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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超极癌细胞分身-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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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到你在这里坐着,所以想要跟你打个招呼。”公孙晓云支支吾吾地说着,虽然这段时间她的心已经静了下来,也知道自己因为别人救了自己就要以身相许的想法多少有些奇怪,但是看到嬴政了,她还是没有办法像是没有看见一样,走上来打了个招呼。
    “哦。”嬴政点了点头,从长凳上站了起来,迅速拔高的身体,让他不得不俯视这个女孩。这个时候,嬴政才注意到公孙晓云今天穿的是校服。原本就非常清纯的一个女孩子,换上了得体的校服之后,别有一种青涩的味道。
    虽然嬴政的心中并没有多少邪恶的念想,但是忍不住愣了一下。无他,公孙晓云实在是嬴政最喜欢的那种女孩子。青涩、纯情,又没有受到某个恶心国家的野蛮女友文化的侵染,实在是再好不过的老婆人选。
    除此之外,如果能够烧一手好菜,生个大胖小子,老婆儿子热炕头,就再好不过了。
    实际上,嬴政虽然和始皇帝同名,但是还是一个很淳朴的男孩子。
    “找我有事?”嬴政眉头一挑,信口问道。
    “没,啊,不是。”只要一想到那天晚上的事情,嬴政强壮的犹如古代洪荒巨人一般的身体。公孙晓云的脸颊就忍不住一阵火烧一般的燥热。
    “那个,你星期天有时间吗?那件事情我想要谢谢你。”
    “不用……”嬴政刚想要拒绝,忽然想到了什么,嘴角扯出了一抹淡然的微笑:“好吧,我正好有一个想要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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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陈建豪的逆袭
    大学相比于中小学实在是轻松太多了,在以考试成绩为纲的大前提之下,即便是大学扩招已经许多年了。
    但是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仍旧沉重的令人发指,体育课?开玩笑,体育有分数重要吗?美术课,学那个干什么?在成绩压倒一切的天朝内部,表面上的一天一个星期五天一共三十节课的制度根本说明不了什么。
    但是到了大学,忽然之间一下子就松弛下来了。大学的课业轻松之极,基本上点名的时候去露个脸就行了,除了必修课之外,选修课你爱上不上。即便是必修课,只要你考试成绩够好,能够过关,也没有什么问题。真到了考试过不了关的时候,红包送上,自然也就过关了。
    更遑论是星期天。
    八点,嬴政换了一身衣服,天气仍然炎热,所以嬴政很干脆的穿了一件白色的背心,七分裤和一双旅游鞋,上路了。约定好了今天和公孙晓云一起出去,嬴政也不准备爽约,更重要的是,借着和公孙晓云一起出去,嬴政还有些一直纠缠着他的事情准备顺便办掉。
    刚一走出门口,嬴政忽然感觉到一阵诡异的感觉,那是他全身上下都在提示着他,有着某种危险接近了。
    这种感觉非常的奇妙,尤其是在嬴政并不沉浸在细胞世界的时候尤其的敏感。在拥有了癌细胞变异的能力之后,嬴政全身上下的所有细胞好像都活过来了一样。虽然他不敢强化脑细胞,但是他的脑细胞却比以前更加的敏感。
    他感觉到,一种强烈的敌意!
    经历过生死的人可以感觉到杀气和敌意,这并不是某种玄之又玄的能力,完全可以用科学的手法来解释。
    因为在生死的一瞬间,人的大脑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使得人体之中在大脑上大多数都在永恒的休息着的脑细胞,产生活跃化的现象。
    经常在生死之中徘徊的人,其脑波频率和一般人比起来非常高,同时脑波波动的频率也很快。这也就让这些人,在危机之中,往往能够产生各种各样的预感。
    嬴政能够感觉到来自某个地方的敌意,并不是因为他经历过什么生死考验。而是因为在高度活跃化的癌细胞的刺激之下,脑细胞虽然没有进行强化和改造,但是也在大量营养充斥的情况下,活跃了起来。
    所以,虽然他没有经过那些纵横战场的特殊战士们的经历,但是他也拥有这种感觉到敌意的能力。
    并且,他确实的感觉到,这股强烈的敌意,来自于他身后五十米左右的一辆奔驰轿车里面。所以嬴政狞笑着转过了身,走了过去。
    坐在价值两百多万的奔驰跑车里面,陈建豪死死的捏着自己的拳头。他喜欢公孙晓云,这一点无可置疑。就连那天的冲动,他也是打着生米煮成熟饭,然后逼迫公孙晓云嫁给他的心思。
    但是这一切,都因为一个人的出现而黄了!
    就是现在他所看到的那个人。强壮的身材,明显是久经锻炼的痕迹。但是这些陈建豪不在乎,他有的是钱,根本就不在乎钱。再怎么强壮的人,他只需要花点钱,总会有人愿意帮助自己干掉他。
    但是这个人却成了公孙晓云的男朋友!
    他还记得,虽然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但是陈建豪的心中还存在着一点点的希望。因为公孙晓云并没有将这件事情捅出来,也没有控告自己。这让本来绝望的陈建豪燃起了一点希望。
    但是他出现了。
    他还记得,在看到那张照片之后,自己的心在滴血。公孙晓云脸上的那种表情,他清清楚楚的看见了,以前他从来都没有在公孙晓云的脸上看到这种表情。而且,前天已经有人告诉自己了。
    他今天要出门去和公孙晓云约会,而且是晓云主动约他!
    所以他恨,他认为只要是嬴政不出现的话,那么一切都会按照自己的剧本来,公孙晓云会不得不嫁给自己。并且陈建豪相信,只要公孙晓云嫁给了自己,他有的是方法让公孙晓云爱上自己。
    握着方向盘的手,指节因为用力,所以捏的发白。
    撞死他!
    这个念头一在陈建豪的脑子里面出现,就犹如挥之不去的梦魇一般缠绕在他的心头。他已经找人调查过嬴政了,只是个家世普通的小人物而已。这样的人天朝每天都要死掉几十万,没有人在乎。
    多死一个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老爸有的是钱,有的是门路,到最后只需要赔上一笔钱,疏通一下关系,根本就不会控告自己。
    对,撞死他,撞死他!
    就在陈建豪下定决心,要动手的时候,他猛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人居然向着自己的这个方向看了过来,眼神之中威胁的意味非常的明显。
    他是看着自己?
    不,不会,不是看着自己,这个土包子,肯定是看见了自己的奔驰车,所以羡慕了,所以才看过来的。
    他走过来了……走过来了吗?真的是发现自己了吗?不,不会,车窗是单向的,从外面绝对看不到里面是谁。他绝对不会发现是自己。
    他只是想要走近一些看看,这个土包子。羡慕吧,这样的车子你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坐上!
    就在这个时候,嬴政已经走到了车边上。伸手搭住了车门,狰狞一笑,接着猛地用力!直接将车门拉开了!
    “嘿,是你啊。”嬴政上下的大量着浑身冷汗的陈建豪笑着道:“我还以为是谁呢。”
    他还真的没有想到,对自己散发恶意的人居然会是陈建豪,这些天他也知道了这个一直追求着公孙晓云的家伙。
    据说他还有将所有追求公孙晓云的其他人打进医院的好习惯,直接消灭竞争对手,实在是再聪明不过的行动了。
    “正好我要出门,再出门之前,为了避免你乱来,让我们好好聊聊吧。”嬴政憨厚的笑着,至少从面向上看,他的笑容非常的憨厚。毕竟他不管怎么笑,看起来都是一副憨厚的样子。
    “你想要干什么?”陈建豪想要逃跑,但是想到那天晚上感受到的嬴政那种非人一般的力量,他觉得逃跑恐怕没有什么作用。同时,他也冷静下来了,冷眼看着嬴政:“我劝你现在就给我滚,还有,从今天起,离公孙晓云晚一点!否则……”
    “否则怎样?”嬴政眉头一挑,毫不犹豫的反问道。
    “哼,我告诉你,在花旗市还没有什么事情是我陈建豪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
    “哦。”嬴政轻轻的点了点头,笑着道:“明白了!”
    接着,迅猛的一拳,直接打在了陈建豪的肚子上!当然,嬴政已经稍微收敛了很多力量了,毕竟他现在的力量,可以轻易的将人打死。
    陈建豪只感觉到胸腹之间一股巨大的力量传来,仿佛瞬间将他的前胸和后背压在了一起。胃里面翻江倒海,嘴一张,直接吐了出来!
    酸臭的东西喷的整个方向盘都是,二百多万的尊贵车子一时间恶臭四溢。
    看着陈建豪干呕的差不多了,嬴政笑眯眯的扯着他的头发,将他拉了起来。陈建豪凶狠的瞪视着嬴政,但是却只看到嬴政脸上满是憨厚的笑容。
    “砰!”
    又一拳,毫无阻碍的打在了陈建豪的脸上!
    清脆的鼻梁折断的声音,四溢的鲜血不受控制的流了出来。
    “你有种就把我杀了!”
    被两拳打成了这幅模样,陈建豪仍然硬气。毫不犹豫的吼道!
    “哦。”嬴政笑眯眯的点了点头,就像是接受了陈建豪的建议一般,更猛的一拳,再次打在了陈建豪的胸口!
    “砰!”
    放下了已经昏迷的陈建豪,嬴政笑眯眯的钻出了车子。
    “抱歉,我不太喜欢受人威胁。不过我也不会杀人,就让你在医院住一段时间吧。”看着趴在一堆呕吐物之中,昏迷不醒的陈建豪,嬴政微微的摇了摇头:“敲断了几根肋骨,应该不致命吧。”
    想了想,嬴政从陈建豪的腰包里翻出了一个诺基亚N95的手机,拨打了电话。
    “喂,120吗,麻烦派一辆救护车来,地点……伤者在一辆奔驰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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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动物园一日游
    第二十三章:动物园一日游
    当嬴政抛下手机,用最快的速度向着十四路公交车站跑去,跑到之后,他还是不可避免的迟到了。而公孙晓云有些茫然的站在公交车站的站牌旁边,今天的她,明显刻意打扮了一番。白色的百褶裙,白色的阔边丝帽,精致的脸上,并没有做过多的修饰。仅仅是施了一个淡妆,手上的小挎包,像是装饰物多过于像包包。
    当看到嬴政出现的时候,公孙晓云高兴的跳了起来,用力的对着嬴政挥着手。从刚才开始就对站在公交站牌旁边的美女产生了兴趣的行人们,发现了美女突然的变化之后,哀叹了一声。
    名花虽好,奈何名花有主!
    站在公孙晓云旁边的钱多多也是一身漂亮的装扮,只是在公孙晓云的身边却显不出美丽来,只能过说是出色。看着公孙晓云兴奋的表情,钱多多只能够在心中哀叹一声,无奈的撇了撇嘴。
    她这个好朋友已经彻底的掉入爱情的泥潭里爬不出来了,好几年了,那些优秀的公子哥们,公孙晓云没有一个看上眼的。怎么偏偏就看上了这么一个……钱多多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嬴政一番。
    最后给出了一个评价——屠夫!
    嬴政看着悉心装扮的公孙晓云,也是一呆。才摇了摇头的走了过来。公孙晓云确实是他喜欢的那种女孩子,温柔、善良。但是嬴政并不是乘人之危的家伙,虽然说嬴政救了她,但是如果因为这种原因而让她以身相许,这种事情嬴政还真的做不出来。
    更重要的是,嬴政怕她会后悔!
    那个时候,两个人都会伤心。
    “抱歉,路上发生了一点事情,我来晚了。没有让你久等吧。”
    “没有没有,我也只是刚刚到。”公孙晓云连忙摇手,表示自己来了没有多久。可是看着脸上的细微汗珠,恐怕已经等了好长时间了。
    “刚到?某人明明是六点钟起床打扮,七点钟才出的门,七点半到的汽车站。还拉着我一起在这里晒大太阳。却说自己刚刚到。”钱多多阴阳怪气的说了一阵,接着挑衅的扫视着嬴政道:“赢大官人,你还真配的上嬴政这个名字,居然让两个女生一阵好等。”
    “多多。”公孙晓云连忙小心的扯了扯钱多多的小手,她真的担心钱多多说出什么话来将嬴政气跑了。不知道为什么,她对于嬴政就是一种特殊的好感,这好感可能来自于嬴政救了自己,或者是其他……
    “哦,是吗?”嬴政不置可否的笑了笑,男人理所当然应该包容女人的小脾气。这是嬴政的老爸交给自己的观点。因为一个大男人如果跟一个小女人计较一些什么的话,未免显得太丢男人的脸了。他揍陈建豪,也是因为这种缘故,并不是他多么的痛恨陈建豪,完全是因为他根本就看不起陈建豪这种人。多年的家庭教育,所造成的思想模式,让嬴政理所当然的认为女人是不应该受欺负的。
    “那真是对不起了。可是既然我来了,作为护花使者的某人是不是应该功成身退了?”
    “哼,你想要把我甩开,趁着我不在欺负晓云是不是。别摆出一副憨厚的样子来,你以为你那点小心思我会看不出来。”钱多多毫不犹豫的冷哼了一声,接着道:“嬴政,你给我记清楚了,我跟晓云是好姐妹,为了避免她受到你这头大色狼的毒害。今天她走到哪,我跟到哪。”
    “是吗?”嬴政耸了耸肩,不置可否。他今天本来就不是准备跟公孙晓云约会的,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干。拉着公孙晓云一起来,不过是打个掩护而已。
    “多多,你不要说了。”拉了拉自己好姐妹的手,对于好姐妹对自己的关心,公孙晓云感觉到很开心,但是……
    “对不起嬴政,多多嘴巴虽然毒了一些,但是多多是个好女孩,心地不坏的。”
    “没有关系。”嬴政摇了摇头道:“不过我想要告诉她,公交车已经来了,再不上车,就只能等下一班了。”
    三人上了车,钱多多一路上拉着公孙晓云东说西说,并且毫不犹豫的和公孙晓云坐在了一起,将嬴政排除在小团体之外。不过嬴政的心中记挂着其他的东西,倒也没有注意这些问题,一路上看着窗外。
    只有公孙晓云,有一搭没一搭的和钱多多说着话,一双眼睛却一直都放在嬴政的身上。
    花旗市野生动物园,开办是在十年前,动物不是非常的齐全也没有什么特点,再加上管理有些混乱,所以游客也不是非常的多。和那些鼎鼎大名的海洋公园和水上乐园相比,差了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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