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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佐加明王 作者:左加明王(起点2013-11-26完结)-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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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食之刀,这把刀不但喜欢痛饮人血,而且嗜食人肉。在刀砍过人肉人血之食锋芒将会大胜之前。但他的食量并没有贪婪强,而且极为浪费,残忍。经常把人砍到将死不死之时便不会动了。即喜欢嗜杀,又非常的浪费,不愧这暴食之刀的名号。而且这把刀还有一个爱好就是饮酒,用酒擦拭过刀身之后,刀也会异常的兴奋,发出刀鸣之声。
  这七把武器都是由人性的弱点而生,所以只要人还有这些弱点,那这七把武器对此人的杀伤力与影响力便不会减弱,但别说是人,就连圣人或者神仙也逃不过这七宗罪的诱惑吧。
  虽然这七宗罪套装确实不如任初九的女娲补天套装,但它的威力也可算得上是当世的极品了。用来配这个杀手组织的老大龙影也是再合适不过的东西了。七宗罪里每一项罪都可以判人的死刑,在一个龙影的手里,自然是会减轻他在杀人时的内疚了。
  

第九十七章 嘴上功夫(一)
更新时间2013…2…19 18:11:05  字数:3050

 龙影在暴怒之时不断的向天空大吼,已经问候了无数次的任初九女性直系亲属。甚至连任初九的十几代先辈也没有放过。
  经过一阵的发泄之后,龙影冷静了下来。因为此次任务的失败,他必须向张云支付十倍的赔偿金。一想到这一大笔自己兄弟拉命赚来的钱,心里那个气啊。真是恨不得把任初九砍碎了用油炸一炸拿来下酒。
  但是无奈,任初九的修为确实要比自己高。虽然自己是龙影但根本没有能力面对这个强敌。龙城谁都好惹,就是任初九不好惹。这不单是王富贵教导儿子的话,也是龙城任何有势力的人教导自己的话。不仅是因为任初九的强大实力,而且任初九还算是一个独行侠,根本没有其它的束缚,居无定所,身边就跟着风尘九骑。
  任初九一行十人,但个个都是绝世的高手。要想困住他们是根本不可能的,哪怕只想要击杀其它一人也是完全没有希望。毕竟他们太强了,就算打不赢跑还跑不赢吗。但谁要敢跟他们动手,那这个后果有多可怕都不用说了。
  当今的龙城,除了王富贵的三千龙骑禁军敢与风尘九骑争风之外,没有一个军队敢说能自己有胆子和他们一战。虽说王富贵的三千龙骑禁军会占些优势,但毕竟是因为人多势众,如果真的打起来,任初九用游击战术的话恐怕依然没法占什么便宜。
  不止是龙城,就连其它的大国小国也知道任初九的威名。被任初九所屠杀的村子或者城市根本没人有报复的想法。当今天下最不好惹的就是任初九。
  就算是王富贵也没这样的能力,虽然实力在任初九之上,但毕竟心中的牵挂太多了。不但有三个未成材的儿子,还有一个完全没有攻击性的女儿。虽然人气声望很高,但王富贵的可怕程度不及任初九的一半。
  在看见龙影离开之后,任初九只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轻哼一声,道:“什么东西,敢跟我任初九叫板,要不是看我与上代龙影有一些关系,今天非弄死你不可。”随后转过头来看着加明,道:“小子,我就告诉你跟我混嘛。你看,现在不有人来杀你了吗?要不是我来得及时,恐怕你今天就没命了。”
  加明自然是知道任初九对自己的好,其它不说,单是这一次救了自己的命自己这一辈子恐怕也报答不了了吧。加明让白冰将自己扶起来,客客气气的向任初九鞠了个躬,道:“谢九初救命之恩。”
  任初九仔细一看白冰的样子,气又是不打一处来:“臭小子,本事不大,就学起你父亲来了。这么年轻就准备想要娶老婆?我告诉你,这样只会影响你的修炼。和当年的二狗子一样花心,老以为自己是情圣,到处沾花惹草。如果不是老子帮他兜着,不知道婉云会怎样弄他。”
  养父王富贵花心?王富贵以为自己是情圣?这可是加明第一次听说过,如果这话不是从任初九口中说出,无论是谁加明都不会相信。不过此时加明不得不信,一个救了自己性命的恩人,绝对不会故意开这种玩笑吧。而且任初九的表情加明看着真真的,这绝对不是能装出来的愤怒。
  加明吞了吞口水问道:“九叔,你说我爹花心?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任初九一听更是满脸暴怒,道:“这是当年的事了你不知道这自然是理所当然。想当年,我比二狗子的修为还要高一些,虽然我的魂魄是武魄,不过已经觉醒了第四魄,雀阴(气魄)。那时候二狗子还在三魄的化龙期。
  过了几年之后,我与二狗子是同时遇见的婉云,也是同时被她身上的气质所吸引。在看见婉云的第一眼,她当时全身浴火骑在炙火麒麟之上,手里拿着一把长剑砍得整个战场到处飘血。残肢断臂满天飞,在婉云冲过的地方只留下一条火光和尸体烧焦的味道。虽然有这样的战斗力,但她却和其它女性武将不一样,一张小脸要多可爱有多可爱,还散发着一股英气。当时我与二狗子是同时说出了一句话:这娘们归我了。
  当时的婉云正在化龙期,对强者与力量是非常的崇拜。我自认为比王富贵修为要高出一点点,所以认为是手到擒来。可是万万没想到,每一次战斗的时候二狗子都要比我杀得多,虽然受伤比我要重,不过他在战斗上的那种恐怖是我所不及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的魂魄属性是武魄。并不会对我的性格有什么影响,但二狗子的魂魄是暗魄,对他的心性影响是非常的巨大。二狗子在战场之上,那种残忍,那种无情,别说身在化龙期的婉云崇拜,就连我这个修为比他要高出一点点的男人都觉得羡慕。
  有了这种强烈的好感和崇拜之后,婉云与二狗子的事就变得顺理成章。可怜我第一次追女孩就失败,那个伤心啊。
  不过让我想不到的是,二狗子在结婚之后修为忽然大进。按理说结婚应该是虚耗精力,对修炼有害而无利的事情啊,可是在二狗子结婚之后三年,他的修为竟然超越了我。这倒是让我怎么想也想不通。”
  加明只觉得全身冒汗,若是任初九知道养父王富贵在结婚后三年才把母亲按上床,那他一定不会这样认为了。
  任初九接着说道:“唉……二狗子在结婚之后可说是心性大变,不但脾气没了,而且心也变得好多了。真不知道婉云是怎么教育他的,竟然能把一个拥有暗魄的人变成这样。不过我也没资格说二狗子,在他们结婚之后我的心性也算是大变了一次,变得只追求力量,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死在我剑下之人,到现在恐怕已经超过10万了。”说到这里,任初九长叹了一口大气:“唉…………要等以后我去了黄泉,不知道有多少人在那等我呢。”
  加明笑了笑,安慰道:“九叔生为人杰,死为鬼雄。哪怕百年之后到了黄泉,也要把阴间恶鬼杀个片甲不留。”
  听到加明的话,任初九露出了难得笑容,道:“臭小子,说得好,我喜欢。有儿子还真挺好的。要是当年我和婉云成亲,恐怕现在你和两个哥哥都是我儿子了,那现在到处在外面玩杀人的就是二狗子,哈哈哈哈。我告诉你加明,我经常的往王家跑你以为真是想和二狗子比武啊,其实我只是想去见婉云罢了。我每次都偷偷的去,要是被二狗子发现那就比武,如果没有发现就去见见婉云,和她聊聊天。”
  任初九眼睛一转,轻轻一笑,说道:“加明,你认我做干爹怎么样?只要你认我做干爹,那你就是我干儿子了,这样算起来婉云就是我的干老婆了。这方式好,这样我老婆儿子都有了,加明快磕头吧。”
  加明都被说蒙了,哪就干老婆啊。亏这任初九他想得出来,竟然能这样攀上关系。这任初九的心真宽。
  仔细一想,认任初九做干爹确实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但任初九却硬要把养母婉云算进去,这叫哪回事啊?如果不是把婉云拉了进来加明铁定立刻认下这个干爹,自己一认问题就大了,任初九要硬把这个责任推给自己的话,在父亲那不好交待。
  正在加明为难的时候,从外面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好你个大虱子,趁我不在勾引我老婆不说,还勾引我儿子。看老子今天不教训教训你。”说着,王富贵从那个破烂到似有似无的大门里走了进来,生气的看着任初九。
  任初九倒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表情,骄傲的看着王富贵,道:“我刚救了加明一命,叫他认我做干爹怎么了?知道刚才要来取加明命的人是谁吗?龙影啊,你打得过他吗,要没有你连加明的面也见不到了。”
  王富贵生气不减,道:“我呸,我早就到了,不过只比你晚一步。要是没有你,我根本不会让龙影跑掉,你这是给加明按了一颗定时炸弹你知道吗?”
  任初九一听立刻从高兴转到了愤怒,道:“我呸呸呸,龙影怎么了,有我任初九的威名,量龙影也不敢再对加明下手。再看看你,当个没用的教头,龙影都不给你面子,敢杀你儿子了。我要是你的话,早就自杀了。”
  王富贵一听倒是觉得在理,龙影竟然敢来暗杀我的儿子,这真是无法无天了,完全没把自己放在眼里。以后一定好好教训教训他,但现在重要的不是思考这个,要是看怎么对付任初九才是。确实任初九刚才救了加明一命,自己没起到什么作用,要是继续在这件事上争论的话就输了。
  

第九十八章 嘴上功夫(二)
更新时间2013…2…19 18:12:21  字数:3224

 心机一动,王富贵看向加明阴险的笑了一下,道:“加明,知道为什么我们管任初九叫大虱子吗?因为他从小就不爱干净,又脏又臭,最恶心的就是他身上还要长虱子,我们都不敢跟他睡一块。”毫无疑问,王富贵用的就是揭短,把任初九丢人的事给说出来。好让任初九没面子。
  任初九也绝对不甘示弱,转向看向加明,道:“你知道王富贵为什么叫二狗子吗?因为他小时候养了一条狗,他那时是我们小队最矮的一个和狗坐一块是一边高啊。我们都以为是两条狗坐那呢,所以就管他叫二狗子。加明你不知道啊,那时候二狗有多高,吓死你。他穿着高跟鞋,垫着脚,直着腰,还要往上跳都能走到桌子低下去。”
  “噗”白冰忽然笑了出来,不过立刻收回了笑容。因为她知道现在自己前面的两人都是龙榜的前三名,要是他们动起手来的话,恐怕在旁边的自己和加明都得挂。不过任初九刚才说的话确实搞笑,连白冰都忍不住了。
  王富贵也不高兴立刻回击:“你以为你好啊,从出生到现在就没洗过澡,当年掉进粪坑里算是洗了一回了对吧。加明我告诉你,大虱子的脚要多臭有多臭,我们一个小队的人都无数次的被熏过,直到现在我家都从来没做过酸菜粉丝汤这道菜对吧,就是当年任初九脚的味道太深入人心了。”
  任初九大觉丢脸:“老子现在已经改了,一天洗三次。你以为你好啊,想当年是谁得了淋病叫我帮他找大夫来着,要不是我花大价钱请个好大夫,现在恐怕你就算结婚也没儿子了。”
  王富贵想不到任初九竟然敢说出这事,不但又羞又怒也害怕加明告诉婉云啊,立刻叉开话题:“你少说这个,想当年谁得了痔疮连路都走不动。要不是我帮他找大夫恐怕现在都没办法自己上厕所吧。”
  任初九也不好受:“说真这事是谁引起的呢?淋病啊,好像是翠红楼的小芳对吧。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漂亮,一双美丽滴大Ru房,屁股圆又亮。”一边唱,还一边露出淫荡的表情。
  王富贵立刻反驳,道:“大虱子,我找小姐怎么了。不像你,为了节约钱专明勾引老鸨子,连老女人你都不放过,你还是人吗你?”
  这两人一骂就是三个时辰,虽然他们骂得有水平,有品味,有文化但是听久了也累。况且现在正是大晚上,加明抱着白冰蹲在一边就睡着了。这两人也累了,毕竟做了这么久爱做的事情,再好的精力也坚持不住。
  妓院的妈咪为什么要叫老鸨子?这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吧,这里就来跟大家解释解释。
  中国传统文化里面有三种鸟,孝鸟、凶鸟、淫鸟。
  孝鸟:乌鸦,羊羔跪乳之恩,乌鸦反哺之义。这大家都听说过吧,小羊羔喝奶的时候都是跪着喝,所以有跪乳之恩的美名。乌鸦小时候没能力捕食,大乌鸦就用嘴叼着小虫子,一点一点把他喂养长大,到大乌鸦变成老乌鸦之后,小乌鸦也长大了,所以让老乌鸦在巢里休息,小乌鸦捕食来喂养他。这也是乌鸦反哺的由来,所以乌鸦被称为孝鸟。
  凶鸟:枭。枭就是猫头鹰,猫头鹰出生之后母亲就一直喂养着,等到小猫头鹰要长大的时候已经入冬,没有多少食物可以吃,所以大猫头鹰就用嘴紧咬着树枝,让孩子吃自己的身体。小猫头鹰也不客气,一点一点把自己的父亲吃得精光。因为被小猫头鹰啄时巨痛无比,所以大猫头鹰的嘴将会越来越紧,
  小猫头鹰在吃了自己父亲之后便有了足够的力气,展翅飞走。留下的就只一个紧咬着树枝的鸟头。这个鸟头与树枝基本上是融为了一体,再怎么用力也拔不下来。为了自己能长大,不惜弑父杀母,所以猫头鹰被称为凶鸟{不过经后来科学家验证,猫头鹰没有这种习性,也不知道为什么古代人这样说猫头鹰。也许是因为猫头鹰在夜里出没而且长像恐怖的原因吧。不过除了中国,在其它国家里,猫头鹰的名声都是很好的。在日本、希纳都把猫头鹰看作是智慧的象征。
  淫鸟:鸨鸟。相传这种鸟本性至淫,不在龙之下。一只鸨鸟一生要与上百个其它的鸟交配。所以被称为淫鸟,而且性格也非常的毒辣,经常吃掉与自己交配的公鸟。虽然在自然界中是常风,但确实不为人类所耻。
  老鸨子的名字就是由这种鸨鸟而来。本性不淫不毒,根本做不了这行的老大。
  ……………………
  时至清晨,加明被一阵刺眼的阳光惊醒。刚醒来就听见一阵骂声,大致内容就是自己要与对方的女性直系亲属发生某种亲密关系,而且要毫无保留的,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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