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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吾家小妻初养成 作者:沧海明珠(潇湘书院vip2012-09-25完结,宠文,种田)-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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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村里的庄头儿做了两年的长工。其他的几十年都是在讨饭!他怎么可能给你取这样的名字,还告诉你这样的七言诗?”

    锦瑟被他看的心里发毛,心想自己还是太大意了。想不到这该死的家伙居然会去查这身子的祖宗八代,还查得这么详细!害的自己说谎都没的说。锦瑟的脑子飞速的旋转着,想着自己该怎么说才能把这个谎圆过去,总不能告诉他自己的灵魂来自未来二十一世纪吧?

    神啊,真是坑死人了!

    锦瑟焦急之时忽然灵光一现,忙掩饰着笑了笑,抬手拉开叶逸风捏着自己下巴的那只手,颇有些狗腿的说道:“少爷,您既然都查过了,应该知道我那个老爹……实际上不是我亲爹啦……”

    叶逸风嘲讽的笑着,像是看怪物一样看着锦瑟:“你三岁时跟着你娘改嫁跟了颜老二,不过那时你也仅有三岁而已。难道说一个三岁的小娃娃竟能记得这样绕口的诗句?这话说出去恐怕鬼都不信。”

    锦瑟再也无话可说,唯有耍赖一条路可走。事已至此,她索性冷笑一声,转过身去,装模作样的说道:“少爷爱信不信,反正我就是记得。”

    叶逸风看着她这副天然纯真的样子,不怒反笑:“曾先生所言果然不虚,你这丫头果然是个有造化的。”

    锦瑟听他说得莫名其妙的,心里很是纳闷。不过她已经领教了这位少爷的心思只慎密,为人之无耻,知道自己此时跟他斗还赚不到什么便宜,索性闭嘴,决定从这一刻开始,少说话,多吃饭,先储备力量,伺机而动。

    冯妈果然买了一双寻常的鞋袜来,锦瑟穿了穿有些大,冯妈便去找了些棉花来塞在前面,让她穿着勉强跟脚。有了鞋子,锦瑟在屋子里走了几步,虽然鞋子大了些,但却是麻绳纳的千层底,穿着很是舒服,棉布的鞋帮也不磨脚,好看谈不上,最起码她这双脚不受罪了。

    叶逸风看了她一眼,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说道:“行了,跟我走吧。”

 第08章 玄妙之言

    锦瑟跟叶逸风坐了一辆木轮子的马车一路摇摇晃晃的走过了一段黄土路,在锦瑟即将被这摇篮一样的马车给摇得快要睡着的时候,马车终于进了城门。

    所谓的城门,不过是一个木头大门,木头倒是真的很厚,大概有七寸八寸或者一尺那么厚的板子,上面有大大的铆钉,城门口象征性的站着两个兵勇。锦瑟还以为进城要检查呢,没想到这马车过城门的时候那俩站岗的大兵连看都没看一眼。

    这应该是和平年代吧,若是战乱,肯定不会这么宽松的。锦瑟这样想着,人也精神了几分。和平年代好啊,和平年代不用担心哪天一不小心被马蹄给踢翻了——也不对,没有危险的话,自己又如何回去现代呢?

    所谓的县城,也跟锦瑟想象中的大不一样。

    毕竟是古代,生产力低下,交通工具不外乎骡马驴牛而已,能坐得起马车骑得起马的还都是达官贵人,寻常人家也只能是凭着双脚一步步的走而已。锦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古代人形容富有的时候有一个词叫做‘五谷满仓,骡马成群’。也就是说,只要你有几缸粮食,一群骡子或者一群马,那你就算是富有的小康之家了。

    街道比较繁华,两边摆满了地摊,有卖水果的,买蔬菜的,还有货郎挑着担子摇着拨浪鼓,不时的吆喝一声:“针头线脑儿——”锦瑟扒着马车一侧一尺见方的小窗户往外瞧着,心想把这古代的集市好好地记在心里,回去姐也画一幅《清明上河图》。

    叶逸风悠闲地坐在马车里闭目养神,对锦瑟这种毫无见识的举措不闻不问。

    马车行了一段路,在一个十字路口处拐弯儿,又走了一盏茶的功夫方停了下来。锦瑟扒着车窗往外看,见路边是一个酒馆,上面杏黄色的布幌子上写着‘君再来’,马车一停下来,里面便有伙计迎出来,满脸堆笑的说道:“大少爷来了,奴才给大少爷请安。”

    叶逸风已经出了马车,对那活计看都不看一眼,却回过头来看着锦瑟:“还不下车?”

    “哦。”锦瑟赶紧的起身从车篷里钻出去,站在车辕上看了看下面的青砖地面,一纵身跳了下去。

    那活计见了锦瑟,赶忙笑脸上前打招呼:“小姐好。”

    锦瑟炸毛:“我不是小姐!”说完了才想起来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小姐’一词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意思,反而是对大户人家女孩子的尊称,于是她又和颜悦色的笑了笑,说道,“我不是什么小姐,我不过是……公子身边的一个小丫头,呵呵……”

    叶逸风正在往酒馆里走,听了这话忍不住停下脚步回头看了锦瑟一眼,嘴角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却什么也没说,转头继续往屋里走。那小伙计蟋蟀先被锦瑟吼了一嗓子,吓了一跳,后又见她又笑嘻嘻的跟自己解释,再见大少爷回头看了看居然不对这小丫头的无常举措有任何的指责,蟋蟀的心中便有点数儿了——这小丫头就算只是个丫头,她也不是个寻常的侍婢。

    至少大少爷对她宠爱的很,不然的话像她这样的,大少爷早叫人带去杏春园交给那里的老鸨调教去了。于是他依然很狗腿的点头哈腰的说道:“是是是,奴才有眼无珠,姑娘里面请。”

    锦瑟无奈的笑了笑,点点头大摇大摆的进了酒馆。

    叶逸风进门后直接上了楼上的雅间,蟋蟀自然带着锦瑟上楼,并指给了她叶逸风所在的雅间,躬身笑道:“大少爷就在里面,奴才下去给大少爷端酒菜去,姑娘,您自己进去吧。”

    锦瑟点点头,自己穿过楼上的长廊走向蟋蟀指的屋门。推门进去后才发现里面原来还有别人,而那人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面白无须,头上用桃木簪绾着一个独髻,穿着一身黑色的棉布长袍,无边无刺绣,一丝暗纹也没有,纯黑的棉布穿在他的身上,却透着一种说不出的神秘。他听见门被推开立刻回过头来,在看见锦瑟时,目光立刻变得意味深长起来。

    叶逸风淡然开口:“就是她。曾先生,你确定你没说错吧?”

    被叶逸风叫‘曾先生’的人乃是当地有名的术士,姓曾,名叫曾洪寿,精于五行算术,在这一带已经颇具盛名。但他却不是出家人,僧道皆不是,酒肉什么的也从不忌讳。所以人们都尊他一声‘先生’。

    曾洪寿看着锦瑟,面带和蔼的笑容,微微点头,连声说道:“不错,不错……真是天大的造化呀!”

    锦瑟被此人看的有些毛骨悚然,便慢慢的蹭到叶逸风的身旁,侧脸看着墙壁上挂着的一副字画,努力让自己镇静下来。叶逸风听了曾洪寿的话,又看了一眼锦瑟,不由得笑道:“曾先生,若果然如你所言,他日我事成之后,必有重谢。”说话间,蟋蟀已经端了四个下酒菜进来,一一摆好之后,又放下一壶酒和两个酒盅。

    叶逸风便吩咐锦瑟道:“锦瑟,给曾先生斟酒。”

    曾洪寿却自己取了酒壶来先给叶逸风斟满了酒盅,一边笑着又给自己斟满,一边说道:“不敢劳驾,这位锦瑟姑娘可不是一般的女子,喝她倒的酒——呵呵……恐怕曾谋还得再修几世。”

    锦瑟不解的瞪大了眼睛。叶逸风却已经笑着摇头:“呵呵……曾先生,你越说越玄了。”

    曾洪寿忙举手制止叶逸风说下去,低头笑了笑,举起酒杯说道:“叶公子,喝酒,喝酒……”

    叶逸风举杯笑道:“好,干了。”说着,又看锦瑟,“既然曾先生不喝你斟的酒,那你就坐下来一起吃点菜吧。”

    锦瑟忙往后退了一步,装模作样的福了福身,生涩的笑道:“奴婢不敢。若是少爷没什么吩咐,奴婢出去伺候着就是了。”说着,便要往外走。

    叶逸风却仰首把杯中酒喝完,头也不回的说道,“本少爷叫你出去了么?”

    锦瑟不得不住了脚步,回头叹道:“圣人有训:人有尊卑,贵贱不同。锦瑟身为一个小丫头,如何敢跟主子和主子的贵客并坐一席呢?少爷若不用奴婢在旁服侍,奴婢出去立规矩就是了。”

    曾洪寿微笑着点点头,看着叶逸风。叶逸风显然又被锦瑟这番言论给惊到了。

    这小丫头,一开口就一套一套的,居然还讲起了圣人言,怎么听都不像是颜老二那样的人家养出来的女儿。于是他便更加相信了曾洪寿的玄妙之言。点头笑了笑,说道:“锦瑟,你真是叫本少爷感到惊喜。嗯……你且出去吧,告诉蟋蟀,就说我的话,让他在账上支了银子带着你去旁边的衣裳铺子里去买几身像样的衣服和鞋袜来。”

    锦瑟一听这话,脸上便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说了声:“谢少爷。”便匆匆的出门而去。

 第09章 狗眼看人低

    锦瑟下去跟那个叫蟋蟀的小二说了叶大少爷的吩咐,果然,蟋蟀二话不说直接去掌柜的那里支了五两银子两吊钱装在一个灰不溜秋的钱袋子里,挽在手上摇了摇,笑道:“姑娘,咱们走吧。”

    锦瑟点点头,跟着他一起出门,走在大街上左看右看。

    “唉——你叫什么名字啊?”锦瑟看了看这个明明跟自己差不多大却比自己高了一头的家伙,笑眯眯的问。

    蟋蟀忙点头哈腰做狗腿状,回道:“奴才叫蟋蟀。”

    “哦,我叫锦瑟。你以后不要叫我姑娘了,我叫你蟋蟀,你叫我锦瑟,我们都叫对方的名字不好么?”锦瑟脸上笑的甜甜的,心里却在叹息,什么姑娘小姐的叫,听得人别扭死了。

    蟋蟀忙咧嘴笑了笑,说道:“这奴才可不敢,姑娘是大少爷身边的人,奴才怎么敢对姑娘不敬呢。”

    锦瑟无语,抬头看了看湛蓝的天,幽幽的叹了口气,跟着蟋蟀一直往前走。

    蟋蟀似乎发现了锦瑟情绪有些低落,于是回过头来讨好的笑道:“如果姑娘实在不愿奴才这样称呼您,那蟋蟀就叫您姐姐如何?”

    锦瑟笑了笑,说道:“好啊,反正我孤身一人,连个亲人也没有。多你一个弟弟,倒是多了个臂膀。”

    蟋蟀立刻乐开了花,回头来等着锦瑟赶上他的脚步,方有热情的说道:“姐姐,你喜欢什么样的衣裳?前面那家绸缎庄里有成衣,那铺子的老板与咱们大少爷相熟,咱们去,还能打个折。”

    锦瑟看了看那家绸缎铺子上黑色的匾额上写着“瑞锦阁”三个字,便猜着这家的生意想必是小不了,于是点头说道:“好吧,就这家了。”

    二人进了瑞锦阁,里面果然是红红绿绿,琳琅满目,各色绸缎布匹,几十种颜色相间开来,一卷卷的摆在货架上,都能让人挑花了眼。里面的掌柜的见了蟋蟀,忙招手笑道:“蟋蟀,今儿怎么带着亲戚来我这里了?可是大少爷有什么吩咐?”

    蟋蟀笑着上前去拱了拱身子,笑道:“二掌柜的好。我是奉了我们大少爷的命令带着这位姐姐来挑衣裳的。快拿几件合适我家锦瑟姐姐的衣裳出来给我们瞧瞧。”

    掌柜的忍不住多看了锦瑟一眼,咧嘴笑了笑,说道:“这是大少爷新收的丫头?倒是娶了个好听的名字。”

    蟋蟀摆手:“您少些废话罢咧。”

    那掌柜的忙转身叫小伙计:“快,把咱们后面收着的那几件小尺码的衣裳拿出来给这位姑娘试试。”

    一个十几岁的小伙计忙答应着转身跑去后面,不多时果然抱了三五件绸缎的衣裳来,有大红,葱绿,靛蓝,还有一件雪青紫的裙子。锦瑟大致扫了一遍,就忍不住叹了口气。蟋蟀的眼睛都不够使了,正要问锦瑟看中了哪一件,却听见她叹气,于是不解的问道:“姐姐,你叹什么气啊?难道这些衣裳你都瞧不上眼?”

    锦瑟看这些衣裳上都有些褶皱,便知道这肯定是货底子,是他们卖不出去的衣裳拿出来给自己挑。她心底的那些小脾气就上来了,抬手推开这些衣裳,对蟋蟀说道:“看来这家并没有什么好衣裳,咱们走吧,去别家看看,难道这偌大的县城里就这么几件旧衣赏不成?”

    蟋蟀却有些为难的看了看那掌柜的,又凑近了锦瑟,低声说道:“好姐姐,你要好衣裳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我这儿带的银子有限,多了……咱们还得回去跟大少爷请示才行呢。”

    此言一出,掌柜的看过来的眼光便带着几分鄙夷。那目光从锦瑟身上扫过,便似是在嘲讽她的不知身份一般。锦瑟从小到大没受过这种窝囊气,只是此时自己身上真的没什么钱,又不好当场发作。于是瞪了蟋蟀一眼,笑道:“你怎么不早说?既然这样,我身上穿的就很好,又何必浪费银子?走吧,咱回了。别耽误人家绸缎庄的正经生意。”说着,她转身就往外走。

    蟋蟀一时没了办法,忙拉住她劝道:“好姐姐,好歹买一身,咱们回去也好交差啊。”

    那掌柜的见着小丫头一句话没说完转身就走,倒是个爆碳的脾气,于是也上前劝道:“我们这几件衣裳虽然在那里挂了些日子了,可都是全新的没穿过的好衣裳。姑娘看这料子,这做工……”

    锦瑟摆摆手说道:“我不是挑你这衣裳的料子和做工。是我不喜欢这样重的颜色——你这有没有素淡些的衣裳,拿来给我瞧瞧。”

    那掌柜的听这话,忙应道:“有的有的。”说着,又吩咐小伙计,“去,把那件湘色的衫子,湖绿色的无袖褙子,还有那件月白色的绣花儿裙子拿来给姑娘看看。”

    小伙计又答应着进去,果然按照掌柜的说的拿了一套衣裳出来,这次却是叠得整整齐齐的一丝不苟,锦瑟看了一眼,便觉得这颜色倒还可以,于是伸手去把衣裳拿起来在身上比了比,笑道:“太大了。”

    掌柜的笑道:“姑娘,这现成的衣裳,尺寸总有些不合适。我们这儿有现成的裁缝,可以过来比量着姑娘的身材稍作修改。只是有句话咱先说在前头。这一身三件衣裳,一共要六两五钱银子。您觉得价格合适呢,咱就让人给你改,若是不合适,那也没办法了。”

    锦瑟撇了撇嘴,冷笑道:“你那意思,是我们大少爷拿不出你这六两五钱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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