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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作者:寻香踪(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10-23完结)-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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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术上来说算是吧。但是性格上,我们俩还是有点像,都认准理不肯让步的那种,所以有时候也吵架。不过他有一点好,就是争执归争执,不进行人身攻击,实在太过火,他就会停下来,到外面去,我们俩冷静一下,消了气就好。”钱斯盛嘴角也挂着一丝无奈的笑容。
  赵明月说:“挺好的,这说明他能够包容,两个人只要有一方退步,就能够过得下去,最怕就是针尖对麦芒。”
  李春梅笑起来:“这说的可不是我跟我家老宋么。我们俩性格就都要强,不过好在聚少离多,每次相处得快要濒临爆发的边沿,然后我们就都分开了,也就消气了。”
  “所以啊,什么锅配什么盖,这都是配好的。”高东方抿着嘴笑。
  赵明月问:“四姐,现在就剩下你一个没结婚了,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呢?”
  “明年。”钱斯盛说。
  李春梅说:“这么晚,明年你都三十了吧?早点结婚好啊。”
  钱斯盛低头笑一笑:“要不是我坚持,他还不想结婚呢。国外人都结婚迟,还有好多一辈子都不结婚,只谈恋爱、同居。”
  高东方摇头说:“这观念太新潮了,咱们还是别跟他们学,该结婚还得结。”
  “所以我们才定下来明年结婚啊。”钱斯盛说。
  李春梅叹了口气:“可惜你们在英国结婚,我们都去不了。”
  赵明月说:“到时候我给四姐寄一份结婚礼物。”
  “心意到了就算了,太远了,寄东西划不来。”钱斯盛摆手说。
  赵明月说:“那我们就提前准备好,这次就给你带上了。”
  “好,这个主意不错。”高东方和李春梅都附和。
  他们这边正说着,又有人进来了,一大拨人,唐卫华一家三口,还有沈旭跃、老秦和欧文。赵明月第一次见到唐卫华的丈夫和儿子,以前倒是见过照片,不过印象都很浅了,老秦是个典型的西北汉子,非常高大,一脸憨厚,他们的儿子已经有十一岁了,是个半大的少年了,个子很高,像爸爸,都快赶上唐卫华的身高了。
  唐卫华走上来,将四个姐妹都搂抱住了:“好久不见,想死我了。老五还没到是不是?来,互相介绍一下,这个是你们大姐夫,老周,这是我儿子,周书航。航航,快叫阿姨。”小少年还有些腼腆,不过在妈妈的教导下一个个跟阿姨打招呼。
  钱斯盛拉过欧文跟大家介绍,欧文长得很高,目测在1米85以上,跟钱斯盛的身高倒是很般配,偏瘦,棕色的头发,蓝眼睛,长得算是老外比较符合中国人的审美。他的中文带着严重的英国腔,一个劲地笑着跟大家说“你豪”,蓝眼睛里闪烁着真诚的笑意。
  赵明月赶紧将儿子叫过来:“亮亮,快来,跟叔叔和阿姨打招呼。”
  亮亮低着头,飞快地冲了过来,从将小脑袋从人群外挤了进来:“妈妈,我看见了,外国友人叔叔。”
  大人们都笑了起来,沈旭跃过来抱起儿子:“亮亮,跟欧文叔叔说,哈喽,欧文叔叔。”
  亮亮依葫芦画瓢:“哈喽,欧文叔叔。”
  欧文伸出手,摸了一下亮亮的小脸蛋,亮亮明显有些害怕,但还是没有躲闪开去,赵明月又拉着他去认识唐阿姨和周叔叔去了。
  人基本都齐了,就差着毛剑兰一家三口了,赵明月说:“咱们先进包房吧,一会儿让前台帮我们传达一声就好了。”
  “好,我们先进去吧。”钱斯盛也答应下来,这么一大群人在大堂里等着也不是办法。
  他们进了包厢,十几个人坐了满满一屋子,热闹非凡,女人们都忙着叙旧,男人们则聊一些时下的政治经济话题。沈旭跃的英文水平最好,陪着欧文聊天,说英国和中国的风俗和时政等。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毛剑兰才和于有清带着女儿毛毛出现,毛剑兰鼻子上渗着汗珠:“实在抱歉,让大家久等了,我女儿早上有点发烧,带她去打了针,然后才赶过来的。让她跟着爸爸在家,她也不愿意,非要跟着我一起来。”
  毛毛果然趴在毛剑兰肩上,一动不动的,亮亮跟她打招呼都不理会。
  钱斯盛说:“那孩子不要紧吧,睡了吗?要不在楼上去开个房间,让她去休息一下。”
  毛剑兰说:“没关系,我抱着就好。”
  唐卫华说:“孩子不舒服,不来也没关系。”
  “我怕大家等着,早就约好了,不能老等我一个人。”毛剑兰歉意地说。
  赵明月知道这就是通讯不便利的弱点,要是有手机,随便打个电话说一声就好,反正大家都在北京,哪天再聚都可以。
  五年后重聚,人都齐了,每个人都带了家属过来,只有李春梅家那口子缺席。大家说起宋淮海,唐卫华说:“那个大高个的解放军啊,我记得。我当时看着他的时候,心里就在想,这个高个子,他媳妇得多高啊,没想到他媳妇居然是我们老三家。”
  钱斯盛也笑着说:“我也有印象呢。这么说起来,都不算陌生了。”
  六个姐妹五个孩子,毛毛身上不舒服,在妈妈怀里不愿意动弹。其他几个孩子都玩得很开心,周书航这个小哥哥认真地带着几个小弟弟妹妹玩。
  李春梅说:“老四,赶紧生了,生个混血儿,听说混血儿都特别漂亮,我很期待呢。要是个闺女,给我做儿媳妇得了。”她到哪里都不忘给自己儿子找媳妇。
  “哈哈,好,我加把油啊。”钱斯盛也笑眯眯的应下来,姐妹们都生了,她看着也羡慕呢。
  赵明月看着济济一堂的包间,觉得心中满满都是幸福,真好,过了这么些年,大家都很幸福。
  吃过饭,自然要回学校去看一看的。鉴于天气太热,下午去还太早,赵明月建议大家先在饭店休息一下,等傍晚的时候再去学校。她在饭店开了两个双床套房,大人们上去聊天,房间给孩子们休息睡午觉。
  于是一群人转移阵地,上楼去。高东方开玩笑说:“这要不是有个富婆在这里,我这辈子估计都不会来北京饭店开房。”
  赵明月笑道:“北京饭店有什么好住的,难道还赶得上你家里?人家酒店打广告说,宾至如归,归的什么呀?当然是家,所以再豪华的酒店,都赶不上自己家里。你自己是北京人,还想着住什么北京饭店哦。”
  钱斯盛点头:“老六说得在理。”
  唐卫华话:“金窝银窝,不如我自家的草窝。”
  赵明月抿嘴笑:“大姐,你们今晚上就跟着去我家的草窝吧,不要住在外头了。这次来北京,好好玩几天,吃住我全包了。”
  唐卫华笑:“行,就吃你的住你的啦,什么时候你们来西安,我做东啊。”
  李春梅说:“我们要是都去啦,你那有地方住吗?”
  “没有就打地铺,放心,客人肯定有床睡的。”唐卫华哈哈笑。
  男人们都陪着孩子们去隔壁午睡,姐妹几个则在另一个房间里聊天,六个人横七竖八地躺在一张床上,像当年的卧谈会一样,躺着聊天。仿佛时光飞速倒转,又回到了五年前,他们还没有毕业的日子。
  不过聊的话题,却都是分别之后的了,有感伤,有欢乐,还有着浓浓的幸福感,能够重逢,还聚在一起聊天,确实就是一种最大的幸福了。
  高东方说:“咱们明天去老六的工厂参观一下吧,我听她吹得说特别漂亮,我还没去过呢。你们去过没有?”
  毛剑兰说:“我去过,去那边看毛毛她姑。环境确实不错。”
  赵明月说:“好啊,我是热烈欢迎的。”
  “你是迫不及待想跟我们炫耀吧。”李春梅调侃她。
  赵明月笑道:“嗨,有什么好炫耀的。等哪天小妹我成了亿万富豪,再来说炫耀的事。”
  李春梅伸手捏捏赵明月的脸蛋:“我真不觉得你这是在夸海口,我认为还真有这种可能。你看,我们一个月工资才多点钱,一百多块而已,这丫头一年就以百万计在那赚钱了。这种差距,我不得不服啊。”她会知道这个底细,自然不是赵明月告诉她的,而是两家的婆婆聊天时说起来的。
  大家都倒吸了口凉气:“老六,老三说的真的?”
  赵明月嘻嘻笑道:“没有那么多,一年赚个几十万吧。”
  “那也够多了呀。”唐卫华说,“真没想到你会下海经商,也是,咱们宿舍啊,就你胆子最大。真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毛剑兰闭着眼睛说:“我当初跟着小赵一起做衣服,真没想到她能做出这么大一番事业来啊。我突然想起那句话来,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那时候真是浮夸,但是放在现在,还真有不少人实现了。”
  钱斯盛说:“这就是机遇问题,老六抓住了,所以她就成功了。成功永远属于那些有勇气并善于抓住机遇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满一百章了,给自己撒个花。
  谢谢myrrh扔了一个地雷,(づ ̄3 ̄)づ╭?~
  第一百零一章 股份

  姐妹几个重聚,自然好好叙了一番旧。当天下午,他们等到不那么热的时候,打车回学校故地重游了一番。一行人看着熟悉又陌生的环境,感触良多,因为多了几个孩子的嬉闹,这件伤感的事变得欢乐了许多。中午的饭是钱斯盛请的,晚上就由赵明月做东,吃完饭,大家这才各自散去。赵明月领着唐卫华一家子去自己家里住宿。
  第二天,姐妹几个又去赵明月的厂里参观了一番,大家看着这么大的厂子,都忍不住啧啧称赞,赵明月真是个女强人啊。聚会结束之后,李春梅带着孩子去了宋淮海的驻地探亲去了。于有清和老婆孩子则回老家去了,顺便去接于有芬的两个女儿来北京。
  赵明月作为一个资深的成功企业家,自然知道怎么识人用人,怎样才能调动员工最大的积极性,维持工厂这个机器的正常运作,在最大程度上把自己解放出来,所以到这个时候,她基本上不需要事事躬亲了。唐卫华一家子在北京的这段日子里,她还尽可能地抽出时间来陪他们。
  游玩有唐卫华自己做导游,她在北京生活了四年多,对北京相当熟悉,而且钱斯盛也带着欧文一起在游北京,两家凑一起,自然无需赵明月作陪。她所要做的,不过是在她家的时候好好招待唐卫华一家子罢了。
  唐卫华一家在北京逗留了大约一周,一家子玩得非常尽兴,心满意足地走了,赵明月的生活才重新恢复到原来的轨道里。
  服装厂的生意蒸蒸日上,看起来前景似乎一片大好,但是赵明月知道,光靠做服装,是发不了大财的,必须还要拓展业务才行。当然,如果能够做成香奈儿、阿玛尼这样的高端品牌,那也是可以的,但是赵明月深知自己没有那个设计水平,中国似乎也不存在那样环境,加上在国际上的尴尬地位,再怎么有实力,也很难得到全世界的公认,这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意识形态问题。当然,即便如此,她也要把她的吉祥星尽量做强做好,做不到世界顶级水平,那也要做到国内的顶级水平。
  赵明月打算服装只是其中的一个品类,还准备弄一个进出口贸易。上辈子她最开始是做茶叶生意的,后来无意间结识了一个日本茶商,开始出口绿茶,发现出口这一块利润丰厚,便有意识地去寻找外国的客户,逐渐开拓了欧美和中东市场。
  再后来,她出口的就不仅仅是茶叶了,90年代初的外贸生意几乎是最赚钱的,除了出口,她还做起了进口生意,她在进出口这一块发了家,积累了大量的资金。机缘巧合之下,做起了房地产开发。她的商业大厦就这么构筑了起来。不过现在来看,那些似乎都是倒买倒卖,没有多少实际性的产品在手。
  做房地产固然赚钱,但是这个行业也非常敏感,房地产行业,说白了就是一个权钱行业,现在沈旭跃从政,再从事这个行业的话,就相当敏感了,而且听说他很快就要升职调岗,所以她不打算从事这个行业。机遇这么好,做别的照样可以赚大钱。
  此外还要从事什么行业,要先看看机遇问题。做事业都讲究不熟不做,一个门外汉顶多只能浅尝辄止,要想真正做大做强,那是没有份的。
  八月的一个周六,赵明月开车回到沈家院子,发现院门口停着一辆新车,还是辆桑塔纳,赵明月估摸着是杨茂林新买的车。他们一家子前段时间回东北老家了,估计现在回来了。
  她下车,进了院子,看见亮亮和壮壮各拿着一根棍子在院子里大闹天宫,嘴里还拟声发着打斗的声音。赵明月说:“亮亮,小心别戳到眼睛啊。”
  亮亮一听母亲的声音,扭过头来:“妈妈,你回来了。”不过并没有放弃打斗跑过来,显然入戏颇深。
  壮壮乖乖地叫了一声:“二婶。”这孩子沉稳,从小就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听沈母说大哥小时候也不是这个样子,那么这份沉稳应该是遗传倒方臻的。
  赵明月说:“壮壮乖。”她将手里的豌豆黄晃了一下,“都洗手来吃豌豆黄。”
  两个孩子听见有吃的,赶紧扔下手里的棍子跑进屋来了,赵明月看着两个淌着汗珠子的小鬼:“洗手了没有?”
  亮亮嘿嘿笑了一声,伸着两只小手掌给妈妈看:“干净的,不用洗。”
  赵明月教训他:“又忘了是不是?细菌是肉眼看不到的,快去洗,洗了手才能吃东西。”亮亮只好转身去洗手。
  屋里的沈馥郁听见外面的动静,走到门口,笑得非常开心:“明月,看到外面的车了没有,你姐夫买给我的。”
  “大姐回来了?看到了,真好看。”赵明月点头,一边进了屋,笑着说,“姐你可要小心啊,别给刮花了。”
  沈馥郁嘻嘻笑,压低了声音说:“我还真有点怕刮花了,路上开得特别慢,熄了好几次火。嘻嘻。”
  赵明月忍不住笑,新手都有这毛病,幸亏现在路上车不多,要是等以后车水马龙的那种状况,这种水平的新手,不天天撞车才怪:“多开开就习惯了。哪个新车都是要撞几次的。”
  沈馥郁说:“我可舍不得撞了。”
  赵明月进了屋,看见杨茂林正陪沈父坐着喝茶,京京坐在一旁拿着遥控器转台看电视。“爸,姐夫和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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