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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天贵逃妃之腹黑两宝 作者:肥妈向善(潇湘vip2014-06-30完结)-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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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眼淡淡扫过停在院子门口的那辆花家马车。

    这马车好虽好,但终究是仆妇坐过来的。如果她带儿子坐了仆妇的马车回去,不是正好中了某些人的意图。这点伎俩,她继母能拿得出来对付她,不知道是不是太看得起她花夕颜。

    唇间冷冷地一笑。

    “不用了。我自有办法。”

    王氏拿帕子捂住嘴巴像是掩笑:“大小姐,这里到京城,若没有马车,徒步行走的话,需要一个多月的行程,到时候恐怕老夫人下了山又重新上山去了。”

    “母亲如此关爱我,我怎能让母亲操心呢?”花夕颜眯眼,把另外半边脸朝向了王氏。

    王氏终于见着她转过脸来露出的那半边伤疤,像是被一震,满面紧跟随露出来的惊恐,与其他人初次见到被诧异到的表情,又略有些不同。

    什么缘故?

    莫非这仆妇知道她当年这张脸是怎么被毁的故事?

    妖艳的长眉皱了皱时,忽觉一道寒风袭来。这种感觉,可能就像云尘景当时被袭的那一刻一样。只见那双灵动的杏眸,转过来对着他,睫毛儿向上飞扬犹如轻舞飞扬的蝶翼。在他失神的瞬间,两枚袖针同时间无声无息穿墙而出,飙中给他托脚底的书童手腕。

    小书童哇一声惨叫,他整个儿从墙头摔到了她家院子里。连忙在空中捞了一把,捞到了块墙土,不用嘴里啃泥巴落地,站稳了脚下。

    可这样一来,他是在众目睽睽下原形毕露了。

    想他堂堂白泽阁主,来无影去无踪,第一次狼狈到竟是被个女子抓了个现成的。

    就是说嘛,她早就发现他了,却有意晾着他,直到这一刻让他在太阳底下扒了个精光。

    好可怕好诡秘的功夫,只用两根袖针能穿墙而过。

    好深沉的女子,这会儿才把他揪出来是想干什么!

    抹了把鼻子,抚去袍子细角的沙土,妖冶狭长的眉下露出的鬼魅紫瞳,在王氏整张震呆的颜上像是危险的某种动物眯了眯。

    王氏两只脚扎在土地里,从头发到脚底,没有一处不在寒瑟。

    只看王氏这张脸,花夕颜杏眸流转,挽袖执起一杯茶来:看来,这位在她家听了两天墙角的间谍,非贵即富,归之是个大人物来着。

    在一片静默之中,王氏恐怕是不能确定,不,不可能,花家的废物,花家的弃妇,怎么可能认识京中的贵人。如果她没有看错,这男子一袭华贵衣饰不说,单凭其腰间佩戴的玉佩,那不是一块普通的玉佩,是象征等级的玉佩。有这样一块通体莹绿,雕琢有十八环的佩饰,全白昌国不超过三个人。

 【10】十二匹马的大马车

    王氏吸口气,问:“大小姐,请问您与这位公子是?”

    微微流转的暗光,像是不止怀疑这位公子的身份,并且暗指向了他在花夕颜家出现是否代表了不可告人的关系。

    小木木鼓起大大的两个腮帮子:他娘和这些人,一点关系都没有呢。

    讨厌的花美男,怎么又出来一个和他小木木争宠?

    浓黑的小眸子斜射过去,与妖冶美男黑不见底的妖孽眸在空中相击。

    火花四射。

    花夕颜好像没有看见儿子的小动作,秀眉悠悠然地斜飞着:“你说他?他不过是来给我送马车的。”

    送马车的?!

    妖艳的紫眸眯成了两条弯弯的弧线,眼底犹如无底洞的一汪黑。

    忙着拔掉手腕上中两枚暗针的小书童,听见这话,冲了上来,张口欲与花夕颜一争为快:我家阁主什么时候说要送你马车了!

    王氏见之,暗里窃喜:看来,这两人关系不过是一般般。否则,这男子的书童怎会敢对花夕颜不敬。

    “慢,小鸽子。”一只犹如红莲之火的妖艳袍子,轻轻盖住小书童的口,妖冶到过分的眉轻轻玄扬,声音出乎人意料的过分优雅和斯文,像极了教养良好的翩翩佳公子,与妖孽的长相和火袍完全不符,让人更觉其身份匪夷所思,只听这声音不紧不慢重复花夕颜的话道,“鄙人是来给大小姐送马车的。”

    “阁主?!”小书童大惊一叫。

    面对所有场内场外探头探脑的观众们,醇厚迷人的声线掷地有声:“鄙人预备送大小姐的是,一辆十二匹骏马牵拉的四轮大马车。”

    四周,院内,一片爆炸般的哗。

    俗话说,天子贵驾不过八匹。十二匹?这是什么人?

    一大群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从没有听说花家废物认识家财万贯的人。何况,这不止是家财万贯的程度了。敢当着天子驾十二匹马的马车?

    王氏的脸色像被闪电雷鸣一顿狂劈,身体摇摇晃晃。紧随之,带了小丫鬟转身疾走,飞快地出了破落的别院,跳上了马车。

    要赶回去报信!

    望着王氏逃窜的速度,花夕颜扬了扬眉。或许其他村民只当这美男在吹嘘,谁能相信真有人敢在天子底下驾十二匹马拉的马车。可是,王氏是相信了。为什么呢?

    俨然是这来历不明的男子身份连王氏或花家都不敢保证了。

    火红的袍子,像是一朵盛开的火辣海棠立在她院子里。如此仰望,这男子真是美,美到过分的妖艳,让人看得血脉贲张。

    尤其那微微的鹰钩鼻,狭长到像狐狸眼的眼睛,艳红到火爆的唇,再有袍子,妖红的锦缎上绣的那一朵朵彼岸花,怎么看,怎么一个阴奸。

    “大小姐。”妖冶的狐狸眼,触到她一抹射过来的目光,眯着向她示好。

    活像一只摇尾巴的奸狗。

    淡淡收回视线:“马车准备好了吗?”

    清秀诚实相的小书童一脸愤青:我家阁主送你马车,你居然一句感激都没有。

    花夕颜转回头,伸手往张头张脑想和妖冶美男干一架的儿子小脑瓜上拍了下:“今晚你再敢给我背错人之初如玉璞,我以后,包子馅都挖给妮妮吃,你只负责吃包子皮。”

    小木木敢怒不敢言,埋头进三字经书。

    “我儿子要背书,你马车准备好,再来通知我吧。”一句话,遣客。

    凭什么!小书童义愤填膺,挽着袖口。

    “慢!”令狐京旭的袍子又把小书童嘴巴一盖,笑盈盈的眯眯眼,深不可测,“请大小姐容我一日时间筹备,我定给大小姐准备最好的马车。”

    “人之初,如猪猪!”稚嫩清脆的童声大声在小小的院子里回荡,要盖住花美男的声音。

    叩!

    “娘!”委屈。

    “一个包子馅给妮妮。”

    “娘!”小吃货犹如遇到了人生中最灾难的事件,尖叫。

    火红两只袖袍划起闲逸有趣的弧度,往院子外慢吞吞走去。小书童在后面边跟边跳:阁主,你不能真从了她的意。你不能成为她的奴隶。

    前面的主子突然回眸,妖冶的紫眸在光线下氤氤氲氲。

    小书童双手捂住嘴巴,难按住心底的一片深骇。

    不需二日,十二匹白马,整齐划一,分成六排,中间数道缰绳和车辕连接,最终,后面是接了一部像是个移动房子那么大的马车厢。

    马车太大,进不了狭窄的村道。花夕颜带了儿子,挽上出外旅行的包袱,走出隐居了六年的别院。

    村民们围观大马车,却不敢走近。

    走到豪华的马车面前,挑剔的小木木都不得不瞪了瞪小眸子。

    好夸张的马车,这花美男定是很有钱。

    犹如红莲的美男对他们母子扬眉自夸自卖:“大小姐小少爷,鄙人送的这马车可否满意?”

    “不赖。”

    夸一句又不会少根毛。

    小书童跳下车驾,将手里抽马的鞭子移交给花夕颜母子。

    花夕颜让儿子上车后,自己轻轻一跳上去,手中马鞭一指,指到了随后想跟她跳上马车的红袍花美男鼻子上:“谁让你上车的?”

    妖艳的紫眸怔了怔:好像没有。

    不过这不是他送她的车吗?

    “没有人让你上车你好意思上车?”鞋底横出去,在美得过分妖艳的男子俊颜上踩了个脚印。

    鼻梁上被踹了个正中,红袍美男脸一甩,飞了出去。小书童伸手一抱,和主子一块摔落在了泥土里。

    小书童愤愤不平地骂了起来:“这是我家阁主送你的车,我阁主想上车你凭什么不让上!”

    “凭什么?”像是听了句好笑的话,微勾起的俏唇弧度,拧出一丝酷意让人看着能直打颤,“你家阁主送我马车是应该的。”

    啥?

    “我家阁主平白无故干嘛送你马车?!”

    “这要问你们自己了。在人家家的院墙上趴了两天,偷窥良家妇女穿衣洗澡,若是绑起来送到衙门,只是一辆马车能了事?你们若不再对此心存感激,下次不止一辆马车,先抽死你们!”秀手中的马鞭一举,在阳光底下像是正义的神鞭。

    吓得小书童闭紧了眼皮子。

    不与这些登徒子废话了,马鞭一抽,十二匹骏马齐发,阵势赫赫,只是须臾,绝尘而去。

    咳咳咳,啃了满口沙土的花美男慢慢撑起了一张沾满沙土的美颜。

    小书童心疼啊,喊着:“阁主,你还好吧?”

    “追,要追。”

    “阁主,你说追?”

    这种黑心肠的女子,这种像母老虎的丑妇。

    小书童拿帕子给美男擦脸上的泥巴。

    咳,终于把哽在喉咙里的土块吐了出来,花美男抹干净阴测测的唇角:“够黑心,够狠。这一脚踹的好。”

    小书童傻目:惨了,他家主子被她这一踹,脑袋坏了。

    ------题外话------

    下一章重大人物出场了,(*^__^*)

 【11】再相见

    花溪城,白昌国除京城以外,第二大城镇。

    每到三月份,满城的樱花树花开,绚烂似霞,被誉为东岚国最美的春城。

    在大清早的时候,已有许多小贩云集东边的集市,搭起帐篷,设起摊位。花树下,各色手工编织品和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引诱无数的游客。

    圆骨碌的小球,奇木制成的梳子,从纳戒里变出的各式各样小房子,体积之小,好像玩具屋。

    花溪城的另一个名字叫玩具城。说的正是这些小玩具。

    古灵古怪的玩具,不是给小孩子玩的,是给小孩子的宠物玩的。

    在这片大陆上,养宠物,正确的说,养灵宠,是每个灵者自小都会开始做的事。

    灵宠,是由灵者从异世界里召唤过来的生物。它们在外形上相似于动物,但是体内藏有灵力,服从于主人并服务于主人。所以说,要养一只灵宠,首先必须是灵者的身份。

    比如小猪妮妮,别看只是一只巴掌大的宠物猪,却同时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灵宠,伴随花木容长大。若不是看在这点上,花夕颜早把这只吃东西堪比天下第一大胃王的宠物猪宰了。

    十二匹骏马牵拉的大马车太过招摇,也没有必要,加上身上盘缠紧俏。花夕颜出了原先的贫困县,马上找到地方先卖马。卖掉了十一匹良驹只剩下一匹足以拉马车用。卖掉的银两七七八八凑起来,只勉强能凑够他们母子俩到京城路上所用的花费。

    到达了京都的话,什么都要开销,又要用到银两。所谓钱多不是事,钱不多才是麻烦。进京都前,花夕颜必须想方设法再赚点银两。于是,主意不得不又打到这只小猪身上了。

    “木木,在房里呆着,不要乱跑。”嘱咐了儿子乖乖呆在客栈的客房念书,花夕颜拿布包了块东西揣在口袋里走了出去。

    为了让娘亲走的放心,花木容一开始,小手捧着三字经,朗朗的童声咬文啄字:“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听得花夕颜边走边不停地赞,自己儿子不是真的笨蛋,只要静下心来好好念书,能背出来的。

    娘亲的脚步声走远了,竖着的三字经本子软塌了下来,两只小手枕着如花似玉的妖孽小脸,似有些无聊:“妮妮,你说娘亲笨不笨?明明这书里没有人之初如玉璞,可娘亲会背人之初如玉璞,还总是说我人之初如猪猪是错的。”

    小猪妮妮圆溜溜的猪脑袋埋在瓷碗里,只发出老鼠啃米的声音。

    粉嫩的包子脸,吸了一口快流下来的涎水。

    小猪妮妮舔完瓷碗里最后一颗米粒,听到这吸气声,肥嘟嘟的小身躯抖了两抖。

    猪眼睛慢动作往旁边瞧。

    小主子的眼神:(ˉ﹃ˉ)

    小猪妮妮:额!

    拨开四蹄躲到了瓷碗后面。

    花木容拿袖口抹干净嘴角的口水,吐道:“妮妮,你真是只猪。”

    废话。我本来就是只猪。

    小猪妮妮吃饱喝足打个饱嗝。

    事实证明,太过得意的宠物,要遭天谴的。一只小手,宛如天打雷劈,一掌拍在小猪妮妮头顶。

    “说你是猪,你真以为自己是猪!”

    难道我不是猪?

    小猪妮妮被小主子一掌打得晕头转向,紧接,它的小脑瓜被小主子使劲儿地揉。

    “你是猪也好,你不是猪也好,你都是我的宠物。你竟敢当着你的主人吃东西,害得我肚子也饿了。怎么办?娘没回来,我这《三字经》只看了一页。”

    快被小手蹂躏成猪饼的小粉猪,呜呜呜,抗议:我只是吃我的早餐。你不是刚吃完早餐不到半个时辰吗?怎么会饿了?

    不用想,肯定又是拿它当借口。

    “我不读了。娘问起,说是你害的。你害的我肚子饿,我要出去找吃的。”

    果断地把《三字经》一扔,跳下椅子。

    往外走两步,看着小猪崽瑟瑟地趴在桌子上不敢下来。

    小猪妮妮怕小主子,但也怕小主子的娘。

    小脸往回一扭,一抹邪恶掠过宛似天真的桃花眼:“妮妮,我肚子如果饿的不行了,只能把你吃了哦。”

    小猪妮妮猪脸上的血色快速变为零,如耗子似地唧唧,跃下桌子,跳到了小男孩的肩头。

    小手要拉开门出去前,终于良心地记起,要给娘留个字条。

    “不能害娘亲担心。”小脸一本正经地对小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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