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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旁边的大侠是只狼 作者:花见無(晋江12-07-20完结)-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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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我旁边的大侠是只狼

备注:
     在战场上,我成了一位中弹的倒霉护士。

在江湖上,我成了一个无名无姓的可怜人。

幸好,这世上还是有好人的。

虽然他像只狼,但是胜在武功高强,与他游游江湖也是十分的好。

但是,怎么事情完全不是我所知道那样呢?此文女主小聪明小自大看似冷酷无情其实善良,男主是【吡——】,对一些事意外没常识。

【其实对那个消音不要想太多会比较好】

☆、初到的那些事(√)

作者有话要说:手痒开新文,武侠沾上边。
************************
决定还是先修文,番外那边先停一停。
改动或大或小,有些可能只改了错字。
已修的都会标上(√)哦,请留意~

某乔,2012年7月8日
                        
  意识是被浑身火灼烧着一般的疼痛硬扯回来的。
  
  这是怎么回事?我明明是十分倒霉地被子弹击中心脏了的……
  
  皮肤上的烧灼感是刚被利刃割开时的火辣,但是体内那五脏六腑就真被火烤着一样,令人痛不欲生。全身都受着剧痛的煎熬,但是我还是清晰地闻出了有血腥味从左右传来。
  
  我迫切地想确定自己身在何处,可是很无奈的,疼痛让我全身无力,动弹不得,就连眼睛也睁不开。但各种感觉却都出奇的敏感,令我清晰地感觉到脸被地上的沙土硌得生疼,有块大石头顶在了我的胃部,使我有点作呕。
  
  至于我身上的伤就更不用说了,体内的火依旧在熊熊燃烧,火辣辣的,现在的我简直可以说是生不如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怎么办?其他人呢?会有人来救我吗?许许多多的问题一涌而出,我现在连自己在哪里都没有办法确定,只有寄望于有人找到我了。正当我想放弃自救的时候,一阵血腥带着火热从腹部一下子窜上喉咙。
  
  “咳咳——”一口腥红被我咳了出来,身体里的灼热好像减轻了一点,力气也恢复了一点。
  
  我尝试着动了动眼珠子,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这里究竟是哪里?
  
  乌黑昏暗的天际,黑色的云压得极低。四处没有一丝声响,一片死寂。只有呜呜的风声不绝于耳,像是怪物在哀嚎,又像是恶鬼在叫嚣,在荒芜的土地上呼啸着吹过,带起无数沙尘。
  
  视野之内全是僵直吓人的尸体,乌黑的血还继续不断地从身体里汩汩流出,看得出这些人都中毒了。离我最近的那具尸体竟张着空洞的眼睛瞪着我,眼里似乎有着说不尽的仇恨。
  
  身处在这种坏境中,即使是我这个见惯残酷战争场面的战地护士,也不禁有些许的心悸,这里的景况实在是太恐怖了。
  
  我挣扎着想爬起来,可是我一使劲,疼痛就令我全身痉挛,受不住这种痛楚的我只好放弃这个念头。
  
  不过这一动,却让我发现了我的手里竟然握着一把大刀。因为是侧趴着,而且受了重伤视线模糊,所以看得不是太清楚,不过我依然能够感觉到这刀散发着慑人的气势,十分威风凛凛。
  
  突然,我敏锐地感觉到身后有什么东西正劈开空气,扫过尘埃,朝我冲来!紧接着就是背后右肩的位置一阵剧痛,这痛觉不是子弹造成的,而是……箭!
  
  为什么这里会有箭?是谁在后面吗?
  
  我正迷迷糊糊地想着,随即身后就响起一把阴冷的声音。
  
  “哈哈,想不到,你也会有这么狼狈的时候。”
  
  说话的人似乎觉得很高兴,他一边说一边就放声大笑起来,笑声尖细刺耳。我想转过头去看背后的究竟是谁,可惜身体就是不听使唤。
  
  “之前你们对我做的所有事,我都将会加倍奉还到你身上的,我要你输得一败涂地!”他说着还抬腿狠狠地踢了我的背部一下,“就这个毒大概就足够让你好受了,之后你会怎么样呢?啊,我好期待啊,哈哈哈——”
  
  我疼得呲牙裂嘴,被这个人说得有点心惊。
  
  这究竟是有多恨我?背后的人究竟是谁?
  
  但是现实不容许我多想,身受重伤濒临死亡的我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
  
  “姑娘,我家主人有请。”
  
  闻言,我顿感喜出望外,浓烈的起床气一扫而光,揉揉微感干涩的眼睛,从床上爬了起来,抓起放在床边的衣服就胡乱地套在了身上。
  
  等了大半个月,我终于可以见到我的救命恩人了。
  
  大约二十天前,我在战场上不幸中枪身亡,还到了一个疑似地狱的地方。经历了一些令人发指的事情之后,我又很幸运地活过来了。可是,醒来之后,我却被告知自己到了位于椋城的一个小别院,然后我了解到一个惊人事实——我穿越了。
  
  这种事情我真的是做梦也没想到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但更没想到的是,我现在霸占的身体竟然是一个无名无姓的可怜人。所以说,我是什么人,来自哪里,为什么会受伤这些问题暂时是没有一个人知道。
  
  当时我浑身都是或轻或重的伤,所以刚把情况理清楚的时候,我真的有些惊慌。幸好,我被人救了,而且主人家还对我很好,照顾得很周到,大半个月就把这么重的伤养好了,这应该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而今天,我终于可以正式见到了那位好人。
  
  说起来也觉得奇怪,这家的主人救我回来后半个月了都没有现过身,一直都是一位叫疏瑶的丫鬟在照料我的起居饮食兼帮我疗伤换药。
  
  到目前为止,我在这个世界的生活可以说是无忧,也许是因为我的运气很不错,恰好遇上乐于救死扶伤的圣人。但是这种人世界上又有多少呢?我自认为一个会意外中枪的人的运气不见得会有多好。虽然是有点小人之心,但是在感激之余,我对这位叫凌萧狂的大慈善家不禁有一个疑问——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呢?我明明只是一个不知来历的陌生人而已……
  
  我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看着镜子默默沉思,疏瑶却误解了我的意思,冷冷地问我:“要打扮一下吗?”
  
  我回过神来,想想也对,毕竟我是去见我的恩人,总不能穿这身灰溜溜的衣服去吧?我对疏瑶笑笑:“那么就谢谢你了。”
  
  疏瑶径直出去准备了。片刻之后,她就拿了几套衣服和几款首饰进来,二话不说便开始帮我打扮。
  
  这里衣服并不复杂,经过一轮研究还是可以自己穿上去的。布料不是上等的丝绸之类的好衣料,但也舒适。而且这衣服的设计很好,只是上衣和裤子,再披上一件刚过膝的外套,绑上腰带,就可以了。十分现代化,完全不会累赘,不妨碍动作。
  
  然后,疏瑶拿来一面铜镜,开始帮我梳头发。
  
  镜子模糊地映出了我的相貌。
  
  在看见之前,我曾想象过自己现在的样子。有妩媚的,清秀的,普通的,甚至是丑陋的。不过就是没有想象过这种,是……英姿飒爽的。
  
  浓浓的剑眉,细长的眼睛湛湛有神,鼻梁秀挺,嘴唇菱角分明,还有着尖瘦的下巴。这相貌,无处不散发出英气豪态。皮肤虽不白皙光滑却极柔软。在记忆中,这身材虽不丰满但却十分高挑匀称。而我最最喜欢的就是这一头乌黑浓密的亮丽秀发,散开时直垂到膝盖上,直得像是拉过发一样。
  
  梳头时,因为撩起了厚厚的头发,我从镜中看见了自己的右耳处戴着的一只红色的耳钉。这只耳钉也是这两天才发现的,耳钉上镶着一颗血红色的晶莹剔透的物体,不知是水晶还是红宝石。但是不管哪样都很珍贵吧?事关这东西实在是太惹眼,我一再想把它取下来,却怎么也摸不到耳背,硬扯又怕把自己的耳垂也扯下来,最后只好作罢。
  
  我让疏瑶把我的头发用一条丝带扎成马尾,垂下一点鬓发遮住鲜红似血的耳钉,便跟着她出了房门。
  
  在路上,我再次思考自己的未来。之前的日子里,我每天躺在床上,一有时间就会想想自己可以有什么出路。每次见到疏瑶都会抓紧机会问她问题,了解这个陌生的世界,了解目前在自己身边的人。可是一日不到外面看看,就始终没有办法真正地掌握现在的形势,为此我一直都有些不安。这次谈话也许主人就会发逐客令,是时候再想想办法,为自己铺好以后的路了。
  
  正苦恼之际,走在前面的疏瑶在一个门前停下了,敲了两下门。
  
  门内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他的声音就如阳光灿烂的冬日里的风,虽然温暖却似隐藏着冰冷:“进来吧。”
  
  疏瑶推门进入,抱拳道:“人已经带来了。”
  
  我很想抬头看看那个人,却碍于礼貌不敢抬头,想尽量给他留下个好印象。
  
  “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吧?”
  
  嗯?果然是有送我走的意思吗?
  
  我立刻回话:“已经好很多了,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那就好。”
  
  “都是托公子的福,小女才能保住性命。”不管怎么说,说多点好话总没有错。
  
  对方沉吟半晌,悦耳的男声再次响起:“听说,姑娘你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是的,所以小女现在是无处可去了。”我尽力让自己的声音带上一点哭腔。
  
  凌萧狂似乎冷笑了一声,然后淡淡道:“放心,在你有去处之前,我们都会照顾你的。”
  
  我震惊地抬头看他,却陷入了更深的震惊之中。
  
  这位凌大慈善家,竟是个长得不错的男人。浓浓的剑眉比我的更加英气,鼻梁高挺。最特别的是他的眼睛,有点圆圆的却不大,眼角细长向上挑,令他的眼睛显得狭长。眼神既勾魂魅人又凶野寒冷,能摄人心魂。就像……一只狼的眼睛。
  
  嗯,虽然他的相貌很好,心地也很好,但我还是忍不住怀疑。
  
  “多谢公子,但为何公子要对我这么好呢?小女子怕是无以为报。”
  
  凌萧狂轻笑,依旧是暖中带凉:“我不求回报。”
  
  不会吧?竟会有这种好事么?无论如何我也不相信。可是现在我也的确没有人可以投靠,即使觉得有不妥也没有办法,只好走一步是一步了。
  
  




☆、出发的那些事(√)

  
  第二天,我和凌萧狂一起用了早餐。说起早餐,就一定要提到一件事。
  
  在这里生活了差不多一个月,我发现这里的东西有点奇怪,好像和我所知道的古代有些许的差别。例如,这里吃的东西有些是我没有见过没有听过的,不过味道却与现代的东西一模一样。就像现在我面前的这个椭圆形的东西,他们管它叫做炸饼,不过那味道就和油条一样。问他们做法,也与油条一样。另外,粥的样子和现代没什么不同,可是名字却只叫做水饭。
  
  早餐过后,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凌大慈善家表示会尽力帮我寻找家人。可没想到的是,他动作迅速得两天后就请来了我的叔叔,要我和他相认了。
  
  原来这具身体本是东南安卓一户米商的女儿,名叫陆绯舞。因为拒婚而独自从安卓逃到了位于版图西北的椋城。至于我受伤的原因应该是误打误撞卷入了江湖斗争,被误伤了。
  
  对于这个身份和这段别人臆想出来的遭遇,我觉得可信度小得可怜,基本为零。可是表面嘛,总要表现得毫不怀疑,好让凌萧狂放下一点戒心。
  
  “那么,陆姑娘你有什么打算呢?你是想回去安卓,还是留在这里呢?”
  
  我想都不想,立即下意识地想否决掉这两个提议。刚准备开口,想想又觉得这样太不合常理,试问有哪个失忆的弱女子是不想立刻回家的啊?于是我选了我认为比较好的那个:“我想回去安卓。”这样的话,半路再想办法逃脱也可以。
  
  凌萧狂点点头说:“嗯,那好。我本是四处周游之人,如果你不介意,和我一起怎么样?”
  
  我马上连连点头:“如此甚好。”这样可以说是游江湖了吧?我很乐意!
  
  “不过安卓离这里路途遥远。从椋城到安卓最快也要两个月的时间,如果和我们走,可能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他补充道。
  
  需时越久我就越高兴:“虽然是很久,但我想趁这个机会到各地领略一下风土人情,也许也能让我想起以前的事也不一定,所以我并不在意时间的长短。”这样应该说得通吧?
  
  他满意地笑着,却让我觉得有点狡黠之色:“那么,我们三天后启程去沥城。”
  
  我眨眨眼,抿嘴一笑:“好的。”心中的喜悦真是无法压抑。怎么样都好,我的第一步还是走得挺顺利的。
  
  但是这里又出现了一个疑点:“既然椋城这么远,公子竟然可以在两天之内就找到了我的家人,实在让人佩服。”
  
  “呵呵,其实这个工作在就你不久后就开始了,而且恰巧你叔叔就住在椋城,只是举手之劳,何谈佩服。”
  
  哦,这么巧啊?当真让我不怀疑也不行。说到底,我暂时还是不能完全相信他,也不能相信自己身边的人。可是让我为难的是,我没有身份,也没有什么一技之长,这就表明我还不能只靠自己,现在只有将计就计是我最好的选择。
  
  同凌萧狂一起品了一会儿茶,我起身告退,走到门口却被他叫了回来。凌萧狂走到我的面前,随即从宽大的袖子中取出一个瓷瓶递给了我。我定睛一看,马上就对这个瓶子爱不释手,因为瓷瓶上的图画很是精美,栩栩如生。我接过瓶子细细地端详,瓶上的装饰画无疑是极好的,应该是出自名家之手。鸟语花香,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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