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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满唐春 作者:炮兵(起点2014-7-29vip完结)-第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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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啊”

  “跟他们拼了,兄弟们,抄家伙。”在陆广和张铁牛的带领,再说现在情况危急,想跑都跑不了,一个个咬牙切齿地跟上。

  “当当”

  “啊”

  “杀啊”。。。。。。。

  一时间喊杀声冲天,明知难逃一死的大唐士兵一个个拿起武器跟吐蕃人死拼了起来,虽说士气低落、准备不充分兼素质不如吐蕃骑兵,但也再像吐蕃骑兵刚杀进来时如宰猪杀狗那那样肆意宰杀了,而不少吐蕃士兵也不时被刺倒在地。

  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何况是人呢。

  “给我死!”陆广一声断喝,那陌刀一下子劈断其中一个吐蕃士兵的木质矛柄,余势未消,直接他的脖子劈去,陆广的手稍稍一沉,那锋利的陌刀一下子从那吐蕃骑兵的颈上划去,等陌刀过后,那骑兵还在哪里一动不动,突然那马一跑,那身子还骑在马背上,而那脑袋一下子掉了下来,血流如注。

  就是那么一刀之间,陆广手里的陌刀一下子把给斩首了,干净利索,一点也不拖泥带水,旁边看到的镇蕃军一个个都目瞪口呆,心里暗暗吃惊,心想这真不愧是玄甲军走出来的英雄,竟然如斯神勇,加上这个吐蕃骑兵,他己连斩了五名吐蕃士兵,果然盛名无虚,在他的带领下,剩下的士兵勇气倍增。

  看到陆广如些神勇,那些吐蕃士兵不敢靠近,几十人骑着马把他围了起来,有人还用弓箭对准了他。

  “哈哈,是条汉子,我喜欢,都停手,收起弓箭。”赞婆策马慢慢走了过来,他那把武器沾满唐军鲜血的铁蒺藜骨朵扛在肩上,走到陆广大约二丈远的地方停住,大声问道:“你这汉子,叫什么名字?”

  赞婆尚武,他和很多吐蕃的将领一样,喜欢单挑以显示自己强大的武力,看到陆广竟然这么能打,心生敬意,一时又技庠,连忙喝住手下将士不要用弓箭。

  本来他想直接冲上去就对打,不过又怕眼前之人,又是赞普想要之人,自己一棒打死那就不好交差了。

  “在下折冲校尉陆广,你又姓甚名谁。”陆广持刀而立,面无惧色。

  原来不是长孙冲,赞婆一下子放心了,两脚用力一蹬,借着马蹬之力从凌空跃起,从马头上跃过,稳稳站在地上,把铁蒺藜骨朵用力往地上一插,哈哈一笑,骄傲地说:“吐蕃左如大将军赞婆,咦,不是说是长孙冲率队吗?人呢?你们的大部队在哪?”

  阿广面色一凝,这个赞婆自己也听过,天生神力,有勇有谋,是吐番有名的名将,善使一把铁蒺藜骨朵,有开山劈石之力,没想到还真让自己碰上了,看来候将军的情报是很准确的,从逻些城出发的吐蕃军队己经来到,准备围剿自己这些“外来客”,看来在这高原上,又有一番龙虎斗了。

  “我家将军自然是坐镇后方,对付你们这些小鱼小虾,有我出马就足够了。”陆广淡淡地说。

  幸好,长孙冲并没在营地上,他看不习惯那些新兵的作为,搬到山坡上的山洞去了,有亲兵有护卫,千万不能出事,要是他出了事,那对大唐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现在吐蕃来势汹汹,几千人把这里团团包围,就在自己站在这里说话之间,搏斗声、喊杀声越来越低,那是因为一个个战士吐蕃的骑马冲散、分割,逐一歼灭。

  就是他们此刻现身,也是于事无补,陆广宁愿长孙冲一直躲着不出来。

  什么?小鱼小虾?

  赞婆一听,那脸马上就变色了,他尊重对手,可是对手却不尊敬他,那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他一手提起自己的铁蒺藜骨朵,大喝一声“好大的口气,看棒”,然后步如流星一样冲过来了。

  “砰”的一声,只听一声巨响,那陌刀和铁蒺藜骨朵在半空相撞,撞出了火花,陆广感到双手一麻,虎口剧痛,心里暗吃一惊:这个赞婆的力量比自己想像中还要大,就这一棒,手隐隐有点发麻的感觉,那手上的陌刀,隐隐有一丝颤动的迹象。

  两人一触即散,赞婆看到手上的铁蒺藜骨朵好像有点破损,仔细一看,只见有几根如花的尖刺己经陌刀斩断,忍不住赞了声:“好刀。”

  论锻炼的水平,吐蕃那是落后大唐九条街都不止,陆广手里的陌刀虽说不是名刀,但也是陌刀中难得的精品,对付那铁蒺藜骨朵,的确是没有什么压力,与人品无关,这是大唐治炼技术的优胜。

  陆广冷冷地说:“能杀人的,就是好刀。”

  “哈哈哈,这话说得好,我喜欢,再来。”

  赞婆说完,不由分说,挥到铁蒺藜骨朵又冲上了上来,继续的搏斗,两人一个力大无穷,一把铁蒺藜骨朵舞得密不透风,而另一个刀法精湛,一把陌刀在他手中玩出了花,进可攻,退可守,一时斗得难分难解。

  “猴叔,你松手,我要去战斗,我不能一个人在这里偷生。”看着手下一个个倒在吐蕃的屠刀之下,作为将领的长孙冲,眼睛都红了。

  可是,他动不了,吐蕃袭营时,一看势头不对的猴叔马上把他按住,不让他动弹,几个人就在山坡上的山洞上,暗中看着下面激战,现在看到几百手下差不多全死光了,陆校尉又身陷险境,长孙冲再也忍不住就要冲出去。

  两个护卫马上把他按得死死的,猴叔劝道:“少主,不要,现在你去于事无补,反而让陆校尉分心,只有你逃出去,不让吐蕃抓住你要挟大唐,那才是对大唐负责。”

  “长孙冲宁愿死,也绝对不会让吐蕃人拿我作筹码去作要挟大唐。”长孙冲抓紧拳头,一脸坚定地说。

  346致命冷箭

  突然,长孙冲的瞳孔一缩,忍不住“啊”的叫了一声。

  刚叫出来,就被猴叔手疾的捂住了嘴巴,不让他说话,而他自己,也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是陆校尉。

  在和赞婆决斗之前,己经力毙二马、一火长、四骑兵,这对他的体力是一个很大的损耗,再加上他身上有旧患,在激烈的振荡下,伤口己崩裂,血水流出,再和无论力量还有武艺都在自己之上的吐蕃左如大将赞婆搏斗,压力之大可想而知,打了不到一刻钟,折冲校尉陆广一不小心,手中的陌刀被赞婆一下子磕飞。

  还没回过神,赞婆手里那把铁蒺藜骨朵一下子重重砸在陆广校尉的胸口,在营地的篝火的照耀下,长孙行一行看个真切:陆广被打得凌空飞起,在空中就狂喷鲜血,那鲜血犹如满天的血花,摔在地上之时,己落在一丈之遥的地方,身体抽搐几下,就不再动弹,看样子那是活不成了。

  看到长孙冲还在挣扎,那喷火的眼神可以看得出,他想去和吐蕃人拼命,他不是一个扔下部下的主帅,可是猴叔一扬手,轻轻在长孙冲的后脑敲了一下,长孙冲感到头一疼,那眼珠子往上翻,很快就是白多黑少,晕厥了过去。

  赞婆手持自己的铁蒺藜骨朵,骄傲地站在场中,看着陆广的尸体,摇了摇头说:“你,还不够强!”

  “找到长孙冲没有?”这时赞蒙赛玛噶从后面策马走了过来。

  她是吐蕃的公主,冲锋陷阵这种危险之事自然轮不上她,看到战局己定,这才从后面走上来询问战况。

  “还没有,勇士们还在寻找。刚解决他们一个校尉,还挺能打的,可惜不能过瘾。”赞婆讨好地说:“玛噶公主你放心,属于让人把这里围成如铁桶一般坚固,他肯定是插翼难飞。”

  赞蒙赛玛噶冷冷地说:“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最好是活擒。”

  “是,赞婆明白。”

  这时副将忽达走过来说:“将军,没有找到长孙冲,只抓到几个小鱼小虾。”

  “什么?还没找到?”赞波吃了一惊。现在唐军营地己经没几个是喘气的了,自己冲到营地后,也没听到什么人喊声长孙将军,好像就只有刚刚被自己打死的折冲校尉站出来,自己对这事还纳闷呢。

  “是。都找遍了,还没有找到。”

  “全都提上来。”

  “是。”忽达应了一声。让士兵押了几个用绳子绑着俘虏上来。

  这些俘虏是幸运的。因为他们在袭营中保存了生命,同时他们又是不幸,因为他们己经成了俘虏,性命己经己经掌握在别人手中,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将会被贬为地位贱如猪羊的奴隶。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悲惨的命运。

  赞婆走到左边第一个唐军士兵身边,用有点生涩的大唐话,冷冷地说:“说。你们的将军长孙冲在哪里?”

  那士兵把头一偏,冷冷地说:“不知道,就是知道也不说。”

  “砰”的一声闷响,赞婆单手把铁蒺藜骨朵一砸,那士兵泪光一下子呆滞,很快,从头上不断涌出鲜血,血流满面,一声不吭,一下子就倒在雪地上。

  赞婆又走到另一个士兵面前,用铁蒺藜骨朵指着他说:“你,说。”

  “不知道。”这士兵倒也硬气,宁死不屈。

  又是“砰”的一声闷响,那士兵在战斗中连头盔也弄丢了,那又重又尖的铁蒺藜骨朵一砸,那脑袋都给砸个稀巴烂,红白之物横飞,头都变形了。

  一众唐军士兵让他的凶狠劲给吓到了,根本就不废话,一句不合,马上就是当着一棒,没有一丝的犹豫。

  “嗖”的一声,那铁蒺藜骨朵一下子就指在第三个镇蕃军士兵面前,赞婆冷冷地说:“长孙冲在哪?”

  “我;。。。。。我说出来,能不能放了我?”那刚收编的士兵有点结结巴巴地讨价还价,声音有点颤,而说话时那腿一直在抖。

  “砰”的一声,这名士兵的话刚说完,赞婆的铁蒺藜骨朵一下子砸在他的脑袋上,他眼里好像有不解的神色,好像在说:为什么我都愿意配合,愿意出卖主将了,还要杀我的?

  赞婆冷冷地说:“废话太多。”

  “长孙将军就在山坡上的一个山洞里,他身边有二名护卫和二名亲兵。”当赞婆的铁蒺藜骨朵举到第四名士兵头上时,不用他问,那个胆小的士兵马上供出了长孙冲躲藏的地方。

  不是每一个士兵都能做到将军,也不是每个士兵都愿作烈士,像现在这些,那是刚刚收编的士兵,他们的骨子里,还是农夫,还是百姓。

  “不好,山上有人,快点追。”听到士兵的提示,眼尖的赞蒙赛玛噶突然看到,有几个人正在悄悄地往山上逃跑。

  十有**是还没让自己捉到的长孙冲!

  “快,活捉他们。”赞婆大叫一声,拖着他的武器就冲了上去,而麾下的亲兵,弃马提刀,也一个个跟在赞婆后面,追杀俘虏敌人的首脑去。

  那山路崎岖,再加上积雪厚,就是骑马也没骑不了,只能下马去追。

  普通带兵将领,都把帅帐设立在营地的中心位置,旁边林立的营帐就是将领的人肉盾牌,赞婆没有想到,这个大唐的将领竟然跑到山坡上面的山洞休息,一时不察,差点就让他跑了。

  这样也好,免得在乱军中被战死,这样一来,把他生擒的机会就大大增加,赞婆二话不说,亲自追了上去,他要亲手捉住敌方的首领,然后献给自己心目中最漂亮的高原之花:高原上最漂亮的赞蒙赛玛噶公主。

  “快走!他们发现了。”候叔背着昏迷的长孙冲,看了下面密密麻麻追上来的吐蕃士兵,吃了一惊,一边说一边加快了速度。

  下面被几千吐蕃士兵的围得密不透风。根本很难杀出去,在场之人,自问没有赵子龙将军那七进七出、在百万大军中有如闲庭信步的能力,再加上没有马,只能往上爬,见步走步,没想到这么快就让吐蕃人审讯出来,只好加快速度逃跑了。

  “快跑”

  “这边,小心。”猴叔一边走一边提醒。

  “快点,抓住他们。谁抓住他们,赏金一百两,官升三级。”赞婆奔走如飞,一边追一边给手下的将士封官许赏。

  “呜呜呜,抓住他们”

  “看你们往哪时跑。”

  “抓住他们。升官又发财。”

  重赏之下,必有勇士。何况长孙冲一行只有五个人。其中一个还伤了,要另一个背着,这唾手可得的功劳,哪个不眼红,一听到赞婆将军的的重赏,一个个吐蕃士兵如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跑得更快了。

  山上满是积雪,一踩就到小腿位置,可以说一步一个脚印,碰上结冰的地方。又湿又滑,一个人走己经很吃边,而身上还背着一个过百斤重的男子,更是不易,幸好猴叔身健体壮,为了减轻负重,忍重把武器都舍弃了,背着昏倒的长孙冲步行如飞,在雪山上行走,另一个护卫还有二个亲兵紧紧的跟在他的后面。

  冬天爬雪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脚下一滑,就会从山上摔下,摔个粉骨碎身,要是碰上雪崩,连坑都不用挖,直接就被埋葬,可是,有时人心比灾难更可怕,明知爬雪山有危险,可是,爬的话有一线生机,要是不爬,落在吐蕃人的手里,估计那是生不如死,最起码,但凡有一丝生机,也不能放弃。

  一个优秀的士兵心中,只有胜利和马革裹尸这两个词,绝对没有投降那两个字。

  于是,在茫茫的雪山上,出现了一个奇特情景,前面几个人在拼命地逃,后面二三百人正在拼命地追,如果远远望去,就是像一大堆蚂蚁在相互追逐一般。

  “老猴,还行吗?”另一个侍卫咬着牙说:“要不,换我来。”

  在雪山上逃了近半个时辰,猴叔的速度开始迟延了起来,嘴里不停喘着大气,在不是明亮的月光下,都可以看到他呼着团团白雾,背着一个成年男子跑了这么久,体力不下降,那他真的是神了。

  没看到后面的那两个只拿着武器的亲兵,都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不。。。。不行,你伤着腿,自个走路还不方便,怎么背人,不怕,我还行。”猴叔坚定地说:“少主是主人的长子,绝对不能让他出事,就是把命豁出去,也得保他的安全。”

  “是啊,要是少主出了事,无论对主人还是对大唐,都是受不了的损失。”

  突然,长孙冲幽幽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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