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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风舞狂沙 by 戈阳-第1章

小说: 风舞狂沙 by 戈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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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Y:戈阳
 风舞狂沙(1) 


 

风予诺是个警察,成天摸鱼的那种。 
原来他是想当MODEL的,只要随便摆几个POSE就可以赚钱,他喜欢干轻松的活。十八岁的时候,他也曾当过PAOTTIME…MODELING。 
他挤不进顶级帅哥的行列,但身材很好,修长匀称,虽然稍嫌单薄。当时满世界都流行中性风潮,细长左眼下的那颗小小泪痣,让星探发现了他。 
他很爱睡觉,所以精神状态常常不好,三天两头地迟到,挨骂犹如家常豆腐饭。也不是没有人欣赏他,摄影师就点名夸他能够把那种名为慵懒的意境揉入骨髓、于举手投足间发挥到淋漓尽致。 

可是他太爱睡了,终于在一场拍摄中,睡瘾突发,还非常之不小心地将口水滴在名贵的西服上。在老板的大声咆哮中,被扫地出门。 
他掏掏耳朵,暗叫一声倒霉,二话不说回到家中继续跟大床缠绵厮守。如果不是冰箱告空,估计这场人床恋必将持续到海枯石烂、天荒地老。在吃完了一卡车的方便面后,他开始找新工作。 

警察,这两个字跳入他的视力范畴,意识到这是个永远不会倒闭的机关,而且有制度齐全的保障体系,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搭乘末班车考入警校。 
曾经有一道选择题放在学员的面前,老师问: 
重案组、抄罚单、守水库,这三个里面大家会选哪一个? 
有百分之九十的人气势如虹地说要进重案组,剩下两个有自知知明的选择抄罚单,只有风予诺表示愿意守水库。 
不是他不想当精英,只是他觉得当精英太累;抄罚单的话,整天要在街上晃来晃去,这样又太苦;只有守水库,一杯清茶一壶酒,偷得浮生半日闲。 
就在这种心态下,他终于混到毕业,在一个不冷不热的部门里接着混。几年来小日子还算过得滋润,虽然为了同一个理由他常常挨批。 
这一日,局里组织了一场特殊测试。 
他抽到的那道题目是:假设你是一个职业杀手,你会怎么对付一直追着你的警察。 
这么简单!他连考虑也不用考虑,字字珠玑。 
“我,会在一个扑朔迷离的夜晚,用电击棒俘虏那个警察,把他锁在灰暗的墙上。冰冷的月光透过乌云、透过树叶、透过铁窗,我要让那双比星辰还要亮还要冷的眼睛透出黑夜的绝望,在他精壮阳光的身体上留下屈辱的烙印,一生一世,永不消磨……总之,我要折磨他、铐问他、占有他……”风予诺对着众考官露齿一笑,补充一个专业词汇。“SM他!” 

“叭——” 
一声轻响,打破考核室内的寂静。直属上司陈SIR的额角不受控制地冒出一颗汗珠,顺着脸颊滑下,落在记分纸上。 
好奇怪!罪魁祸首搔搔头,天气的确很热,但明明有空调啊! 
测试结束后,八位警界资深考官一致认为风予诺将边缘人类的复杂心理揣摩得惟妙惟肖、出神入化,力荐他为最佳卧底人选。 
“卧底?”风予诺直摇头,他还想留着小命回家享受新买的超声波按摩床呢! 
他理所当然地拒绝,但听到可以拿双份工资,并且得到暗示黑社会上班不用天天七点起床,他立刻变节,热切地握住长官的手,眼神炽烈:“Sir,我不入黑道,谁入黑道?” 
接下来是一系列的变动,更改档案、打入大牢,凭着小聪明和小恩惠赢得某集团三流头目的完全信任。在一个月夜风高杀人夜,风予诺按计划带着那个三流头目逃出监狱。途中,为了表现他的心狠手辣,他还以非常凶残的手法“干掉”十八个狱警,着实让番茄酱供应商大赚了一笔。 

当晚,他顺利进入“风火堂”。 
风火堂,是一家规模浩大的保全集团,提供各种防暴技术及专业人员。它的总部在一幢高科技大厦里,表面金碧辉煌,暗里的勾档自然是黑不见底,风予诺的任务就是让他们“见光死”。 



一回总部,那个赵姓小头目对着众同僚吐血推荐,力保他入伙,并拍着胸脯向风予诺表示,以他们集团的手腕,三天之内就可以让他从格杀勿论的通缉要犯变成持有全新身份证的安善良民。 

就此,他混入风火堂,当了个闲职。 
那个赵哥对他极好,有饭局的时候总不忘叫他一块去,从这家夜总会嗟到那家夜总会,吃得他不亦乐乎,心头暗爽。这种吃喝玩乐的日子虽然舒坦,但对他的工作可说是毫无建树,根本触不到中心。转机,是在一个星期之后。 

“小风,大老板明天从瑞士回来,记得穿得正式点。”赵哥拍拍他的肩,临转身还特别嘱咐了一句,“千万别迟到啊!” 
他并不觉得明天能带给他什么契机,毕竟像他这种一捞一大把的小角色怎么能博得大人物的注意?可是为了对得起那双份工资,他还是特意跑到百货商店买了十四只闹钟。在十四只闹钟的集体摧残下,他意守丹田、气冲脑海,总算是按时从床上跳起。 

穿上压得皱巴巴的西服,和领带进行生死搏杀,骑了五分钟的自行车才发现脚上趿着的居然还是双拖鞋,只能“噔、噔、噔”地跑回六楼,从大床下拎出一只皮鞋,另一只非常不给面子地缩在沙发下,又折磨掉他八分钟的时间。 

如此一波三折,终于抵达目的地。 
“你怎么现在才来,老大马上就要到了。”赵哥连忙招呼他。 
众兄弟在底楼大厅门口整齐地列队,准备迎接至尊人物。 
“风哥每天看上去都这么累,是不是晚上太辛苦了?”一个小喽罗谄媚地开低级玩笑,在一阵大笑中,风予诺挤入人堆,挑了个较不起眼的位置。 
阳光不温不火,暖洋洋的让人发懒,飞走的睡虫复回,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他记得这是非常时刻,不敢太张扬,所以假装“淑男”地抬手遮了一下。 
岑越下车的时候正好看到这个镜头:修长的五指优雅地掩唇,风吹发动,露出一张素净讨喜的脸庞,细长上挑的单凤眼微眯着,浓似飞云淡似烟,春情婉转绕指缠。 
风火堂主一时无语,脚步略作迟疑。 
惊觉那道凝滞的视线,风予诺不知自己在无意中使出了“勾魂大法”,只道动作太过失态,连忙低眉敛目,等顶点人物众星捧月似地从身边走过,才缓缓舒了口气。 
岑越今年三十二岁,外表斯文有礼,常常带着副金丝细边眼镜,属于典型的笑眼藏刀,于谈笑声中杀人如麻。这样一个阴晴难测的人也染上了全球十大流行病之首、现今最最时髦的性向选择——喜好男色,对女人全无感觉。 

有道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以风予诺这类远看疑为雪王子,近看原是流浪儿的中上之姿,居然入了黑道大老板岑越的法眼。 
只是一缕顽皮的风,只是一道无所事事的晨光,只是一个跟媚眼搭不上边的眯眼,只是几根因为懒得修理指甲所以远看特别纤长的手指头,这就是另类爱情的速成法则。 
两个小时后,风予诺被岑越叫入位于二十八楼的总裁办公室。 
“你,要不要做我的人?”岑越开门见山。 
“我现在就是你的人啊?”风予诺眨巴眨巴眼睛,看得对坐的男人又是一阵心猿意马。 
“我的意思是我喜欢你,你愿不愿意当我的情人?” 
“啊?” 
“怎么样,你的答案是什么?” 
“呃!好。” 
岑越满意地一笑,他想要的东西从来不会落空。 


被邀去一吻当做情人仪式后,风予诺直奔同一楼面的厕所。他不是想吐,他现在急需一面镜子。 
豪华的现代化办公大厦,连厕所也是吐气如兰,在空气清香剂的包围下,黑发青年猛盯着镜子里的人,还是那张普普通通的脸,长那么大只有隔壁家的二妞曾给过他一封情书,现在居然得到一个男人的告白,而且那个男人还是混黑道的,想不到自己也能使出“美男计”! 

他不得不怀疑岑越的那副金边眼镜是不是华而不实的冒牌货! 
就这样对着镜子狂照了十几分钟,害得进来打扫的欧吉桑以为他患了间歇性自恋狂。 
当天晚上,风予诺拎着皮箱搬进岑越的别墅。 
为了警徽、为了人民、为了国家,他决定“以身殉职”,事实上是他觉得这样更有理由睡懒觉而不受约束,他真的很喜欢床。 
只是,他也有点担心,毕竟从未跟男人做过,这里面的招式套路他只听言传、未曾意会。所以他不惜血本,特地跑到路边书摊顶着老板暧昧的眼光和收银小妹兴奋的口水抱回一大叠“同志勿语”、“练功六十八法”等限制级地下出版刊物,整整研究了一个下午。 

唉,做卧底做到他这种程度真是杜鹃泣血、感天动地啊! 


 


2 
 

岑越对这个新收的爱人非常地满意,以前他交往过的对象,不管是菜鸟还是高手都喜欢大叫,上床稍一撩拨就开始“嗯、啊”,等正式进入之后更是气冲云霄似地乱吠,比花腔女高音还要恐怖。他天生就有偏头痛,别人眼里情欲涌动的妩媚呻吟,在他听来就像马路上的杀鸡叫卖声,眼前的风予诺就不同了,真是少有他这么安静的,恰到好处地浅吟低唱,到后来干脆就没声音了…… 

   
  风予诺没想到岑越不光外表斯文,在床上也这么体贴,知道他是第一次,动作格外轻缓,他稍稍皱眉,岑越就停下波动温柔地吻抚。这个黑道情人真的很温柔,风予诺暗自赞叹,温柔到他自己什么时候睡着了都不知道…… 

  
  喜静不喜闹到有怪癖嫌疑的岑越和爱睡成痴无人匹敌的风予诺,两个人的锦帐生活出乎意料地契合。 
  话说眼前这位因为打了个吹欠而莫名其妙成为“黑道情妇”的幸运男子,其原本的目的是想顺藤摸瓜升入高层好当家,谁知这一步青云直上走得太过犀利,不但没能借着特殊身份探得内中机密,差点连边脚料也摸不到了——那岑越自视体贴过人,怜其每每起床之艰难卓绝,一声令下干脆把他在堂里讨得的那个闲职也撤了,让他安心在家里养着。 

  岑越万般爱惜地说出这个“好消息”,差点没让风予诺满腔荒乱憋成内伤,只能化怨气为食欲,进而将食欲升华成睡意。 


  好在身为亲密爱人自然少不了一些耳边风,每当岑越拎起电话,风予诺就有意无意地凑过去搜刮内幕消息;有时候堂里的干部集合在别墅里开会,他就找机会事先在椅子下安装窃听器。这一招极度为凶险,有一次他忘了及时拆除,居然被清扫的老妈子发现了,幸亏那个女佣目不识丁,把高科技产品当垃圾处理,才免去一场情海生波,吓得他整整便秘了三天,暗暗叫苦。 

   
  局里根据他得来的情报,成功地破坏了风火堂的几次黑色交易。但岑越为人谨慎,从不亲自参与,被捕获地人又甘愿替他背黑锅。这一场“以身相许”的谍报战难以在短期内取得彻底地胜利,所以风予诺“为国捐躯”的日子就这么持续了两个多月。 



  岑越对近来的不顺也略有怀疑,但压根没有联想到枕边人,对无欲无求、常常神游天外的情人是宠爱有加,一张张高限额信用卡像发牌一样塞给风予诺。 


  看着越来越鼓的皮夹,他心里这个乐呀,早就知道有外快可以拿,但没想到有这么多!要省着点花,把它们存起来买最豪华最温暖的大床,最好连浴室里也放一个,这是他的夙愿。 



  抽出一张崭新的美钞,高举,紧贴着鼻尖,在阳光中试辩真伪,漂亮的眼珠最大限度地靠近。 
  
  庭院里,烟霞散彩,日影摇光,这一个斗鸡眼的风情。 


  岑越走进饭厅,春风得意:“风,我们出国玩两天好吗?你想去哪?” 


  “是不是有什么好事?” 


  “就是葵帮的那个东叔喽,六十多岁的人还不辞辛劳地跑到美国去跟我抢生意,结果被人射成马蜂窝,好可怜啊!” 


  “那么他在九龙的地盘马上就会变成你的了,是吗?” 


  岑越自负的情绪完全燃起,他炽热地吻住情人的手,“风,你知道吗,我的帝国正在一点点地建立起来,很快、很快就会实现。” 


  那个东叔的死一定跟他脱不了干系!风予诺心中轻叹一声:帝国?他只要一个能用来睡觉的小窝就够了! 


  定好的计划在三天后被打乱,刚拿到预先订好的机票,就见岑越一脸凝重地踱出书房,两个贴身下属灰头土脑地退开。 
  “风,恐怕我不能和你一起去玩了。” 
   
  “怎么啦?”这次旅行他可是很期待的,好山好水谁不喜欢?当然,最主要的是有人买单、全程免费,不去白不去。 


  “前几天东叔的事居然惹到个麻烦人物,现在人家来找碴了。”岑越皱起优雅的眉,捶了下桌子。“都是那帮没用的家伙,尽给我惹事生非、节外生枝。” 


  风予诺转转眼珠,赶快走过去,帮“短期饭票”捏捏肩,这一招他是从“完美情妇必读手册”上学来的,穴位的准确和力道的轻重可是有讲究的,据说在十指纤纤、鸡爪尖尖的捏揉下,就算是冰川纪的冻土男也会化为一瘫烂泥。 



  不要以为他吃饱了就睡,平时他也很爱看书的。书,是他的镜子、他的床伴、他蹲马桶的必备之物。 
  
  “是什么麻烦人物,你还对付不了他吗?” 


  “嗯……”岑越舒服地低呤,闭着眼睛享受片刻,说道:“一个阿拉伯人,听说他是某个酋长国的王储,人家都叫他殿下,不但有权有势,行踪更是神秘,从阿拉伯到埃及每一片沙漠都有他的行宫。” 



  “那要怎么办好?”讨厌,早不出现晚不出现,突然跳出来破坏他吃唱玩乐的大计。 


  “尽量跟他谈判吧,不然的话只有硬碰硬了,我们风火堂也不是怕他!”岑越侧头,语气转为轻柔。“风,我不想扫你的兴,反正机票已经送来了,明天你一个人先去布拉格吧,宾馆我都替你订好了。” 



  喜出望外啊!一鸟单飞,无羁无绊!心里乐开了花,可是脸上还要挤出两撇难舍难分相思眉,他又一次完成了组织交给他的高难度任务。 


  捷克首都,布拉格。 


  一个适宜作奸犯科、抢男霸女的不毛之夜。 


  沿河的绿树尽头,隐藏着一座巴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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