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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品闺秀 作者:夜有轻寒(晋江vip2012-11-23完结,种田)-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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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年纪就有一身蛮力,相比林家这三个文弱之人来,实际干活要强得多。

  “这怎么成,蔡大嫂,若是如此,岂不是咱们占了你的便宜。”林崇严也想到了这点,直接就说了出来。

  “哎!他大叔,你这是什么话呢,你帮咱家的还少了?我是看到别家都是这么做的,确实比一家人种快得多,村里就咱们两家没什么亲戚,何不打伙算了。咱们每天起早些,互相帮忙,轮着歇息,这样随时地里都有人,也不会把人累垮了。”

  “这方法好,就这么办吧,爹。”突然间插进来一个声音,林崇严抬头一看,却是林晓霜带着弟弟来了,两人手里提着个竹篮,一人握着一边提手,他们和蔡家嫂子说得专心,没有注意到这俩姐弟,也不知啥时候就摸到了跟前。

  “霜儿,祖儿,你们怎么来了?”张氏惊讶地问道。

  “我和姐姐给你们送午饭来了。”林念祖笑眯眯地回答。

  “什么?”张氏眉头轻微地皱起,家里的存粮不多,紧着吃都不知道能不能赶得上夏粮收获,这俩孩子居然擅自做饭,岂不是……顾虑着蔡家人在跟前,她也不好说什么,只把眼睛一横,瞅了姐弟二人一眼。

  林念祖接收到母亲的白眼,暗地里偷笑着,放下了竹篮。

  林晓霜拿开盖着竹篮的白帕子,里面放的正是家里那个扁砂罐,再揭开盖子,一阵热气向上蹿起,香味扑鼻。砂罐的保温效果很好,这时节温度又不低,汤一点也没有冷却。

  “爹,娘,这是我和念祖去林子里摘的蘑菇,炖了汤,味道还行,拿来给你们尝尝。”林晓霜一边说,一边利索地取出碗筷。

  张氏听说不是家中的粟米,才松了一口气,又听到说砂罐里是蘑菇,一下子心就提到了嗓子眼,厉声叫道:“不能吃!”伸出巴掌去,就想端了砂罐倒掉里面的东西。

  还好姐弟俩动作快,林晓霜拖着篮子退后,林念祖拦在了张氏跟前,大声道:“娘,这蘑菇没有毒,是可以吃的,我们都吃过了,你看我和姐姐不是没事?有毒的我们都没有采。”

  林念宗惊异地看着弟弟妹妹:“你们怎么知道这些蘑菇没有毒?”

  “姐姐告诉我的,”林念祖轻轻一摆头,有点得意地斜睨了蔡二虎一眼,小嘴吧嗒吧嗒地一一道来,将林晓霜给他说的那些全都复述了一遍。

  林晓霜含笑看着他,对感兴趣的事,这小子记性倒是蛮好,一点都没说错。

  林晓霜见父母尚自惊异不定,林念祖话音刚落,便接口补充道:“其实蘑菇有毒无毒,有很多种辨别方法,除了看形状,看颜色,看生长的地方,闻气味这些,还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在采摘野蘑菇时,可用葱在蘑菇盖上擦一下,如果葱变成青褐色,就证明有毒,不变色的则无毒;还可以在煮的时候,在锅内放进几粒白米饭,如果白米饭变黑,就是毒蘑菇,不可食用。只要综合以上法子,就能够分出有毒无毒来,断然不会有错,何况我和念祖采的这些,都是认得的,人们常食无害的,常食还对身体有益。”

  听她说得头头是道,林崇严出言问道:“这些东西,你是怎么会知道的?”

  “爹,姐姐都不记得过去的事了,你问她她哪里回答得出来。”林念祖插嘴道。

  “是啊,我也不大记得,只是脑子里自然而然的,就知道这些东西,”林晓霜配合地皱了皱眉头,“先前我还道是爹娘教的,原来不是,想来是听其他人说的了。”

  乡村的女孩子不像城里的大家姑娘,整日养在深闺,林晓霜从小就满山遍野乱跑,帮着家里干活,这也不是不可能,只是在她出事前,却不曾见她采过蘑菇,不过这个问题已经无法深究了。

  林崇严是有学问的人,听女儿说得头头是道,已是深信不疑,蘑菇他以前是吃过的,只是那些都是干品,他虽书读得好,于农事一道却是两眼一摸黑,看着所有的蘑菇都长得差不多,根本分不出哪些有毒哪些无毒,难得女儿竟有此本领,一时心喜,捞过碗就舀了一勺吃起来。虽说没有放油,就是白水煮了放点盐,他却觉得再也没吃过这么美味的蘑菇。

  见丈夫都吃起来,张氏也自信了,让林晓霜给蔡大婶母子也盛了一碗。蔡大婶笑眯眯地看着林晓霜,对张氏说道:“林家嫂子,你是个有福的,两个儿子这么乖巧,闺女还这么能干。”

  张氏谦虚道:“这孩子就是野惯了,还好记性不错,看什么一遍就会,也不知她哪里学来杂七杂八的这些东西,有的我们连听都没听说过。”她虽然用的是嗔怪的口吻,眼底眉梢却俱是笑意。

  林晓霜背过身去,对着弟弟做了个鬼脸。

  “婶儿,林子里蘑菇挺多的,您若是见到其他乡亲,告诉他们一声,免得有人又误食有毒的蘑菇,凭白丢了性命。”林晓霜好心提醒道。

  “哎哟,我可没有丫头这么好的记性!”蔡大婶笑道。

  “回头你告诉爹,咱们写下来,给村长送去,不就结了?”林崇严含笑说道。

  “嗯!还是爹想得周到。”林晓霜点头答应。

  乡人多纯朴,若不是逢着这乱世,各家只能顾着自个儿,多是好心的。蘑菇是天生天长的,又不是自家的,乡人们能多寻一样吃食,也好熬过困难时期,从父亲与大哥的对话中,林晓霜敏感地意识到战争也许持续不了多久了。

  她并不是没有私心,也曾想过只是自家晓得分辨,不如就把蘑菇采了晒干,放着慢慢吃。不过后来想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若是那样,其他人见她家吃了无事,也会效仿,若是吃着有毒的,反倒害了人,索性公开分辨之法,再说了,这世上又不是只有蘑菇可以吃,没有受过工业污染的自然界,就算战争起也不会受到炮火的摧残与毁灭,物质不是一般地丰富,很多东西都可以下嘴。她想过了,四周尽是山林,别说蘑菇有很多,不怕被采摘光,就算被采光了,她还可以自己种,曾经看过的蘑菇种植法,因为是直观的印象,加上技术人员详细的讲解,清晰地刻在了她的脑海。或许老天爷早就预备安排她穿越当农民,所以才早早给她进行了训练。

  “娘,以后家里的饭菜,就由我来安排吧。”林晓霜等大家吃完,收了碗筷说道。她不能只做个米虫,也知道这是不现实的,迟早都要面对,不如由自己提出来。以她的性格,也不喜欢坐着等人来养,她喜欢自己创造财富,从中可以获得乐趣。

  “你行吗?”张氏眼带疑问。

  “嗯!”林晓霜重重地点头,“我一定做好了,不会饿着爹和娘。”

  “只说爹和娘,是不是就可以饿着大哥了?”林念宗打趣道。

  “大哥……”林晓霜跑上前,挽住他的胳膊,不依地哼道。

  “好了好了,你们兄妹就别闹了,念宗,吃也吃好了,赶紧下地,趁天黑前,把这茬给种完了。”张氏唤道。

  “你俩快回去吧,路上别耽搁了。”林念宗摸了摸弟弟妹妹的头,挺直了腰杆往地头走去,吃饱喝足,他的步子比原先有劲得多。

  林晓霜与弟弟站在树下看了会儿,顶着日头慢慢往来路走去,半路上见林晓霜走得气喘,林念祖主动接过了篮子。今天真是走了太多路,走走歇歇的,姐弟俩用了大半天时间才回到家,林晓霜去舀水洗脸,就着水光,看到脸颊被太阳晒得通红。

  “唉!没有防晒霜呢,怎么办?”她摸着脸,自言自语道。

  不管怎么说,长着一张耐看的脸,至少嫁人时也算是一份本钱吧!她掬起一捧水,轻轻拍打在脸上,慢慢沉思起来。

  有肉吃了

  林晓霜于农事方面,多的不会,帮不上什么忙,但是偏门的东西却比谁都知道得多。

  接过了厨房的活儿,总不能天天让家里人吃蘑菇吧,再好的东西,就算是山珍海味,一直吃下去不变化,也会有厌烦的那一天,而且……营养失衡!于是她变着法儿地收集能吃的东西,榆钱儿、槐花儿,香椿,一样接着一样。

  不同的东西搭配着吃,甚至偶尔还有肉汤,她的厨艺很快得到了家人的肯定。

  哪里来的肉呢?却是些雀儿肉。还别说,这山村的雀儿不少,都是成群结队地活动。林晓霜琢磨了几天,回忆了书上曾经看过的麻雀捕捉法,确定没什么遗漏后,请村东头的独眼老蒋用细麻绳编了一张大网,代价是抓到的雀儿得给他一半。

  而后她拉上大哥带上小弟,一人扛一根竹竿,每天傍晚去村口的林子里打劫。他们先把大网用竹竿轻轻挂到树丛一端的顶上,网口敞开,网底垂直下落,然后几个人用竹竿从树丛的另一端往有网的这端驱赶雀儿,那些傻头傻脑的雀儿在黑暗中拼命地往网里钻,等合网落地,那些雀儿就逃不掉了。

  林念宗直夸妹妹聪明,反正这些雀儿不是好鸟,秋收的时候会吃地里的庄稼。他们根本就没有客气,网住一批,捏死,又接着网下一批,抓得不易乐乎,若不是林晓霜叫收手,两个男孩直想把附近的雀儿都给捕杀尽了。

  反正麻雀随时有,又有大哥和弟弟这两个劳力在,林晓霜没决定逮太多,而且麻雀肉要吃新鲜的味道才好,偿了对蒋独眼的承诺,又给蔡家送去了几只,剩下的宰杀了,很是炖了一锅,那肉质厚实,肉色黄澄,吃得林念祖几日里满嘴流油。

  本来林晓霜不想沾血腥,女孩子嘛,对这些事总有些排斥,她让林念宗干,没想到小书生怕血,捏死麻雀时毫不客气,宰杀时一见血就晕了,她只得忍着恶心,自己操刀上阵。此后很长一段时期,林晓霜在弟弟的心目中形象盖过了他的大哥,她手提菜刀的英勇形象,盘旋在林念祖小朋友的脑海多年,光辉而灿烂。

  张氏与蔡家婶子闲聊时,越来越多地提到了女儿,两家人自打并在一起做活,效率确实提高了很多,蔡大婶与二虎做活卖力,一个顶林家两个,林家这边觉得过意不去,少不得让他娘儿俩不用做午饭了,林晓霜每日多做两人份的送去,两家人还真像是一家人。

  每日晌午能吃到热乎乎的饭菜,蔡大婶很是欢喜。

  “真是羡慕你,林家嫂子,女儿最是贴心了,我就两个儿子,没一个让我省心的。”蔡大婶一边说,一边打量着一旁的林晓霜,这闺女虽说瘦了点,可长得白白净净,水灵灵的,关键是能干,真是越看越是喜欢。

  “这孩子啊,我还想着年岁不小了,该教她些厨房的活儿,哪里知道她在这方面倒有些天份,比我强得多。”张氏话语中不乏骄傲。

  “可曾许了人家?”蔡大婶问道。

  “她还小,我还想多养在身边几年,蔡嫂子你没养过闺女,不知道这养闺女比养儿子麻烦多了,唉!操心啊,也不知她将来会嫁到什么人家,一想到将来大了就要离开父母,我这心里就难过。”

  “你既然心痛闺女,就别嫁到远处去,挑个近处的人家,也好时时看着。”

  “嫂子说的是。”张氏看着不远处的女儿,眼底一片温柔。

  “不知道林嫂子想给霜儿找个什么样的人家,我们村里的庄稼户,怕是配不上你这个女儿。”蔡大婶继续打探着。她存了试探之意,自己的儿子二虎大了晓霜两岁,要是可能的话,她真想订下这个儿媳妇。

  张氏却没有接她的话,笑了笑,将话题扯开了。虽说他们家如今败落了,可原先也是大户人家,听丈夫的口气,等战争平息以后,还是要回关中去的,这山村里的人,确实配不上他家女儿。

  在这里日子虽苦,一家人却是和和美美,团团圆圆,依张氏的意思,若是能在这里过一辈子也好,因为关中的家里,林崇严还有两名妾氏,不过为了儿女的前程,她也知道这个想法是不现实的,只有期望这么多年,那两名妾氏守不住,自个儿跑了。

  虽然张氏没有发话,蔡大婶却是存了心思,对林晓霜愈加好了,常叫她到家里去玩。她家院里栽了几棵果树,有桃有杏有梨,头一年的果子打下来吃不完,手巧的她都做成了果干,第一次林家姐弟上门去给她送麻雀,她就抓出一大把来给他们吃,林念祖正是嘴馋的年纪,惦记着人家的果子干,知道蔡大婶喜欢姐姐,便常常拽着她上门,顺便蹭东西吃。

  蔡大婶不止会做果干,她还会做豆腐、腌咸菜、做甜酒……反正乡下人家会吃的,就没有她不会做的,林晓霜本着技多好傍身的想法,也爱去她家,跟她学了不少东西。她嘴巴叫得甜,人又长得乖巧漂亮,蔡大婶一高兴,也不藏私,将拿手绝活尽心教她,就连独门绝技也传了出去,没几天林晓霜就学会了腌咸菜,其他的暂时没材料做,但是理论上她都熟悉了,估计若是有料,也能做得稳稳当当。

  见蔡大婶如此尽心待女儿,又时常让蔡二虎与自己的俩孩子在一块玩耍,张氏还能看不出她的心思,找了个空,试探了丈夫几句。

  林崇严思量了一下,说道:“说起来二虎也是个好孩子,是咱们看着长大的,为人实诚,若他家境好些,女儿嫁到他家也不错,可惜……”

  “咱们现在也比人家强不了多少!”张氏叹口气,“我也想女儿嫁个好人家,只是这日子一天天过去,她眼看过两年就大了,可别耽搁了。”

  “还早呢,看看再说吧。”林崇严说道。他聪明可爱的女儿,比两个哥哥家的强多了,大哥的长女嫁的是东临县县尉,二哥的长女嫁的是个秀才,蔡小虎人品虽好,却没有功名,她的女儿就算不比两个哥哥家的嫁得更好,也不能比他们差才对。

  林晓霜并不知情,在她眼里,蔡二虎就是个小孩子,和林念祖一样,她把他当成了弟弟,若是知道大人们想将她与个孩子送作堆,不吐血才怪。

  她的腿已经完全好了,周围的环境也熟悉了,出门不再用林念祖跟着,她知道父亲的期望,所以更多的时候是让林念祖在家中读书,不听话就以不做好吃的相威胁,林念祖为了能饱口腹之欲,对这个姐姐比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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