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许我来生 作者:东哥(晋江vip10.25完结,灵魂转换) >

第39章

许我来生 作者:东哥(晋江vip10.25完结,灵魂转换)-第3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58遇独孤尘
  “住手!”一群人向我看来,我笑道:“高爷,这位老大爷的钱我来还。”
  高粱看我一眼:“这位小公子倒是敞亮。”
  我从包袱里拿出银票:“这是四百两银票,给你,放了他们。”
  高粱用奇异的目光看了看我,突然笑了,一挥手,几个下人便松开了老头和她女儿,接过我手中的银票看一眼:“京城来的。带两位客人到咱们府上坐坐客。”说完,几个打手便过来抓我和蝶儿。
  “你们干什么!不准欺负我家公子!”蝶儿挡在我面前,与他们怒目相对。打手强硬的要带走我们,蝶儿一个不乐意便与他们打了起来,蝶儿功夫虽好,可那阴险的高粱突然身形快如闪电,一掌将蝶儿击倒在地,如此一见,也是身手了得!我更不是对手,瞬间被点了穴道。
  那老头领着女儿吓得双腿弹琵琶地跑了,那些手下便要追,高粱开怀大笑叫道:“不用追了,好的货色在这呢,带走。”
  蝶儿爬起来强硬道:“你们快放了我家公子!伤了公子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几个打手拦截住蝶儿又打了起来,高粱和两个手下强行将我带走,蝶儿的叫喊声越来越远:“公子!公子……你们放了他,你们不能带走她,公子!……”
  我就是这么进了独孤府地——云月山庄。
  云月山庄大的惊人,高粱把我抓回来撇到一处空房子了,令我不禁寒颤。我很害怕,因为有过被劫持的经历,更是恐惧万分。这一次没有了陈轩炎,没有陈莫寒,也没有冯清,人生地不熟的怕是插翅难逃。
  高粱叫下人打了一盆清水,亲自拧湿了毛巾便向我走来,捉住我的下巴一下一下擦拭我的脸,仿佛在做一件极有趣的事。洁白的毛巾变得污浊,众人目睹着我的真面目大吃一惊,低声嗟叹,愣在当地。高粱虽平静,也难掩惊艳的神色,定定神平淡的说:“只要是女人不论怎样遮遮掩掩都逃不过我的眼睛,美,实在是美。既然我放了那对父女,就由你来代替。过几日高爷我就让你入门。”
  豺狼终究是豺狼,尽管样貌堂堂,有些气宇,骨子里的淫邪之态还是显露无遗。到了这个的地盘,逃跑的几率不高。让豺狼放人肯定不可能,这高粱要娶我,至少不会有性命之忧。但也不能让这恶人娶了去,怎么办!
  高粱解了我的哑穴,抬起我的下巴吩咐身后的下人:“叫丫鬟拿身女人的衣服给她换上。”粗糙的手指摩挲着我的脸,笑道:“脸色如此苍白,说明你很害怕。”
  “你要娶我?”
  “我要养你做金丝雀。”
  “不可以,我是成遥,被皇帝通缉的成遥!”
  “成遥?京城成王府二小姐成遥?”高粱挑起眉。我见他有反应,急急道:“没错,我是成遥。我是成祁贤成王爷的女儿,快放了我!或者把我交到衙门,你可以拿到很多好处。”
  高粱面色有些下沉,瞥到我腰间的玉佩扯下来一看,更是凝重了:“你们在门口把着,这件事谁也不准露出去,不能让庄主知道。”
  “是。”下人们退出门。高粱露出的嘴脸说:“果然是个娇滴滴的绝色。”
  他不敢妄动我,却一直把我关在这里,我出不去只好祈祷蝶儿安全,想办法救我出去。一日,两日,三日……高粱既不放我,也不交官,起初警惕于我的身份,不敢轻易碰我就安静了两天,可是第三天却想开了似的动手动脚,他很大胆,像是要私留了我。
  是夜,朦胧中一双手在我胸前腰间游走,猛地睁开眼,我被身上的黑影吓了一大跳!弹坐起来推倒他呵斥:“高粱你要干什么,滚出去!”
  “我高粱今夜要尝尝陈国第一奇女子的味道。”他拉扯开自己的衣领,我下意识跳下床就向外跑:“救命啊!”
  高粱一个大步流星抓住我抛到床铺,按住我就亲,我拼命的挣扎:“放开我,滚开!”他的一只手扣住我的双手按住我,另一只手开始解裤带,恐惧感到达极端,我狠狠一口咬在他右臂,咬得牙根发疼,尝到一股恶心的血腥。他痛叫一声猛地甩开我不撒口的头,左手凶狠的给了我一巴掌,打得我眼冒金星。
  “臭娘们,敬酒不吃吃罚酒!”一口气又扇了我七八个耳光直到打得我眩晕,又重新压到我身上撕扯开我的前襟一口几乎咬断我的锁骨,我闷吭一声摸索到枕下的簪子,柔声道:“高爷!”我妩媚的嫣然一笑,高粱一个怔忡,趁他闪神之际我使出浑身力气一把插进他的右眼,鲜血当即溅在我脸上,他号叫出声捂住眼睛,我跳下床飞奔向门,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求生力量叫嚣着,守门的听见高粱惨烈的喊声瞬间冲进来,我飞快的施展拳脚几招便将他们在地,用簪子毫不留情的插在他们心口,捡了一把刀跑出去……
  夜黑风高,院子里人很少,我根本分不清那条是能逃出去的路,后面的人在疯狂追赶,我只得不顾一切向前跑,遇人杀人,遇神杀神!
  “都快他妈给我追,给我弄死她!”高粱凄厉哀号着在后面喊,“快到庄主寝房了,快他妈捉住她,不能再让她往前跑了!一群饭桶!”
  这句话依稀让我预感也许我会获救,于是更拼命向前奔,直跑到一处院落门前,窗口突然飞出一只砚台击在我胸口,一口血吐出来,当即倒地!我感到自己胸口几乎碎了,捂着自己的伤处上气不接下气的粗喘,这时月白修长的影子随即从窗口飞出,站定在我面前,那人淡定的问:“什么人。”
  第六感忽然给了我希望,我擦擦嘴角的血愤愤的抬起头,强忍着胸前剧烈的疼痛,气息不稳道:“你是独孤尘吗?”
  那人很高,面色平静沉稳,三十岁左右,长得不错,但月白的袍子显得整个人孤僻如三尺薄冰,给人以无形的压迫感。他看到我的脸无比震惊,竟是一句:“你怎么会在这里?”
  难道他认得我?我顾不得那么多了,只求活命,便求救于他:“救我!”
  “庄,庄主!”后面地人赶上来,混乱的脚步声让我心慌,一个人冲上来一脚捣在我的腹部,“我让你跑,贱人!”而下一秒,踢我的人被一脚踢出十几米远,口吐鲜血昏倒过去。踢昏他的的正是月白袍子!
  这时高粱手捂着不停流血的眼睛大叫:“庄主,当心这妖女,她杀了庄内好几个人,还刺伤了我的眼睛,一定要除掉她!”
  谁知那人却蹲下来拉好我凌乱裂开的衣襟,摩挲着我的脸认认真真的像是在看什么,许是脸上的巴掌痕,然后满眼疼惜的用袖子擦去我脸上的血渍,冷冷道:“高粱,明天自废了武功来见我。”
  众惊失色,不明其意,高粱更是吓破了声:“庄主,这是为什么!”
  我也懵住,不解的看他,他一笑如沐春风:“成遥,我是独孤尘。”语毕抱起我,撇下他们,进了房间。
  他直接将我放在床上,身体接触了冰冷的床沿我一惊:“你想干什么?”
  他回身点了灯烛,从柜中拿出一瓶药递给我,我接过药瓶惨惨地说了声谢谢。他又指了指屋子后面说:“你可以去洗个澡。”
  “不洗。”也许是我紧张兮兮又狼狈不堪的模样有些滑稽,他的笑意很明显,孤僻的味道不见了,反而态度很温和:“你随意。今晚暂且住这里,我这就出去。”
  他转身之际,我疑惑的问:“你怎么知道我是成遥?”
  他回头看我一眼,从桌上拿出一张画像来递给我:“前几日出洛城。遍地都是你的影子。”
  我接过画像有点不自然,不知道是哪来了一股子气,恼怒的团成一团,气鼓鼓道:“画的真难看。”又问:“我刺瞎了高粱的眼睛,好像也真的杀了几个人。你怎么不向着自己人呢?”
  他笑笑不回答,几步踱出门去,剩下我一人楞楞的抹药发呆,鸡飞狗跳了一个晚上,哪里还睡的着,就这么一直坐到天亮。
  “叩叩叩。”天亮了有人敲门,我打开,是独孤尘,递给我一件整洁的衣服便出了门。我换上衣服,过了一会儿他又亲自端进来饭菜。
  “谢谢。”除了第一眼看起来冷漠孤僻,之后的他一直是沉稳微笑着。独孤尘和传说的不太一样,给人一种强烈的正直感和安全感。
  我食不知味的嚼着饭说:“吃完饭能让我走吗,还是报官抓我?”
  “你可以住在这里。”
  “为什么?”
  “这里比外面安全,我会给你隐瞒身份,你只管安心住下来。”
  我放下筷子定定的说:“我不住,世界上没有平白无故的好事。”
  他笑了,磁性的嗓音不疾不徐:“我值得你相信。”
  “我不信。”
  【帮忙收藏一下啊同志们,别让我这么可怜呐!可怜死了】!!!!




☆、59、柔情似水

59、柔情似水的乐趣!      
  “我不像好人?”他好笑的问;沉思片刻亲切又诚恳道:“你很像我的一位久别的故人。我调查过你;你现在正被全国通缉,我想除了这里你没有更好的安身之处了。我很愿意帮助你,并没有恶意企图。我们可以交个朋友。”
  我一半认真一半玩笑道:“你的年纪能做我的叔叔了。”
  “随你;如果你愿意,可以认我做兄长也可以叫我叔叔。”
  说不清楚,只是有一种强烈的信任感让我觉得眼前的洛城神话是个十分可信的人,还有那句久别的故人,撩动了我的心弦;曾经我也是那样的怀念一位故人。加上现实因素;留在这里的确有益,也许我可以暂留一段时间等时机成熟了再离开也不迟。
  “好,我相信你;但是麻烦你帮我找一个人,她叫蝶儿,是我的朋友。”
  “好。”
  我灿烂一笑:“大恩不言谢,独孤‘叔叔’!”
  他有一丝恍然,莞尔一笑点点头走出去。其实独孤尘并不老,而是非常英俊挺拔,笑起来春风洋溢潇洒自如,只是看起来非常沉稳老练。其实我一直认为三十多岁的男人正是最有魅力的时候,在现代,三十岁是个门槛。三十岁的男人往往建功立业,性情成熟,褪去年少的青嫩轻狂,最吸引女人了。因为我像一位故人,他便愿意萍水相逢出手帮我,那位故人一定是在他看来重要的人。但他说的对,我们可以交个朋友。不论他究竟是何意图,我已经凭感觉断定,独孤尘是个正派的人,不会加害于我。
  下午蝶儿就被找了回来,蝶儿抱着我大哭一通,真是把她担心坏了:“小姐,我还是觉得不妥,独孤尘很有可能是贪恋你的美色,我担心他是先君子后小人,咱们还是想折子逃跑吧。”
  “不,先住着,我相信他。”
  独孤尘对我温文尔雅,但我也见到了他雷厉风行的一面,在这个大大的云月山庄,所有人都对他充满了敬畏,披肝沥胆的追随他誓死效忠。说实话,很酷,很酷。但他不只是酷在表面,而是酷到骨子里,光芒万丈。我每每见到他都亲切叫他独孤叔叔,是下意识的开玩笑,但是他很高兴。然而我发现,他这么大年龄,竟然没有妻子,堂堂富可敌国的独孤尘尚未娶妻,简直令人无法相信!有一次我无意问他我像什么人,他没有答,只是静静的走开。
  他永远是一身月白的袍子,偶尔令我恍惚出神,从未见他穿过其他颜色的衣服。在遥远的二十一世纪,韩漠也总是穿一件雪白整洁的衬衫。他们其实有很多地方很像,都是商业奇才,都那么沉稳,都喜欢穿白色,等等等等。熟悉感让我放下防备。我像他的故人,他像我的故人。或许是彼此的故人让我们更走近了一步,我们开始无话不谈,像是忘年交,更像知己。
  一天夜里,外面的琴声吸引住我,是那么熟悉婉转的声音,忆故人。我批了外套悄悄迈出门外,寻找琴声的来处。忆故人,忆故人,忆故人……缓缓走近凉亭,那月白的身影在石桌上静静弹琴,仿佛深深陷入在缠绵的回忆中,眼角流露着淡淡的伤感。独孤尘和我是一样的,我们都是沉湎在回忆里的人,我们在怀恋故人的影子,我们的故人不在身边。
  我不禁沉浸其中,静立在一旁徐徐的翻卷回忆。
  一曲完毕,我悠悠开口道:“她是你的爱人吗?”
  他站起身,仰头望着明月久久才说:“她很美。”
  “她在哪?”
  “很远很近。”
  “很远很近?”我不解,又笑笑说:“你这么老还没娶妻,该不会就是为了她吧,好专情啊。你们为什么没在一起呢,她不喜欢你还是因为其他的事情?”
  独孤尘坦诚的说:“我们分别的太久,她已经爱上了别人。”
  “呵呵,独孤叔叔竟然是个大情种。”我尴尬的笑着,下意识摸上手腕上的镯子,又想到陈轩炎,不知道他现在好不好。分别的太久,爱上了别人,就像我失意忘记了韩漠爱上了他,既挣扎又矛盾,有棱有角一点都不圆滑。
  “你怎么就知道她爱上别人了,也许她还爱你,你问她了吗?”
  他转过身缓缓走到我身旁,突然宠溺的摸摸我的脑袋,带着无奈地语气说:“长不大的傻丫头。”我一头雾水:“诶,我人小心可不小,你懂得我都懂,你不懂得我也懂。”
  “成遥。”他低声呢喃我的名字,像在思索。
  我想了想,笑呵呵的说:“以后叫我天意吧,给成遥一个自由,在这洛城里没有成遥这个人。”
  “天意?”他促起眉沉默半晌,点点头:“好,以后我就叫你天意。早些睡吧。”他离开,走出几步突然回头问我:“陈莫寒和陈轩炎你爱谁多一些?”
  “我……”我哑在当场抓紧了腕上的手镯,头上的簪子又似有几吨重,前世今生,前世今生……这个问题被人问过无数次了,也被我自己问过无数次了。我爱他们,也许,爱的一样深,很深很深……
  独孤尘没有得到我的答案,给了我一个微笑走了,那背影看起来很阴郁。他一定觉得我很好笑,觉得我是一个连爱也说不清楚的小姑娘。我朝着他远去的背影努努嘴,大叫:“喂,我很痴情的!我隋天意敢爱敢恨,才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
  他身形顿了顿,施展绝美的轻功飞身闪进迷蒙的黑色中。
  你们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