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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暗影法师-第134章

小说: 暗影法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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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肯定那个声音属于谁,因为很明显,我已经无法想起那个声音了。我把我的左眼挖出来,仔细地查看着它的改变。除了一个被我理解成力量连接和转换的机制外,我没有发现异常,我把眼睛重新放回它原来的地方,神经很快连接了过去,但仍旧什么都没有看到。
第九十节
我在城堡的收藏室里找到一个装饰用的银色面具。尽管我不明白这个面具的轮廓为什么会根据佩带者的脸型改变,但我还是毫不留情地把它的一半整齐地削掉,并在我的左脸上割下一小块皮肉,然后把这半张面具放上去。皮肉很快就与面具互相接合,以至面具就像身体的一部分一样,那被遮住金色眼睛的半张脸仅仅只是露出用来吃东西的嘴巴。收藏室里还有其它一些东西吸引着我的视线,例如一件火红亮丽的魔法斗篷以及一个嵌有三块长方体储魔蓝宝石的斗篷扣,这两样东西很快成为了我身上的一部分。然后随便拿起一把锋利且沉重的双手剑,并从仆人手中接过一小袋金币,我骑上一匹强壮的黑色战马开始旅程。这次的目的是刺杀大王子殿下。我心信只要干掉他一人,这场战争就能化解,而我也相信我已经具备了这项能力。因为从部下口中得知,几乎没有人认为大王子殿下是个有能耐的人物。在领地附近的树林旁边,我遇到一名高大的伐木工,他的肌肉几乎长到脖子上,手臂的线条就像从最粗糙的岩石中打造出来的一样。我能清楚地感受到强烈的生命气息从他裸露着上半身发出,而且更多的气息被强烈地压制住。伐木工似乎感到我的目光,转过头来让我有机会看到他那张满布伤疤的脸,一道剑伤从他的右肩一直拖到左腰。他看起来对我没有敌意,而我也放松了警惕。“战士,这里并不适合你。”我试图把他拉拢过来为我服务。“我知道你。”伐木工走到我的马旁突然停下来对着马蹄的位置准确无误地吐一滩口水和鼻涕的混合物,然后骂道:“人渣!”我没有作声,只是直直地看着伐木工转身离去的背影,远远地听着他嘴里咕噜道‘毛都没长齐’之类的话。我奇怪地把耳朵旁那披肩的乌黑头发拉到眼前来,然后再看看伐木工那几乎连我五分之一都达不到的长度,怎么也想不明白。而此时我的战马则忙于地上,他望着自己的马蹄,非常厌恶地提起那条不幸被吐中的腿,努力地试图在草地上把那些肮脏的液体擦去。不过不得不说的是,那名伐木工提醒了我。现在的我再也不是只要隐藏了自己的真正身份就行的人,而是必须把王子这个虚假的身份也隐藏起来。我离开了树林,又回到我的城堡。在原有的衣着上直接披多一件淡黄色甚至开始发霉的老旧长袍,然后用残破的灰白色绷带把头和裸露在长袍外的手指裹起来,只露出银灰色的右眼和显得衰老的嘴巴以及下巴。把长剑收进长袍内,并在长袍外挂上长弓和箭筒,我跨上另一匹同样毛色发黄的老马。就这样,我的仆人们用恐惧的目光看着我回来然后又用惊奇的目光目送着我离开。当再次遇到那名伐木工时,我已经换上了老者的声音:“工人,请问前往纷耐尔的路怎样走?”事实上我早就看过地图,这样问只是想知道那名伐木工是否能认出我而已。“老头!不认路就自己到城里买地图去,没钱就滚一边!穿这么破还骑头瘦马敢叫本大爷工人?”伐木工一边骂着,一边走到我旁边。他鼓起腮,一团体积比上次还大的混合液体自他口中飞出,准确地命名马蹄。我的坐骑惊叫一声后害怕地侧退了一步,为地面那些液体留出了半个身位。看来那名伐木工还是挺有礼貌的,至少他没吐到我身上。离开了我的领地后,一路上无数的事物吸引着我剩下的那个眼球。此时,我甚至发现一只像鸭子的小动物被一个老人捉在手里。我骑着马靠到他身边去问道:“这是什么?”“鸭子?笨蛋,你连这个都没见过?”他说。我从衣服里摸出一枚金灿灿的金币问道:“我可以跟你换吗?”“当然可以。”老人平淡的脸突然出现了第一丝笑容,渐渐的,越发灿烂起来。他用双手把鸭子小心翼翼地递给我,然后又更小心翼翼地接过我的金币。事实上,我很早就发现金币对人类有着非常致命的诱惑,这种致命的程度有时候甚至超过了他们对货币的理解。经过一番观察后,我发现这只生物对我没用,所以随手扔到树丛中。不久后,我进入到一条村庄,一个小男孩高兴地向我跑来。他手里拿着一个鲜红的大苹果,他把苹果小心地贴到自己的脸上看着我,然后又在手里玩弄着。我静静地看着他,直到他向我主动搭话。小男孩向我炫耀道:“这是我将要送给妈妈的礼物。伯伯,你看我是不是好孩子。过去一个月以来我都很努力工作呢!为了让生病的妈妈能吃上苹果。妈妈吃了这个苹果后,她的病一定会很快好的,对不对?伯伯。”我把一枚同样金灿灿的金币捏在他眼前,接着在他的注视下松开手指,让那枚金币在地心吸力的作用下亲吻它的发源地。我这个突然的动作成功地吸引了小男孩的几乎所有的注意力,而当他听到一声清脆的响声时,才发现他手中的苹果不仅已经落到我的手上,甚至还有一小部分落到我的口中。“味道不错,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有吃水果了。我甚至已经不记得有多久了……还是抢回来的东西最好吃。”我像诗人般感叹道。小男孩突然张大嘴巴哭了起来:“这是我妈妈的苹果,我妈妈的,没有了它,我妈妈一定不会好。还我!还我!”“不,现在是我的了。”我手持苹果握着缰绳飞快地骑着坐骑奔跑着,而我身后小男孩则哭着追赶起来,直到四脚爬爬地倒下。忽然,我的坐骑停下了脚步,他用那灵动的目光望向身后那个跟他一样四脚爬爬的小男孩。我不知道我的坐骑为何如此有个性,我甚至怀疑他是否已经把那名小男孩理解成他的同类。我用力拉了拉缰绳,见我的坐骑依然不愿动身,无奈之下,我以苍老的声音对远处的小男孩喊道:“我不知道我是否有幸见到你的母亲,或许我能帮助她。”小男孩艰难地抬起那张和他的衣服一样肮脏的脸,用闪烁着泪光的眼睛望向我。他正在擦着眼泪,而我的坐骑则舞动着自己的身体,让我能感受到他的快乐。
第九十一节
一路上,小男孩向我讲述了他母亲的一些相关信息,例如说他母亲有多可人或者有多亲切之类的,也让我有了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期待。实际上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帮助他,战争中有大量的生命会死亡,而他……那位小男孩,看起来并不是特别顽强的一个。在小男孩的带领下,我来到一所简陋的房子里。我在一位看上去十分苍老的女人面前晃动着手中的一枚金币,我的手指正翻动着她的眼皮。在我看来,当一个人类对金色的事物失去兴趣时,就表示她距离死亡已经不远了。严重营养不养和过度疲劳导致她的身体快速衰老,现在在我面前的,只是一具挣着眼睛的尸体。我没有能力救她,这让我再次明白自己的无能以及力量的局限性。小男孩那满怀希望的眼神让我感到为难,短暂的愉快换来更多的不愉快。我到底在做什么?我为什么要站在这里……那所小房子里,我为什么要感到难过?他和他的家庭都已经完了,既然是这样,还是杀掉他吧。我正紧握着我的重剑。实际上我在犹豫,应该先把小男孩杀掉,还是先把他母亲砍死呢?很快我就有了结论,躺在床上的人是没有知觉的,对她来说什么时候死都没有分别,所以应该先杀小男孩。就在我刚提起那在大多数时候看起来更像一把拐杖的双手重剑时,身后突然传来敲门声,这让我缓缓提起的左手又重新放下,重剑的尖端再次回到那块肮脏的地板上。“来啦!”一直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等待着母亲醒来的小男孩突然转身离去,尽管我知道那是短暂的,但却又让我觉得好像突然缺少了某些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呢?小男孩打开门,他的客人是一名路过此地的治疗师,被村里的人委托过来帮助这个破碎边缘的家庭。治疗师穿着白袍,这几乎是她们的标志。她叫‘玛娜’,有着一张温柔的脸,由脸部的线条可以看得出,微笑是她大多数时候的表情。我就在她旁边看着她为那位老女人进行治疗。那似乎是一种非常高等并且朴实的神术,自以为会受到伤害的我几乎感觉不到任何异样。尽管如此,我还是握着我的剑,一步一步退到门边,虽然我的装备在外人眼里也许算不上精良,但我确实是一个全身披挂的人。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离开,似乎对于这里来说,我是一个从来没有重要过,甚至最不应该出现的人。为了制造一个理由,在治疗完成后,我留下了我身上的一半财产,我认为这对一位陌生人来说,他应该感到知足了。于是,我以‘好人’的名义跟玛娜一起离开了村子。在路上,玛娜并没有骑在我的马上,而我的长剑更多地被我当作拐杖来使用。因为它对我现在的肉体来说实在太重了。关于我的坐骑,在一个美丽的小山谷里,我为他留下了我另一半的财产。只因为他告诉我,那里是所有战马最理想的退休胜地,他想在那里渡过他的余生。确实,那里的马场有很多漂亮的母马,可是马场主并不欢迎我的坐骑。考虑到如果把马场主杀掉,就没有人给我照顾我那匹老马,我把剩下的半袋金币换取了马场主的承诺,并让马场主向自己所信仰神许下诺言,至于马场主是否一名虔诚的信徒,那就得看那匹老马的运气了。毕竟,我是有一点喜欢它的。玛娜说我是一个拥有美丽心灵的好人,穿着那么‘朴素’的衣服,居然拥有把金币大把大把地交给别人的勇气。她说做好事也得为自己的生活着想,所以她把她一半的旅费送给了我,也让我得出了另一个结论——玛娜是个好人。“那你怎么办?”我试图把那一小袋银币放回玛娜的手中,但她却把手缩回去,这让我感到十分无奈。虽然货币能为我带来一些方便,但在大多数时候,我能通过掠夺得到它们,所以我并不希望一位愿意帮助我的人在这些不重要的事情上损失过大。“没关系。我的钱很容易攒的,在每座城里都有些出得起价钱的富人。倒是老伯伯,看起来像是佣兵,攒钱一定是很辛苦的。我知道老伯伯心地很善良,无论对人,还是对动物也是一样,能够帮到老伯伯,就等于帮到了很多人,这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所以,请不要再推了。”玛娜温柔地微笑道。“那我就收下了。”其实如果我不觉得金币太多会导致携带不方便的话,可以带上更多的,不过既然她说她的钱很容易攒,我可就不客气了。反正我的钱也不好攒,我的领地里那些该死的商人们,满脑子都是偷税漏税的点子。“对了,为什么你给那位马场主那么多金币,却不要求他顺便给你换另一匹马呢?”玛娜不解地问。“因为我发现马场里的马全都是母马,要知道,我是一名战士,不想骑在一位女性身上。”其实马场里也有一些健壮的雄马,我不选他们是因为我实在不需要一匹壮马,否则的话,在第一次出发时的那一匹就相当的不错。玛娜满脸通红地点了点头没说话。在可以用肉眼看到‘纷耐尔’城的距离,我第一次看到真的龙……蓝亚特龙,跟我这个肉体的名字真接近。它正在路边闻着一堆粪便,玛娜说这种龙是不会主动攻击路人的,但凡是都有例外,所以见到它们一族最好的方法仍然是避而远之。蓝亚特龙最早起源于蓝亚特平原,它们虽然有翼,但由于体型巨大,所以只能飞一段很短的距离。它们的最大特点是同时拥有锋利的牙齿和头上一个在大多数时间对准正前方的撞角。拥有撞角说明它们通常的肉搏方式不是依靠牙齿,而拥有尖利的牙齿则说明它们并没有脱离吃肉的生存方式。“书里面有记载,蓝亚特龙的撞角不是它们天生的,在很古老的时代一些有力量的骑士已经懂得把它们那坚厚的天蓝背甲剥下来做成战龙皮甲,并用它们的背刺造出几乎灭了它们一族的屠龙枪。随着蓝亚特龙的数量不断减少,它们由独居演变为群居,并发展出一种全新的战斗方式,就是像骑士一样依靠地面冲锋,这跟大多数龙族不同,古老的骑士们并没有十分有效的防御手段。”玛娜。“所以它们的数量又开始增加了吗?”我问。“是的,而且它们是群居的。”玛娜提醒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我点了点头,然后又问道:“但为什么能居住在人类附近而又相安无事呢?”“据说它们的头脑不好使,不太会吸取教训,所以对人类威胁不是很大。”玛娜。“也就是说,它们不懂得为同类报仇是吗?那它们一定是没有学过历史了,难怪它们的数目会这么少。真是一些悲惨的小伙子。”我说。“老伯伯,你人心地真好。”玛娜温柔地说。“它看起来很威风,如果可能的话,我想领养一头。”我说。“领养?”玛娜惊讶地说。我抬头望着蓝亚特龙那坚厚的背甲用肯定的语气回答说:“是的,我需要一只新的坐骑。”
第九十二节
“老伯伯,千万不要啊!那是不可能的,因为蓝亚特龙不会让人类接近它们,更不可能让人类骑到它们身上的。”玛娜用哀求的语气摇着头。我正一步一步往前走。摘掉面具后,我透过混沌之眼仿佛看到在八个漂浮在空气中的巨大眼睛的注视下,一只软弱无助的生物正在痛苦地悲鸣着,在那雪白的火光中燃烧,最后化成一堆白骨。不过这种情形只是其中一种可能,而且是我最不想看到的。也许我必须用一些非武力的手段制服它。精神压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这样也许会被我身后的女士发现些什么的。背后的玛娜不可能看到我拿掉面具后露出的金色眼睛,而且这种性质的魔力大概也不会让她感到任何异样。当然,尽管她给了我她一半的财产,让我心存感激,也让我十分不愿意看到她变成尸体,但我仍然不排除发生冲突时杀掉她的可能性。到那时,她也只能怪自己为什么当初不跟梅偌一样信奉混沌之神了吧。当我走到足够近时,蓝亚特龙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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