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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你看我时很远 作者:西歌子(晋江2013-08-27完结)-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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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磨难的人生称不上人生,不会成长的人也称不上人。磨难会让人成长,可是大多数人都选择避难,他们都忘记了自己的使命。
  
  其实她早该想到自己和罗甜甜又是校友的,开学的时候她就听宿舍里的人提到过这个名字。当时以为是同名同姓,便未加注意。
  宿舍是六个人一个的。沈若冰的班里有49个人,26个女生,23个男生,所以有两个女生要和7班的女生住。讲台上那个带着一张比灭绝师太还无情的脸的班主任征求同学们的意见,如果没人愿意,就决定抓阄。
  班里像蚂蚁群炸开来一样,不停有蚂蚁钻到人的耳朵里面。“真烦!不就是这么点小事?”沈若冰低声嘀咕了声,然后站起来,说,“老师,我愿意和别班女生相处。”近朱者赤不是么,和伊然在一起那么久,沈若冰已学会知性,而不是只听苏清河的只顾自己。
  那一刻,沈若冰就好像是舞台上的主角,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她身上。“真可惜,这不是一出戏,我也不是可以胜任主角的人。”沈若冰心想。
  灭绝还是面无表情地摆了摆手,示意沈若冰坐下,然后满意地点点头,问还有没有人效仿沈若冰这种舍己的行为。沈若冰听到这句话噗哧地笑了,然后她看见坐她旁边的那个小女生怯怯地站了起来,喏喏地说她也愿意。
  那时候还没有排位置。沈若冰去的晚,教室只剩下稀零的几个空位了,她随意坐了下来。然后问旁边的这位小女生可不可以和她坐。她点点头。什么话也不说。沈若冰以为她是个很呆板的人,原来她和自己一样,只是缺少勇气,需要有人指引着她与她并头走过她的蜕变期。
  每个人生命里都会出现这样的人的,没有声息地出现,让你在不知不觉中就受到感化,让你从一条丑陋的毛毛虫蜕变成一只绝美的蝴蝶,盘旋着要飞过对岸。可是那个人通常早已不在对岸,他会悄无声息地离开,因为你的成长,已不需要他再指点。青春就是一条自由成长的藤蔓,或开出绝美的花,或长出分岔的枝蔓。
  
  沈若冰细细端详身边的这位女生:眉毛很浓,就像是毛笔沾了厚重的墨随意画上的一笔;内双的眼睛,却并不显得无神,有些慵懒地躲在浓眉下面;鼻梁不高,圆圆的鼻头很有喜感;暗红色的嘴唇,上唇有些上翘,两颗门牙隐隐约约地显露在外面;笑起来的时候,嘴角边各会出现一个很深很深的酒窝。
  不算精致的脸蛋,或许连漂亮也算不上,但是这么一眼却让人觉得很舒服。
  舒服是让人觉得心安的理由之一。
  然后沈若冰问身边这位女生的名字。
  “我叫洛桑。”
  “你好,我叫沈若冰。”
  然后她们就那样坐着,没有说话。
  
  “沈若冰,你说班主任是不是只是表面看上去严肃啊?”洛桑突然用手肘捅了沈若冰一下。
  “怎么了?”
  “她走出教室的时候,我看见她冲望着她的我笑了一下。”洛桑用手托住腮帮子。
  “严肃只是氛围需要吧。”
  “恩,我也这么觉得。”洛桑开始整理刚发下来的新书。
  
  等到钟声一样的铃声响了之后,所有人迫不及待地想逃出教室。
  灭绝不知道什么时候钻了出来,口中还念念有词是人最讨厌的:“同学们先安静一下,我讲点东西,然后你们就可以走了。”
  这是很老的套路,每次这“一点”都至少可以讲上半刻钟。沈若冰望着窗外那两只风格迥异的海豚,痴痴地笑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洛桑拍了拍沈若冰的肩,“我们回寝室吧。”
  
  教室明明只剩下了两个人,却一点也不显得宽裕。一张张课桌拥挤地挤在一起,就像赶集的人儿一样,为了捡小便宜,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
  这是种很悲哀的思想。
  然而很多人就困死在这种悲哀。
  他们为了一点荣耀,为了一点利益,为了一点点根本就不足惜的美丽而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以为自己得到了无价的宝藏。
  即使真的是无价的宝物,其实也抵不上一个人情。
  人情是个什么东西,没有人能说得清,也没有人能真正还得清。那是是还没有被蒙蔽的心,是人性,散发出来的真善美。只有这种清澈的情感才能流芳百世,只有时刻清醒的人才能保有这样清澈的情感。
  这种人很多,也很少。

☆、没有人不会改变

  第二天早上,灭绝调整了座位,大多数的同桌都还在一起,只是个别由于身高差距实在太大才拆了。当然,沈若冰和洛桑也还在一起。
  灭绝的人情味在这一刻展露地十分完全,沈若冰很感谢她,至少不用再去面对一张陌生面孔。
  有时候陌生会让人觉得非常美丽,因为熟人实在知道你的太多秘密;但是陌生有时候同样让人觉得十分可怕,因为你一点也不了解面前的一切。不过,半生熟的关系是最糟糕的,虽然不知道你的任何秘密,对他们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这一定是不同道的朋友,沟通上十分困难。
  
  沈若冰就是在那时候莫名其妙想到组织同学会的,还煞费苦心地联系蜈蚣,知道了每个同学的学校。她写明信片整整用了一天的副科,五十个人,上千字。
  沈若冰从来没有马不停蹄地写这么多字,即使自己很钟情的作文也是断断续续地写。她写字很用力,隔着好几页都会有字印,所以她很讨厌一直写字,本就不循环的血液更不会流淌到指尖了。
  但是这次她写得心甘情愿。她本就是这么个偏执的人,即使一件东西本身糟糕得透顶,但有一个小零件让她喜欢,她便会喜欢上这整件东西。
  
  等她寄出去的第三天,她收到了伊然的回信。当她看见的时候,她突然惊讶地大叫了一声。
  “你怎么了?”洛桑放下手中的笔。
  “没事,想起上个月看的恐怖片了。”沈若冰讪讪地笑。
  “真久远的事。别想这些了,今天作业多得我想去死。”洛桑又开始马不停蹄地写作业。
  “恩。”沈若冰动也不动地看着信封,信封上明明白白地写着,“普中三班,程然寄。”沈若冰盯着“程然”这两个陌生的字,突然觉得忧伤马不停蹄地正向她靠近。伊然屈服了,伊然屈服于现实了。这多可笑,这多可笑啊。
  她颤颤巍巍地打开信,她不想这封信也像上次云雁的告别信一样,宣布终结。
  
  沈若冰:
  我知道你看到信封的时候一定会觉得很惊讶。请原谅我的屈服,我用“程”这个姓换来了和伊秦、何燕再相处三年的时间。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竟然做着如此不平等的交易。
  我无法习惯那两张陌生的脸,我只有选择逃避。我不是个真正坚强的人,你知道的,我害怕黑暗,更害怕现实的黑暗。曾经,我试着在黑暗中奔跑,结果四徒碰壁。一只毛毛虫爬上我的臂膀,它在我身上喘了喘气,慢慢地开始吐丝,作成薄茧而化蛹其中。很久很久之后,我听见幼虫表皮在胸部背中线上裂开的声音,然后很快,我听见了它振翅飞走的声音。这是我坚信生活美丽的理由。于是我也勇敢地拥抱黑夜,攒够足够的磨砺让我洗尽铅华,破茧而出。
  我不是飞蛾,但是我时刻准备着扑火。我不管飞蛾是不是真的视力出了问题,但是它扑火的壮烈是无法想象的。为了信仰而扑火,不是冲动的。那是一种蓄谋已久的自杀。
  我突然不敢往下写了,我知道我再也不是那个整天欢笑的伊然了。我是程然,一本假正经的程然。
  你知道吗,开学那天,白赟见到我的样子,就跟见到陌生人一样,用打量的眼神度量我。我害怕这种感觉,几个月之前,我还和他吵得面红耳赤,笑得荡气回肠。
  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我总希望满眼都是陌生人,这样我就不用刻意地勉强自己笑,可以把双手一直插在口袋,不用把它们拿出来向谁招手,然后很快又向他们道别。但是很多时刻,我也很讨厌陌生人,尤其是像白赟这种根本不是陌生人的陌生人。明明熟络地已经宛若亲人,两个人却在霎那间,突然隔了几光年那么远。
  我没办法,我只能冲他笑了一笑,我不希望我们从此都是陌生人。选择总是言不由衷,我再也没能听见白赟叫我的名字,我也不知道我在什么时候觉得在众目睽睽之下叫喊着一个人的名字很难为情了。我不再是伊然,我是拘束的程然。
  我也不愿骗自己。但是你得相信我,沈若冰,你要相信我,我袒露的是最真实的我。没有人不会改变,每个人都在变,或从毛毛虫蜕变成蝴蝶,或从天使跌落成恶魔,或从南走到北,或从上走到下。
  我有些害怕地照了照镜子,然后突然想起在一本书上看到的一段话:人站在两面镜子之间,除去光反射时的损耗,理论上会产生无数个像,但是我们都是用肉眼去看表象的,而肉体是有缺陷和极限的,所以我们在镜中镜里面看到的像取决于我们天生的视界距离,而我们在视界极限下能看多远,则取决于我们的心。
  苏缨说,人是一种自恋的动物,总在其他人身上寻找着适合自己的镜子。这句话我很喜欢,就像喜欢刚才那段话一样。镜子,镜子,我看见镜子里的自己舌灿莲花,却没做任何有意义的事情。我也看见镜子里有你的倒影,你安静地藏在我的身影后面,安静地笑着,安静地给予我力量。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云雁当初待你那么好,你实在很让人心疼。你就那么安静地活着,不管多大打击你也选择一个人自己担着,不论多少风雨你也选择一个人承受,而只要有一点点关于我们的喜悦你就笑得很开心。你实在委屈了自己,何必要把光鲜的自己藏起来,你本该比我们更闪耀。
  曾经我一直想,人的关系是由一层一层关系递进过来的,是由于时间的付出让彼此熟悉。即使两个人贴得再近,可是两颗心想要接触还隔着两层肉皮。遇见你之后我终于意识到这话错得无法无天——有种默契,是与生俱来的,不是因为时间的沉淀,不是因为经历的狂烈,只是因为相知相惜相爱。
  友爱是比爱情更真挚更纯洁的爱。
  我想你了。但是我不会来参加同学会,我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我的秘密。我很好,愿你一切安好。
  
  程然

☆、活得独一无二

  那一天,沈若冰和罗甜甜在星巴克坐了很久,很久。新开张的店面,崭新的桌椅让人看着有些生硬和悲哀。沈若冰向来喜欢残损的旧物。等到桌角脱了漆,杯子有了裂口,椅子的脚变得不平整,沈若冰才能感觉到真正的生活。
  东西,会旧的;人,会老的。不必刻意更换和隐藏,没有人会怪罪。
  这是最美丽的旅程。
  每个人都在走,每个人都在享受。
  缺憾总是让事物显得更完美。
  
  “你还记得有一次我和伊然大吵么?”
  “恩,记得。你很少那么激动。”
  “她现在多高了?”
  “1。66吧。”
  “呵,果然。”
  “果然?”
  “你还记得我那天哭喊着问她我们的差距么,她那时候半开玩笑半正式地说——差距就是,比如,你现在1。6,我现在1。55,等到我长到1。65的时候,你还是1。6。她原本和我差不多高,都是1。6左右,我没有再长高,可是她现在长到了1。64,这果然就是差距吧。”
  “可是,你知道,她不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沈若冰,我当然知道她的意思。她在劝诫我——有些不能改变的事情不必过于在乎,拼死抓住的话,最终得到的只有伤害。我也知道,其实她说的很对,‘虽然大多时候美丽与浪费都成正比,但是,我的这份美丽,不枉费上帝制造我之前做了几千几万次试验。’那时候你们都笑她自恋,她自己也笑自己怎么会自恋,而我却默默认可了这句话。她是美丽的,如此美丽。我终究比不过她。”
  “我想,她唯一比过你的,就是她比你真实。其实,人,实在没必要去刻意地模仿他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我们也要活得独一无二。没有人会在知情的情况下买一个仿品,当然,也没有人希望自己的身边出现两个性格相仿的人。勇敢地做自己吧,做最真实的自己。”
  “沈若冰,你说爱情究竟是什么为什么我开始变得不是我自己,为什么我不习惯待在没有他的地方,为什么他跟我说话时我又会刻意逃避?”
  “我……不知道。”
  “呼,爱情真像一个不请自来的讨厌鬼!永远不能拒绝,即使我很不欢迎它的到来。它却总是心安理得地窝在我心里,我故意做出许多冒犯的事想让它离开,它却莞尔一笑,对我说,‘你怎么还没长大,这么毛手毛脚,下次小心点’。”
  “爱情就是不请自来的讨厌鬼。既然不能拒绝,那就好好招待它吧,说不定它开心了就拿出条红线,把你和他紧紧栓在一起呢。”
  “嘿,也对!”罗甜甜站起身来,“谢谢你,沈若冰。我先走了。”
  
  沈若冰靠着那一尘不染的椅子,有些惆怅地想,“我已经多久没见顾离了呢,他还是原来的样子吗,他去了哪座城市呢?”
  窗外传来淅淅沥沥的声音,下雨了。一点征兆也没有的雨天。
  就像爱情,来之前,没有一点征兆。

☆、以后的你不再完整

  金色的世界不知什么时候退出了娱乐,白色的颗粒陆续从天而降。光秃的枝桠被平坦的积雪压得垂在地上,地上因人类脚印的压迫而充斥着污渍。
  那时已临近期末。作业如雨天撑起的伞,几乎覆盖整片蓝天,那是数不胜数的境界。
  洛桑一点学习的劲头都没有,她撑大她的眼睛,吹干手上那湿漉的红枫。“我好像恋爱了。”她说。
  沈若冰没有作声,她便继续说,“上礼拜天,我碰到了我初中暗恋的学长,他打球的潇洒模样至今还能让我为之倾倒惊叫。唉,可是真是倒霉,他却因打球太卖力导致腿骨折啦。他虽然是技校生,但是那种凌人的气质是那样逼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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