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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红衣侯-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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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镇南王大寿还有半个月,这段日子,叶爱卿就负责指导你的琴棋书画,别到时候给朕丢了脸!”
  我没想通,去给镇南王祝寿而已,为什么还要临时抱佛脚,学习琴棋书画?
  可是容不得我细细思考认真查证了,时间紧迫,三日后就要动身。
  这天晚上,轩辕流光照例旁若无人的钻进我房里,第一句话就是“你要下江南?”
  “圣旨都下来了,能不去么?”我头也不回,捧着《春秋》看。
  老实说,孔老夫子笔削春秋,看起来是没有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来得有文采而且好看。
  这段时间我闲来无事就看书,反正红衣侯府书也不少,还有许多所谓的“孤本”,大大的满足了我的看书癖,幸好小时候被老妈逼着看了好几本古籍在肚子里打底,倒也不至于瞪着白纸黑字两眼发直,大吼晦涩难懂。
  轩辕流光径直抽走手里的书,无数本姑娘不满的目光,将我轻松抱起放到他腿上搂住。
  我就想不明白了,这人怎么这么爱把我抱来抱去,就像没脚走路,非得依赖他臂弯似的?
  “这次要去多久?”他问道。
  “大概祝完寿就回来了。”
  “一来一回的可要不少时间呢。”他把头埋在我颈间,鼻尖轻轻磨蹭着肌肤,有点痒痒的。
  我翻了个白眼,“怎么?你还舍不得本侯爷不成?”
  “自然舍不得。”轩辕流光笑起来,“倒是看你满脸迫不及待的表情,很高兴能趁机摆脱我?”
  “……废话!”
  这两个字算不算言不由衷我不知道,反正说的是有点心虚,大概轩辕流光也听了出来,脸上那意味深长的笑容看得我越发不爽。
  挣脱他怀抱跳下地来,我两眼一瞪双手叉腰学那杨二嫂状圆规,“我就不信你还敢一路跟着来。”
  “确实不敢。”轩辕流光承认的异常爽快,我反倒一愣。
  一个分心,被他窥见个空子,又把我拉了过去,一双铁臂圈得死死的,耳边传来低低的温热气息,“所以小侯爷可要提前补偿本将军的相思之苦——”
  “补……补偿什么?你别胡来——”我忙忙的开口,唯恐这无赖又原形毕露,果然,他不由分说就将双唇封了上来,一个深长的热吻。
  轩辕流光轻易的就钳制住我所有的挣扎反抗,双臂紧锢着,唇舌几近狂烈的侵夺。我只觉连呼吸都不能了,脑中昏眩一片,全身无力,根本就没法反抗他的索求。
  良久,他才放开我。
  事实证明,狼不会因为乖巧了几天就变成了忠犬!
  我怎么忘了这理儿?
  见我愤愤的瞪他,轩辕流光若无其事的扬扬眉,手掌一翻,不知哪里拿出把带鞘的短剑来,放到我手中。
  “做什么?”我讶道。
  “此去江南,恐怕路上不太平,有个兵器防身也好。”他自我身后伸手,大大的手掌就覆在我拿剑的手上。
  那剑不到一尺,比匕首略长一点,极薄,却又极轻,青铜剑鞘透出冷浸的古意。
  即使我并不懂剑器兵刃,也看出来此剑定然不是凡物。
  抽剑出鞘,一股寒气顿时扑面而来。只见剑身形状古朴,一眼看去仿佛有寒光流动,盈盈间一种水意。
  “这个是?”
  “断水。”轩辕流光平静的回答。
  我却着实吃了一惊。
  古籍上记载,昔日越王勾践以白牛白马祀昆吾之神,使工人铸越八剑,分别名为“掩日”、“断水”、“转魄”、“悬翦”、“惊鲵”、“灭魂”、“却邪”、“真刚”。虽然没有干将莫邪龙泉等剑那么有名,也是举世无双的宝剑。据说,断水剑就是因为以之划水,开即不合,才得名“断水”。
  倒真是典型的抽刀断水了。
  轩辕流光握住我拿剑的手,往一旁的青铜烛架上挥去。
  “嗤”的一声轻响,青铜烛架顿时断为两截,掉落在地毯上。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削铁如泥”?
  我咋舌。
  “断水小巧,适合女子所用。”轩辕流光贴近我耳边继续道,“若是有敌来袭,三丈之内脱鞘自鸣,你不懂武功,可贴身收着,以防万一。”
  “可是……这样贵重的东西,你竟然给我——”我回头惊讶的问,轩辕流光却趁机在我唇上一吻。
  “我不能随你去江南,就权当此物为伴吧。”
  握着断水,我心念转动,再抬头,眼角轻飞,嘴角露出一丝笑来。
  我知道,这样略带一丝顽皮三分讥讽的浅笑,是谢红衣最迷人的表情之一。
  果然,见轩辕流光眼神一闪,我慢吞吞的开口,“你给我断水……就不怕……我拿来对付你吗?”
  话未说完,剑已朝他而去。
  可旋即再也不能往前半分。
  他悠闲的伸出两指,轻而易举就将断水捏住,似乎只是随意的一夹,断水就再也不能逃脱他的钳制。
  那双阻止了断水的手,修长,稳定,洁白,手的主人微微笑道,“好狠心的小侯爷,这便想杀人灭口了不成?”
  我不免气馁。
  虽然知道以我的手劲,又不懂丝毫武功,确实无法撼动轩辕流光半分,但是就这样被轻而易举的制住,还是觉得挫败,于是收剑入鞘,撅起嘴扭头看向别处。
  意料之中的,轩辕流光的身子挨了过来,浓浓的气息笼了下来,“好啦,这就别扭了?刚才可是你拿着剑要刺我呢。”
  “我这叫为民除害。”
  为天下和我一样的花季少女除了你这个色狼祖宗!
  轩辕流光低低笑起来,“倒是提醒我了,你呀,半点武功都不会,真是叫人担心,要不我教你几招?也好危急之时随机应变。”
  教我几招?
  我斜眼看他,他脸上还是那副似笑非笑的表情。
  “学不学?”
  “……也好。”想了想,确实对我没什么坏处,于是点头。
  见我答应,他脸上的笑意越发的得意起来。
  我心里顿时咯噔一声,总觉得上当了——
  而事实证明,我果然是上了当!
  也不能说轩辕流光没教我防身的招数,只是这王八蛋教就教吧,非得挨过来动手动脚,身子紧贴着我的,整个情形暧昧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手要平,顺着出去……”
  听起来是没什么问题,可是……
  为什么在我的手顺着出去的同时,他的手居然沿着我的手臂慢慢往上摸了上来?
  “混蛋!你不要趁机摸我——啊!”
  “不可以分心哦~”
  “还不是因为你乱……乱摸……”
  “乱摸?我可是在好心的教你呢,居然当成了驴肝肺,真是冤杀我也。”
  “冤什么冤?你——叫你别再这样了——唔……”
  ………………
  都说严师出高徒,可假如你遇到个借教授之名行轻薄之实的色狼怎么办?
  结局只有一种!
  这三天,我只能说是勉强记住了那三招,至于有没有真的学会,能不能在关键时刻救我一命……
  说实话,老天爷才知道!
  三日后,我、康王、叶朝之,便踏上了往江南去的船。
    正文 第十八章
     更新时间:2008…8…6 3:08:23 本章字数:4122
  船队声势很浩大。
  大船小船,大箱子小箱子,男佣人女佣人,还有数不清的侍卫禁军,我看着哪里像出游?分明就像是搬家!
  不过也难怪了,一个王爷一个侯爷一个丞相,齐刷刷奔江南去给镇南王老爷子祝寿,这声势想小也小不了,更何况康王爷那个诡异的审美观,弄得船队就像娶亲去似的,张灯结彩吹拉弹唱,就差在船头也挂上个大红花球了!
  船队顺江而下,沿途再悠哉游哉的考察一下民生风情,难怪至少要半个月呢。
  不过还有种可能是拖延时间,为了让叶朝之给我临时恶补琴棋书画!
  登上船的第一天我就揪住康王爷问了这个问题!
  拜寿就拜寿,为什么还要学琴棋书画?
  康王爷的回答是,镇南王景辰翁老爷子一直特别中意红衣小侯爷也就是我,疼得简直就当亲生孙子一样看,也顺理成章的十分关心我的教育问题。可惜小侯爷不怎么买帐,一直不肯去见这个老爷子,可如今老爷子六十大寿,又据说身体也开始不太好,所以谢凌云才干脆一脚把我踹下江南去让老人遂心愿免得死不瞑目,顺带一个康王爷当监护人免得我半路开溜。
  当然,康老四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督促着我去接受叶朝之的恶补!外加调解人,要是万一不幸两人卯起来了的话,他就是那负责和稀泥的和事老!
  平心而论,谢凌云的这道命令,对我,对叶朝之,都不是什么好事!
  想到要和姓叶的朝夕相对,我脸色明显不善。
  叶朝之大概想到要负责我这个不学无术的草包再教育工程,就不免郁闷,小白脸也憋气憋成了小黑脸。
  船队开行第一天,恶补也就旋即开始。
  琴棋书画,本姑娘先挑了书。
  顾名思义,写字。
  我自认我那手字虽然比不得什么书法大师,好歹也算是端正的——钢笔字!可毛笔呢?
  面对着案前的笔墨纸砚,我彻底傻了眼。
  正面,叶朝之一脸为人师表的模范表情,双手背在身后正等着我写字。
  旁边,康老四翘着二郎腿正在一边喝茶一边骚扰我的侍女紫菀。
  一催二催三催之下,我终于磨蹭着拿起笔,浓浓的,饱满的,蘸墨,沉气,运臂,用力,在雪白的纸上大大的写下了一个“几”字。
  在写到那横折弯勾往上飞的时候,我顺势一笔就带了出去。
  同时带出去的还有一溜墨汁。
  异常听从本姑娘心意的溅了眼前的叶朝之一身。
  那月白色绣淡青竹叶图样的袍子顿时一溜潇洒的墨点。
  ……别说,还真有点毕加索抽象画的感觉。
  我心虚的悄悄抬头偷眼看。
  叶朝之站我眼前,勉强还能算是控制住自己的表情,可是嘴角绝对是在抽搐,绝对是!
  再斜眼求助的看向康老四。
  康老四事不关己的端起茶杯。
  “滋~好茶!”
  书失败,于是我又挑了画。
  同样是笔墨纸砚,不过这次多了胭脂藤黄等颜料。
  虽然在我眼中,有多没多也没什么区别。
  一样是笔走如飞,一样是飞墨如电。
  这次叶朝之明显多了个心眼,见我手腕一动就知道不妙,纸扇刷的一声展开,一挡一拨,身子一扭,那迎面而去的墨汁就毫无意外的尽数落到他身后的康老四脸上。
  满脸白粉加上一溜黑黑的墨汁,真是黑白的那个分明……
  康老四沉默的端起茶杯。
  “……滋~好茶……”
  实话实说,叶朝之不是个好老师,明显对我耐心不够。
  再实话实说,我也不是个好学生,明显对叶朝之耐心不够。
  唯一有耐心的,就是每天捧着茶杯的康老四,似乎很把我和叶朝之的大眼瞪小眼当消遣看,没事儿就“滋~好茶!“
  我听得眉毛抽搐,终于忍不住发作。
  “紫菀!康王爷再缠着你泡茶,你就给他刚打上来的河水!让他喝个够!”
  我面目狰狞。
  紫菀摸摸脖子,看看我又抬头想了想,终于视死如归的点头。
  于是,再又一次我和叶朝之卯上之后,康老四的“滋~好茶”成功变成了“滋~~好水……”
  呼~我爽了!
  这日到了平阳境内,距离我们从京城出发已经过了差不多十天。
  整整十天的大好光阴,基本上就是浪费在大眼瞪小眼和康老四的“滋~好茶”上,不过,叶朝之也终于清醒的认识到,要我在半个月的时间内搞定琴棋书画,那是天神下凡都不可能实现的奇迹!
  我说这是废话!
  还真当我是整天喝优+金装奶粉,大脑是爱因斯坦啊?
  唯一能拿的出手的,就是琴。我命紫菀把绿绮也是带来了的,本来就盘算着船上没得消遣,无聊的时候可以拿来练习一下,想不到却误打误撞正好过了琴这关。
  不过棋书画是无望了,所谓穷则变,变则通,叶朝之倒也不是迂腐之人,反正只要求能混得过镇南王那老爷子就好,又不是考状元,所以,剩下的时间,就是读书!练字!再读书!再练字!
  我不得不练字,就那鬼画符一样的毛笔字,不要说叶朝之和康老四,就算是我自己,也实在是看不下眼!
  就算不能死记硬背下诗词歌赋,至少字儿要能拿的出手见人吧?
  好在据紫菀说,原来的谢红衣那字也算不得什么大家风范,顶多算是端正工整而已,如此倒好办了,每天我就对着白纸黑字练得眼睛发花。
  这天夜色已经晕暗,我正在船舱里继续努力,叶朝之走了进来。
  其实这船满大的,船舱分三层,起居在第二层,又是各自的房间,毫不相干,所以,一般说来,除了必要的接触,我和叶朝之是绝对碰不到面的,只有康老四没事儿就跟着紫菀身后撵,浑不在意她拿河水给他喝的事情。
  而现在,叶朝之既然主动出现,只有一个可能,来挑刺的!
  我警惕的看着他慢慢靠过来,眼睛往下一扫,把我整整一天的辛劳成功悉数收入眼底,然后嘴角一弯——
  我就知道这小白脸要开始找茬儿!
  果然,只听他开口道,“连握笔的姿势都不对,难怪写得如此不堪入目。”
  呸!本姑娘只会握钢笔铅笔圆珠笔水性笔,不会毛笔!
  我写了一天正焦躁的很,听他这样说,冷哼一声开始耍无赖,“在天下第一才子叶相的教导下,本侯爷却连笔都不会握,不知传出去会不会扫了叶相的面子?”
  叶朝之闻言脸上声色不动,也不见恼怒的样子,抬起眼皮看看我,末了竟叹一声,“也是下官疏忽了,既然如此,请小侯爷先恕下官唐突之处。”
  唉?
  我一愣,叶朝之已经走到我身后,俯下身来,右手握住了我拿笔的手。
  “食指位置不对,再往上一点……”
  手把手纠正姿势。
  他身子贴的很近,心无旁骛,我却没来由的微红了脸。
  倒不是第一次被圈在男人怀里的,轩辕流光最爱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搂着我耳鬓厮磨,只是……叶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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