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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穿越之柔倾天下 作者:花瑟(晋江vip2013.6.30完结,慢热)-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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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花一听赶忙把要送到天息口里的粥给撤回来了,她一脸紧张地盯着天息:“大冬瓜,一级准备,莫要喷饭!”
  大冬瓜忍不住又笑了,自从春花和刘子语对上头了之后,这笑料真是一出接着一出。
  刘子语就是故意要恶心死这对狗男女,他扯着嗓门用无比惊悚的变调唱起了《我是一只小毛驴》,琉璃都忍不住捂住了耳朵,她从来没有想到一个人的歌唱得能够难听到这种地步。她都快在这屋子里呆不下去了。
  春花胆战心惊地听他唱完,无比崇敬地道:“刘SIR,您这歌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放眼八千万年前只有霸王龙才能与您的歌喉比肩,您自豪了!”
  刘子语又拿起一只包子,恶狠狠地咬了一口。
  春花继续喂大冬瓜吃饭,直到他吃完了,就招呼着琉璃和她一道随意吃了些。
  吃完了之后,刘子语怏怏地捧着一叠碗去洗。
  琉璃看着有些不忍:“春花,让刘公子洗碗不妥吧?”
  春花:“有什么不妥的,愿赌服输!我要是输了,这回洗碗的就是我了。”
  “可是,刘公子是个男的。”
  “男的就不能洗碗吗?”春花疑惑地看着琉璃。
  “刘公子只怕是不会洗吧?”
  “不用担心,连个碗都不会洗,不如去撞SHI!”春花瞅了眼大冬瓜。
  琉璃也看了看七公子。
  七公子绷着脸:“你的意思是本王不会洗碗就该去死了?”
  “请随意!请随意!”春花觉得周边的气流有一股冷飕飕的感觉。
  七公子镇定地道:“洗个碗又有何难,待本王手脚利索了,洗个给你看?”
  噗,春花笑场了,她捧腹了:“你洗个给我看?哈哈……好……好,你可不准耍赖。琉璃姐姐,你是证人啊!大冬瓜答应手脚利索了就去洗碗的!”
  琉璃抿嘴,眼眸之间流动的光彩竟有一丝憋出的泪花,她可不敢明目张胆地笑话王爷的。不过琉璃还是不忍王爷受累凑近了春花的耳边轻轻道:“爷有洁癖,碗这么脏,他受不了。”
  春花的笑容凝了凝,有洁癖?她不知道啊!!!!她阴测测地凑近了琉璃道:“无妨,坏习惯是可以改的。哪天上山下乡了,王爷也是要种地的,他得亲自去看看大冬瓜是怎么种出来的。”
  琉璃笑得咯咯直不起腰来,她奋力戳了戳春花的脑袋:“你这鬼丫头,王爷以后可是要吃亏了。”
  七公子见两个女人唧唧歪歪说个不停,最后一句他可听到了,不过他素来不屑这种口舌之争,爱怎么由着她,这大宅子现在鸡飞狗跳的,热闹非凡,从前事务繁忙,屋里清静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如今残了,清闲得慌,看着他们争闹的样子也觉得有生趣。
  这时,刘五领着一个白胡子大夫进来了,刘五向王爷行礼:“禀王爷,胡大夫来了。”
  七公子点点头,道:“春花,让胡大夫给你看看。”
  “看……?”春花一时结巴,“看……什么?我没病……”
  七公子一脸严肃,不怒而威:“别以为我不知,你半夜胃疼是不是?蜷着身子,早起满头是汗。”
  春花讪讪,她已经很小心不惊动他了,她自己有肠胃病都不太清楚,只是经常吃了东西之后会觉得不舒服。有时候还会便血,她……
  胡大夫年纪很大,见了王爷也没有过分巴结,只是微微欠身算是见礼了,看见春花的时候,一脸愤怒,他毫不客气地坐在堂上,对着春花道:“小姑娘,把手伸来!”
  春花仿佛觉得自己得了什么大病一般颤巍巍地伸出手,她紧张地盯着胡大夫,小心地问道:“我……是不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
  “胡说!”老头子一句胡很冲得就将她堵了回去,“你的肠胃被毒所伤,之前应该有催吐毒素,然后又服过药膳?”
  春花回想了下,摇了摇头:“不记得了。”
  “小小年纪,真不爱惜自己。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生。”
  春花:“我不可能会轻生的,像我这么乐观向上的怎么会去死呢!”
  胡大夫瞪了她一眼:“难道老夫还会诊错不成,你是王府的人,又是王爷重金请老夫过来,谁敢给你下毒,除非你自己想不开。”
  春花:……(难道她真自杀过,她感到云里雾里,失去记忆的感觉真不好啊,总觉得自己少了什么。)
  胡大夫年纪虽大,但是办事起来还是很利索的,一会就开好了药方子,刘五便领着他下去了。
  七公子愠怒:“若不是夜里本王发觉,你还要瞒到何时?身体不舒服为何不告诉本王?”
  春花低头,长长叹了口气,连她自己都觉得心酸,寄人篱下的感觉真不好,她其实身体一直都不是很舒服,但是能熬过去也就罢了,她吃穿住用都是他的,又怎好意思再开口问他要钱去看病呢?她欠了那么多债,即便为他打工,连问他要工资的权利也没有。
  她觉得自己还是有廉耻之心的,大冬瓜对自己好,她也不是不知道,朋友之间叨扰一两天也就没事,她住在这里就仿佛没有尽头一般,怎么就能理直气壮呢,她总觉得要自食其力的,但是大冬瓜也说了,给他打一辈子工也不可能还清,她觉得迷茫,对,这个词语很符合她现在的心情。
  春花头一次用这么忧郁的状态,再次叹了口气。她问:“大冬瓜,我到底欠了你多少钱?”
  七公子心中酸涩,尽觉得这丫头实在让他揪心:“你是又怕多欠一分债?”
  春花坦诚地道:“也许是吧,自从失忆后,我觉得自己挺快乐,可是又不快乐,我觉得自己不完整,少了很多很多东西,我不知道人生目标是什么,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不知道曾经我爱过哪些人,更不知道曾经又有谁照顾关心过我,连个回忆都没有,如果我只是要在这里生活下去的话,应该有一份工作,然后靠工作养活自己,买房买地,成为一个有固定资产的人,这样的生活才能挺直腰杆,我才能去选择有一个什么样的人生。”
  七公子眼里的那份思量越发深了,他道:“你一个女人家想那么多做甚?终归是要嫁人的,相夫教子尽你的本分,置办房地这是男人们应做的事。”
  “不!”春花看着七公子,目光里有一分柔韧,“都靠男人,那男人压力多大?你是王爷,自然不明白寻常人家男子的压力,女人就算是嫁人了也是家里的半边天,同丈夫一起撑起一个家,共同养育子女。但是世事无常,人心难测,或许一年,或许三年,或许十年,再或许二三十年,女子青春不在,年老色衰遭丈夫遗弃,至少也有自己的一方砖瓦,能自力更生,自食其力。亦或许是丈夫出了意外,或残或傻或离世,家遭变故,落难,女子便要像男儿一般有能力养活子女照料父母和丈夫,所以无论什么情况,女人也有她的社会责任,她应该也必须得有独当一面的能力。我——须得有这方面的考量且付诸于行动,未雨绸缪啊!”
  琉璃听了之后沉默不语,但胸膛起伏,她久经风月,深刻体会到女子的不易,世上真心幸福的女子又有几人?能得丈夫一世恩宠的更是少之又少,有多少女子一生辛苦,为了孩子为了丈夫为了孝道,辛劳付出了一生却没有福报?这个世道是男人的世道,寻常女人永远只在一角吞咽苦涩的眼泪,女人是该为自己谋划,但是又有多少女人有这个魄力独当一面,琉璃有些凄凄之色。
  七公子深深望进春花的眼底,他印象中的女人都是柔弱不堪,精致的,就像花一样摆在那里供人欣赏,她们对于他来说更近似于物品。她们讨好男人,言不由衷,没有灵魂,出卖色相,她们的追求俗不可耐,她们不值得他看一眼,而春花是个例外,也许从一开始他们初见时,她已然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注视她良久,她还是和以前一样勇于表达自己的想法,他还是极为欣赏能够说出心声的女子,这让她们看起来更加有血有肉,虽然春花的想法有些格格不入,但细细想来也没错,她说得朴实,在他看来自有一分惊心动魄的力量,她是那么柔弱,站在他的面前,他想护她,却发现她内心坚强,意志坚定,而他的心,早在很久以前就被撼动,如今更是多了分敬意。
  他温和地道:“春花,其实你并不欠债,本王与你说笑的。你在本王处还寄存了一千两银,那是你拿命换来的,从今天起你在府里专职伺候喂饭,月俸5两,每月去刘五那里支取。”
  春花一听,双眼放出光来,她激动地拉住他的衣袖:“大冬瓜,你不是开玩笑的吧?”
  “是真的,不信你可以去问你那没节操的领导。他对当时的事可是一清二楚。”
  “月俸五两能买什么?”
  “5两相当于寻常人家一年的用度。”
  “一年?我只喂饭,能赚寻常人家一年的钱?你是不是给我开小灶了呀?”
  “不,能伺候本王喂饭且舒心的人举国上下非你莫属,所以你当得起五两,相当于七品县令。”
  “那一千两能买多少房子?”
  “一千两可以添置寻常人家瓦房十栋,外加百亩良田。”
  春花心想她立马能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了,拉上刘SIR好好干一番事业。
  七公子似早就看穿了她,精明一笑,道:“你的病极为严重,用了一味价值千两的药材,所以你这一千两已经没有了。其他贵重药材十五两,从你的月俸里扣除,所以你还得卖力工作。”
  春花心疼地揪着他:“你也不经过我同意用了这么贵的药!!!你存心的!你存心要我替你打工!!你太坑人了!”
  七公子深以为然:“本王向来勤于算计,且乐不此彼。”
  “好!我认了!”春花开始计算,一个月省下4两,做满一年就有48两,打工5年,有个200两银子也够买栋房子遮风避雨,然后做点生意也算是过上小康生活了。一日三餐喂饭,晚上陪睡,有女人来了砸场,这些活还算简单,她可以有很多时间规划未来,刘SIR是她老乡,以他木有节操的办事风格,开店不吃亏!保不齐还能坑人!
  七公子长长呼出一口气:“春花,你真傻,我说什么你都信,你不怕我从头至尾都在骗你?”
  春花明亮的眼睛看着他:“你没有骗我的必要吧,看你位高权重的,我就一小虾米,你骗我有失风度。” 
  七公子脸上虽然还是清冷的模样,但是眼中已有一丝笑意。
  春花推着他去园中散步,琉璃默默跟着,渐渐落在后头,直到停住脚步,她深深望着他们的背影,心里莫名空荡。
  一个黑色的身影慢慢靠近她,有些小心翼翼,他披散着头发,眉间有一道竖直而长的刻印,他的眼光就如他手中的刀锋,他只会杀人,他浑身都没有人气,仿佛一个死人。
  他就这样默默立在她的身边,他的身段并不高,但是给人一种可以信赖依靠的感觉。他沙哑地叫出两个字:“琉璃……”
  琉璃的眼中有一抹难以擦去的繁复情绪,她不愿意多说,从蓬莱的身边擦过。
  “琉璃……”蓬莱拉住了她的手腕道。
  琉璃眉目一扬,媚态流露,她的纤手抚上了他的胸膛,拉住了他的衣襟:“怎么,你这个杀人不见血的杀手也会对女人感兴趣吗?”
  “琉璃……”蓬莱的声音更沙了,他紧紧握着剑,他的力道和他的声音一样用力,他用尽力气,用尽了勇气出现在她面前,只叫出了她的名字。
  琉璃逼近他:“你总是在偷偷看我?”
  蓬莱如冰般的褐色眼眸凝视着她,有些闪烁,他颤巍巍地放手,退了一步:不……
  琉璃轻浮一笑,玉臂环上了他的脖子,一只手挑逗着他的发梢,他的冰冷如铁的唇:“你喜欢我?你想要我?”
  “不……”蓬莱又后退一步。
  琉璃捧住了他的脸,将唇凑到了他的脖子,一把将他拉入了花丛中,咬上了他的脖子。
  蓬莱浑身紧绷,他发愣了片刻,就牢牢抓住了琉璃的手腕将她从自己身上扯了下来:“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什么意思?”琉璃玩味地笑着,这个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总会在清晨的时候远远看着她,在夜里的时候也远远看着她,他就像一个鬼魂,神出鬼没,他根本就不能称之为人。
  蓬莱:“王爷心有所属。你别浪费时间。可以少伤心。”
  琉璃顿时愤怒了,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和王爷发生点什么,她知道自己不配,她只希望能够在他身边伺候,多看看他,也就足够了。只要心里默默喜欢,可是蓬莱这话显然是提醒了她,她连默默喜欢的心态都不应该有。这话是善意的,可是在她听来确是讽刺的。
  她揪住蓬莱就这样拖着他的衣襟来到房中,一脚踢开房门,将他推了进去,她知道蓬莱从不管闲事,他的这种行为已经够得上喜欢她了,而且是相当喜欢,她逼迫地叫道:“说你喜欢我,说你爱我,说你想要我!”
  她一面在蓬莱面前一件件脱掉了自己的衣裳,她用一种近乎惨烈的方式去驱逐一个爱慕自己的男人。她知道一个男人若是真心爱她,她这不知廉耻的模样足以吓走他。
  蓬莱的双眸触及她的胸脯,偏过了头。
  琉璃眼里有泪,她将自己送了上去:“你也嫌弃我吗?我是翠云居的头牌,多少人想要我老娘还得挑挑,你不是喜欢我吗?你来啊,你不敢吗?没种的男人,你不敢上,以后就不要到老娘的房前来,否则老娘就戳瞎你的眼!”
  蓬莱脱下了自己的披风一把将她赤露的身子裹上:“如果可以,我宁愿自己瞎眼,这样就看不到你伤心的样子。”
  琉璃的泪将她脸上的妆都化开了,她颤抖着肩膀看着蓬莱走出了她的房间。
  “好好爱惜自己。等我存够了钱赎你出去。”
  琉璃放出一声畅笑,“哼,为我赎身?这十年来,有不下十个人要为老娘赎身,老娘就是自甘堕落,就要在这烟花巷柳之地,你有再多的钱也休想让老娘离开!当然,你出得起一万两,老娘也可以陪你过夜,如何?”
  蓬莱沉默了片刻,便纵身消失在她的视线。
  他坐最高楼那层的屋顶,他不喝酒,也不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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