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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美人谋律 作者:柳暗花溟(起点vip2013-10-22完结)-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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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氏不是自动做供,承认是自己的罪过吗?为什么要重审?”康正源皱了皱眉。
  他们走得越来越往北后,康正源的身子似乎有点受不住,三天两头的伤风感冒,神情中总带着一丝病态。但让春荼蘼觉得自己变态的是,她居然觉得康正源这番有点虚弱模样,相当有艺术的美感。就像最上等的美玉,看起来很脆弱,一碰就会碎似的。又宛如,易醒的美梦。
  她这才明白,西子捧心为什么是褒义词。因为不在于那形态,只在于做此形态的本就是个美人。所以,后来才有东施效颦一说。总之,美人做什么都是美的。
  这样的康正源,总会让人想体贴他,连说话也温柔起来。偏他的神色看起来懒散,其实却是坚毅的,拒人于千里之外。那种让人又怜又怕的感觉特别动女人的心,就连过儿,都恨不能替他病上一场。
  不过春荼蘼并不迷失,她仍然是带着欣赏美丽的态度,就像对韩无畏时一样。如果说韩无畏是烈阳,康正源就是冰雪。谁能分得清,这两样哪一样更让人放不下的喜欢?
  “律法是死的,人是活的。而且虽说民不举、官不究,但身为上官,要有主动精神,因为生活在最下层的小民,有可能会有说不出的苦衷。律法,本来应该是保护弱者的。难道百姓们受了苦,有口难言,上官们就不闻不问?”春荼蘼正义感爆棚,直言不讳,“一州一县,主官刑司的官员,也不能因为怕麻烦,明摆着疑点重重,却草草结案呀。”
  事实上,跟康正源相处日久,她虽然在私事上很划清界限,但于公务处,只要不当着外人的面,说话一向是直抒胸臆。康正源对此很习惯,而且,似乎很欣赏。
  “哪里有疑点?”康正源问。
  哪怕之前已经共同研究过好多件案子,他已经充分信任春荼蘼,却仍然公事公办,若说不出什么,是不会允许人乱来的。
  春荼蘼没有说出那些主观意的猜测,而是提出客观疑点,“我看卷宗上说,周氏说是头一天晚上和吴氏吵的,但隔壁的邻居却什么也没听到。紧接着第二天早上,周氏发现婆婆已自缢而死,报到了官府。周氏一向起得早,发现时是卯初一刻(五点十五分),而仵作说,吴氏却已经死了两个时辰以上了。那时,正是夜深人静,为什么周氏没有听到吴氏房间里的动静?上面可是说,吴氏踢倒了椅子,而且还有一只鞋掉在了地上。这样的声响,除非是睡得特别死的人,不可能听不到吧?”
  “也许她听到了,却因为和婆婆吵架不久,误以为摔了什么东西,所以不曾起身去看?”
  “这就是要查明的疑点啊!而且供词中,周氏也没有说明这件事,似乎不清楚仵作的证词似的,必须要查一下才能解疑。”
  康正源轻蹙起眉头,想了想,然后又指着面前堆积的案卷道,“那就你来负责吧,我在这里看卷宗。但不要耽误太久的时间,两天后我们就要出发去营州。”
  春荼蘼应下,又把相应的卷宗仔细看了一遍,然后点了五个人,跟她出去走了一圈。那五个人,一个是过儿,另四个是以春大山为首的折冲府卫士。这四人说是保护康正源的,实际上一直保护她。这让她有时候感叹,自己什么时候能码起几个帮手来,以后再有案子时,就有充足人数的调查员了。
  她先去了案发现场,也就是周氏和吴氏的家,仔细巡视了一遍吴氏的卧室,又找附近的邻居闲聊了几句,最后去了附近的“市”一趟。这时的市,是指古代商业街,有关衣食住行的商品和服务,应有尽有。不过,这个市是专门面对普通百姓的。大市,在镇子的另一端。所以不管在哪个年代和地区,贫与富,其实总是泾渭分明。
  都逛完,她就带人回去了,立即提审周氏。也没用大堂,就在县衙后面的私堂上。身边更没设差役,而是站着康正源自带的兵士。
  “说吧,为谁顶的罪?”周氏一带上来,春荼蘼就问。
  今天,她坐的正位。康正源坐在侧座上,歪着身子,托着腮,另一手拿着一盏热茶,氤氲的白色雾气,半遮掩着他的神情。但尽管如此,也没有人能忽视他的存在,或者以为他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这就叫骨子里的气质哇,学不来的。
  春大山见女儿大喇喇坐在主审位上,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他的宝贝女儿怎么了这是?经历了一次生死,性格完全变了,以前多胆儿小啊,能被老徐氏个老虔婆吓得逃跑,可现在居然敢在六品大员、皇亲贵戚面前,坐在正位上问话,半点不怯场。
  当然,所谓六品“大员”是相对他而言。
  而周氏,显然被春荼蘼的开门见山的问话震着了,一时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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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呼,没对大家食言,保质保量的更上了,而且无水!有历史,有案子,大家夸夸我吧,呵呵。



第六十一章 我替你说

  春荼蘼定定的看着跪在堂下的年轻女人,见她算不得漂亮,但五官端正,眼神清明,白白净净的,即便在牢里一个多月了,却仍然尽量把自己收拾得齐齐整整,很让人有好感。
  相由心生,不是说漂亮的人就是好人,也不是说丑陋的一定是坏人,但其神色和气质,确实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个性与心灵。
  此时看到周氏,春荼蘼更断定:吴氏之死,与跪在当地的女人半文钱的关系也没有。
  “问你话呢,如何不答?”她催问。
  周氏掩饰起惊慌的神色,平静地道,“民妇没有替谁顶罪,民妇罪有应得。”
  “你坚持这样说,可是有什么苦衷?”她放缓了语气问。
  周氏此时已经镇静下来,坚定地摇头,“民妇没有苦衷,民妇自知罪孽深重,只求速死。”
  明知道吴氏之死不是周氏造成,春荼蘼不禁对促使周氏这么做的原因更加好奇起来。不过她知道这是死胡同,干脆绕道而行,叹了口气道,“你一味隐瞒,却不知真正害死你婆婆的凶手还逍遥法外。你说自己不孝,但让你婆婆死不瞑目,才是最大的不孝!”
  她这话,有如丢进热油锅的冷水滴,一下在周氏的心中就炸开了。
  “大……这位郎君,不知您说的是什么意思?”周氏脸上和嘴唇上的血色瞬间消失。
  想叫大人,是因为春荼蘼坐在主审位上。可又看出她分明是个男装女子,非官非吏。只得改口,胡乱称呼。
  “意思是,你婆婆吴氏并非自杀,而是被人杀死的!”
  叮!康正源把手中的茶盏放在桌上。因为屋内所有人都在愕然之中,甚至屏住了呼吸,所以这一声显得特别突兀。
  “不可能!不可能!”周氏拼命摇头。显得难以置信。
  “为什么不可能?”春荼蘼紧接着逼问,让周氏没有思考的时间。
  果然,周氏冲口而出道,“因为民妇睡觉很轻,可那晚却没有听到任何动静!若人歹徒杀人,怎么会不发出声响……”她说到这儿,忽然住了住。情不自禁的。手还按在了嘴上。
  春荼蘼看了康正源一眼,那意思是:如何?我说此案有蹊跷吧?
  吴氏身死,周氏把罪过揽在自己身上,是要给吴氏之死找个合理的借口。那么,她必定知道真正致死吴氏的原因。但基于某种目的,宁死也不能说。
  所以,虽然她刚才只说了一句话,但却从侧面证明了春荼蘼的怀疑。
  “你从何必断定此案为他杀?”康正源的声音缓缓响起 。
  春荼蘼站起来,踱到周氏的身前,一字一句地说,“首先一点,是周氏刚刚说得明白,她睡觉很轻。却没听见响动。可是木椅沉重,若被踢倒,怎么可能不发出半点声响?第二,案卷中清楚的注明,当时吴氏掉了一只鞋子。试问,人之将死。谁不把自己打扮得利落些,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掉了一只?除非,是在用力挣扎中踢掉的。第三,我注意了卷宗中纪录的吴氏的身高,以及自缢所用绳子的长度,刚才又去吴氏家里,观察了一下房粱……”说到这儿,她看了一眼周氏。
  周氏两手下意识的揪住衣领,好像要掐住自己的脖子一样,显然已经想到了什么可能。
  春荼蘼不理,继续说,“把那些高度和长度加加减减,会发现吴氏若要把自己的脖子套进绳套,站在椅子上是不成的,至少也得是桌子的高度。或者,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把她挂了上去。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在吴氏房间的床前发现了一个泥印子。时间太久了,不容易判断出是什么形状。但显然,是个男人的脚印!”
  周氏嘤的一声,已经跌坐在地上。
  “还不肯说吗?”春荼蘼笑了笑,“那我就替你说。”
  她转向康正源,“两个寡妇的家,尤其还是内室之中,怎么会有男人的泥脚印?我和附近的邻居打听过了,在发现吴氏尸体的前一天傍晚下过雨。那片坊间全是没有压实的土路,一遇雨雪,就泥泞不堪。而脚印并不明显,说明那凶手进屋时,雨才下不久,和吴氏的死亡时间对得上号。平时,周娘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且性子文静内向。而婆婆吴氏,却是个爱说爱笑的人,凡事也由她出头露面。所以,若有奸情,当事人必是吴氏!再说脚印,比正常男人的还要大些,所以,其主必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加之那一片的房子院墙虽然不高,但若要来来回回跳墙不被发现,显然也得有点功夫。于是我就到镇上去逛了逛,打听到吴氏经常把自家婆媳做的绣活儿拿到一家杂货铺子里代卖,再从杂货铺子中买些日用品回来。偏巧,那铺子的老板王勇,身高有六尺三四(将近一九零),年轻时还做过游侠儿,有一身好拳脚功夫。再细一打听,王勇与吴氏青梅竹马,还有过婚约,只是因为王勇出门游侠,多年无音讯,吴氏才嫁了别人。最后一点,遇到杀人者,普通人都会挣扎反抗或者大声呼救,而周氏却什么也没听到,只能证明杀吴氏的是她所熟悉,甚至喜爱的人。”
  说到这儿,她顿了顿,因为真凶已经呼之欲出了。不过她看向吴氏的目光中,充满了同情和无奈,“人都说婆婆和媳妇难相处,但吴氏和周娘子婆媳却很相得。邻居们都说,吴氏疼爱周娘子如同亲生女儿,周娘子侍奉婆母也非常孝顺。每天早上,她都很早就起床,为婆婆送去热水热茶,好让婆婆起床后梳洗,日日如此,风雨无阻。我猜,就在某天早上,周娘子照例轻手轻脚的进了婆婆的屋子,偏那天吴氏和王掌柜的不小心,早上离开得太晚,正被周娘子撞个正着。不,应该是周娘子发现了什么,慌忙躲了出去,和吴氏心照不宣。对此,王掌柜必不知情,不然周娘子也会没命的。可是,做婆婆的被媳妇发现这种事,一定羞愧难当。所以,当吴氏死了,看情形又像自缢,周娘子就以为婆婆是因为羞愤而自尽。于是为保全婆婆的名声,为免于被追查原由,她自愿顶罪,掩盖事实,以自个儿的骂名换来婆婆的清白。只是,周娘子并不知道,那吴氏因为私情被儿媳发现后,除了羞愧之外,还想干脆过了明路,和心上人远走高飞。可那王勇已经有妻有子,和吴氏做做露水夫妻野鸳鸯是可以的,却不愿意抛家舍业。吴氏逼得他急了,他干脆就把人勒死,挂在房梁上,赞成自缢的假像,唬得周娘子自动项罪!”
  一番话,入情入理,就像在人们面前重现了那阴暗中的一幕幕似的。旁边,周氏已经泣不成声。康正源看向春荼蘼,对她颇为赞赏。随后又问周氏,“你可还坚持说,吴氏之死是与你口角后,一时想不开所致?”
  周氏神色挣扎,好半天才咬咬牙,一个头磕在地上,“民妇说了谎,愿受相应的处罚。只求大人,为婆母申冤昭雪!”她是个聪明人,只是太孝顺了,太想报答吴氏的好,所以坚称是自己的错。现在,她明白吴氏的名声已经保不住了,当然要抓住凶手,才能解她之头之恨,也能让吴氏地下安宁。
  “来人,去找县令拿差票,叫他亲自带人,把王勇捉拿归案。”康正源轻声吩咐,但眼神中厉色,一闪而过。
  春荼蘼知道,这里的县令要倒霉喽。毕竟这件案子中虽然有周娘子的自首口供,但衙门也有失察之罪。他们因为有人投案,就疏忽了证据的收集,这是不对的。不管有没有人认罪,证据都必须完备,否则会让人找到空子,轻易驳倒,若是别有用心的人,自然会利用这一点。
  王勇被带来后,立即明白是逃不掉的。他倒也光棍,干脆招认了全部罪行,免得再上堂连累妻儿,或者因用刑而受皮肉之苦。只是他杀人是出于义愤,因为吴氏要跟他闹起来,他失手之下,掐死了吴氏,然后伪装了自杀现场。
  “我每天晚上都梦到她来找我索命,干脆以命相偿,到阴间再分辨清楚。”王勇说。
  最后的判决是:王勇的杀人罪为故杀,但他是在激愤中突生杀念,之前并无杀心,所以只判绞,给了他一个全尸。说来也是报应,他掐死吴氏,自己却受到绞刑,真是公平之至。
  周娘子,冒认罪行,属于扰乱公堂。但念其孝心一片,为其婆母的名声而宁愿舍命,算是有大功,因而功过相抵,当堂释放。不过,周氏的名声变得更好了,州府还给了嘉奖,那是后话不表。
  对于春荼蘼来说,则进一步适应了古代的司法制度和程序。就这个案子而言,如果是在现代的话,只验尸就能判断出自杀还是他杀。但大唐的尸检,还远不如有宋慈的宋代,更不用说比现代了,项多算是在萌芽状态。其他刑侦技术也一样,相当落后,所以推理和判断,心理和技巧,就成了破案的关键。若让她辩护,也当然是辩护的关键。
  这一趟,她总算没跟康正源白来,因为她真正的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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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大家周末快乐。
  明天是周日,大约还得晚更一天,但从周一起就正常了,抱歉了各位。
  今天的第二更还是十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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