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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痴情皇太子独宠穿越妃+番外 作者:漫天浪(澄文中文网2013.03.13完结)-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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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被人从里面推开,而见里面有人出来,小毓抬起头来,乖乖地喊了一声:“谭阿姨好。”
  “是小毓啊,快进来,外头热。”
  “嗯。”小毓一低头从下面窜了进去,朝着坐在沙发上的人喊了一声:“皓哥哥。”
  那正啃着西瓜的人闻声转过头来,然后从面前的盆子里拿起一块西瓜递了过来,“小毓,吃西瓜不?”
  一双小手伸过来抓住了西瓜,不客气地坐在谭启皓的身旁啃了起来,还一边专注地看着电视里演的泰坦尼克号……只听得见啃西瓜的声音还有电视的声音。
  虽然不知道两个小孩子看不看得懂,但是在杰克为救罗斯而死的时候,沈清毓竟然坐在一旁抹起眼泪来。
  谭启皓好心地抽了一张面巾纸递给了她,轻轻说道:“别哭了,老爸说过电视里演的都是假的。”
  沈清毓哭着点了点头,“可是掉在冰水里肯定很冷,杰克一定痛死了……”
  谭启皓拿起遥控器换了个台,却听见一旁的沈清毓信誓旦旦地说了一句话:“我以后一定不会让皓哥哥掉到冰水里。”这令他不小心把西瓜子都吞进了肚子里,转过头看着沈清毓,摸了摸她的头,只是一笑。
  当然,此时的他并不知道,小小的沈清毓在看电视的时候很容易对号入座,把自己看成罗斯,而身边的皓哥哥自然就是他的杰克,要跟他永远在一起,不让他掉进冰水里再也找不到。
  皓哥哥,我们要永远在一起,玩……


☆、【哈赞和哈伊莎】之七巧玲珑心

  一个一袭白衣的男子跨坐在白马之上,后面一队人马跟着他风驰电掣而来,在人马之中还夹杂有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
  “二哥……”远远的,有一团火红出现在所有人的视野中,看到来人,白衣男子嘴角露出一抹微笑,略微放慢了速度,片刻之间,那抹火红便到了车队跟前,是个艳丽的女子,如雪冰肌在所穿红衣的衬托之下显得格外动人。而见她过来,白衣男子身后那些人的脸上疲惫之意也消去了不少,一个个都故作出一副男子汉大丈夫不怕苦不怕累的样子出来,看来无论在那里,红颜都是一剂良药啊。
  “哈伊莎,你怎么来了?”
  哈伊莎调转了马头,轻踢了一下马肚子,然后来到了白衣男子的身边,“二哥不在,我都无聊死了,他们都打不过我,大哥又不陪我打……”说完,做出了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看着他。
  白衣男子失笑,“又找人打架了,虽然我们藏人尚武,可是你毕竟还是一个女孩子,再这样下去我们可就不知道把有没有人敢娶你啦。”说完,又放声大笑,“驾!”马猛地朝前冲去。
  哈伊莎看着那冲在前面的身影,眼底流过一丝失落——我不嫁,这辈子我只愿意陪着你,无论、以什么身份,即使是妹妹……
  恍惚间,白衣男子已经离她有些距离了,而后面的人却一直跟在哈伊莎的后面,这美丽的公主和帅气的王子相比,自然是跟着美丽的公主更令他们高兴了。哈伊莎回过头来,朝着紧跟着他的那个人一笑,这一笑百媚顿生,那个人脸色瞬间就僵住了,随之还有人向他投来或羡慕或嫉妒的目光,然而当哈伊莎转向前方时,却有一滴清泪缓缓从脸颊滑落。即使我能倾天下人,也倾不了你的心么?
  “驾!”带着一丝由失落转变的怒气,哈伊莎猛踢了一下马肚子,马吃痛地向前奔去,后面的人马也随之加快了速度,这速度甚至更甚于之前跟着白衣男子之时。只是,谁都忘记了在马车里还有一个娇柔的女子在忍受着越来越大的颠簸……
  没过多久,大家就赶到了目的地——藏国之都,其实在这藏国并没有特定的都城,因为他们经常改变住所,而这王家所居便被淳朴的藏民称为藏都,说是都城,其实与黎国的望都不可同日而语,论规模其实与那依山而建的言风寨差不多。
  哈伊莎赶到大门口时,白衣男子已经到了,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个黑衣男子,她深深呼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再睁开时,神情不再是刚才的凄婉,她下了马两步一走一步一跳地走到了两个人面前,“大哥二哥,二哥你刚才干嘛跑那么快啊,我们怎么都追不上……”说完,又眨了眨乌黑的大眼睛,狡黠一笑,“嫂子带回来啦?”
  黑衣男子闻言,神情竟有些不自在起来,“哈伊莎,别乱说。”而白衣男子见状却只是哈哈一笑。
  这个样子令哈伊莎明白了几分,有些心疼,却又很不自觉地涌起了几丝喜悦,她抿着嘴不再说话。
  “大哥,哈伊莎,我累了,先去休息。”说完,白衣男子没等哈伊莎与黑衣男子说话,便径自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接下来发生什么都与他无关,即使有关他也不想关心了,那个人,自己终究还是得不到,甚至,她好像还很恨我啊……
  看着白衣男子离开,哈伊莎心中的那分不忍又慢慢盖过了那丝喜悦,他不开心,自己也是不开心的,但是那黑衣男子却神经大条地完全没有感觉到气氛的变化,他只是笑眯眯地看着一辆正朝这边驶来的马车,据说那里面是二弟哈赞从黎国带来和亲的公主。
  马车驶到二人面前才停下,首先出现在眼前的不是他们猜想中貌美如花的黎国公主,而是一脸是灰的马车夫,到了二人跟前他还不住地咳嗽。
  哈伊莎两手放到背后握住,头一歪,笑着问道:“喂,你这是怎么了。”
  车夫苦笑,其实他真的是有苦说不出啊,刚才这个公主突然跟着王子加速前行,惹得一队人都飞快地跑了过去,可怜他这马车没办法跟上这个速度,只能在大家后面吃灰,他还不能埋怨,只能摆摆手,“没事。”说着就对自己身后的门帘喊道:“公主,到了。”
  过了一会儿,一只纤弱而白嫩的手掀开了门帘,从里面缓缓钻出一个人来。
  在场的人全都看直了眼睛,这份惊艳不亚于他们的公主哈伊莎,不,是更胜于哈伊莎。
  只见钻出来的人穿着一身七彩宫装,端庄大方,虽经过长途颠簸但发髻却丝毫不乱,脸上虽有着倦意但却另有一番风情,这风情,令得人会情不自禁地想要去保护她。
  然而,当大家都在注意黎国公主模样的时候,哈伊莎却直直盯着她的衣裳……这件七彩宫装与二哥哈赞房里的那画中女子所穿太像太像,是二哥准备的吧,然而却没能够让那心中所想之人穿上,难怪他连留下来等这黎国公主都不愿意,只是送了大哥这样一份大礼。她缓缓地捏紧了拳头,心中隐隐作痛,为二哥不爱她而心痛,也为二哥因那女子伤心而心痛……
  黑衣男子走上前去,说了一声冒犯,便扶着那娇弱如柳的盛装女子下了车,她美目四处顾盼,终定格在了黑衣男子的身上。
  黎昭君抽回了手,向黑衣男子俯身道了个万福,又朝哈伊莎行了个礼,她的一举一动尽显大家风范,令得黑衣男子的脸上的喜悦再难掩饰,“哈伊莎,你带着公主去休息吧。”
  “是,大哥。”哈伊莎笑着答应,然后对昭君说道:“大嫂,哦不,公主,我叫哈伊莎,跟我走吧。”她的这个也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的说错话,让昭君那有些苍白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但还是跟着她走了。
  在拉着昭君的时候,那柔软的七彩宫装也擦着哈伊莎的身体,这份柔软……二哥在面对着那个人的时候,心是不是就像这么软呢?可是,为何?为何她忍心拂去这样一个人的心思?难道她不知道二哥为了她做了他原本永远不可能做的事情吗?
  “哈伊莎?哈伊莎?”被身旁的人拉扯着,哈伊莎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带错路了,“额,不好意思,公主,我可能昨晚没睡好,有点发晕。”
  昭君微微一笑,轻轻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不介意,但又轻启朱唇,说道:“喊我昭君吧,我叫黎昭君。”
  哈伊莎却也笑道:“别了,我怎么能直呼你的名讳呢,我会被我大哥打的,我可打不过他。”说着还朝昭君做了一个鬼脸。
  昭君一愣,眼前这个人的样子,好像她啊,好像那个大大咧咧性格豪爽的嫂嫂啊……只可惜自己可能再也看不见她了,甚至连她腹中的孩子也无缘再见了。唉,她轻轻叹了一口气,用只有自己听见的声音叹了一口气。忽而从哈伊莎背后的房间里出来了一个人,她便俯身道了万福,“哈赞王子。”
  哈赞依然一袭白衣,他点了点头,然后缓缓走了过来,“你们怎么来了?”
  “额,那个,我……”哈伊莎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因为她总不能直白地告诉眼前这个人她是因为脑子里想着他的事情然后莫名其妙地走到了这个地方来吧。
  “哈伊莎带我熟悉一下这个地方。”昭君淡淡的一句话解去了哈伊莎的窘迫。
  哈赞略一皱眉,“公主你长途颠簸,还是早点休息吧。”
  哈伊莎猛烈地点了点头,“对,那个,二哥,您休息啊,我带昭君去休息了啊。”说着拉着昭君就要走,昭君朝着哈赞点了点头,然后转身跟着风风火火的哈伊莎走开了。
  哈赞立在原地,看着那七彩背影,脑海里又不禁浮现了当年的她在大殿之上翩翩起舞的景象,那时,自己原本只是随口一提,却没想到真的有着令自己惊艳的结果,而更没想到的是,那女子,竟然令自己的心自此沉沦了下去……呵呵,哈赞苦笑一声,这便是所谓的自讨苦吃么?
  ……
  婚事准备地很快,因为藏国之礼本来就比黎国要少很多,当然不可少的自然是喝酒吃肉了。原本新娘一直不会出现,但是因为她是黎国公主,与藏地一般女子不同,而且那些来参加婚宴之人兴致勃勃地要看新娘,这黎昭君便被请到了大家面前来。
  自然是惊艳的,而作为新郎的藏王哈祈则在一片艳羡的目光中怡然自得,只有那哈赞坐在一旁拼命地与身边的人比酒,不知之人认为他是高兴,而知之之人如哈伊莎却知道他不过是想麻醉自己罢了。她坐在哈赞的旁边,心中焦急,却不知如何相劝,只好陪着他喝——你醉,我陪你醉;你醒,我陪你醒;你喜,我陪你喜;你愁,我陪你愁。
  而身着藏国盛装的昭君则饶有兴趣地看着她二人,哈伊莎偶尔抬头碰上她的目光,只能无奈摇头,昭君也只好与她一起叹息。
  那日,哈伊莎送昭君去房间休息时,曾在她的耳边轻轻说过——你为你二哥,生了一颗七巧玲珑心……


☆、【杨逸风篇】不是输给了爱情

  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的女子缓缓滑落在地,他知道她此刻那颗早已千疮百孔的心一定很疼很疼,是被自己所伤的呵……然而,自己却不能上前将她扶起,既然最终无法走到一起,那又何必再给她希望,徒增伤悲呢?于是,他不顾她眼底的悲伤凄婉,自顾转身离开,他知道她的眼里的一切都转成了深深的失望,他更知道,此刻自己的心跟她的一样——碎了。那碎片无法拾起,即使拾起,也无法再黏合成原来的那一颗。
  ……
  “公子,您好歹吃些东西吧,您已经好几日没有正经吃过一顿饭了。”
  一个高挑的侍女微皱着眉头将饭菜放在杨府书房的桌子上,但被喊作公子的人却没有抬起头来看她或者饭菜一眼,他这副样子已经好几天了,从那夜归来便是这样。侍女轻叹了一口气,不再对他相劝,转身离开。
  杨府公子这才抬起头来,饭菜的香气不住地朝他的鼻子里窜,好吧,确实有些饿了。他伸出瘦削的双手拿起碗筷端到面前,脑海里却浮现了那日面色苍白跌落于地,最后跌跌撞撞不知跑去何处的身影——以她的性子,该也是如此吧。
  “我的傻毓儿……”他喃喃自语,片刻又不禁苦笑,脸上有说不出的苦闷与惆怅。她已不再是我的毓儿了,从那日将她从言风寨逼走,便已不再是了,会有人疼她、爱她,而那人,却不是我啊——其实,我又何尝不想那个人就是我呢,只是,我也是不得已的啊。
  十几日,他都没有出门,上朝之事也是称病不去,其实他的确有病,不过是心病,而且还是永远也医治不好的心病。这十几日若放到往昔那段时光,便是瞬间即逝的,而现在,却感觉像一辈子那么长,直到有一天,早已为市井街头所传遍的消息传入了他的耳中——黎国太子要娶妻了,娶的就是那个已被人熟知的秦家二女儿秦毓。心中的滋味,说不清也道不明,只有自己能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痛是一定的,可是这不是自找的么。
  在她嫁进宫之前,去看她。
  这是他不知鼓起多少勇气才下的决定,因为如果她进了那深宫大院,再见她一眼也将是一种奢望了。
  没有穿往日常穿的白衣裳,而是换作了并不显眼的衣服,秦府里面张灯结彩,人来人往地好不热闹,其实也没有人注意他。选了几处人少的地方,飞掠了几个屋顶,轻车熟路地来到了她的房间所在,这个地方,不知在深夜来过多少次,而这次,可能是最后一次了吧。
  与外面的热闹想比,这儿显得格外安静,当一个侍女打扮的人从屋内走出之后,便连唯一的说话声也听不见了,只是在那房门一开一关之间,他隐约地看见了那个身着大红喜服的身影,只是那不过一瞬间而已,看不真切。当他失望地决定离去的时候,房门突然被人打开了,从里面探出了一个脑袋,是沈清毓!他听见了自己心咯噔的声音,条件反射地缩了一缩,过了一下,那个人已经走到了房间门口,那副模样明显是经过精心装饰的,那份庄重的惊艳与自己初见她时的那份清新完全不同,但相同的是,这人都是她,自己心心念念的女子。然而,她穿上的嫁衣不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而那个别人竟然就是生生拆散他们二人的人……
  没等他感慨良多,沈清毓四下张望了一下,竟然提起裙子朝一个方向跑去,他定了定神,悄悄地跟在了她的身后,却见她竟然闪身进入了厨房。许久不见的笑容不自觉地爬上了他的脸庞——无论发生什么,她的这番心性终究改不了么?他眯着眼睛,继续饶有兴趣地看着那抹明丽的红色在厨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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