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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老婆,医我 作者:经年萧索(潇湘vip2013.01.20完结)-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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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怪,关于司马大少爷的新婚妻子的消息,京城里,没有半点。司马家做的是新闻业,要封锁消息,简直易如反掌。”
    “没错,我是费了很大的功夫,才从精神病院的院长口中得知,借走周娇娘的,是司马家的人。于是,我又派了人监视司马家大少爷,发现,司马大少爷除了去公司,都没有接触过什么女人。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周娇娘,藏在司马家中,没有抛头露面。”
    “难怪,我还觉得奇怪,为什么那次会在婚纱店遇到司马烈和周珍珍,且不说周珍珍如何攀上司马家,单说,这两位,并没有结婚的打算,却去看了婚纱,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司马烈替大哥代看婚纱。”
    “嗯,有这种可能。”连亦琛说,“你还想到什么?”
    “如果说真要我说,我会说,司马家和周家祠堂,从来脱不了干系。”周怡宝的目光,一下子冷了起来。
    “说得对极了,我和你的想法不谋而合。”连亦琛说,“还记得我二叔,是因为谁,而殉职的吗?”
    “我知道,黑豹他们,统统自称是司马家的人。但他们被抓紧了局子,直到审判,司马家的人,都没有出来保他们。如果黑豹说的是真的,那么,司马家的弃车保帅,走的很高明。”
    “我们再回到周娇娘身上。”连亦琛引导着周怡宝继续说下去。
    “嗯,假设,她是司马家的人,她没有疯,疯病是装的,仁孝村的事件之后,她应该是完成了任务,回来之后,和司马大少爷结婚,也有可能,周娇娘和司马大少爷,本来就是一对。但是,周娇娘在明天的婚礼之前,绝对不会露面,并不是因为她大度的让给丈夫的单身狂欢夜,很有可能,是不想这么早解开谜底。”周怡宝终于将所有的事情联系到一块儿来了,“其实你并不喜欢参加宴会,但如果是司马家的宴会,就一定会赴宴。”
    “没错,你是仁孝村周家的族长,而我的二叔,死在了那里。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个心结在,所以,这个宴会我一定会来。怡宝,你知道吗?司马烈单独给了我们一张请帖,司马家给了连家另一张请帖,是什么意思,你能明白么?”
    “将连家的家主内斗的战火,提前点起来。”周怡宝的嘴角微微的勾起,原来是这样,两张请帖,足以让连家,内斗起来。
    “不错,我父亲那边收到请帖,势必会派一个人过来赴宴,而这个人,不会是我,我和父亲的关系,并不怎么好。再加上,司马烈单独给我请帖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我父亲也知道。我父亲那样的人,在没有退下家主之位之前,怎么会允许我的风头盖过了他这个现任家主?”连亦琛说,“且不论司马烈知道不知道司马家的计划,总之,司马家的意图很明显。”
    “你父亲会派谁?”
    “不知道。”连亦琛微微的低了头,看着周怡宝的眼睛说,“不过,我们一会儿,就会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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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你们喜欢男男之间的故事么?好惆怅啊,木得留言说喜欢……





     145、女王行
     更新时间:2012…11…26 18:02:42 本章字数:6195

    “你父亲会派谁?”周怡宝问着,隐隐的担心起来,其实,这个担忧,早前也有过,但是,连亦琛没有提起,她便以为连亦琛,已经运筹帷幄,现在看起来,连亦琛似乎,也有那么一丝半点儿的隐忧啊。唛鎷灞癹晓
    “不知道。”连亦琛微微的低了头,看着周怡宝的眼睛说,“不过,我们一会儿,就会知道了。”
    宴会以司马大少爷的登台讲话,拉开了帷幕。
    连亦琛和周怡宝走到人群之中,正好看见曲晓亮。
    曲晓亮一脸焦虑的跑了过来,对连亦琛小声说:“大哥,你最坏了,拉着嫂子一下子就跑的没影了。”
    连亦琛说:“要说悄悄话,谁会带你这个拖油瓶。”
    曲晓亮便卖着萌,看着连亦琛,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连亦琛正了脸色说:“司马大少要说话了,你先收起你的天然萌。”
    曲晓亮自然会意,乖乖的站在了一边。
    周怡宝呢,微微的伸了头。
    说起来,这个司马大少,究竟长的什么样子,还真没人知道呢。
    如果说司马家的幺少司马烈,是个万年面瘫男,叫人害怕。这京城里的记者,最头疼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司马烈,还有一个,就是司马大少,司马行。
    为什么呢?
    司马烈这个人,不常出席司马家的各种场合,出场了,记者问话,最多是冷着脸,不说话。
    而司马行这个人,脾气出奇的坏,司马家本来就是做娱乐公司出身的。司马行念的是导演专业,毕业以后,管着司马家偌大的娱乐公司,旗下多的是导演,多得是艺人,年年有新歌,年年有新戏。司马行是个管理手段强硬而果断的人,他一年之中,在地球上东西南北的转来转去,通常不在国内。但一旦回到国内,改走人的走人,改雪藏的雪藏,改封杀的封杀,一点情面都不会留,一点功劳都不会念。
    一旦他回到国内,国内娱乐界,就像是发了地震一般,鸡飞狗跳,各个心力交瘁。
    他说的话,没有人敢不听,也没有人敢求情。
    他偶尔也会去片场看看演员们演戏,或是去录音棚听听歌手们录新歌。一旦看的不爽,听的不悦,立刻拍了桌子,要么破口大骂,要么全部飞掉,一个不留。
    他骂艺人,骂导演,骂写歌的作曲的,就连祖宗十八代都会顺带着问候。
    他就是这么一个恶名昭彰的大爷,他就是这么霸道不讲道理。如果遇到记者,他不光骂,还动手打,用话筒酒杯砸,恶劣的事情,没少做过。
    但是,这些娱记只能自认倒霉。在太岁脚下混饭吃,就只能这么着了。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大爷,还是有这么多人,不去恨他,说他是真性情。这的确是司马行的真性情,不假。就算他到了三十岁,他也愣是没有改过来。
    因此,娱记最头疼司马行,第二头疼的是司马烈。
    周怡宝对于娱乐事业倒是不怎么关注,但是司马行举手就打记者、不问因由飞掉艺人的新闻,倒是知道不少,司马行已经横行的整个京城的娱乐界,都撼动不了了。
    如果不是司马行即将迎娶的人是周娇娘,周怡宝也会八卦的揣度着,这样横行霸道的男人,究竟要找怎么样的女子,才能好好的过日子。
    在周怡宝传统的头脑里,结婚的概念,就是稳定而安心的过日子。
    所谓夫妻般配,无非说的是,能够相濡以沫,细水长流。
    而司马行显然,不适合和一个简单的女子生活。
    周娇娘对于司马行来说,也许是刚刚好的程度。
    周怡宝想,当年,周娇娘对她有过乳母之恩,尚在没有嫁人时,那个时候,周娇娘就已经卧底在仁孝村了,究竟卧底了多少年,或者说是从一出生,就注定了卧底了仁孝村,也不是没有可能。
    至于,周娇娘比司马行年纪大上几岁,又究竟和司马行的感情是如何发展而来的,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感情,总而言之,也可以说,司马行娶周娇娘,是对周娇娘常年卧底的一种形式上的嘉奖。
    但是,司马行这样恣意妄为的性格的人,真能受得了这桩子婚姻吗?
    当然,周怡宝笑了笑,这并不是她应该担心的事,才对。
    单一个连亦琛,她都关心不过来了。这段日子,她一直再看师傅留下的半本医经,里面记录着疑难杂症,也记录着古怪的治疗方法,无所不用其极,有些药引,更是古里古怪,她从来闻所未闻。
    她之所以认认真真的看这本书,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连亦琛找出病根。
    连亦琛虽然近日来没有发病,可是,再次发病,还是会受很大的折磨,他始终忍着,让人好像看不出来他有什么一样。
    但其实,他的身体,承受不住的极限,就是晕倒。
    她已经看到了他好几次晕倒,很能明白他的感受。他在很努力的压制,而浑身,就像是有一股力量在他的身体里面搅动,翻滚,他的血管,更像是爬满了无数的蚂蚁,不停的撕咬啃噬。
    她完全能够明白。
    她每次听到温颜,或是连亦琛自己说起那段关于六岁时候的往事,她就会觉得特别的沉重。
    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应该开开心心,肆无忌惮生活玩乐,童真无比的男孩,却承受着来自于家庭的巨大压力,和堂兄弟姊妹的背叛和欺骗。
    他六岁那年,从墓地里生存了下来,走了出来,才有了今时今日的他。
    所以,他说他的童年在六岁结束,所以,自从母亲去世,奶奶去了元山寺修行,他默默的等着自己长大,毫不犹豫的离开了连家老宅,那座桎梏的牢笼。
    周怡宝看着连亦琛的侧脸,他正在认认真真的看着台上。
    司马行还没有出现,周怡宝便有了足够的时间,仔仔细细的看着连亦琛的侧脸。这个侧脸,她看过无数次,他每次一认真起来的样子,就会特别的迷人。
    周怡宝忽然想起了有一日,他带她第一次去了书房,书房之中,另有乾坤。
    小小清幽的茶室在侧,茶具一应俱全。
    那一日的阳光,微微的透过窗户,打在连亦琛的脸部的侧边,晕眩着金色剪影。
    安静祥和的他,就像是坠落于凡尘之间的仙人,带着她穿越了喧嚣繁复的尘世,来到了一片安逸不争的桃花源。
    如果她是诗人,这是古代,恐怕会风雅的吟上一首诗歌。
    但她不是诗人,这里也不是古时候,她从来没有想过,连亦琛这样的精通茶道,美轮美奂的展示着他泡茶的技艺,让她看的目瞪口呆。
    她十七岁以前,和同学在周末的时候,进过茶楼。大多是女子泡茶,穿着旗袍,技艺精湛。后来去了国外,唐人街里,也有人泡茶,她不常去,总觉得,没有京城的正宗。现在,她看着连亦琛,才明白,连亦琛才是一派正宗。
    茶道,讲究的是人茶合一。连亦琛将他整个人,都融入了这杯茶水之中。周怡宝抬手,细致的品着,顿时,像是饮到了这世上独一无二的甘泉。
    难怪,连亦琛和她的想法不谋而合,说要办一场汉式婚礼,他甚至擅长茶艺,他是在以自己的行动,保存着中华的传统和精髓。
    周怡宝慢慢悠悠的喝完,半晌没有做声。
    她看着墙上的书法,龙飞凤舞,刚劲有力,是他写的吗?恍惚之间,像是看到了还在人世的外公,一支毛笔,饱蘸墨汁,一副副药方,开了出来。
    外公的毛笔字,写的很好,好在哪里,周怡宝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完完全全,被外公的字,迷住了。外公会教她写字,但她写的不好,秀秀气气的,小巧极了,丝毫没有外公笔下半点的霸气。她那时候年纪小,看到自己的字写的不好,就和外公闹脾气。
    外公就会乐呵呵的说:“怡宝,你的字不是写的不好,你这是簪花小楷的雏形,有人说过一个东晋的女书法家卫夫人,她写就的簪花小楷,可谓是碎玉壶之冰,烂瑶台之月,婉然若树,穆若清风。”
    “我才不要和别人一样。”小小的周怡宝摇头晃脑。
    “好好好,怡宝若是认真练字,绝对能写出自己的风格。”外公慈祥着笑着,渐渐隐没在时光的尽头。
    周怡宝想要抓住外公握毛笔的手,却还是,落了空。
    连亦琛抬起头,问着:“在想什么?”
    “这字,是你写的吗?”周怡宝问着,心想,连亦琛的字,好像外公的字啊。
    言语之间,得知连亦琛正是模仿的外公的字迹,外公楚田,医治过儿时的连决,这张药方,装裱于连家老宅,因此,连亦琛修得了一手好书法。
    其实,不是不震撼。
    不是不惊叹。
    她自认自己,其实是一个很传统的人,所以,对于连亦琛的尊重传统,和继承传统,非常的欣喜。
    总要有一些共同喜欢的东西吧,才能弥补过去错过彼此的时光。她忽然很想看一看连亦琛小时候的照片,参与到小小的连亦琛的生活中去,才好弥补心中的遗憾。
    不过,想想连亦琛那样的童年,大抵,是没有留下几张照片的,他是被连家藏起来的人,又怎么会拥有,一张可以留下的留影呢?
    周怡宝想着,只听的人声鼎沸的之后,一阵静默。
    她望向了台上,嗯,那个阴郁消瘦的男子,大概就是司马行吧。
    司马行和司马烈,长的很不一样。明明是亲兄弟,不管是五官身形,还是两个人的气质,都完完全全脱离了对方的影子。不是总有人说吗?这是你姐姐吗?和你有点像呢。
    即使是五官上不太像,也会有着对方的影子存在。
    司马烈一米八多的个头,比连亦琛还要高上几公分。是那种高大而结实的男子,如果不是一副不近人情的模样,光是身子,就足够让全城的女孩子疯狂。
    而司马行这个大哥,目测身高近一米八,身板,却相当的单薄,瘦瘦的,手很长,脚很长,很像走T台的女模特,只是,比他们更瘦。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单薄的男子,却说话掷地有声,发起脾气来,要将整个人娱乐界刮起一阵飓风。
    周怡宝看着司马行,忽然想到了两个词,来形容司马家的大少和幺少,那就是,女人和男人。
    不过,她才不会讲这两个词讲出来,会被暗杀的吧?
    “今天,是司马某的最后的单身之夜,希望大家,尽兴而归。”司马行的发言言简意赅,然后,他款款的下了台。
    周怡宝始终盯着司马行,直到他下了台,隐匿在人群之中。
    她并无兴趣寻找司马行的踪迹,于是看着连亦琛的侧脸,而连亦琛正好侧过头来看她。
    “觉得怎么样?”
    “你说他的长相,还是说别的?”周怡宝问着,一句觉得怎么样,叫她如何回答,于是,将问题抛了回去。
    “嗯,他长的,是不是比我帅?”连亦琛摸着下巴问道。
    周怡宝笑了笑,说:“不能比的。”
    “什么?他比我帅这么多?”
    “不是这个意思。”周怡宝的手按住心口,说,“你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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