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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一生一世一诺情+番外 作者:绿枢(晋江vip2012-07-30完结)-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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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后,李晴便使眼色,让江桑榆带程沂哲出去走走。
  别墅附近都种满一些很常见的花,但因为成片成片的开放,显得倒不普通了。
  他们走了一段路后,黄昏变得迷蒙,远处的夕阳发出别样的光彩,他看着脚边的这些花,“这些全都是你种的?”
  “没事的时候就只好种些花花草草了,这样看起来,我还挺不学无术的。”
  他忍不住笑了下,“这爱好不错,可以陶冶身心。”
  没走几步,一阵清香传来,连心情都因此而愉悦。
  她也闻到了,带着欣喜,“黄角兰又开了,真好。很香是不是?”
  他点点头,“这树的叶子和黄角树挺像。”
  “是挺像的,可黄角树不开花啊,这花开得多美。”她看了看,“还记得我们学校里面的那几颗黄角兰吗?每到花期的时候,总有一大群同学去摘那花朵,到最后黄角兰只在顶端才开花了。我每次回寝室的时候就想,这黄角兰的花是只可远看而不可亵玩了。”
  他在学校的日子不太多,更没有注意过这些,这个时候也只是点点头。
  她喜欢带香味的话,白色小颗粒般的桂花,纯白绽放的栀子花,小黄色点点的腊梅,闻着清香感到烦恼通通都会不见。
  天色已经不晚,他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应该要告辞了。
  她觉察了他的动机,第一次这样叫着他的名字,“程沂哲。”
  他转身看着她,她的表情很认真,这让他有些诧异了。
  她慢慢的开口,“我现在还不想结婚,而且我认为婚姻是一辈子的承诺,如果决定结婚,那一定是两个人通过长时间的考虑并且认定对方。所以,我们先从朋友开始,你愿意等待这样慢速度的我吗?”
  程沂哲愣了几秒,才知道她所指,几乎没有考虑便点点头。
  “谢谢。”
  他轻轻蹙了蹙眉,总有一种他们之间有着无形距离的感觉,却偏偏说不出是哪里不对。
  江桑榆送他出去,看着他将车开走后,才回去接受李晴和江博远的审判。
  而这次,她没有觉得半点烦。
  回到房间的时候,她找出了这么多年程沂哲为她所画的画,这些画里的她摆着各种姿势,虽然画的功底比不上专业画家,但也可以看出他的用心。
  她默默的看着这些画,忍不住笑了起来,也许,她应该跨出这一步。
  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白诺言最近一直有点烦躁,虽然汪檀说她烦躁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她的口头禅是“我今天烦死了”,好像每天都被充斥在一个烦躁的环境中。她记得自己在大学的时候,平时总是不喜欢听课,总会反复的告诉自己,现在听了也没用,到了考试的时候也忘记了。而真正到了考试的时候,一天推一天,直到第二天就要考试了,才会很不甘心的看一下书,如果是第二天下午考试,还会安慰自己明天早上起来再看书。而到了第二天,又会很郁闷的看着那叠资料,为什么昨天不背完啊?
  她总是喜欢把所有事推到一起,到了必须要完成的时候,总是没有耐心,喜欢马马虎虎的完成,只要速度不要质量。然后又因为自己做不好而各种烦躁,如此反复的反复,过着一天又一天。
  她自己有好多好多的缺点,因为总是洗不干净衣服,所以她讨厌洗衣服。以前总是对自己说,要么找一个自己特别爱的男人,然后自己心甘情愿的为他洗衣服。但这个估计有点难。
  她一旦无聊的时候就会东想西想,反复的想过去发生的事,好像在复习往日的功课,可她如果真的那么爱学习,也不至于复读了,可她不太愿意告诉别人这个事实。她记得在某次和室友在操场上聊天的时候无意提及,上一届真的是神奇的一届学生,小学毕业遇到非典,初中毕业遇到百年一遇干旱,高中毕业遇到甲流,一路高歌猛进的拒绝着各种军训,成为最特殊的一届。当时和她在一起的那个女生笑着说,一定要远离上一届的那些学长学姐以及那些复读的人,免得被诅咒,她当时说不出什么感觉了。
  她对过去的记忆一向很深刻,不管是在乎还是不在乎的人,她还能记得自己小学的那个同桌男生,当时吵过几次。在初中的时候,看到那个男生还在操场踢足球,她很坏心的想那么矮踢什么踢。
  如果她的记忆力能像她回忆过往那般深刻,她的人生或许不会像现在这样迷茫。太过迷茫了,在一阵恐慌之后,又告诉自己过一天是一天吧,永远不要去想明天会发生什么,它一定会来到自己面前,那就不要去失望也不要去期待。
  而现在,她实在是无聊得烦了,连想的东西都木有了,只好向程沂哲走过去。
  他一直对着电脑,不时皱皱眉头,不时捏捏下巴,歪着身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一向不喜欢情绪外露,讨厌被人看透的感觉,这一点算他们的共识。
  她都坐了那么久了,这人还是把她给当成透明人。她得给自己找点存在感,被人这样忽略,可不是她一贯的作风。
  她承认自己在内心有点犯贱,总想做出点什么事,来证明自己是最特别的那个存在。比如很久以前,室友从家中回学校总会带着一些吃的特产,她就总是会多要一点,好像这多得到的东西就证明了她的与众不同,虽然她明明也不怎么喜欢那个室友。看看她多矛盾,想要和别人永远有着与众不同的待遇,哪怕那根本就没有任何意思。
  她走到程沂哲面前,看着他正在看着某个视频。
  很巧,真的是刚巧,视频上采用的是对比的方式,突出富人和穷人,有着一排豪车路过去迎接新娘。这一幕,和她之前看到的那个新闻多相像,于是很不厚道,她笑了下。
  程沂哲有些诧异的看她一眼,没作声。
  她总喜欢穿着无袖的裙子,裙摆很短,恰好遮住大腿,她喜欢这凉凉的感觉,更喜欢露出自己洁白的腿。此刻,她滑嫩的小手将程沂哲的胳膊环住,下巴抵在他有些刺皮肤的头发上,发质太好的人,会伤人啊。
  “笑什么?”程沂哲伸出手,捏住她环着的小手,像玩玩具似的轻轻揉捏着。
  “我在笑我看到的一则新闻,讲很多大明星结婚时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在那新闻下面有着很多留言,甚至口气很一致的问,这么有钱为什么不帮助一下穷人,弄个婚礼就浪费这么多钱。”她嘴角扬起一丝笑,“这么多人都那么圣母,别人的钱哪怕是烧了也不关他们的事,用得着这些人在那里评论?人家有钱,为什么不做点自己享受的事,凭什么有钱就得捐给穷人?我不是说有钱就不该捐,而是给不给是有钱人的自由,旁人没有资格说三道四。”
  程沂哲嘴角扬起一丝笑,“你是在嘲笑做这个视频的人?”
  她看了一部分内容,即使有些认可,也在他的笑中无限的排斥,“人的意义是什么?帮助了别人获得了夸奖,为国家作出了贡献然后名垂千古?这些有什么意思。即使你付出了再多,留下的也不过是一个名字,获得别人心中的自己没有那么重要,只要去做自己喜欢并且不伤害他人的事,就行了。对自己有那么多要求做什么。我在贴吧看到很多人对骂,大意是某本小说说是污蔑了大汉的英雄,导致了很多人不认炎黄当祖先。我当时就笑了,发那个帖子的人是多么的精力充沛,并以为自己多爱国啊。像我只承认我自己是我妈的子,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孙,炎黄是谁老娘不认识,那是历史教科书给出的人物。我也没有必要去为了个历史人物就去闹谁谁谁。你看吧,好多人都夸中国历史怎么怎么悠久,怎么怎么伟大,然后一而再再而三的阐释这个国家多么的伟大。那些口号不用别人给,这个国家伟大不伟大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能提供给我们稳定的环境,健康的食物,优质的奶粉。如果连这些都做不到,全世界最强大又有什么意思?”
  程沂哲很不可思议的看她,“你想法一向这么的有深度?”
  她看了看天花板,“我一向关注我们社会最本质的问题。”
  他忍住笑,“其实我是想说,你看问题是不是老偏题。”
  她抿了抿唇,有着被人说中事实的不爽。她高中写作文的时候,分数一向不怎么高,但后来一次挺高分。她就去嘲笑另一个写作文总是不错,但喜欢偏题的男生。只是她刚嘲笑完,那语文老师就对她笑着开口,“白诺言,你这次终于没有偏题了。改你作文最纠结,写得很好,但总是偏题,都不知道给什么分好。”
  “我哪里偏题了?”
  程沂哲指着那个视频,“教导的是你应该如何对待你自己的人生,没去让你无限延伸的表达社会的各种不满。而且,你说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反感并且恶意中伤那些有钱人。也并非只是羡慕嫉妒恨,而是国内的很多富豪,他们的财富不是靠着自身的劳动创造,是靠着一些投机取巧占取了社会财富,这样一夜暴富自然让人不平。”他看着有些恍惚的她,“和你说也说不明白。”
  “我……”她顿了顿,“只是想说,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没有想过要变成伟大的人。我所想的就是能玩,玩自己喜欢的一切事物。总是要去想什么有意义,人活着到底累不累啊。我觉得最有意义的人有是吃了睡睡了吃,没钱的时候有钱用,想穿漂亮衣服的时候可以随时买。”
  “你就这点出息。”
  白诺言庆幸自己手指甲长,很坏心在他脖子上划了一条红痕,“我就这点出息。”
  程沂哲抓着她的手指,就放进嘴里,用力的咬了一下,疼得她发抖。
  这个时候,她想到了之前看到的一个女明星说的话,那个女明星说希望人生都是平平凡凡,不希望自己有出自传的资格,因为但凡能出自传的人,人生必定像过山车那般,起伏跌宕,她只希望自己的人生简简单单,不足以出自传。很多人因为太过平凡而向往着波涛汹涌,却也有着人只追求细水长流。
  在她心中,真正的生活真正的意义大概就是能经历平淡的人生了。
  何必去想有没有意义,这个世界本不是对与错的划分线,一天开心了,那就很好。
  她看非诚勿扰的时候,看孟非说话,就在想到老的时候,是不是真的有人会因为自己一生都乖巧而后悔。
  想什么就做什么,只要不是太出格,一切都好说。
  她伸手用鼠标将视频关掉,“有什么好看的,跟说教似的。是不是嫌弃读书的时候老师上政治课的时间太少了,现在来复习下功课?”
  程沂哲看着她还有着自己淡淡牙印的指尖,“你难道不是在对我说教?”
  她又将鼠标移了移,直接将电脑给关了,然后将身体移动到他面前,“我好不好看?”
  程沂哲一手捏住下巴,看着她透明的裙摆。半响,才伸出手,捏住她胸前因贴身而显现的突起,轻轻的用力。
  “你有色狼的潜质。”她呵呵的笑,然后顺着倒进他怀里。
  他接住她的身体,轻轻的吻着她洁白的脖子,低低吐气,“你就这么开心被色狼‘欺负’?”
  “我很难过来着。”她似真非假的挽住他的脖子,“我真的很伤心。”
  她思维转动的速度一向很快,想法也一向古怪,他抬抬下巴,“伤心什么?”
  “古龙写了好多好多小说,我都挺喜欢里面男主角的。你说吧,楚留香花心也就算了,反正我也不喜欢他。今天我才知道,别人都说李寻欢喜欢林诗音,可他最后却和孙小红在一起了,我看着就特别的难受。以前我特别喜欢‘圆月弯刀’里面的丁鹏和青青,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在小说里面丁鹏很花心,和很多女人都很暧昧。我最最伤心的还不是那两个男主角。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大概小说的时候吧,特别喜欢《三少爷的剑》,当时我就觉得谢晓峰这样的男人真好,是我心中最完美的存在,我一直都以为他会和慕容秋荻在一起,可我今天才知道,原来他们没有在一起,是一个悲剧。而谢晓峰也不知道和谁生下了谢小玉,我看着难受。”
  她挽着他脖子的手用力了一些,她所爱的那些,到了最后竟然全是悲剧。
  她爱过“塞外奇侠”里的白发女子,那却是一个十足十的悲剧,悲剧到她听到那个悲剧都不愿意去看。
  原来她在内心,一直拒绝着那些悲剧,一直不愿意面对,哪怕知道。
  程沂哲也不知道有没有认真听她说话,手从她裙摆伸进去捏着她纤细的腰身,“原来你这么早熟,小学的时候就看这种爱情片。”
  “我只是情商比你们这种正常人高一点点而已。”
  “是啊,我这种正常人那个时候只是拿着全市的什么奖状懊恼自己怎么就这么聪明拿这么多奖状浪费纸张呢!”
  她咬咬唇,看着他那十足戏谑的表情很不爽,一口咬在他的嘴上,开始新一轮的战斗。

  第三十六季

  程沂哲黑着脸从浴室中走出来,他的脸上和未系带子浴袍而露出的胸前结实的肌肉都露出晶莹的水珠。她不是故意去想他身上的水珠和早晨草地上的晨露有何区别,即使最后她给自己下的定论是没有区别,都是水,都会被蒸发。她潜意识的拒绝去看他那张黑透了的脸,更加拒绝是她让他无比郁闷这一事实。
  程沂哲爬到床上的另一边,与她隔着巨大的距离,背对着她,让她看不到他的表情。
  她抿了抿唇,像一只小猫那样爬到他面前,用手伸进他浴袍里面,摸着他还有些湿腻的肌肤,“你在生气?”
  程沂哲闭紧眼睛,没打算搭理她。
  她收回手,觉得不甘心,于是又推推他,不敢太用力,像是在撒娇,“生气是小气的人才经常会干的事。”
  回答她的是程沂哲直接将她的手给拍下了。
  恩,她很委屈,十分十分的委屈。
  她也没有干啥错事,只不过在之前他们激动着在床上翻滚了好几次,他眼中有着强烈的进攻欲时,她也知道他快到临界点了。她自己其实也快到崩溃的边缘了,就是很莫名的开口和他说话,“你说吧,就是在这种时刻,是不是特别容易让人犯罪。就好像偷情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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