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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说,当皇妃还是做特工 作者:木槿微微(潇湘2012.08.25完结)-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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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王后果然行为不端,国王杀死王后和宫女。此后每日娶一少女,翌日清晨即将少女杀掉,以示报复。这样年复一年,持续了三个年头,整整杀掉了一千多个女子。王国里的女人都怕极了,谁也不愿做他的王后。首相的女儿为拯救无辜的女子,自愿嫁给国王,用讲述故事方法吸引国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使国王不忍杀她,允她下一夜继续讲。她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感动,与她白首偕老。”
  吴莫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神话,仅凭这名字,就足以把他带到神秘的异域世界中。他被这故事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故事里面不仅有神仙、魔法还有令人叹息的爱情,这种充满了异域风情的故事,在吴莫的那个时代,如果有也应该属于被禁止阅读的那一类吧。
  “你明天有时间吗,给我也讲讲里面的故事吧!”
  “你又不是邪恶的国王,我也不是你的王后,我事情多着呢,明天看情况再说吧。”宋弦看看高中生,不满地想,他还真会支使人:“这样吧,以后我俩谁想约谁,就提前一天在司空楼下面画个星星吧!”说完宋弦捡了个瓦片,教吴莫用一笔画了个现代星星出来。
  ------题外话------
  唉,被禁用的词太多,本来写得是《天方夜谭》的另一个名的,可惜不许用
  




☆、(四)我踏月色而来

  这几天宋弦又没钱了,原因很简单,既然是侠盗那就得劫富济贫,她的银子都济贫去了。
  这两天刘嫂都在往她小女儿家跑,她才知道刘嫂的小外孙病了,据说是哮喘,每天都要吃蛤蚧炖肉,可蛤蚧很难寻,只有云南的深山里才有,物以稀为贵,这玩意儿可贵了。刘嫂昨天哭着对宋弦说,实在不行,小闺女只好把房子卖了,说什么也要治好孩子。
  看来古代和现代都一样,没钱的人生不起、养不起、病不起更死不起。
  看来宋弦不得不开工了。
  宋弦吃过了早饭,慢悠悠地摇到了茶馆里。是的现在她终于找到了情报来源--茶馆。那个地方简直就是城市的八卦中心,怪不得纪晓岚要去那地方搜故事。
  这里简直成了宋弦上班的地方,一来二去认识了一帮纨绔子弟、闲散老头子。每次作案前,她都要到这里来听听本朝的政治时事。
  今天她在这里知道了一件与她有关的事情:原来京兆尹搞出这么大动静都是那景公子指使的,那景公子原来是个什么王的世子。
  宋弦十分不满,才拿了你二百两银子你就这么嚷嚷,一点气质都没有。拜你所赐,这段时间风声这么紧,那些有前科的贪官污吏们都不留现银了,我已经好久没能开工,今天就再找你一次!
  今天是个打劫天,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最主要的是宋弦在茶馆打听到,景程今天要和朋友去斗诗!
  宋弦一如上次,顺利地进到了景程的房间,熟练地打开柜子。这景程真是不会吸取教训,里面还是零零整整地放了三、四百两银子。
  宋弦算过,治好刘嫂外孙,一百两足够了,她揣好了一百两银子,又掏出一支油性记号笔,在墙上一笔一划地写上了楚留香的名句:“我踏月色而来。”
  宋弦邪恶地想:要不是你,我能变成“二大盗”吗,今天我换个词,把你们都给绕昏了。上次用个匕首划划,你刮平了就成,这次我用油性记号笔,看你不得重新刷遍墙不?
  无奈宋弦的繁体字用得不熟,一笔一划写得又慢又难看,好不容易写完,她又画蛇添足地在“来”字下面加了个斜着的“Z”,看起来就象明星签完名后,随意的一笔一样。
  还未等宋弦欣赏完自己的杰作,门就被推开了。
  景程一身的香气与酒味混在一起,闻起来味道很怪,只是那张俊白的脸上透出绯红,这样微醉的样子,比第一见到他时迷人多了。
  “你是谁,在干什么?”景程显然喝多了,问出这么白痴的问题。景程看着这个打扮怪异的人,他的目光落在了那行字上,当他看到那个“Z”的时候,露出了猎手般的笑容:“原来是你!”
  宋弦反应很快,她可不想在这里和他动手,这里好歹也是王府,若是打起来,单单外面的护卫自己就应付不了。她象踢足球一样,一脚踢在香炉上,香炉直冲景程而去,沿途划出一道灰白的轨迹。
  喝了酒的景程居然还能轻巧地一侧身,香炉砸在门框上,顿时四分五裂。然而他却没能躲开四处弥漫的烟灰。
  趁着这个档儿,宋弦一纵越出了窗子,直奔院墙而去。她拉着事先准备好的绳子,轻轻一翻上了院墙。同时不忘把绳子扔了。
  景程抽出一把宝剑紧随其后,不用绳子,脚蹬着墙,蹭蹭几下也翻了上来。
  宋弦一看傻眼了,原来这也是个高手。没办法跑吧!
  这古代的屋顶可比现代的难跑多了,两边全是斜铺着的瓦,屋脊又窄又滑。宋弦深一脚浅一脚跑得狼狈不堪,心想电影上的大侠最爱跑屋顶,只怕全是为了观众的视觉需要吧,以后谁再这么拍电影,我就把他扔屋顶跑一回。
  后面的景程越来越近,真是应了那句如履平地的话。两人边跑边过起了招。
  要是平地上,宋弦也是一狠角,但在这平衡木一样的屋脊上,宋弦显然不是他的对手,别说还手,站稳了别趴下就行。可见打斗场景的选择也同样重要。
  天公好象看热闹一样,任由狂风大作,轰隆隆地开始打起雷来,场面象极了《决战紫禁城之颠》,只可惜自己不是陆小凤,不过景程那样儿倒和西门吹雪有得一拼。
  宋弦知道不能再和他在这屋脊上缠斗下去,得换到平地上才能一搏。她顾不上许多,一屁股坐在屋脊上,噔噔噔地向下梭去。
  南方的屋顶都有一个飞起的屋檐,可这家的屋顶一定是才修葺过的,十分牢实。宋弦没想到滑到了屋檐边上,就被挂住了裤子,她坐在屋檐边上哭笑不得,要是硬着头皮滑下去,那别说是大腿,就连屁股也要一块暴光了。可是不起来的话,她小心翼翼地回头看了景程一眼,那厮仍旧挥舞着宝剑,眼看就要杀到宋弦面前。
  天空中的雷声越来越紧,一场大雨就要落下,宋弦看着他那志在必得的样子,急得就要哭了出来,口中不停地的祈祷:快打雷、快闪电。她的心里诅咒着:你再过来劈死你!
  可惜还未等闪电闪起,景程冷冰的剑锋已经横在了她的脖颈之上。宋弦更着急了,只差破口大骂:老天爷,你长眼了吗?那景程捏着的剑柄好歹是木头做的,架在我脖子上的可是货真价实的金属制品啊!现在你可千万要忍住,别打雷、别闪电。
  景程没想到这“二大盗”一屁股坐在屋檐边上不走了,口中念念有辞,只当她有什么阴谋诡计,他小心地靠近宋弦,左右观察了一番,用剑抬起她的下巴,冷冷地说:“起来!”
  面子是小,性命攸关,这种生死存亡的时候,宋弦也顾不上暴露身份了,暴露身份总比暴露屁股强。
  “那个,下雨天拿着铁具会被雷劈的,能不能把剑先移开。”她可怜巴巴地看着景程,把景程看得浑身不自在。似想全身上下只露着一双眼睛,连眉毛都看不见的眼睛,用哀怨的眼神看着你,你会做何感想。
  是个女的,景程一听声音愣了一下,眼睛睁得大大的,手中的剑也随之轻轻一抖。景程迟疑了一会儿,终于把剑收了回来。
  宋弦又比了个手势,示意他把剑扔远点。
  “站起来,别耍花招。”景程没有扔剑,还是冷峻地看着他,但口气柔和了一些。
  “那个,我的裤子挂破了,起不来!”宋弦吱唔了半天,终天开口了,还是那副可怜巴巴的样子,难为情的说。
  这下子可把景程逗乐了,俊俏的脸上再也绷不住,呵呵地笑了起来。他象是只看到了鱼儿的猫一样,饶有兴趣地打量起宋弦来。
  宋弦恨不得有个地洞钻进去:“别看了,能不能把你的外衣借我一下!”
  “把面罩取下来!”
  “先把外衣给我!”
  宋弦的眼中闪烁着不可言明的色彩,不是羞怯,也不是害怕,是景程从未见过的无奈与悲愤:一世英名毁于一旦,所什么也不能让他看见自己的脸。
  景程象着魔一样,顺从地脱下了绣满金线的无袖外袍扔给了宋弦,宋弦拉起衣襟比了比,虽然太长了,但她还是套在了身上。
  宋弦慢慢站了起了,小心地摸了摸,确信没有走光。一道闪电划过夜空,如白昼一般照亮了两人。
  宋弦一身黑衣,外面罩着一件朱红的袍子,袍子滚了一道金边,上面又用金线绣满了花纹,这样的打扮别有韵味。
  再看景程,脱去外面宽大华丽的外袍,贴着身线订制的松绿的底袍,更加勾勒出他修长健美的身材。
  宋弦的手指慢慢勾在面罩上,她在想着怎样脱身才好。
  老天爷终于在这时候开眼了,配合地打了一个大雷,把大地都震得轻轻一颤,豆大雨点顷刻间瓢泼洒下。
  说时迟那时快,宋弦趁着雷声炸起的一瞬间,一把脱下面罩用力地掷到景程脸上,一个回转一脚踢在景程拿剑的那只手上,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景程下意识地伸手挡开面罩,宝剑却被一脚踢飞,一道银光飞一样的刺入屋下那棵碗口粗的海棠树上。闪电划过,惊雷乍起,海棠树被拦腰劈断,顿时火光大作,冒起缕缕黑烟。
  还未等景程从这惊心动魄的一幕中反映过来,宋弦早已跳下屋顶,她边跑边笑着对他说:“记住了,下次打雷下雨可别拿把破剑当避雷针了,我是你的救命恩人,这点小钱我笑纳了。”
  景程怔怔望着雨中宋弦的背景,风中扬起了她的满头黑发以及一路清朗的笑声。
  刚才的一幕来得那样突然,他还没有看清她的长相。
  ------题外话------
  这几天太忙了,天天开会,只能每天中午写一点点,希望明天的会早点结束,让我中午码码字,要不然要断更了
  




☆、(五)小草与白云

  宋弦在家躲了好几天,确信没有风声,这才大模大样地出了门。
  先到茶馆里坐了好一会儿,冲冲牛皮,听听相声,与相识的闲散贵人们打探了一下情况,又到街上逛了一回。
  她对那天智取景程十分得意,加油添醋地打了无数遍的腹稿,想着回去说给六组的人听,当然得掐掉裤子破了的那一节。
  不知不觉宋弦走到了司空楼,转倒后面的墙角一看,好家伙,居然一颗星星也没有。宋弦不禁有些失望,她还以为吴莫对《天方夜谭》十分入迷呢,看来也是个和她一样的人,只有三分钟的热度。
  宋弦并不会轻功,上次是吴莫带她飞上去的。她走到司空楼后面的背街,从隐秘处拿出了勾索,使劲一扔,然后拉着绳子爬到了楼顶。
  脚下的阳明湖在夕阳之下金光闪闪,家家户户炊烟缭绕,城市中一片祥和安静。她从来没有在这个时段上来过,她从来没有发现这时的景色这样迷人。
  她轻轻躺在楼顶,惬意地闭上眼睛,夕阳不愠不火,打在身上暧暧地,舒服极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她才从甜美的梦乡醒来,天色刚刚暗了下去,月亮也才刚刚爬上来。她惊奇地发现自己身上居然盖了件衣服,腾地一下马上坐了起来。离她不远处的墙坐着一个廖寂的身影,冷清的月亮打在他的青衫上,更加冷清。
  “醒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是说你没画星星,怎么会来。”
  “这地方真是个好地方,我记得你说过上看天上万物,下看人间百态,这就是所谓的天上人间。”吴莫答非所问,乌黑的眼珠流露出无尽的寞落,他没有回头,也没有坐起来,双眼定定地看着远方。
  同样的话从宋弦嘴里说出来是戏谑,从吴莫嘴里说出来,却有种看穿世事的苍桑。
  尽管他是个只有十八岁的“高中生”,但胸中的城府与心境却比宋弦老道多了。
  古代人真早熟,也许是寿命太短了,所以开窍开得早。这是宋弦大学时,和同学讨论为什么好多古人才十几二十岁就能那么有作为,而现代的孩子,二十好几了还在啃老时,总结出来的。宋弦想,这吴莫也是一颗早熟的核桃吧。
  “你有心事?怎么每次见到你都闷闷不乐的。”宋弦有些同情吴莫,十八岁真是一个沉重的年龄,放在现代要备战高考,放在古代也有很多烦恼,比如这位早熟的核桃。
  吴莫回头看着她,刚毅的线条,锐利的双眸,处处露着锋芒,看得宋弦不敢直视。
  “你是不是失恋了!”宋弦很害怕他那犀利的目光,找了话题转移视线。
  吴莫的眼中闪了一下,这细微的变化没躲过宋弦的眼睛,她知道自己猜对了。
  吴莫还是没说话,宋弦知道他的话太少了,已经习惯了自己一人喋喋不休地来活跃两人间气氛。现在她知道了他是为情所困,出于女性的本能,她很想安慰他一番。
  “我听过一个故事,想听吗?”
  “又是《天方夜谭》?”
  宋弦笑了笑没回答,看着天边说起了故事:“在佛祖讲经的佛堂外有一颗小草,小草日夜守在门外,听着佛祖讲经,渐渐地小草有了灵性,小草喜欢上了佛堂顶上的一只蜘蛛,它每天都早早醒来看着蜘蛛织网扑虫。蜘蛛也和小草一样,耳蕴目染也有了灵性。
  时光就这样一百年一百年地过去了,小草终于鼓起勇气向蜘蛛求爱,它以为象他这样痴情地守了它几百年,蜘蛛一定会感动地答应下来。可是蜘蛛拒绝了小草,它说它爱上的是清风,每当清风吹来,轻轻晃动它的蛛网,拨动它的心弦。
  小草难过极了,它悲伤的无法自拨,它恳求佛祖帮帮它,让蜘蛛爱上它。
  佛祖对它说‘小草,虽然你守了蜘蛛几百年,可是能够拨动它心弦的却是那道清风,如果你以为几百年的守护,就应该得到它的爱情,那么请你抬抬头,在你的头顶也有一片云彩,日晒的时候为你遮下一片阴凉,天干的时候又化身为雨,正是因为有了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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