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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重生之星辰背后 作者:弹剑听禅(起点vip2013-10-14正文完结)-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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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远,暴雨惊雷夜如磐。美人泪,杯中酒,天下任,女儿肩,生死盟,山河恋,君与臣,恩与怨,风萧萧,路漫漫,情切切,意绵绵。何必回头伤往事,且把风流唱今宵,眼前家国九万里,守业更比创业难……”

    激昂的曲调回荡在宫殿上方,绕梁不绝,殿内鸦雀无声,众人都被女主的这支曲子征服了……

    片刻之后,殿内响起震天的喝彩声。众人纷纷称赞皇太女,词曲做得好,唱得也好,皇太女真是大才!

    皇帝傲娇地扫视了一眼厅内众人,心里面得意不已,“这是我女儿,这份孝心和才华,你们谁家女儿能及得上?”

    女主从容地告退,尉迟鸿彦跟在她的身后,眼睛里闪烁着爱恋与骄傲。眼前这样优秀的人是与他将共渡一生的妻主,即使他曾经心傲地不将任何女人放在眼里,但皇太女让他从心底折服。做她的夫君之一,也甘之若饴。

    景母慈女孝的戏码让星为原身感到悲哀,忽然没有了看戏的心情。宴会散了之后,景星没有出宫,而是请求见皇帝。

    “你见我有什么事情?”皇帝不耐烦地问道。没看到她已经很累了吗?这个女儿真是不识相,与情儿长得一模一样,才能和处事却被情儿差多了。果然朕放弃她是明智的。

    景星朝皇帝行了一礼,道,“儿臣恳请母皇允许儿臣离开皇城。”

    “你离开皇城想做什么?”

    “游历天下。”

    “呵——”皇帝觉得可笑极了,虽然她不待见这个女儿。但让她离开京城这安全的环境,她从来没有想过,“以为游历天下很简单吗?游历天下可没有在府里面有那么多人照顾你。吃不好睡不好,有时候甚至会住宿在荒郊野外,有时候会遇到强盗土匪,命都保不住。你还想着游历天下吗?”

    景星坚定地道,“想!”

    皇帝感觉自己一番话白说了。真是不识抬举,于是板着脸道。“我不许。”

    “……”景星默然片刻,开口道,“与其让我待在京城让母皇难受,何不放我离开?母皇既不愿意见到我,却又将我放在眼皮底下监视着,是为了防备我对皇姐产生威胁吧?试问我一个没权没势,连大臣都看不起的皇女,怎么可能对皇姐产生威胁?”

    皇帝一愣,这个孩子倒是聪明,自己以前倒是小看她了。想着,皇帝对景星的忌惮也更多了一分。

    从皇帝的眼中看到她对自己的忌惮,景星叹了口气,“儿臣愿意放弃现在的身份,做一个普通的百姓,只求母皇放我自由。”

    皇帝不说话,瞪着眼前的少女,想要看透景星的内心,景星毫不退缩地与其对视,用眼神表达自己的决心。

    半晌,皇帝开口道,“我不需要你放弃自己的身份,但你要发誓,永远不要肖想你得不到的东西,特别是皇位。”

    “我发誓,我对皇位一点儿觊觎之心也没有。” 景星盯着皇帝,“在我来说,我宁愿自己生在普通人家而不是皇家,至少我还有疼我爱的父母姐妹,而是眼睁睁地看着父母疼爱只比自己早出生的姐姐,却忽略了他们还有另外一个女儿。不,不是忽略,是厌恶与提防,在母皇的眼中,我被认定为传说中会给雁国带来灾难的魔星。可是,我想问母皇,为什么同样的双胞胎,你却认为我是灾星,而不是皇姐呢?就因为她比我出生早?传说中有说双胞胎中晚出生的那一个才是灾星的吗?”

    这些话是景星代表原身所说的,其中饱含了原身的不甘与哀怨。

    皇帝不知如何回答,传说中确实没有指明哪一个才是灾星,只是她已经认定大女儿是她的接班人,已经付出了十多年的心血培养,而从大女儿的表现来看,她的选择是对的,大女儿聪明有才华,完全能够胜任一国的君主。所以,我的选择是正确的。这么想着,皇帝又理直气壮了,原本对小女儿的那丝愧疚烟消云散。

    “我同意你离开京城,但只能你一个人。我不会派人保护你的安危,也不会让人跟着服侍你。你只能一个人离开,去哪里我不会管,就是死在外面,我也不会管。这就是我的条件,你做的到吗?”

    还真是狠心的母亲,如果是原身肯定做不到,即使原身学过弓马与武术,但只是一些花拳绣腿,怎么可能打得过有大群的山贼强盗。更不用说武林高手,这里不止是女尊世界,还是武侠世界。江湖,是存在的。

    “我做的道。” 景星坚定地点头。

    “那你回府准备吧。明天就离开,我不想在京城再看到你。”皇帝挥手将景星赶了出去。望着窗外月色下的枯枝,皇帝叹了口气,希望他今天的选择是对的。
 
 
 
第二百一十九章 女尊(二)

    长乐村是雁国境内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村落,村子里面有三十户人家,日子过得不富裕,种的粮食除了交税之外,只能够刚刚养活一家人。 所幸长乐村西边有一座小山,山上没有大型的动物,但野鸡野兔等小动物却有一些。村民们偶尔会上山打点儿野味来改善伙食。

  “小星,今天又进山了?收获怎么样啊?”景星走进村子,一路下来便得到了不少善意的招呼。

  “还不错!采了一些野菜,猎到一只山鸡,等会儿炖了吃。二叔,中午和二婶到我家里来吃饭吧。”景星笑着回应道。在长乐村住了一年半,她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简单充满人情味的村庄。当年景星离开国都后,一路游玩到了允州,刚想在允州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就遇到了家住允州下平安镇长乐村的李二婶。李二婶的侄子一家在允州做小生意发了财,于是在允州买了房子,将父母和妻子从村子里接了出来。景星正好将李二婶侄子的房子和地都买了下来,落户在了长乐村,与李二婶家做了邻居。

  “不用了,我家已经做了午饭,你自己吃吧。”李二叔摆手道。

  “那等我炖好了汤,给你送一碗过去。”邻里之间做了好吃的相互送一些尝尝很正常,李二叔没有再拒绝。

  景星的家很小,土砌的房子只有三间,两间寝室和一间堂屋,堂屋肩做饭厅,寝室一间自己住,一间做了杂务间。院子倒比较大,景星在院子里种了一颗桃树、一棵柿子树和一棵苹果树,树枝间打了一条葡萄藤,此时。已经结满了指头大小的葡萄。靠着屋子墙角用茅草搭了一个棚子,做为厨房使用。厨房中搭着土灶,一大一小,大的用来煮饭炒菜,小的则用来熬汤烧水。柴房搭在房屋的另一侧。

  先将山鸡拔毛剁成小块放进瓦罐中,放进清水与姜片,用中火炖着,景星开始清理野菜,除了鱼腥草和苦苣菜外,其他都是蘑菇菌类。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山上的菌类全部长了出来,除了最常见的白蘑菇外,还采到了几朵鸡枞菌与松茸菌。松茸可是蘑菇之王。在古代日本,松茸是老百姓向贵族和天皇进贡的珍品之一,有“海里的鲱鱼籽,陆地上的松茸”的说法。

  将洗好的菌类放进瓦罐中,又炖了大约半个小时。瓦罐里飘出浓郁的香味,让人忍不住直咽唾沫。没有加其他多余的调料,只放了盐,因为汤已经够鲜的了。舀了一碗送到隔壁的李家,景星将汤和里面的食材倒在大晚中,正要开吃。忽听得院子外传来村长的声音。

  “小星啊,在吃饭吗?”

  “村长,你来了?快请进。你吃了吗?跟我一起吃吧。我做了蘑菇炖山鸡。”景星将村长让进屋。

  村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村妇,因为长年劳作的关系,面相苍老,显得比实际年纪大了十多岁。

  “蘑菇炖山鸡啊,难怪我在院子外面就闻到香气了。”村长舔了舔嘴唇。眼睛中露出“好久没吃肉了,好想吃”的眼神。

  景星好笑。但也知道这些村民平时吃不到几次肉,急忙到到厨房拿了两只碗和两双筷子,两个人就着蘑菇炖山鸡大吃起来。

  “小星啊——”吃得差不多了,村长放下筷子,打算说他的来意了。

  “村长,有话请说。”景星微微打了个饱嗝,纯天然没有污染的食物真的太好吃了。…。

  “小星啊,你今年有十七岁了吧?”

  “啊!”景星点头,村长问她年龄做什么,难道要帮她做媒。

  “十七岁不小了,应该娶媳妇了!”

  景星黑线,难道村长真要帮她找夫君?

  “小星啊,有一件事情跟你商量。这件事情呢对你和对我们村子都有利。”村长仔细观察着景星的表情说道,“你呢,不但可以白得一个夫君,我们村子也能够得到周老爷的资助,家家户户能够吃上几顿肉……”

  景星看着被装饰得红彤彤的房屋以及床榻上坐着的盖着红盖头的男子,脑门儿突突直跳。她竟然成婚了?还娶了一个男人!晕菜!这到底怎么发生的?

  当日村长来帮她说媒时,景星本要一口拒绝的,但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应同,仿佛冥冥间有人在操纵她一样,让景星惊疑不已。只是她稍后检查了自己的身体与魂魄,并没有发现被操纵的迹象。莫非是老天让她必须娶这个男子?找不出原因,景星只得顺其自然。也不知道为何,男方竟然着急异常,景星刚刚应承,不到三天男方就将男子送到了长乐村。

  男子的身份在平安镇这一块挺高的,乃是平安镇首富庄家的大公子庄凛月。庄凛月在这一带可是名人,其母亲十年前外出时遭遇山贼丢了性命,只剩下她和柔弱的父亲与年幼的妹妹,眼看着庄家遭人觊觎就要落败,十五岁的庄凛月挑起了大梁,搭理庄家的生意,担起庄家的重任。这庄凛月颇有做生意的头脑,生生将庄家从一个普通富贵的家庭拉扯成了平安镇的首富。两年前,庄凛月将家中的生意交给已经长大成亲的庄家小妹,回归内宅。虽然很多人看中庄凛月的能力,但因为其年纪大了,名声毁了(女尊中男人抛头露面是要不得的),到庄家求婚的人几乎没有,就算有也是那些中年丧夫的寡妇或是觊觎庄凛月嫁妆的渣滓。因此,庄凛月立下了一辈子不嫁人的誓言。结果才两年时间,庄凛月却成了她的新郎。景星望望天,看来老天没有接收到庄凛月的誓言啊!

  从老村长的口中得知,之所以庄家这么急着把庄凛月嫁给她是因为庄老太爷听了一位高僧的指点,说是庄家的气运在之前的十年被庄大公子用得差不多了,此后庄家将走下坡路。庄老太爷寻求破解之道,高僧说须将庄大公子尽快嫁出去,只要他不是庄家的人,那么庄家的气运就不会再下降。而如果想让庄家的气运恢复,庄大公子嫁得一定要不好才行,庄大公子嫁得越不好,庄家的气运恢复得越多。



VIP章节 第二百二十章 女尊(三)

    “嫁给我很不好吗?” 景星问。真是服了这些人的智商了,这一看就是针对庄凛月的阴谋,想将他赶出庄家,而且是净身出户——听说庄家小妹娶的夫君是个很厉害的人,而且与庄大公子的关系十分不好。

    村长安抚地拍了拍景星的肩膀,“没办法,谁叫我们村是平安镇附近最穷的村子,而村子里面只有你还是单身。其实吧,这也算是个好事,你白拣一个夫君不是?虽然这夫君的年纪有点儿大了,但年纪大懂得疼人……”

    “村长,十两银子能买好几亩良田了吧?”

    “哎呀,时候不早了。小星你早点儿休息吧,莫辜负了春宵!” 村长说完,撒开脚丫子溜了。

    景星很想对着村长的背影竖中指,最终还是放弃了。算了,就当做好事了,牺牲她一个,幸福全村人。要知道庄家可是给了村子里每户人家十两银子,足够每一户人家三年的生活,没看到每一个村民都欢天喜地地来帮她筹备婚礼吗?

    走进卧室,两只龙凤烛将屋子内照得明灭不定,景星揭开新郎的盖头,仔细打量庄大公子。不是世人所喜欢的阴柔美,庄大公子浓眉大眼,脸部的线条刚硬,在女尊的世界中算是“丑男”,但在正常的世界中绝对是一个帅哥。

    “安置吧!”景星将盖头放到桌子上,对新郎说道。

    庄凛月听到景星的话后,身子轻微一抖,看得出来是紧张了。

    景星走到床边,直接躺在了床的内侧,须臾,发出轻微的鼾声。庄凛月松了一口气,却又觉得疑惑。这个陌生的妻主娶了他却不碰他,为什么?是她嫌弃他年纪大吗?庄凛月皱起了眉头,比起床上的少女,他确实大了许多,难怪妻主会不喜欢他。是迫于全村的压力才娶了他的吧?他可是听说庄家给长乐村的每户人家都送了十两银子。真是好手段,真是他的好妹妹与好妹婿。庄凛月眼中闪过黯然,连自己的亲人都能算计自己,他还能指望谁呢?小妻主不喜欢他就不喜欢好了,两个人不过搭伙过日子,自己只要尽到做夫君的责任。小妻主也不会轻易休了自己。就算以后她要休了自己,自己大不了出家做和尚去。

    想通了之后的庄大公子并排躺在景星的身侧,合上双眼。呼吸渐渐变得平缓。景星睁开双眼,眼睛里面没有一丝睡意。她拉过男人的左手,用手指摩挲了一下手腕上的嫣红标记,果然是做假的。女尊国对男人的束缚就如果华国古代对女人的束缚一样严厉,大户人家出生男子一出生就会在手腕上点上类似“守宫砂”的记号。已证明该男子的贞洁。庄凛月手腕上的红点虽然颜色与“守宫砂”很相近,瞒得了别人却瞒不过景星这个医药大家。难怪庄家要将他扫地出门了!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庄凛月便起身了,龙凤烛已经燃尽,屋子里比较黑。庄凛月摸黑穿好衣服,走出卧室。景星睁开眼睛。明亮的双眼能透过黑暗看清楚门外庄凛月的一切行动。庄凛月点燃油灯摸索着出了门,接着厨房里响起了烧火的声音。神识中,男人将木柴塞进灶膛中。并用火折子点燃。男人的动作颇为生疏,应该不常进厨房。小炉子上傲着糙米粥,大炉子上摊着鸡蛋饼,切了一盘榨菜丝,点了几滴香油拌好。一顿简单的早餐便做好了。景星从卧室走出来时。庄凛月已经将饭菜端到了堂屋中的四方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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