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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北京酒吧生活小说桂花酿-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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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邵刚苦口婆心的和我掏了半天心窝子,其言谈举止之间眉头紧锁,目光如炬,高潮之处还常伴着捶胸顿足。
  〃何为啊,我和你说,人生在世,能写会算是件好事。但由此便认为自己能怎么怎么样,就幼稚了不是。我邵刚三十多岁的人了,文学青年不是没当过,我原来也是文学青年啊,热心着呢,经常关起门在家里呆上个一两个月的,写个十七八万字出来。武侠、言情、科幻什么都写,但写出来又能怎么样呢,你有这点工夫还不如去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俗怎么了?再说白一点,骗又怎么了,王府井上跑的十辆大奔有九辆是骗来的,还有一辆也是人家心甘情愿送的。你有那本事,哥哥就服了你。别的啥也别说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在哪跌倒的就从哪爬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

  第8节:欲望多害人啊

  ……
  我还能说什么?你说我还能说什么?打回原形,一切照旧吧。
  33。
  佳子的离去像一阵风一般远去,我在一切照旧的歌舞升平中纵情欢笑。可在醉的时候,我会感到莫名地无助,那种无助来源于一种无法名状的情绪,它来的时候排山倒海,我无法言语,甚至不能呼吸。但我知道,情绪终究会消失,它令人作呕,令人无味。情绪是全人类最不靠谱的东西,它不坚定,不果敢,没有坚强的后盾,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但是,它能在瞬间左右你。
  我在晕的时候容易看见佳子,她像真实存在一样,对我笑语嫣然。那段时间,我常常晕得一塌糊涂。
  34。
  麻杆燃烧的气息总是让我想起读小学的时候,大扫除后的操场上点燃的垃圾。那股味道里有干枯的树叶,风干的纸张,甚至还有昆虫的尸体,它们在舞蹈的火焰里被烧得噼里啪啦乱响,而幼年的我则常常沉默地站在旁边,手里拿着扫把,看着操场中的年轻人怔怔出神。
  我从小就习惯把长大和死亡联系在一起,紧皱的眉,佝偻的腰,笑的时候满脸的抬头纹。当后来的我第一次闻到麻杆的气息时,我熟悉极了。我像找到了情人一样满心欢喜,像找到了归宿的寡妇一样夜夜笙歌。
  35。
  〃何为啊,在做爱前,我可是迎风骑了十多里路用自行车把她拖过来的,寒冬腊月啊,我容易吗我,可是,我跟你说啊,如果不这样的话,我们人类的优生优育、自我繁衍又哪有什么发展呢。〃小三和我坐在麦乐迪KTV旁边的一家肯德基里,在找了一天的姑娘结果却没有一人愿意的情况下,我们开始了对此事的严肃讨论。
  〃当时我一进门就先把她的衣服扒拉了下来,倚着床角就把事情给办了。精子飚完的那一瞬间,我就觉得自己的整个身体全部都空了,操,那姑娘事后一丝不挂的说饿了,要我出门去给她买点东西吃,你知道我怎么说的吗?〃小三再次陷入了自娱自乐的回忆中,他津津有味地看着我,等待我的响应。而我正在看着对面的两个姑娘,那个长头发的女孩吃东西的姿势很优雅,两只眼睛也是颇具神采,目光流转之处太迷人了,一看就知道不是那种初涉世为爱生为爱死的姑娘,肯定有过不少的故事。什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什么海誓山盟、天崩地裂,都可以往上安,最后肯定是落得个一场游戏一场梦。我完全可以想像她曾经在某个瞬间和她的某个闺中密友聊天时,耸着肩膀说;男人嘛,不就是一些满脑袋液体的家伙。她说这段话的时候也许还要哼一声,以示自己对男人的不屑一顾和游刃有余。
  〃我对她说,老子累得要死,精子飚了一火车,哪有什么力气去买东西咯,要去自己去。后来我一门心思地看电视,随她去了。〃小三自顾自的说了起来:〃你知道吗,做爱前我可是迎风骑了十多里路把她拖回来的,唉,做完之后,连去帮她买点东西的兴趣都没有,你说这个欲望有多害人啊。性啊,就不是个东西。没有人熬得住,也没有人守得住。〃那个姑娘接了个电话,声音听上去很暧昧,婉转多情。看她背包下去的身影,我脑子里继续胡思乱想着。我想我是喜欢这些姑娘的。我由衷地喜欢这些坦荡或是绝望,真诚或是妖娆的女子,她们在日落时出现,日出时消失,她们就是我们每个男人心中都期望的一夜情缘。她们就是我们每个男人心中的小小幻想,是那些美丽的狐仙,是那些动人的妖娆女鬼。这和爱情没有任何关系,这是比爱情更为博大更为令人悸动的瞬间情分。
  我和小三走在北京初冬的街头,看着夜幕渐渐降下来。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缩着脖子默默地走向了黑暗,走向了88号酒吧。
  36.小三是一个毒魔,这是邵刚给他的称呼。但实际上,这是一句玩笑话。小三很清醒的知道他在干什么。他每天早出晚归,奔波在各个录音棚和唱片公司之间,他是一家地下摇滚乐队的主唱,同时还兼职给一家杂志画漫画。而他的生活则靠给那些二三流的流行歌手写歌谋生,当然,他是用化名。他还年轻,还有希望。所以他走路的时候趾高气扬,不可一世,像极了一个摇滚明星。我认识他的时候我们还只有十五六岁,我们的脸像葵花一样盛开着。那时候我们都喜欢写诗。我记得小三曾经在我的床头上刻下了这样一首诗:我哥哥见我还没回家便找出我父亲十年前藏在壁柜里带血的火钳插入烧得正旺的火炉中那是他的他腹股沟的血嫂子喝着羊脑汤对他男人的举动视若不见温温的脑浆顺着嘴唇滑入衣领离家太远我坐着汗血马往回赶着四周的尘土夹着紧锁眉头的婴儿抱拳歌唱这一刻我正年轻我为所欲为哥哥把火钳拔出捅入我的身体嫂子把羊脑喷在墙上那是一幅高更的画粘稠的画我的血渗过地板溺死了蟑螂喂饱了蝼蛄唤醒了操劳过度的地藏菩萨而那把火钳又躺回壁柜继续昏睡惊醒后抱怨我父亲十年前没用它杀死第一个孩子我记得十六七岁的时候我曾经问过他,你觉得你要怎样活着才有意思。他反问了我你认为什么样才有意思呢?这肯定是因人而异的,每个人无论别人觉得他应该怎么活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觉得你是否应该这样活。小三当时给了我这样的回答。
  十年以后,我刚到北京,他则已经来了四年。我和他在北京某个凌晨回家的的士上,我又一次问了他这个问题。他说他已经不知道了,他已经不在乎了,他需要的也许只是那些下意识的开心,不管那是肤浅的还是无聊的,都无所谓了。因为只有无所谓的状态才是最后的状态。
  他说完这些以后,我瞬间便明白了他整日在我的笔记本上信手涂鸦的意义,我在我的笔记本上有一次发现了这样一句话:海龙王骑着宝马在云端翱翔,当他回归大海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放在窗台上的钥匙不见了,那样的痛苦简直就像肛交后的第二天在撒尿时发现隐藏在自己包皮里的辣椒皮一样,沮丧而又茫然。

  第9节:生活有时甜蜜

  37。
  那一阵我的生活好像在向一个深渊滑去,速度极快,势不可挡。每个星期都有三四个晚上泡在酒吧里,有时是谢峰陪我,有时是小三,但更多的往往是邵刚。我们在每个深夜衣着光鲜,而我总是沉默不语。邵刚偶尔会带些在酒吧勾搭上的女人回来,在隔壁房间里嗷嗷地叫。我不动声色,也不闻不问。
  有一次我和谢峰出去的时候,在三里屯的酒吧一条街上,我好像看见了佳子,也是那样棕红色的头发,也是一件亚麻色的毛线衣。当时我的心跳瞬间就变得很快,下意识的往前追了几步,上前一看,又讪讪的退了回来,只是背影有些像而已。事后我想,如果真的是她,我又能怎么样呢?是微笑着打招呼,还是恨恨地盯她一眼,抑或装作没有看见,从她面前漠然经过,看她的反应。想来想去,不禁有些后怕,如果那晚遇见的真正是她,我想,我肯定会手足无措的。
  佳子离开我已经43天了。
  那晚后来我遇见了欢欢,就是楼下的那个洗头妹,她在一家叫〃DEN〃的酒吧里和我不期而遇。我喝了很多酒,还搂着她跳了一夜的舞。谢峰在一旁冷眼旁观着,临走的时候,要我讲点质量。我为此吐了他一脸唾沫。
  38.
  谢峰是小三那乐队的鼓手,偶尔也去帮别人录音谋生。在打鼓的时候,他血压暴涨,浑身长满倒刺,像极了野猪林里的一头成年雄性。但实际上,他是一个温和平静的人,心地善良,为人简单。大多数时候他都赋闲在家,摆弄他那些复杂的音响设备,他唯一的希望就是将来有一天能够在太平洋的某一个岛上办一个农场,一个完全属于他自己的农场,在法人资格一栏上填上谢峰的名字,而岛上漫山遍野的麻杆树,欣欣向荣。
  他喜欢看《射雕英雄传》,因为他羡慕黄药师能有一个桃花岛,他为此曾经认真考究过在我国沿海一带是否真有这么一个岛。有一天他跟我说希望有朝一日能踏上那片土地,铲平所有的桃花,种上他喜欢的东西。
  他们都很年轻,都还只有二十六七岁,但我们彼此认识的时间都很长。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喜欢看动画片,喜欢简单的生活。并在任何时候都不会穿西装打领带,也不会和人打太极拳。而邵刚则不是,他三十岁的时候才来到北京,他喜欢染发,喜欢穿卡通服,他还喜欢娱乐,但他也会修所有的家电,他还会所有成年人熟悉的游戏,在和人打交道的时候,他会穿西装打领带一本正经娓娓道来,实际上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一点都不简单。
  我们的生活有时甜蜜,有时沮丧。我们都在耐心的等待天翻地覆的那一天,我们相信一定能够等到,在这中间所发生的一切事由那都是过程,我们可以忍受,也可以视而不见。
  39。
  那段时间箫神有时候会来看我,我们谈论性,谈论近况,偶尔也谈谈文学。她做爱的时候还是那样疯狂,花样层出不穷。有一次,她把我用绳子绑在椅子上,然后在我面前一件一件地脱去了所有的衣服。我看见她穿着粉红的吊带装,趴在我的面前,舔遍了我的全身。我起初以为她要玩SM,我倒不是不能接受,只是不喜欢皮鞭而已。还好,她用一把拂尘代替了皮鞭。至始至终,我都没有接触到她的身体,但她让我泄了三次。她棒极了,简直就是所有女性的楷模。
  她还是无法接受正常的性交,她甚至不能忍受我的阴茎接触她的下体,她说那样会有被劈成两半的感觉。我觉得她变态,但我帮不了她。她的问题在心里,在某个我无法进入的领域。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后花园,那是私人性质的,拒绝参观,拒绝交流。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她有,我有,相信你也有。
  40。
  过了两天,临近黄昏的时候,邵刚突然打电话给我,叫我去吃饭。半个小时后在公主坟的一家湖南餐馆里,我找到了他们。一大桌人,我谁都不认识,除了邵刚,还有冯娟娟。她在看见我的时候,对我眨了眨眼睛,算是打了招呼。我满脸狐疑地看着邵刚,他则转过头去,装作没有看见。
  冯娟娟在作介绍的时候,把我的名字说成了何亮,我有些不快,但并没有表露出来。过一会,邵刚装作和我不是很熟的样子,反复地叫了两声我的名字,冯娟娟听见错了,也没有纠正,大家一团和气地吃着饭,间歇抬头各自打听出生来历。
  〃何为,这段时间在忙什么?〃冯娟娟正在努力消灭一只张牙舞爪的龙虾,她一手的红油,嘴里还含着一只虾钳,满脸堆笑。
  我听见那只虾钳在她嘴里〃喀嚓〃一声,变成了粉碎。我撇着嘴摇了摇头,表示没忙什么。也顺手拿过了一只龙虾。
  〃听说你这段时间在家写小说啊?看不出你还好这一口。〃
  〃谁说的?我那是闲极无聊写日记呢。〃说完,我看了邵刚一眼。我发现他的面前已经堆起一座小山高的龙虾尸体,他在小山的后面没有抬头。
  〃是吗?我还以为我们这帮人里出了个作家呢,我还等着拜读呢。怎么,嫌我文化低,看不懂啊?〃
  谁和你是一帮人啊?我心想。我一边拿着餐巾纸擦嘴,一边说:〃谁和你说的,你找谁看去,我这是没什么小说,除了那几十本黄色书还值得一看之外,别的是真没什么你看得上的了。怎么,要我改天给你拿过来观摩一下?〃话刚说完,听见那边〃噗〃的一声,从邵刚嘴里吐出一只虾壳来,虾眼朝上,两爪腾空,死不瞑目。
  〃呵呵,老丁,你要不要看啊?〃冯娟娟勾着旁边一个男人的脖子,笑眯眯地望着他。〃你不是喜欢收藏《龙虎豹》吗?和人家何为好好唠唠啊,搞不好你们还可以互相参谋一下呢?〃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丁哲,因为他当时是以冯娟娟男友的身份出现的,所以我没有在意。只觉得这个人虽身形单瘦,但眉宇间却有股说不出的味道,有点霸气,有点英气,甚至还有点孩子般的稚气。我本能地感到此人出身良好,肯定非富既贵。他个子不高,留着板头,戴着一副无边框的眼镜,笑的时候老练沉着。

  第10节:纯正的北京人

  他从冯娟娟的搂抱中挣脱出来,转过头,对着我一咧嘴:〃行啊,没问题。哥们什么时候有空啊?〃
  北京人,纯正的北京人。
  41。
  那一晚佳子没有出现,但我听他们聊了很多关于佳子的事情,他们是一个圈子的,而我和邵刚是圈外人。我埋头猛吃,耳朵则竖起很高。
  听上去,丁哲好像和佳子是发小,还有一个男的也是很熟。有人问到佳子的近况,丁哲说:〃他们好像快结婚了,前两天,李浩还跟佳子求了婚。〃
  另外一个人说:〃不是听说他们分手了吗?〃
  〃那怎么可能,都四五年了。〃旁边的一个姑娘嚷嚷着:〃年轻英俊又有人民币,最重要的还有感情,指谁谁不嫁啊?〃
  〃那可不一定,〃冯娟娟悠悠的从旁插了一句:〃佳子那种女人骨头发痒,指不定哪天就把浩子给休了。〃
  〃看琼瑶阿姨的书看多了吧,都全国人民奔小康了怎么还那么不靠谱啊,〃一个男人在鱿鱼下肚的间歇说道。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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