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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

美男后宫太妖娆+番外 作者:桑家静(潇湘vip2013-11-21完结)-第3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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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对不住啊,小哥儿,刚才看岔了眼。不过天儿怪冷的,一会儿指不准又得下场暴雪,你一个人跑到这荒郊野外,小心点儿啊。”
    中年汉子摸了摸鼻子,歉意地爽朗一笑,颇有一种山间高人的正直气魄。
    但靳长恭知道,他并不会武功,也许是这纯净的雪水养人,令他少了繁华世间的庸俗,多了几分山间野外的耿直。
    “这位大叔,请问这里是哪里?”难得运气遇到一个人,她正想打听情况。
    “这里是达莱湖下游,算是我们北阑一族的领地吧,我唤喀目,看公子倒像是帝国之人,怎么会……呃,在这儿?”
    虽然靳长恭气度非凡,不似常人,但一身狼狈与风尘疲惫,他倒是看得出来。
    怕是遭了难了吧?喀目暗道。
    “我与表哥游玩达莱湖之际,不慎摔入湖中,辗转到了这里,却不想,表哥意外失踪了,我一路找来,却寻他不到。”靳长恭真假含半,苦愁哀幽叹气一声道。
    喀目倒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他从腰间取一个驴皮袋子递给靳长恭:“小哥儿,瞧你在雪地也找了不短一段时间了,先喝口酒暖暖身子。”
    靳长恭感谢地接过,也不嫌弃,罐满一口吞下,冷冽的面容方柔和几分:“喀目大叔,不知道这周围有没有住着什么人家,或过往甚密的商旅……”
    来不曾听靳长恭说完,喀目便摆了摆手:“小哥儿,这地儿一般没有人来,因为经常有雪豹出入,基本上本地人,都怕了,更别谈什么商旅,附近倒也没有人家,不过……我说,小哥儿,你那表哥,会不会是自己先回去了?”
    “不可能!”靳长恭斩钉截铁道:“他身上有伤,身体根本就没有复原,我本以为他只是出去走走,但这一带方圆全部都搜巡过了,依旧没有踪影,所谓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但我却一无所获,我猜必定是被人带走了。”
    喀目看眼前这少年目光中的坚定,亦不说些丧气话了,他劝道:“小哥儿,瞅你精神也不咋地,还是先将身子整整,才去找你的表哥吧,否则你表哥没寻着,倒是先把自个儿给累倒了。”
    靳长恭第一次遇到对陌生人如此关怀之人,心中不免多了几分掂量,这种人一般不是另有所图,便是有什么原由。
    看他全然在她身上打转,倒不像另有所图,但他对她这般用心,莫非是存在什么原由?
    “不麻烦大叔了,我只想知道,刚才你所说的‘不过’二字,为何不说下去呢?”
    喀目一怔,犹豫了一下,便又听到靳长恭说:“大叔,我表哥对我十分重要,哪怕是一个猜测,一个可能,我便愿意为之赴汤蹈火,望你成全。”
    真是一个真性情的孩子啊,喀目对靳长恭算是越看越满意,便直言道:“那我也就不瞒小哥儿。不过,看天气转阴了,这地方不宜久留,你跟我先去暖和的地方避避风雪,我再慢慢告诉你吧。”
    说着,喀目便上了雪撬,顺便拉了靳长恭一把,吆喝一声,便让敖犬拖着他们在雪中快速前行。
    过了一会儿,便再次来到之前那一间木屋内。
    靳长恭倒是没有惊奇,自从喀目说了,这一带并无人家,常年无人烟,她便知道,这木屋也只有他搭建的才合理。
    带她进了木屋,喀目从雪撬上拖出一小袋食物,然后烤上柴火,架上铁锅,咕噜咕噜地煮了一锅肉麋汤,便招呼靳长恭过去坐。
    “小哥儿,来喝点汤,吃点肉,我再跟你说。”
    靳长恭没有客气,实际上她在闻到那浓浓的肉汤香味时,肚子已经感觉到一种痉挛地痛,实在饿得慌了。
    捧着肉汤连喝了三碗,她才感觉身体有了活力,之前强撑的一股气,终于得到了缓解。
    “小哥儿可曾听过干达一族?”喀目拨了拨柴火,问道。
    靳长恭看了他一眼:“不曾,这城赣府是我第一次来。”
    喀日似踟蹰一下,揉了揉下颌的胡子,才道:“其实,除了我们北阑一族,还有一族干达亦居住在乌巴桐的冰川一带,干达的村子曾一度被人称之为寡妇村,因为听闻干达是被诅咒的一个民族,他们一族,历来便是女多男少。”
    “女多男少,这并不奇怪,但怎么会被称为寡妇村呢?”靳长恭挑眉疑问。
    喀目失笑道:“女多男少于一个村子,的确不算什么稀罕事儿,但十户人家,生十胎,却不见得有一胎是男子,那就奇怪了不是吗?至于为何是寡妇村,那是因为,干达村的男子,一般都短寿,基本上活过四十岁的,都少之又少啊。”
    说完最后一句话,喀目神色黯淡了许多,就像浓重的阴霾压在他的头顶,看得靳长恭莫名有些奇怪。
    “莫非是得了什么病吗?”
    “找过各种各样的大夫看过,说不是病,也查不出原因,渐渐的,干达一族,男人就更少了,于是,一般干达的男人,最少都要一人娶十个以前的妻子,为繁衍后代,但随着男人越来越少,活在世上的寡妇却越来越多,渐渐她们开始不满现状——”
    “于是呢?”
    喀目一直观察着靳长恭的神色,看她对他述说的事情,既不反感,也不曾有向往,一时心中拿不定主意。
    “于是,那些寡妇不甘一生寂莫地守着死掉的男人,便在冰川的一个深坳处,建了一个寨子,叫毒寡妇,她们经常会出来,掳走一些男人,回寨子……生孩子,虽然跟干达一族的男子生的孩子,基本上是女子,即使是男子亦是短寿,但与外界的人生的,却生儿子的情况却有很大改善。”
    “所以,大叔的意思是,我表哥是被她们掳走的?”靳长恭沉凝下眸。
    喀目皱起眉头,道:“我也不知道,但是干达一族,最近就是去别族,或者拐一些外地男子,与她们,咳咳,就是那个后,怀上孩子,再将男子杀了,这才是毒寡妇真正的意思。”
    “既然她们愿意跟男子生孩子,将来这些男子又是孩子的父亲,她们又何必坏事做绝呢?”
    “一来是怕报复吧,二来,由于干达一族男子金贵,女子低贱,常被打被骂是小事,更有被虐待致死的情况,总之,这群脱离了干达一族,专门建了一个寨子的寡妇们,就是为了泄愤,向男子报复吧。”
    喀目其实对这件事情也不是太清楚,在他眼中,这群寡妇的确很可怜,但可怜之人,亦有可恨之处。
    那些被她们掳走,作为代孕工具的男子何其无辜,被她们蹂躏完了,又即将面临被杀掉的下场。
    “大叔,谢谢你告诉我这件事情。”
    “不,不用谢,其实,其实我是有私心的啊,小哥儿,我那刚满十五岁的孩子,前几日独自跑来猎雪豹,但至今未归,我担心……就想请你帮了个忙。”喀目有些惭愧,有些讪然,不知道该怎么排解心底的尴尬。
    “好,你不妨告诉我,你孩子的长相,如果遇到,我会还你这一份人情的。”靳长恭并不在意他怎么想的。
    他帮过她,她替他做事,并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这世界上没有无缘不故的好,她早就清楚地知道,在确定他的确是有事情需要她做时,她才能够安下心来。
    或许夏合欢并不在毒寡妇寨,但只要有万一的希望,她都必须先去查探一下。
    “小哥儿啊,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感谢,其实,其实我第一眼看见你,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厉害的人物,我,我不敢去毒寡妇寨,我知道凭我这两三下,指不定也是去被她们糟蹋的,若我孩儿确实在,我即使拼了这条命也在所不惜,但又不确定……这才犯了愁。”
    喀目为人实诚,想到什么便说实话,对于自己阴暗一面,也不遑坦言而论。
    “这毒寡妇寨内,除了三位寨主有点武功,其实人都只是会些粗浅招式,凭小哥儿的武功,绝对没有问题。”
    靳长恭倒是奇怪了:“你怎么知道我会武功,而且比她们还厉害呢?”
    喀目咧开一排皓白牙齿,笑得有几分没心没肺道:“我喀目别的不行,这看人,倒是一看一个准,况且,我曾经遇到过一个神仙,他能够在雪上建步如飞,刚才遇到小哥儿,看你脚步轻踏在雪上,不像咱们这些汉子踩进雪里,心中便亮堂了。”
    靳长恭闻言,亦笑了。
    本想立即出发,但屋外飞雪再度肆虐,靳长恭就算此刻冒险赶路,亦是分不清东南西北,是以即使心中焦躁,亦不得不按奈住心神,专心打坐调息,尽量恢复功力,确保万无一失。
    夜里,靳长恭不由得起身,看向窗外,黑漆漆一片,风声大作。
    腿边燃着一团柴火,啪啪地,即使身体很暖,但她心底却越来越冷。
    如果,夏合欢是被毒寡妇的人抓走,那么即使被侮辱,至少性命还会在。
    但如果……他并不是被她们抓走,那到他会在哪里呢?
    被前来救援的部队带走了?还是被别人救了?
    暗暗吁了一口气,心中郁结难解,眸光越来越幽暗。
    而躺在稻草堆内睡着的喀目,突然一阵寒意袭来,一个惊神睁开眼睛,看着背对着他,身影孤寂而冰冷的靳长恭。
    莫名地想起今天早上,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心中划过的感想。
    孤傲,冷漠,强大而充满威摄力,恰如猛虎卧荒邱,潜伏爪牙忍受,那周遭的动物都似怕了她,纷纷躲匿害怕,连风雪都似忌惮着她,不敢从她身边经过。
    其实他根本没有遇到过什么神仙,只是在那一刻,他觉得她就像冰川内那一啸,万兽归顺的冰豹一样。
    “小哥儿,睡吧。”看着她,莫名地想起自己那老挨训的倔犊子,一时感概万分,亦不知道他究竟怎么样了,有没有挨冷,受欺负。
    靳长恭并没有睡,她荫掩下墨黑的睫毛,继续盘腿调理内息,心思晦涩地度过了一夜。
    翌日,风雪暂戈,靳长恭调息了整整一夜末寐,但精神却抖擞熠熠。
    “小哥儿,这毒寡妇寨离这儿不远,你顺着东方一直走约十里,便会遇到一个低坳,那里载种着一排梅花树,你越过梅花树,便能找到毒寡妇寨了。”
    喀目替她准备了一些干梁带在身上,亦从雪翘内巴拉出一件皮裘,未做任何精细处置,仅是一件厚实的深褐熊皮。
    “嗯,大叔,你住在哪里,事后我又如何去找你?”靳长恭眸光流转一抹精光,微微笑道。
    喀目不察不异,便将自己的村落具实以告,并再三叮嘱她,若遇到困难,别硬拼,再探出实情,若不敌立即撤退。
    靳长恭不置可否,看着喀目,道:“大叔,我这个人一向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但同时,亦是一个睚眦必报之人。”
    喀目一怔,半晌没有说话,仅闪烁着眼神,目视着雪地,轻声地嗯了一声。
    靳长恭勾了勾唇,亦不需要他的回答,转身便如一道闪电,掠过一道风雪飞舞,朝着毒寡妇寨奔去。
    而喀目看着她离去的方向,伸手紧了紧腰间的匕首,叹息一声。


 ☆、第五卷 第二十二章 怒火(一)
    天地一片白茫茫,银装素裹,突突的枯枝挂满了毛茸茸、亮晶晶的银条儿,冬夏常青的松树和柏树,堆满了蓬松松、沉甸甸的雪球。
    一路朝着北方踏雪而上,地势越来越高,莫约攀爬了一座小土坡,地势骤然倾斜朝下,靳长恭确信并没有迷岔路。
    前方一片粉白玫红交夹的梅林,小小的花瓣,细而有劲的枝,淡淡的粉白,艳丽孤傲的玫红,缠绕在周身的芳香,粉白迎风飘落于雪中才显得更加纯白,而玫红则是一种连雪花压不到的傲放挺立。
    淡淡馨香扑鼻,靳长恭并没有被眼前的美景迷惑住了心神,她捏了一块花瓣,黑眸睃巡着四周,一阵悉窣踩雪的嗤嗤声响起。
    她眸光一潋,飞身跃上峭壁中一块石岩夹缝中,暗暗探视下方。
    只见两名梳着粗辫子,头无一丝点赘,身穿厚实大棉袄,脚上穿着跟喀目一族那种毛绒靴子,两颊赤红,眼睛并无一般少女的纯良,反而透着一种戾气。
    她们携手拉着一辆手推车,上面赫然躺着两具死绝泛青的男人尸体,尸体乍一看,令人只觉毛骨悚然,几乎每有一寸皮肤是好的,身无片缕,白花花的身子惨白僵硬,某些隐秘处,全是绽放的狰狞口子。
    她们步入梅林中央处,在寻找了棵矮小的梅树下的位置,两人便取出铲子,合力挖了两个坑,将扑哧扑哧,用力将男人尸体拖进去土里,利索地就埋了。
    “纳西那狗娘养的,以为捡了个男人就得瑟得不得了,寨主竟赏她能与男人共度一夜!”将男人尸体埋妥后,其中一位便愤愤不懑,使劲地踩着雪地。
    “普米,犯不着嫉妒她,她捡的那个男人又丑又瘦,看着怪吓人的,咱们去北阑再逮几个男的,就不怕纳西再得意。”另一个少女声音粗粗的,像烫伤嗓子的声音。
    前一个叫骂的少女一掌拍向梅树,震落不少梅花瓣,她火气依旧重:“是又丑又瘦,可偏偏寨主喜欢,前段日子那个漂亮的男人三寨主玩腻了,如今偏偏喜欢这种丑陋的类型,让她领了功,真TMD的憋气。”
    靳长恭心中一跳,再听到下面说:“你说,那男的怎么会躺在咱们毒寡妇寨前面呢,真稀罕呢?”
    “鬼知道,我只知道,昨儿个,三寨主将人带进房中,一个晚上折腾得半死,就不知道那又丑又瘦,现在又残的男人,还活不活得成!”
    靳长恭脑中嗡地响了一下,下一秒,一道凛冽寒冷的飓风,刮起层层如刀般锋利的厉风扫荡着周围一切,一道诡异幽暗的身影悄然无息地出现在那两名少女的身后。
    “啊~”少女眼睛睁不开,蒙着脑袋退了几步。
    “普米。”另一个人叫着同伴的名字,摔倒在雪地上。
    “吉兰!”
    等狂风怒掠而过后,她们面面相觑,心中惊疑不定,然后相互拍了拍对方一身的雪。
    “你们——所说的那个男人,现在怎么了?”
    乍然响起的声音令普米与吉兰当即一僵,瞠大眼睛同时扭过头,看着一地黑殇瀉黑暗,漫天的黑幡飘鹜,衬得眼前之人,如魔神莅临,恐怖,冰冷,如死般窒息的痛苦渐渐蔓延。
    普米跟吉兰,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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