒霉的,否则又怎会平白招来这等祸事,请!”
  
  。
  
  南宫别苑虽人丁不旺,却是江湖一大世家,别苑上一代主人南宫钰剑术超群,品行方正,是江湖有名的大侠,可惜天妒英雄,四十多岁就亡故了。时过十年,物换星移,如今的主人正是昔日南宫钰之子。
  
  据说这位南宫公子从小被南宫钰送与别人养育,直到十岁上才回别苑,但他天资聪颖,深得南宫钰疼爱,且南宫钰膝下只此一子,自然用心栽培。南宫公子也的确没有让人失望,小小年纪便赢得江湖朋友颇多赞誉,南宫钰常常引以为傲。如今十几年过去,南宫公子已生得一表人才,为人处事又十分得宜,加上他生性仁义,爱交朋友,所以年纪轻轻名声颇好,上至大侠名士,下至市井妇孺,甚至黑道杀手,提起他必定都是交口称赞。因此,自南宫钰去世十年来,南宫别苑非但声名未衰,反而更盛。
  
  然而人们称赞之后,总会不由自主带上一声叹息——
  
  天下总无两全之事,这位聪明机智温和有礼的南宫公子,竟然天生经脉异常,不能修习内力,是个废人。
  
  。
  
  房屋庭院宽大,装饰富丽,后花园更不小,景色错落有致,秀美无比。几处雕花游廊,几处山石,几处池塘,几点菊花,几片竹林。
  
  三人并肩走在石径上。
  
  华服公子道:“这个月失踪的是‘一刀斩江南’张明楚。”
  
  白衣公子正要说话,旁边黑衣人突然抬起下巴问:“就是那棵树?”
  
  前面小阁楼边有棵高大的树,时已秋季,树上的叶子还十分茂盛,硕大的树冠将旁边小楼几乎遮住了一大半,地上也堆着一层枯叶。
  
  华服公子略有些惊讶,赞道:“何兄好眼力!”
  
  “是感觉,”黑衣人直直盯着那棵树,如同看到猎物的老鹰,“吃这行饭,有时候感觉比眼睛还要灵得多。”
  
  “难怪你属狗,”白衣公子恍然,“你还感觉到什么?”
  
  “我感到,”黑衣人转身看着他,冷冷道,“你要倒霉了。”
  
  白衣公子苦笑:“开玩笑么,不用这么毒……”
  
  话音未落,居然真的有一团黑影从天而降,朝他当头砸下!
  
  若在平日,他要躲开并非难事,可惜此时他左边站着华服公子,不能撞过去;右边站着黑衣人,此路也不通;待要往前跑,一柄黝黑的刀鞘竟莫名横在面前,挡住了去路;再要应变,已是来不及了。
  
  当然,谁也不会那么笨呆在那里挨砸,剩下的办法就只有一个——后退一步,张开双手。于是很不幸,或者应该说很幸运,那团黑影正好被他双手接住,抱在怀里。
  
  看看怀中的东西,他叹了口气,喃喃地下了结论。
  
  “原来有的人不但乌鸦嘴很准,还很会害朋友,下辈子再交朋友的话,在下宁可选善人,也不能选你了。”
  




☆、何必找理由(下)

  夜幕降临,冷雨霏霏。小阁楼十分古朴,精美的檐角上,几盏灯笼高高挂起,在风中悠悠摇曳,映出夜空中细细的雨丝。四个人坐在栏杆边,面前桌上摆着几碟精致诱人的糕点与小菜,还有一只形态优雅的白壶,琥珀色的葡萄酒在玉杯中轻轻荡漾。
  
  若非是在错误的时间与地点,杨念晴会觉得这一切很美好,面对三位古装男人,她总算接受了现实——落水未死,却穿越了。
  
  旁边三人都不说话。
  
  此女来历不明,装束奇异,想方才她听到“南宫别苑”四个字时的反应,更令人难以置信,南宫别苑不论在朝廷还是江湖上都大有名气,连三岁小儿只怕都会说这几个字,她竟一无所知。
  
  能悄无声息潜入南宫别苑的人少之又少,此女无半分武功,如何做到的?她与那神秘凶手究竟有无关系?
  
  杨念晴并未留意到三人神色,她此刻想的是怎么回去,无奈看了一个时辰的天空,仍未想出可行办法,她不由叹了口气,随手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再倒一杯……
  
  看她把珍贵的葡萄美酒当成水喝,三人皆无语。
  
  一直到第七杯时,杨念晴才回到现实,忙放下酒杯自我介绍:“我叫杨念晴。”
  
  所有人都看着她,没有表示。
  
  杨念晴问那黑衣人:“你说发生了凶杀案,不让我走,难道你怀疑我?”
  
  黑衣人点头承认。
  
  杨念晴顿生反感,站起身道:“那么抱歉了,你只是怀疑,并没有相关证据,我要走了。”
  
  “你走不了。”
  
  “你可以试着从我身上找凶器。”
  
  “凶器有很多种。”
  
  毫无预兆地,两根冰冷的手指掐上喉咙!刹那间,杨念晴只觉一道寒气如利刃般逼来,穿透肌肤,由脖子向全身蔓延,身上鸡皮疙瘩一粒粒冒出来,。
  
  没等她出声,那手已经缩回去了,黑衣人坐回椅子上,仿佛没有动过。
  
  旁边华服公子摇头。
  
  杨念晴吃这一吓,忍怒道:“你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出现在南宫别苑的人都有嫌疑,你若执意离去,他只好拿你当凶手办了。”说话之人身穿白衣,正是白天那位救命恩人。
  
  当凶手办了?杨念晴渐渐冷静下来。
  
  这是古代,严刑逼供的事不新鲜,目前自己一个女的,又不清楚这些人的身份,还是配合的好。
  
  想到这,她便没再坚持离开,只是心上到底不悦,冷笑道:“难道这儿没有王法?既然说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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