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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天遥-青涩世纪2-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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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开眼笑地迎来了六月,崔晓蕊这一整个月就笑得没合拢嘴。
  
  从上旬就有人开始预约她的生日聚餐,到中旬的时候,她的日程简直就要被填满了。哎哟,人家她的生日在二十二号呢,着什么急嘛,一个个哭天抢地地怕她不给他们请客的机会……哎哟,天天都有饭局,她真忙啊~~~
  
  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她人缘真那么好,反正上门要求请客的人还真不少。刨除季雨季风类的亲人、高月常雅类的室友,就连同班同学得知她要寿诞,都排着队来祝贺。
  
  就这么亦真亦假地,在杨絮散去的六月,她还真成了中文系一什么人物了。
  
  崔晓蕊感觉她十九年来就这次生日过得最隆重。虽然没有大的阵仗,但就礼物多寡的对比来看,前十八年她就是捡破烂的,就没人认认真真给她过过生日;而直到十九岁,她才体会到接礼物接到手软的感觉,才真正变成了富婆公主。
  
  过了生日拆了礼物,她也笑嘻嘻好心情地琢磨礼物和送礼者的相得益彰。
  
  爸爸和乔阿姨各给了一个红包,里面藏支票各一张;妈妈送了一身巨淑女的连衣裙,一看就不是她这种随地乱坐的人配穿的;孙爸给了个系蝴蝶结的可爱粉卡片,里面夹了张工行喜气的牡丹卡;季风送了蓝宝石的项链,精雕细琢的蛋形宝石非常美丽;季雨送了香港订购的娃娃屋一个,超级精致;常雅送了一本《落洼物语》;高月送了一只骷髅戒指。
  
  所有人的礼物都是那样地有特色,即便是不告诉她送的人是谁,她也能从混在一起的礼物中逐个猜中,太明显了嘛!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的礼物都是那样称心如意。举一个反面的例子就是,周佾磊送的一小杯吊兰。
  
  你说说,送一株还得费神浇水的植物就已经很那个了,他竟然还送她那么小棵的植物。一小杯耶,就手心那么大的一个圆滚滚的小杯,喝汽水她都嫌容器小,竟然还种上一棵枝叶拖了老远的植物……
  
  亏她事先猜测他能送她什么稀有可爱的玩意呢!
  
  所以,周佾磊这么过分,所以,她质问他一下也是理直气壮是不是?
  
  “不愿意要就还回来。”他一点都不讲情趣,竟然还老大不高兴的,害得她只好讪讪地把吊兰先他一步藏在身后。真是的,让她过过嘴瘾都不行。
  
  不过话说回来,就是因为老得挂心那株看起来很脆弱的植物会不会因为她的疏忽而渴死,天天观察吊兰的生长状况成了崔晓蕊生日以后新培养的习惯。
  
  它的枝条那么纤细,还不甘心地在骨节处长出新的一朵细叶,每每让她为它的负重能力担忧不已。明明枝条看起来那么脆,怎么还玩命地长呢?等哪天真给它赘折了它就塌实了。
  
  心里老是觉着不安宁,于是终于有一天,她动起了剪刀,想要把累赘的旁枝给剪去。
  
  “你要干嘛?”突然出现的声音,吓得她失手把剪刀滑出手,查点戳到自己的脚丫。
  
  “怎么这么不小心!”刚刚回到小屋的周佾磊竟然还埋怨起来。这丫头越来越靠不住了,拿把剪子也能伤着自己。
  
  瞪了他一眼,她把剪子捡起来。“我怕它枝条太长了自己断掉,所以想铰下去一段。”哟,今天穿的是蓝色的短袖衬衣,配那条米色的休闲裤还真挺帅的呢……这闷骚的男人,是不是自己偷偷看时装杂志?
  
  “笨,吊兰就是这样的,不用你多事。”他笑,用手中的纸卷敲上她的头。刚从学校回来,身上就已经微微发汗;夏天又来到了。
  
  静静地端详了他十秒,崔晓蕊支着下巴,“你的衣服从去年就这几件,没买新的吧?”
  
  记得去年夏天他就穿这件衣服,怎么今年还是没什么变化?虽然他的衣服都是名牌啦,但多些选择不是很好吗?况且,以他的个头相貌,即使不是很昂贵的衣服,穿上也不见得就逊色。“咱出去买几件夏天的衣服吧。”
  
  周佾磊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我的够穿了,要是你的不够,咱去买。”
  
  翻个白眼,崔晓蕊为医学院的学生鸣不平。橘生北为枳,平平一只养眼帅锅,难道真的就让衣服给糟蹋了?不行,锦上添花才符合她高尚的审美。
  
  “走走走,逛商场去。”她拉他,磨蹭着望门口走。
  
  周佾磊不是她的,但她要他在她的手中变得更抢手。既然心痛,就让她心痛到底吧。
  
  逛商场从来都是一件耗费体力的活动,既累人又费钱,按理说应该遭到大家的唾弃才对;可商场却仍然大把大把地捞钱,张着嘴乐呵人们往流水帐上添砖加瓦,丝毫不给狂热的人们——尤其是女人们反思的契机。
  
  女人爱商场,商场爱女人。女人,是商户的生命之源,是他们利益所在,是他们膜拜的可爱上帝。
  
  崔晓蕊喜欢逛商场,尤其喜欢逛那种三天两头的打折返券的乖巧商场。虽然人家媒体老早就披露了叉叉商场返券的黑幕,无奈身为天性热爱逛商场的女人,她还是一有空就往市里的商场跑。
  
  周佾磊的衣服全是乔阿姨给他买的,大部分是国贸Market在卖的高级货,料子非常好,穿上也满帅气。
  
  但也贵得离谱。
  
  中国的大学生有若干百分比还在贫困线上挣扎,人家每餐都不敢吃太饱,生怕拮据的生活费在自己口中更形缩水。而他,竟然还能穿着高级货在校园里招摇过市,不是成心让人看着不舒坦吗?
  
  “有钱不是我的错。”周佾磊在商场里很认真地对她的嘀咕进行反驳。“而且我没自己买过衣服,都是我妈买的。”换句话说,你拿有色眼光担待我是不对的。
  
  “所以来带你买衣服啊,学生就要穿得破破烂烂才符合潮流。”如此理所当然的口气,反而像是他穿得整洁是罪过了。
  
  “歪理邪说。”他按了下她的小脑袋瓜子,略微感觉到她的心不在焉。
  
  最近,尤其是她生日过后,这丫头经常发痴似的呆坐着,在两人为期末考试一起复习的时间里,他亦能感受到投射自她的视线,绵绵不绝。
  
  那样的注视里,有点哀愁,更多的是无奈。
  
  有什么事情正在困扰着她,但是,她没说,他也就不方便问。对于倾听者的这个角色,他一向深黯扮演的精要。晓晓的心防重,凡事不能动用逼迫,循循善诱才是破解之道。
  
  蹦蹦跳跳地挤进休闲装柜台,崔晓蕊拨拉一排排的衣架,试图挑出大众化又有质量保证的衬衫。校园里稍微讲究的男生都会准备几件素色的衬衫,夏天穿怎么看着都让人觉着舒服。
  
  周佾磊肤色不黑,穿浅绿色的怎么样?花格子的也不错,不过他不会喜欢那么多色拼在一起的吧……
  
  后方一只手递来一杯珍珠奶茶,她看都没看就熟捻地接过来喝了,“谢谢。”这么善解人意,他的好越来越多,她会舍不下的啦。
  
  没有说话,他一直站在她身旁跟着走,任凭她拿着一件件的衣服在他身上比试。看她尤自开心,他也无端地放松了心情。
  
  算了,不多想了,日子都是一天天过着的;他们能做的,就是积极地开拓,以及等待生活降下的善终或恶果。
  
  送崔晓蕊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快晚上五点了。七月初的天已然变长,即使是接近晚饭的时晌,太阳还没有要退场的意思,耀眼的光线仍然强劲地辐射在大地上,将行人的影子拉得纤长。
  
  “一会儿你怎么回去?”满脸倦色,崔晓蕊半靠在周佾磊身侧,没有多余的精力再说笑话。她累了,身体累心也累,现在只想躺床上睡觉。
  
  “甭管我了,赶紧上去吧。”周佾磊催她,自己却不挪动身形。商场大包小包的袋子拎着,也亏他个子高能承受得住那些重量。
  
  在他的衬衫上蹭了蹭,崔晓蕊憎恨自己的依依不舍。“嗯。”
  
  放松表情,周佾磊歪着身子把把袋子放在地上,腾出一只手来揉上她的颈子。“回去洗个澡就睡觉了,晚上别又看小说看到熬夜,啊。”
  
  为颈上力度适中的按摩揉捏得直眯眼,她更不想离开了。扔下袋子,她又往他身上靠了靠,“右边一点,劲儿再大一点。”
  
  他哭笑不得,又舍不得她累成那样,只有把提袋都放地上,给她做肩颈按摩。
  
  晓晓今天是不对劲,往日的活力今日一点都没散发出来,反倒是一股淡淡不快的气氛围绕在她周围,让人看着难过又无计可施。
  
  让人心疼的孩子,他该做些什么,才能令她开颜?
  
  
第十三章
拖着酸涨的腿回到家,崔晓蕊没想到自己一进门就受到了全家的瞩目。
  
  “你回来啦。”给她开门,季雨的目光笼罩上她的脸,诡秘莫测。虽然语气仍是关怀的温柔,脸色却不是很好。
  
  呃,季雨她怎么了?
  
  还没等她从奇怪中回神,杜爱华又复杂着神色走了过来,“怎么回来这么晚,都等你吃饭了。”她走近女儿,有点不受控制地拍了拍她的肩,欲言又止。
  
  “吃饭了吃饭了!”窗边藤椅上的孙爸抖抖报纸吆喝着,背着手走向饭桌去,隐约还有一声叹气。
  
  崔晓蕊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得傻里傻气地瞪着他们的背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大家这是怎么了?
  
  “去洗手吧,吃饭了。”从房间里出来的孙季风摘下眼镜揉着睛明穴,对她挥挥手,“赶紧去呀。”
  
  皱眉抿唇,她没动,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无所适从。
  
  戴上眼镜,孙季风走过来,摸摸她的头。“没什么,别多想。”看她抬起无辜清澈的双眼,他无端感到不忍,于是加上:“他们只是看到你和一个人在楼下道别而已。”
  
  惊恐地睁大眼睛看他,崔晓蕊僵住身形。
  
  他们……都看见了?妈妈看见周佾磊了……看见他们靠在一起了?!
  
  心头像是被针穿了根提线,倏地就活生生将它拎到嗓子眼。“他、他……”她是那样地害怕着,甚至无法表达自己要说的事情。胸口窒闷得要炸开,她却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真的吗?她的好运终于到头了吗?
  
  微微展现一抹笑,孙季风将僵硬的妹妹搂在怀里。“别担心,楼层很高,他们看不清他的脸。”爸妈看不清,是因为不熟悉;而他和季雨对那人却熟捻得紧,所以便轻易辨认了出来。
  那个与蕊蕊拥在一起的人,蕊蕊的“哥哥”,周佾磊。
  
  饭桌上,气氛果然呈现了不同以往的凝重。每个人都好像要发言,而空气中仍是静悄悄地,徒留暗潮汹涌。
  
  轻咳一声,杜爱华用手掩嘴。“蕊蕊,你今天回来的时候……”
  
  一半的话,像一截被剪断的丝,虽然被切去那若干,却又可以拉扯出更多的丝缠。
  
  崔晓蕊抬头看了下,发现除了她和端坐的母亲,饭桌上孙姓的人都在努力扒饭。
  
  条件反射地看了眼季风,心底想望着一向疼她的季风能帮她解困。
  
  没有让她失望,在一个流转的眸光里,她得到一个隐秘而奇特的中肯。
  
  于是定下心神,抬头用她纯真的眼神甩出最清脆的声音:“回来的时候怎么了?”她是最清白的,她是最无辜的,她是最没牵没挂的……
  
  几声剧烈的咳嗽,孙爸和季雨一起呛到了。
  
  “……没事。”看了她半晌,杜爱华终于摇摇头,下筷子夹了两片蘑菇给她,“没事,多吃点蘑菇,防癌。”
  
  “嗯。”她笑着应答,外强中干地硬着头皮强颜欢笑,心仍是七上八下地忐忑着。
  
  “下个星期结课,你们暑假有什么安排?”轻松地没话找话说,孙季风爱护地给她掩去那微小的颤音。
  
  “我没什么特别的打算。”受到暗示,孙季雨耸肩,答得不情不愿。哼,周佾磊,这披着牧羊犬皮的饿狼!早知如此,当初就该多防着点他来着……
  
  “对了,小风,你是就打算上物理系了吗?”孙爸总算正常地问出了今晚的第一句话。
  
  孙季风浅浅地点头,放弃管理的决心却表露无疑。
  
  孙爸也点头,笑呵呵地,好像永远都对他的决定没有意见。“挺好,物理也实用的。”他的开心,让季雨在扒饭的时候悄悄翻了个白眼。
  
  匆匆咽下最后一口能够表明她在努力吃的饭菜,食不知味的崔晓蕊像往常一样站起来,“我吃饱了,先去写作业,还有半篇论文没写完。”
  
  “嗯,去吧去吧。”孙爸对她慈爱地笑,挥挥厚实的手掌,挡下了杜爱华即将出口的问话。
  
  看了老伴一眼,杜爱华的肩膀微微塌下,送出一口无奈的叹息。她只是关心蕊蕊而已,只是想提点着她,不要这块心头肉像她一样走上看错人、误终生的老路。
  
  她知道老伴想让她像他一样不干涉孩子自己的生活;但是,孩子怎么都是孩子,大人吃的盐比他们吃的米饭都来的多,多听些经验总是没坏处。
  
  好不容易苦尽甘来,面对女儿生命中即将出现的任何一个男性,她都如坐针毡。所以,她不干涉,就只是问问,行吧?她是她的妈啊!
  
  “蕊蕊不是小孩了,你多听听她的意见,咱们都老了,思想赶不上年轻人的时代啦。”孙爸和蔼地笑着,给愁眉苦脸的杜爱华夹块牛肉。“少操心了,小风和小雨都在旁边呢,还能让蕊蕊有什么差错?”
  
  “就是,妈,您就别操心了。”孙季雨满嘴生菜地喷吐话语,隐隐愤恨。“有我们看着,不会让坏人接触到蕊蕊的。”哼,从暑假开始,实施隔离周佾磊和蕊蕊的A计划!
  
  慢悠悠地站起身收拾碗筷,孙季风仍是最不愠不火的一个:“蕊蕊很乖,不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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