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穿越时空的约定_派派小说 >

第19章

穿越时空的约定_派派小说-第19章

小说: 穿越时空的约定_派派小说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也多少应该明白了,有些东西总是强求不来,而他对我的感情也是很浅的喜欢吧,无关爱。我的漠视让他向来的骄傲受损,所以才会变成那样。

  据说Brad的演唱曲目是三首很激烈的曲子,呵呵,正适合。

  “你笑什么?以为我吓你啊!!少把我当小孩看,我都十七了哎!老女人!!!”

  这时,身后的休息室门开了,苏舞探出个脑袋,脸色阴暗深沉。她冷冷地打量着Brad,直看的他汗毛竖起,冷汗狂冒:“怎……怎……么了?”

  “林滟比我还小两岁,你就叫一口一个老女人了?那我呢?……”她哼着说,眼底却是一片捉弄和好笑的神色。

  “啊,这个……”Brad没忽视她的眼神,故作害怕兼认真地思考了两秒才慢慢地说,“就叫……老、老女人吧。”相当勉为其难的样子,像是这样的称呼都是抬高了苏舞。

  “你这个死小鬼!!”她张牙舞爪地窜出来,两个人闹作一团。

  这才发应过来原来刚才Brad的嚷嚷全被休息室里的人听见,那他那句“你这个老女人我才不想要咧”也被他们听见了?怪不得……我扫视了一圈,都一个个暧昧的表情呢!

  而张迟陌……竟然睡着了?

  真是死小鬼……我抚额头痛,忍不住为苏舞加油,弄死他弄死他!相当恶毒啊。

  ***

  他们像是生来就注定要在舞台上演奏的,他们像是生来就注定要在一起演出的……常久的嗓子,张迟陌的贝司,夏瑜的吉他,何非的鼓,还有安知灿的键盘——一切组合起来都是那么完美,而每个人的技艺又是那么精湛!

  十几岁的时候我听过一段时间摇滚,后来就转而去听古典了。无非自认为品位高了,而摇滚再也满足不了我的欣赏水平。现在,才知道错的有多么离谱。好的音乐其实是不分类别的,无论摇滚通俗,无论现代古典……就像现在,我还不是为他们震撼着又感动着,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五十年后还会有人记得圣影,而此刻,圣影又为什么称霸了整个亚洲!

  看台下的歌迷吧,有人激动得哭了,但更多人都仰着脸笑,大声地跟着他们一起唱,为每一个节奏、动作和常久时而高亢时而低回的天籁嗓音欢呼和尖叫,现场的气氛热烈到了极点。

  我和苏舞在后台看着,却没有一个人说话。她不可能和我一样是第一次看现场,却仍是一脸震动的表情,丝毫不亚于我的专注。

  这样的乐队,怎么可能只存在了七年?!我自问,但很快就找到答案。却没来得及为之郁闷,就再次融入到场内激烈热闹的气氛中,视线停留在圣影身上,再也移不开。

  张迟陌脸色全然没有以往的苍白,冰封的眼眸完全融化,闪耀着无比夺目的光芒,他有时轻扬嘴角,笑着;有时与其他队员用眼神的交流,配合默契。这样的他对我来说陌生,却又有那么一点熟悉……

  有梦想的人,才是最真实的人。那么,正圆着梦的他,毫无疑问就是最真实,也是最快乐的他了吧!不用压抑不用伪装,抛开恼人的现实,哪怕只有短暂的一刻也好。

  结束时,歌迷一起大喊:“圣影,FOREVER。”我的眼眶顿时湿润,强忍着眼泪迟迟没有流下,在五个人下场时已跑入卫生间,一个劲儿往脸上泼冷水。

  忽然想起因为太注意圣影而忽略了Brad的演出,呃……反正没出什么状况就好,而台下观众反应应该也不错。自我安慰着,心想这个经纪人当的实在不够称职,望向镜中回复正常,神清气爽的女孩,挺直了背走出卫生间。

  短暂的休息后,圣影还是要反场唱安可,我站在一边静静地打量他们每个人,方才的震动仍在心中没有消失。而这震动,也许会持续很长时间……很长、很长…… 
10
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10:12:22 PM《穿越文合集》第九章 林滟


穿越时空的约定作者:澄奈



第十章 苏舞



  1997——

  苏舞

  常远从小失去亲人,在孤儿院长大。因有着一个男孩不应有的美丽和妖艳而受尽欺侮,孤僻冷漠,愤世嫉俗。

  张繁清,一个财团的美貌任性的千金,一个因为寂寞无聊而夜夜出入酒吧的女子。

  遇见她的时候,常远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也还只做着服务生的工作,尽管不少女人男人暗示或明示他,有另一种赚钱快又不费力的方法。

  如果不是张繁清的出现,他会去做,而后来他也的确做了——为了生存,他所做的一切都仅仅是为了生存。

  他爱上她,她也爱上他,姑且将这种感情称之为爱吧,尽管那时的他们并不懂。在第二次见面时上床,认识两周后私奔,他们像两个因爱而不顾一切的傻子,但毕竟曾经幸福快乐了好一阵子。

  后来钱用尽了,他们分别去找工作。但她终究只是个会吃会玩会享受会花钱的千金小姐,而他终究只是个还未成年并且冲动脆弱的美少年。后来感情也耗尽了,她瞒着他离开,回到那个金碧辉煌的家,重新过起挥金如土的日子,无限满足。可是她走的不干净也不彻底,因为她留下了常久——他们的孩子。

  常远不得不照顾起了长久,做起那种赚钱快不费力的工作。

  刚开始对象只限于女人。可他发现和男人做会更舒服。原来他已在不知不觉中因张繁清而恨起女人,成为同性恋。但性取向并不重要,终究敌不过金钱,只要谁有钱他就跟谁。

  后来又发生一件事让他对女人的憎恶更深。一个女人爱上他,并生了他的孩子——常思思,又在产后自杀。常久于是成为两个孩子的父亲。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抛弃那两个孩子,所以我想他多少还是善良的,而且不惜为了孩子做那样的工作。但常久冷冷地说,也许一开始是那样,但久了自然就成为喜好和习惯,他再也做不来别的工作,毕竟只要动一动身子就有大把大把钞票的工作谁不喜欢。

  “我恨他,更鄙视他。”常久的语气很淡却很冷,说这话时他微微松开了我的手,眼神投向窗外,“从小到大,我不知道什么叫爱、什么叫温暖、什么叫家,这并不重要。但思思她……

  “她有先天性心脏病,不知道能活到什么时候,她很依赖我,并对那个男人心存希望。她和你想的一样,认为他是爱我们的。多么可笑啊,就算真有爱,我也不要!然后,思思死了,死前还是在等他。我于是去找他,他却正在和一个男人鬼混,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是我的父亲!我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想把他杀了。但我没有,我只是回医院送思思最后一程,她临死前看着我叫爸爸,我从没有像那一刻为这张和他那样相似的脸感到恶心!”

  他低下头,嗓音暗哑,我往他怀里又靠紧了些,伸出手细细地抚摸他的脸颊,顺着额头,一直到唇,一寸一寸,指腹很疼,像是心疼都传递到了那里般。他抬眼看我,我笑了笑,在他瞳孔中我看到了自己,面孔非常温柔。

  “不会,我很喜欢。如果你不是这样,我才不会理你。”我拖着嗓子,尖尖细细地说,轻佻暧昧,和脸上的温柔一点不符。

  但常久显然习惯了我这样的个性,缓缓地笑了,眼眸笼上一层薄薄的雾,看我的神情是宛如对至宝一样的珍惜和爱怜。他又开口了:“你知道吗?我一个人在医院,竟是连哭都哭不出来的。我那时忽然很想你,很想你就在我的身边。而那时候,你已经离开了我,还是我一手推开的。”

  我感到嗓子酸涩,看着他沉默。

  “刚开始我就知道你和我没有未来,却还是忍不住接近你。但久了,我开始害怕你最终会离我而去,像我的母亲一样。你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相差太多。我知道你爱我,但爱又能有多久?我叫常久,但好笑的是,我不相信天长地久。”

  “所以你一开始就隐藏着真实的情感,为了这份害怕?”从前多少是看出来了,他那种想爱又不敢爱的心情,但听他亲口承认又不一样了,我接着他说。

  他默认,过了一会儿又说:“但我后悔了。”

  气氛忽然异常沉重,于是我扯开笑容,轻松地说:“是不是发现我简直太好了,而我和你母亲毕竟不是一样的人。而没了我你就活不下去,一天到晚都在想我,然后憔悴成这样?”

  常久目光闪动,也露出笑容,爽快承认:“是啊。”

  “那现在你是怎么想的呢?如果不是在路上碰见你,你是不是就算有多么想念和后悔,也永远不会来找我?”切入正题,早知道逃避不是办法,就算气氛再次沉重,刚才耍的宝也宣告无用。

  “……也许吧。”

  我说不出话,即使早料到他的回答。笑容褪去,正要从他怀里撤开,却被他更紧的搂住。俊颜多了一抹不知所措和慌乱,即使他的神情仍是一贯的懒懒:“你说过,再也不会离开我。”

  好像是说过,但那是在……“你那时明明喝醉了!!”

  他绽开得意的笑容:“还有百分之二十的清醒。我很清楚怀里抱的女人是谁。”

  我怔怔看着他,脸部温度飞快上升,却绷着脸也冷着嗓子道:“你又不稀罕。”

  “谁说我不稀罕?以后就算你坚持离开我,我也不允许。”他板过我的脸,四目相对,让我看见他满目的坚定和认真。

  “你凭什么?”按捺住就要飞扬的心,我冷言相问。

  “凭,我爱你。”

  这样想起来,那时常久是第一次对我说那三个字。而说完后,他的眼眸前所未有的明朗与清澈。那一刻我真的以为,我看见了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也看见了我一直期盼许久却一次次失望但最后终于得到的东西。

  是信任,是理解,也是爱。

  然后,我说,让我们多给彼此一点信任吧,从来就没有什么两个世界,这天、这地,都只有一个。

  我又说,其实我也不相信天长地久,所以我不会向你要什么海枯石烂,只要我们在一起就好,在我们彼此相爱的时候。

  只要我们在一起就好。

  但世事总是与愿望相违。我们在相爱时分开,却拥有了天长地久的爱。这是不幸,还是另一种幸运?

  ***

  那天上学果然迟到,毕竟中国的学校不会因为圣诞而放假。傻笑着说是因为父母都出国了不小心发烧又睡过了头,老师一脸关切和担心,现在好多了吗?我样子很虚弱地点头,还可以。老师叹气,我想她一定是在想现在的父母怎么这样,自己去玩把孩子一个人扔在家。她又说,那你不舒服告诉我一声啊,实在不行就回家休息吧。

  坐到座位上,瞥见夏瑜雷打不动地在睡觉,神情香甜地连我都不忍心打扰。

  于是打开书包准备上课用的东西,忽然听到后座的程零对柳洋说:“后天是夏瑜的生日吧,你想好送他什么了吗?”

  “没……呢,没想好。你说我该送什么啊?”嗓音带着一抹羞涩和为难。

  “我也不知道,问问苏舞?她和夏瑜很熟。”

  “不、不用。”细细软软的声音赶忙阻止,“放学后咱们去商场再看看吧。”

  恢复安静,我暧昧地瞟了一眼旁边的夏瑜。哎,从前后座说话我是从不去留意的,更别说是在上课,她们声音还那么小,但这次我怎么就听见了呢?

  嘿嘿,诡异地笑一声,心想等夏瑜一起来就要毫不留情地损他……忽然脑中什么一闪——生日?

  我呆住,如果没记错的话,11月8日应该是常久的生日吧。

  没错,没错,的确是。

  和他分手后一直阻止自己去想有关他的东西,更是刻意将所有空暇时间安排的满满,就是为了不让自己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胡思乱想。取得的效果还是不错的,一方面从前没看的DVD啊,CD啊,小说啊,搞定了很大一部分;另一方面……的确是没怎么想,连他的生日都忘了。

  那他昨天怎么也不跟我说?不会是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吧。心疼愧疚一并袭来,我伸手过去推醒夏瑜。

  “你……干嘛啊?”后者睡眼朦胧地看向我,这样的样子,我想在他的崇拜者眼中一定很性感。

  “11月8日那天……有没有发生什么事?”自觉问的很“巧妙”,我笑的僵硬。

  夏瑜应该是仔细思考了一阵,然后摇头:“没有没有,除了演出就是练习,要不去看别人演出,没什么特别的。”

  “哦。”心里不是什么滋味,看来是夏瑜也不知道那天是常久的生日,“好了,你睡吧。”

  困倦中的夏瑜少了许多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只是疑惑地皱了皱眉就继续与周公约会去了。

  于是在午休的时候拨通常久的手机,他听见我似乎很惊讶,但声音还是带着笑意:“怎么了?”

  “你那个……”我语塞,半晌才问,“在哪儿啊?”

  “怎么,想我啦,嗯?”一贯的不正经。

  “是!”我索性承认,知道对付他这种人,你越不好意思他就越来劲。而且,我的确是想他了,想见他,“你什么时候有空?”

  那边果然短暂地沉默,片刻后才开口:“我什么时候都有空,倒是你,不用上学吗?”

  “放学后。”忽然想起张迟陌那句“应该也不打算上大学了”,接连着想起分手时那个美丽成熟和他亲密的女人……看来尽管我们和好,却还是有许多没有解决的问题,虽然这些终归都是他的事,而我向来没有管他人事的习惯,可这次,不一样。

  “那我去找你?”

  “好吧。”我应了一声,再没别的可说,起码在电话里无法说,“那,再见。”

  “拜拜,亲爱的。”他故意拉长声音,腻人到死的声音,激得我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你去死吧!”

  回到教室,夏瑜在昏睡一上午后复活,神清气爽地坐在桌子上,眉飞色舞地跟何非侃着什么,双眸闪亮,眉目间满是兴奋激动,高兴的样子简直难以用言语形容。

  走过去看了眼何非,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4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