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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多夫多福 作者:遥途(起点vip2013.6.22完结)-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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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诩洪亮的声音在空中回旋,整个广场响起战士们充满激情的回应:“杀灭敌军!杀灭敌军!”

这一刻,所有的人无不热血沸腾。

我望着点将台上的莫诩,突然觉得,他已经不再是我在银龙山认识的那个不着调的少年,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要走上战场,证明自己!

眼睛湿润了。

莫诩在成长,在向着一个真正的男人成长,战场,是他选择的成长方式。

莫诩领军五万浩浩荡荡地离开了帝都。

皇上带领文武百官一直送出帝都二十里地,自始至终,我都在遥遥地望着他,没有机会与他单独说话。有几次,我捕捉到他的目光看向我,可只是一瞬,又匆忙别开了。

这小子还在跟我生闷气……

直到送行的百官折返回去,我依然站在路边望着绝尘而去、渐行渐远的部队。

诩儿,你真的要带着遗憾走上战场吗?

站了许久,送行的队伍早已回帝都了,日头已至晌午,周围只剩下我自己了,这才发觉我也该回去了。

本来坐着马车出来,但送行队伍折返时,我将马车打发回去了,只留给我一匹小马骑乘,因为此处离牛家村很近,我想再去一趟牛家村,莫诩走得匆忙,可能没有去探望过阿婆,我便代他去看看吧。

转身上马,刚想往回走,忽听背后远远的传来一阵马蹄声。

我转头望去,只见长长的官道上,一匹白色骏马疾驰而来,马上的少年银甲银盔,身后的披风随风猎猎翻飞,端的是一副神采飞扬、英姿飒爽的模样!

这般大好儿郎,不是我的莫诩,又会是谁?

我满心欢喜,“诩儿……”

转眼间,白马已到眼前,莫诩勒住马缰绳,在我面前急停下来。

我所骑的马匹个子矮小,比不得莫诩的高头大马,此刻看着他,竟需要仰着头。

他身上的银甲闪闪发亮,帅气俊朗的面容一如从先,目光清朗而炽热。

“小宁。”他低低地唤了我一句,忽的一伸手,将我从自己的马上抱到他的马上,按坐在他的身前,还未等我坐稳,火热的吻便落了下来。

滚烫的唇,还带着低促的喘息。

他含住我的唇瓣,重重地摩擦,用力地吮吻,熟悉的气息瞬间将我占据,灵巧的唇舌不停地带给我美好的触感。

“诩儿……”待他松开我时,我已气喘吁吁,满面通红,“你、你怎么回来了?”

他抱住我,长长的一声叹息,良久才道:“我看到你站在角落。望着我,目光一时也不离开,心里像被什么揪着一样很难受,我走出一里地。觉得你还在望着我,走出三里地,觉得你仍然望着我。走出十里地,脑子里还是你的目光,好似你一直在望着我,我突然好想你,想抱抱你,亲亲你,所以我就回来了。”

“诩儿。”我心中一动,抱紧他的腰,将头贴在他的胸前,虽然坚硬的铠甲硌得我有点疼,但我不在乎。只想与他相互依偎。

“诩儿,幸好你回来了,我好怕你带着对我的怨气就这么去了战场。”

“小宁,那天我说了很多气话,这几天我想了很久,终于发现自己有多笨了,如果你的心里没有我,又怎会心甘情愿地留在帝都,留在父皇身边呢?或许你早已与玉蝴蝶双宿双飞了。或者一早就陪着小王叔去天灵雪山了。其实从皇陵出来的时候,你就有机会选择的,如果你想走,那时候完全可以脱身。”

他将我紧紧地抱在怀里,不停地轻啄我的唇瓣,连连道:“可是你没走。你知道如果自己走了,这一生都要消失在宝日国,那样就永远见不到诩儿了……小宁,你是因为我才没走的,对吗?”

我咬住他的唇,轻轻地捶他,“你这一根筋的脑袋,总算想明白了!”

“小宁……”他低柔地唤了一声,忽然双腿一夹马腹,驱马向帝都方向跑去。

“你做什么?”我攥住他铠甲下的衣角,担忧地道,“大军都已经走了,你身为主帅怎么就这样跑回来了?诩儿,带军出征不是儿戏,你可不能乱来!”

他一手箍住我的腰,一手掌控着马缰绳,垂下头,咬住我的耳垂,含糊地道:“小宁乖乖,别聒噪了,哥哥知道该做什么,只是想找个地方跟你好好说几句话。”

“可是我的马……”我被莫诩带到他的马上与他共骑,我的那匹枣红色小马孤零零地立在路边。

莫诩将小手指放在唇畔,吹了一个口哨,我的小红枣“吧嗒吧嗒”地跟了上来。

好吧,我差点忘记了,这匹马还是他送给我的呢。

莫诩的马名字叫“飞云”,果然马如其名,速度很快,不到半盏茶功夫,我们来到牛家村外的那片树林里,又想起几个月前,我知道他身份的那一夜,与他在这个树林里相拥相吻的时光。

他抱着我从马上跳下,飞快地掠进树林里,现在这个时节,树木已然生出了茂密的叶子,他几个闪身,便躲进了僻静的树林深处。

被他放下,刚想埋怨他,他早就迫不及待地抱住我,狂热地亲吻。

就知道,他哪里是想找个地方跟我好好说几句话?分明就是想找个地方好好占我便宜!

“诩儿……呼呼……”我靠在他怀里努力地平复喘息。

他用五指梳理着我的头发,深深地吸我的味道。

他说过他喜欢我身上的味道,像奶香。

“小宁,今日一去,快则半载,慢则一年。”

“嗯,诩儿,北疆不比帝都,夏日亦是寒冷,你手脚容易生冻疮,千万记得及时涂药。”

他笑了笑,在我的额头上亲了一下,“记得,小王叔配制的药膏,我带了足足十罐呢!”

我拉住他的手,又叮嘱道:“此次征剿边贼,你切不可意气用事,不可大意用兵,更不要争强好胜,还有你那火爆脾气,千万收敛着,便是手底下的士兵,也不可动不动就打骂,毕竟行军在外,若是对他们过于苛刻,恐下属日久生变。”

莫诩轻叹一声,“唉!这世上敢对着本太子一连串说出这么多‘不可’的女人,也就只有你了!”

我哼道:“本人专治各种小霸王!”

莫诩低低地笑了,又垂下头来吻住我,缠绵半晌,埋首在我的发丝间,喃喃道:“小宁……让我记住你的味道……”

我低吟一声,搂住他的脖颈,凑到他的耳畔,满是媚惑地道:“诩儿,想要我吗?”

莫诩微怔了一下,俊脸少见地红了,轻轻点了点头,“想……好想……”

我不由得“扑哧”笑了,就喜欢看小暴龙害羞的样子!

莫诩脸色一黑,皱了皱鼻子,讪讪地来戳我的额头。

我堵上他的唇,给了他一个火/辣的热吻,在他喘息不定的时候,小手顺着他的铠甲摸下去,从护腿的缝隙处钻进,按住他胯间硕大的硬挺,低声道:“想要我,就给我毫发无损地回来!”

“小宁……”莫诩乌黑的双眸闪闪发光,定定地望着我,嘴角含了浓浓的笑意,坚定地点了点头。(未完待续)

第269章走吧,你们一个个的

莫诩出征了。

送完莫诩,第二天,浮云和一捻红就来向我辞行!

浮云说他们两人要携手浪迹天涯去了。

我和流渊一同去送他们,这两人每人背着一个小包袱,就那么上路了。

一捻红的脸上依然挂着薄纱,将他的容颜遮挡了起来,他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却一直搀扶着浮云的胳膊。

我忍不住嘱咐他们两人:“浮云有了身子,你们走走,遇到合适的地方就停下来吧。”

浮云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意,对我道:“随儿说往南走适合养胎,我们会去江南寻个风景好的小镇住下,等我生完宝宝再做其他计划。”

“那我就放心了。”真担心他们两人走颓废路线,边流浪边生宝宝。

我拉过浮云,悄悄地问她:“皇上就同意你们这么走了?”

浮云点点头,“嗯,皇上说,以往这些年他都没放下我,总觉得心里有结解不开,可是在皇陵,他看到我刺伤自己为他吸引噬血蝼,那一刻他突然就放下了。他还说随儿这些年没有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他很内疚……以后,他会善待诩儿和菲儿的,让我们放心地去吧!”

不得不说,莫逐日虽然是个心机深重的皇帝,可是他对于一捻红这个弟弟一直心怀歉疚,否则一捻红在南北欢登台时,他也不会三番几次乔装去偷看。

十七年来,他一直没有立妃,没有再生子嗣。多数也是因为他下定心思要将皇位传给莫随日的儿子,这样也算对一直生活在暗处的莫随日有所弥补吧!

不过说起皇帝对皇后的痴心,也要感叹当年的皇后方若鸾确实是一位美貌佳人,不但拥有绝世姿色。更有着超凡的才华,其实这一点看她的亲弟弟方倾也看得出来,这姐弟二人均是美貌与智慧并存型的。

看着浮云和一捻红携手而去的样子。我有点伤感,也有点羡慕,什么时候我也能跟自己的男人们就这么潇洒而去……

流渊搂着我的肩,轻声道:“洛儿,有一天我们也会过上这种不理凡事的轻松生活的。”

“嗯。”我依偎着他,还是流渊懂我。

连续两天送别,搞得我情绪不高。可谁料第三天又传来消息,莫凡尘要回天灵雪山!

走吧,走吧,你们一个个的都走吧,扎堆地走!

莫凡尘的离开虽然早在意料之中。可是送别那天看着他怀里抱着一个瓷罐,独自上了马车的情景,我心里满是酸楚,再一次提出要送他回去。

那个瓷罐里装的是莫璃阳的骨灰,莫诩从殉葬坑里打捞出来的莫璃阳的尸骨并不完整,只剩下几块支离破碎认不清部位的骨头了,但是莫凡尘还是亲自到场,郑重地将骨骸用锦布包起,抱回帝都。然后炼化成灰。

凡尘微笑着拒绝我的护送,他说:“当年我身中剧毒,几乎无法救治之时,是母亲独自一人抱着幼小的我赶赴天灵雪山恳求师傅救了我一条命,现如今母亲去了,就让我抱着她的骨灰回天灵雪山吧。这一路,只留我们母子二人,就像我三岁那年,她抱我上山,只是我们母子二人。”

看着他忧郁中带着坚定的神情,我没再坚持,既然他想陪自己的母亲,便由他吧!

也许相互喜欢的人,不一定非要相守在一起,我知道他心里有我,他也知道我时刻念着他,这感觉不会改变。别说他要守三年,就算十年,我心里的位置也会给他留十年,那个位置是属于他的,无人能替代。

凡尘一人上了马车,只有一名车夫随行,皇上的送别也被他拒绝了。此次回帝都,凡尘的一切都改变了,他没了家,没了母亲,只剩下天灵雪山这一个去处了。

我还是不放心他独自上路,他毕竟没有武艺傍身,而且莫璃阳生前得罪了不少人,万一有人心生歹念,要找凡尘报复怎么办?

晚上回家后,流渊看出了我的心事,安慰我道:“放心吧,早替你想到了,我已经安排人暗中护送小王爷回天灵雪山,都是武艺高强的护卫,在暗处保护,小王爷不会察觉的。”

“流渊……”我感动地握住流渊的手,不知该说些什么,他这么细心,连这些事都帮我做了。

流渊将我揽入怀里,吻了吻我的额头,轻叹道:“洛儿,我说过会陪着你的,所以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我会帮你打理好一切的。”

我依偎着他,得夫如此,夫复何求啊!

前些日子,我跟流渊提了一下我和他的婚事,本来在他去锦月国寻凌波前就打算要成亲的,以前一直各种原因耽搁了,现在他回来了,我想把婚事办了,我们两人既然在一起了,就要光明正大地在一起。

可是出乎意料的,流渊居然婉拒了,他说现在我的情况不合适,毕竟我现在是朝廷官员,他曾经是莫璃阳的侧夫,而且我刚升官不久,这样的情形下成亲,恐怕会引来非议。

他说是这么说,其实我明白他的想法,他不在的这些日子,我惹了一堆桃花,别人不说,单说莫诩,他的身份特殊,跟我勾搭了这么久,将来怎么办?这些桃花问题没有解决前,流渊嫁给我,他的心里也不是滋味。

而且,根据宝日国变态的婚姻法,一日为侧,终身为侧,流渊恐怕没法做我的正夫,虽然我不理会宝日国的婚姻法,可是我现在的身份是朝廷官员,真要成亲,会有多少双眼睛盯着我,如若我一意孤行、违抗法律娶流渊做正夫,麻烦也会接连而来。

既不想流渊受委屈,又要考虑我们两人的身份,这成亲一事。也只能推迟了。

我觉得自己真是个废物!我的流渊,那么美好的男子,跟了我,却连个名份都给不了他。

想起初遇流渊之时。他霸道地在我的肩头刻下“玉”字,向我宣布他的占有权,可是谁又能想到时过境迁。随着诸多事情的发展,我已无法属于他一个人了。

而他,为了我,甘愿委身后院,做一个没名分的管家郎……

我时常想,或许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但不管怎样。经历过皇陵一劫,我和他都清楚,已经没有什么能将我们分开了。



一转眼就四月份了,又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流渊的伤已经痊愈。

最近他特别忙。因为他说要给我赚钱,从一搬进新宅子开始,他就张罗着做生意的事情。

这家伙居然是个小有积蓄的财主,他在江湖上游荡那些年存了一些银子,全部用来当做本金,开始在锦月国和宝日国之间做起商贸生意。

用流渊的话说:跟金弈尧狐朋狗友地混了那么多年,看着金弈尧大把大把赚银子,他想学不会都难啊。

唉,他也知道金弈尧是他的狐朋狗友!

说起金弈尧。这家伙自从那天分别后就音讯全无了,不管他,只要不再来勾引我家渊渊就成了!

流渊做生意,我一百个支持!

不过他一忙起来,陪我的时间就变少了,比如这几日我要去青梅镇。他就不能陪我来,因为发往锦月国的第一批货物最近要出发,他必须全程盯紧。

其实,对于他不能陪我之事,我不敢有丝毫抱怨,谁叫我这次去青梅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赴风吟的一年之约呢。

流渊让我带着他配给我的两个贴身丫鬟翠巧和红杏,给我作伴,也有个照应,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带两个人,人太多了反而不方便,跟流渊讨价还价后,决定带着翠巧一个就够了。

说起翠巧和红杏,第一天见到她们俩时我就想给她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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