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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绊+番外 作者:风清言(晋江2013-04-24完结)-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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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童玉女,他不想因为自己的感情而令她困扰,所以他决定将对她的感情长埋心中,他别无所求,只要她开心幸福,他愿意只静静地站在一旁看着她,他觉得这也是种幸福。
  隐藏爱意的他决定只做她的好朋友,他们一起出去摄影,一起在医院做义工,还一起资助了一对贫困山区的兄妹,他们一起写信给那对兄妹,由于从小失明,她复明后才开始学写字,很多字她都不会写,他就在一旁耐心地教给她,望着她认真写信的样子,他真希望时光可以停留在这一刻,让他安静地看着她。
  她的眼睛再次意外受伤,他担心得寝食难安,当他看到她的眼睛上缠着纱布时的样子,他感觉自己的心像被谁狠狠地捅了一刀,如果可以,他宁愿代替她受苦。他利用休息时间,带着祝福折了一百只星之船,他将那些折好的纸船带到海边,将它们放到海里,他希望天上的可茵可以看到,保佑小盈的眼睛不要有事。放完纸船后,他还是很担心她,他想返回医院去陪陪她,却原来她心中的那个他已经陪在她的身边了,他看着那个他为她戴上一条项链,看着他握着她的手,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是被隔离在他们两个的世界之外的,他黯然离去,将本想亲自送给她的第一百零一只星之船悄悄放到了她病床的枕边。
  她的眼睛终于没事了,他喜出望外,可是却看到她和那个他望着彼此的专注眼神,他再次黯然失落。
  听说她最近上课的学校附近不太安全,他不放心,便来到了她的学校门口,却看到那个他也在,而她却始终只看到了那个他,他很想她也能看他一眼,只一眼就好,可是她没有。
  她的朋友兰兰打电话来说她一个人去了山上找四叶草,外边正下着大雨,联系不上她了,兰兰很担心,他放下电话后,什么都来不及想就出门了,他在心里祈求她千万不要有事,他终于找到了她,她全身都被雨淋湿了,扭伤了脚还擦伤了手,他心疼不已,将她背下山,送去了医院,还好她没什么大碍,临走时他无意中听到兰兰和她的对话,原来她去寻找四叶草是为了那个他。
  因为上山上找她,又把雨衣让给她穿,他淋雨生病了,她来看他,还煮粥给他,虽然知道她这么做只是出于对朋友的关心和连累他淋雨生病的内疚,但他还是很开心。
  她还是知道了他对她的心意,因为害怕听到她开口拒绝,所以他选择了先开口,她似乎感激他的理解又为没能回应他的感情而抱歉,
  “对不起”,“谢谢你”,虽然一直都知道她会拒绝他,可当她真的拒绝他时,虽然她说地很婉转,他的心还是像被什么划过一样痛。
  他和她一起去看望他们资助的那对兄妹,在那里他看到了连理树,听说它保佑姻缘很灵验,而且在日出的那一刻来到树前许愿最灵,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他就悄悄地来到了连理树前,当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的那一刻,他许下了心中的愿望:希望小盈和她爱的人可以一生相随,永不分离。
  四年后,在肯尼亚,他居然又遇见了她,她来这里做义工,四年不见,她变得比以前成熟了,也更漂亮了,她还是像从前一样那么有爱心,她的微笑也一如从前,就像雨后的彩虹一样纯净明丽。她问他有没有交女朋友,他只说随缘,其实这几年他不是没试过去喜欢别人,可是他发现自己好像已经失去了再喜欢上一个人的能力,即使四年过去了,他依然爱着她,除了她,他可能无法再喜欢上别人了,不过看到她过得很幸福,他就心满意足,别无所求了。
  虽然她爱的人并不是他,但这丝毫不会影响他对她的爱。婚姻是两家人的事,拍拖是两个人的事,可是喜欢却可以是一个人的事,即使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但你依然可以一直喜欢着她。
  曾明皓眼神如月光一般温柔地凝视着照片中的小盈,他最爱的女孩,发自内心地祝福她会得到幸福,她的幸福就是他最大的心愿。
  曾明皓盖好了盒子,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回了抽屉里,他将带着珍藏在心底的美好再一次踏上非洲的大地。
  在飞往肯尼亚的飞机上,登上飞机的曾明皓刚走到自己的座位那里,一个黑发柔顺如水的长头发女生正在往座位上方的行李箱里放包,曾明皓看她有些费力的样子,便过去帮她放好,女生感激地说了声“谢谢”,当她抬眼看到曾明皓时,不禁一怔,随即惊喜地说道:“学长?”
  曾明皓也是一怔,他看了看面前的这个长发女孩,鹅蛋形的脸庞,大大的眼睛,她的眼睛漆黑明亮,皮肤白皙如玉,“洛晴?”
  “好久不见!学长!”那个叫洛晴的女孩说。
  “真的很久不见,有九年了吧?”洛晴是曾明皓读医时的学妹,后来去了美国留学,曾明皓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她。
  洛晴笑着点点头,和曾明皓在座位上坐了下来,真巧,他们的座位竟然是挨着的。
  “怎么样,你还在美国吗?”曾明皓问。
  “嗯,我毕业后就留在了美国那边,在波士顿的一家公立医院工作。对了,学长,你也去肯尼亚吗?”洛晴问。
  “嗯,我是Life Force国际医疗服务组织的医生。”
  “我也加入了Life Force!真巧!”洛晴兴奋地说。
  “是吗?之前怎么没有见到过你?”
  “我这是第一次去,看样子学长应该去了很多次了吧?那可邀请学长你多多关照了。”
  曾明皓温和地笑了笑。
  “对了,学长你在非洲有没有看到动物大迁徙啊?我在电视上看过,很壮观的,不过要是能亲眼看到肯定更棒!”洛晴期待地说。
  飞机起飞了,飞向了那片辽阔的非洲大陆。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小说花了我很多时间很心血,第一次写小说,有诸多不足之处,还请各位多多包涵,如果觉得还能入眼的话,别忘记推荐给朋友,感激不尽。


☆、番外二 另一个平行时空

  飞往法国的航班上
  坐在头等舱靠窗位置的一个帅气的混血帅哥正侧头望着窗外,他的眼睛是淡淡的琥珀色,就像天上的星光一样闪亮迷人,白净的皮肤,混血儿特有的轮廓完美的五官,与脸型完美搭配的帅气棕色短发,再配上一身剪裁精细合身款式简约的欧美范黑色休闲西装,就像从那些令所有女人看到都会尖叫的世界时尚杂志封面上走出来的帅气有型的男model,或者说比他们还要帅气,简直可以用帅到无以复加来形容,坐在和他同一排的另一边座位的一个千金小姐模样打扮的漂亮女孩一直在偷偷打量他,连她自己手里的时尚杂志拿倒了都没发觉。
  不过男生并没有留意这些,他那星星般漂亮迷人的眼睛正出神地望着窗外,在上万尺高空的飞机上,透过窗户看到的都是棉花一样又轻又软的白云,好像飞机在柔软的棉絮上飞行一样,旁边他的妈妈苏云惠正倚着靠背阖目休息。
  贺启熙和妈妈昨天刚刚参加完他哥哥和嫂子的婚礼,现在正在返程的途中。如今的贺启熙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笑起来很可爱的萌王子了,虽然帅气依旧,但更加有型了,褪去了小男生的青涩可爱也增添了一份成熟和成功男士的魅力,看上去更加迷人了。
  他现在已经是贺氏集团的CEO了,工作从早忙到晚,这次也是特意抽空回来参加哥哥和她的婚礼的。
  他的父亲虽然做为集团的主席,但集团中的很多事都交由他处理,刚一开始,集团的不少股东对于他还持有怀疑态度,他们不太相信一个年纪轻轻的富二代能坐稳集团CEO这个位置,可是他很快就用行动证明了自己,他不是那种吃饱喝足闲来到公司挂个名的纨绔子弟,他对待每一项工作都十分认真,有什么不明白的就虚心请教,将家族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他们家的法国餐厅现在已经在亚洲好几个国家都开设了分店,广受好评,当初那些不看好他的董事也都对他赞赏有加。他不仅继承了父亲的商业头脑,而且和父亲一样为人谦和低调,体恤员工,他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身份而骄纵自负,虽然贵为集团的CEO,接班人,但他从来都是最早到公司,最晚离开公司,事事亲力亲为,和他的父亲一样受到公司上上下下员工的尊敬和爱戴。
  前不久美国的一家著名财经杂志对世界知名企业的100名青年才俊进行了采访,他是其中最年轻的一位,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全是他靠努力得来的。
  作为著名的贺氏集团的继承人,他不仅拥有令人羡慕的家世背景,管理一家大型上市公司的能力和魄力,还拥有令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帅气外表,而且他为人谦和有礼,身上没有一丝那些所谓的富二代的恶习,不过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至今仍未有女朋友,公司里的女员工都对他趋之若鹜,整天都盼望能引起他的注意,可是他对那些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只为博他青睐的女孩子们都是客气有礼的,在他的眼中,她们都只是公司的员工,家里人也有给他介绍过一些家世,教养,相貌都很不错的女孩子,可他都以想专注于工作为由婉拒,其实真正的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因为他的心中始终住着那个大眼睛,笑容甜美可人,好像迷糊娃娃一样可爱的女孩子。一个人的时候,他常常会想起她,可他只能将她放在心中最珍贵的地方,将对她的爱永远珍藏,因为她爱的人不是他,而是他的哥哥。
  其实他这些年经常都可以见到她,因为她和他的哥哥一起来了巴黎,来实现他们做服装设计师和厨师的梦想。他们时常会在一起吃饭,有时是她,他的哥哥和他三个人,有时加上他的父母一家人一起。她和他的哥哥刚到巴黎时,他免费做了他们的导游,带他们到处去,埃菲尔铁塔,凯旋门,巴黎卢浮宫,他还带他们去波尔多参观了家里的红酒庄,她可开心了,拍了好多照片,总是意犹未尽,赞叹着法国的美景,可她并不知道,她的甜美笑容对他来说就是世上最美的风景。虽然知道她喜欢的人是他的哥哥,他看到他们在一起那么甜蜜开心,他也为他们开心,可是伴随着开心总有小小的失落,他以为时间可以治愈一切,包括感情,也许时间长了,他就会放下她,然后认识一个适合自己的女孩子和她拍拖,结婚,可是他高估了时间的力量,原来它并不能治愈一切。。。。。。
  望着窗外棉絮般的白云,贺启熙的思绪又飘回到了昨日的婚礼上。。。。。。
  在五月清新芬芳,令人醺然欲醉的柔风中,当那个身披洁白婚纱的大眼睛女孩挽着她父亲的手从缠绕着绿色藤蔓植物和淡雅花朵的拱形走廊缓步走来的时候,他星光般漂亮迷人的眼神就随着众人祝福惊艳的目光一起落在了她的身上。
  洁白如雪的婚纱更加衬得她肌肤莹然如玉,婚纱长长的的裙摆逶迤曳地,她明眸若水,顾盼生姿,手中拿着一束漂亮的蓝紫色飞燕草捧花,宛若童话中的公主,美丽不可方物。
  她的脸上挂着藏也藏不住的幸福甜蜜的微笑,向着那个等待着她的王子走来,可惜那个王子不是他,而是他同母异父的哥哥。
  他望着哥哥执着她的手,听着他们发自内心地说出“我愿意”那句神圣的誓言,望着他们互相交换玉坠,望着在众人祝福的掌声中哥哥吻上她花瓣般的唇瓣时她幸福地闭上了眼睛,他也在心底深深地祝福她,祝福她和哥哥可以永结同心,永不分离,看到她终于找到了一生的幸福,看到她幸福满泻的样子,他终于安心了,虽然仍有小小的失落,但也都被对她和哥哥的祝福以及看到她获得幸福的满足感所代替,他再次在心中真诚地祝福她和哥哥。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在超市,那时他刚刚来到中国,那天他在超市买完了东西去交费,可是却发现身上带的人民币不够付钱的,正在他为难的时候,背后一个甜美的女生说她来帮他付,他很意外,没想到自己出门遇贵人,正在为难时就有人出手相助,他转过身很感激地谢过了那个热心的女孩,她白净的皮肤,大大的眼睛,长得甜美可人,再看她的那一刻,他有种莫名的心动,其实从小就总被别人说长得帅气,也总有不少女孩子向他表达过倾慕之情,可他都只当那些女孩子是朋友同学,他对她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可当他看到这个大眼睛女孩的一刹那,不知为什么,那种感觉就是很不一样,他以前从未有过。他说要还钱给那个女孩,可她却很仗义地说不用了,她说出门在外,总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让他不用客气,可他总觉得不太好,坚持要去换钱还给她,见他执意还钱给自己,她便收了他一枚1欧元的硬币,说1欧元折合人民币8块多,正好和她帮他付的钱差不多,而且她还送了他一枚1元的人民币硬币,说留给他做个纪念,从那天起,那个有着甜美可爱笑容的大眼睛女孩就印在了他的心中。她并不知道,她送给他的那枚硬币他一直带在身上,那是他的luck coin,之后无论是考试还是后来工作上的重要决定,都是因为有那枚luck coin在身边,带给了他幸运,那枚硬币他一直视若珍宝,就像对她的感情一样,是他心中的珍宝。
  本以为和她没机会再见面了,谁知她竟然就在他隔壁的那所学校读书,那天,是开学后不久,他下课后刚走出校门,就看到不远处一个女孩子一边从包包里拿东西一边趁没有车跑过了马路,是她!真的是她!他一眼就认出了她,他想出声喊住她,可他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眼看着她很快地跑过马路,上了一辆即将开走的公交车,他本来失望得很,谁知居然被他看到刚刚她急着过马路赶公车,掉到了地上一样东西而没有发觉,他赶忙跑过去捡了起来,原来是她的学生证,他打开了学生证,里面的一寸照片上是个大眼睛,笑容甜美可爱的女孩子,在姓名那一栏里,他看到了“程兰兰”三个字,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叫程兰兰。
  第二天,他拿着她的学生证到她的学校找她,她见到他时很是意外,而他却很是开心,他们又见面了,她很纳闷他为什么会来找她,直到他把学生证拿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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