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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醉里挑灯看剑(古代,宫廷,将军受,虐)作者:眉如黛-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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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登宵认真地看著,直到已经把那样子刻在自己骨子里,然後慢慢挣出一只手,在李连城胳膊肘轻轻一按,劲力微吐,那胳膊就无能为力地松了开来。
  李登宵顺势挣脱那怀抱,看著李连城的手很无助地滑落在床榻之下,他似乎睡梦中也感觉到怀中空了,於是眉头微微蹙起,蹙成一个淡淡的川字。
  李登宵想起很多年以前,他的弟弟看到二哥送给自己的一对白玉杯子,就是这个微微苦闷的表情,点漆一般的眸子,几乎是泫然欲泣。看著那样的表情,便不由自主地心疼了起来。
  李登宵淡淡地叹气,坐了起来,拾起李连城脱在地下的外袍,披在身上,袍子有些大了,下襬很长,几乎到了脚踝。他将腰带紧紧地绑上,披著发,赤著脚。
  李登宵穿好了,才回过身来,轻轻地说:「在你身上,对不对,李连城?」
  李连城大概是睡著了,所以没有回答。
  李登宵叹著气,从李连城怀中摸索了一阵,碰触到李连城肌肤的手指像是被灼伤一样疼痛难忍,但他终究是摸到了,掏出来,手中是一个小小的物件,拿灰布包了,是一个写满篆文的虎符。
  李登宵将虎符放入怀中,赤著脚出了门。
  他身後,李连城慢慢张开眼睛,脸上也不知道是什麽表情。

第十章(下) 尾声

 
  日出中天。
  演武场左门之前。
  李登宵赤著脚,看著眼前那漫无边际的青色石板,似乎犹豫著踩不踩上去,良久,才终於踏上那青色的地面,一阵冰冷从脚下传来。
  前方,是透过围墙照在演武场正中的那块近乎圆形的光晕,再前方,是演武场大门,出了演武场,就是宣州街道,再往下走,就出了宣州。
  离宣州仅仅几十里,就是京城。
  京城前,是李凌云被困的地方。
  其实静下心来,未必不能看穿。李连城把大部分的兵力都调回京城,这些兵力加上京城禁卫,对抗他们亦足以成分庭抗礼之势。
  绝就绝在李连城并没有打算拿这些兵力与他们硬拼,而是以数万之人布下天奇地巧的阵式,放过李登宵,截下他手下三万士卒,牵制必定前来救援的李凌云。最後让赵不群领大军,击杀那些群龙无首的七万兵卒。
  怪就怪他吧。他不智,面对李连城的那句三哥,自己欣喜若狂神魂颠倒;他不义,缠绵数日,而遗弃李凌云於阵中生死不知。
  李登宵可以不智,却不能不义。他愿意抛弃到手的一切,用调兵遣将的虎符换李凌云的平安离去。
  「你可知,你再往前,便是死路?」李连城不知何时跟在後面,离李登宵只有一步之遥,隐在黑暗里,却不再前进。
  「我知道,演武场上杀气如此之大。我怎麽不知道。」李登宵并没有回头,平静回答道。
  李连城听了,轻轻拍拍手。
  演武场上城楼中,埋伏的弓箭手同时现身,密密麻麻,围成一圈,三千弓弩居高临下,直指向李登宵——箭发之时,便是神仙,也无法脱身。
  李连城说:「我已经下了命令,你再走三步,便是万箭齐发,连我也撤回不了这命令,那时,你必死无疑。」
  李登宵说:「我知道。」
  李连城叹著气,张开双手,说:「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何苦呢?回来吧,李登宵,我发誓这一世、下一世、生生世世,都会好好待你,我们——会比谁都要快乐。」
  李登宵说:「我知道。」
  他这样说著,却赤著脚,又往前走了一步,石板很凉,凉得刺骨。
  李登宵说:「我知道我这样是白白送命,既救不了二哥,也陪不了你。可是——我只能这样做,我可以允许自己拿著虎符,丧身箭雨之下,却无法允许自己放下二哥,和你一生厮守。」
  李登宵说:「李连城,我确实……爱你。」
  他说著,走完最後一步。
  李登宵站在那片被阳光照射著的光晕之下,张开双手,迎风而立。风很大,把他身上那件宽大的外袍高高吹起,长长的发丝在身後张狂地飞舞,李登宵让阳光肆意地射在脸上。
  头顶,黑压压的一片箭雨,铺天盖地地落了下来。
                
        

  京城。
  城楼之下。
  李凌云拔剑而立,立於数万士卒之间,三天的围困,箭尽粮绝,疲乏欲死,但因主将不倒,军队也只得咬紧牙关,负隅顽抗。
  十万军队将那残兵败卒围得铁桶一般。李凌云心下了然,三日之前,若非他当机立断,以一招回风剑在剑阵之中连攻七人,随即腾身而起,在包围圈形成之际,杀回军中,率领一队队士兵轮流守在外圈,拼死顽抗,又哪里熬得到三日之久?
  即便如此——到如今,也已是极限了。
  他毕竟不是神,少了左膀右臂,无法挽狂澜於立倒,扶大厦於将倾,毕竟,独力擎天力弗支……
  随身携带的军粮,还有最後一瓶酒,叫做醉红尘,嘴很渴,乾裂得破皮出血,用乾燥的舌尖轻舔都会疼痛。
  喝了酒,内力也许会顺畅一些吧,说不定还有机会独立杀出重围,青山仍在,便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可惜,他不能喝,也不愿意喝。
  不能喝,是为了那些士卒,自己身怀武艺尚且如此,那些空有蛮力的人难熬之处更不必说,青州演武场上他曾发下宏愿,共同杀敌,同生共死;不愿喝,是为了那个说会回来的弟弟,自己只有这样一罈绝世珍品,也许喝了这酒,登宵就再不会回来了。
  他现在还好吗?李连城欺负他了?还是重修旧好了?
  如果是後者,那样也好,虽然自己的领兵南下的大逆不道之举,会变得荒诞可笑一如笑谈,可是,只要他能幸福……啊,只要他能幸福。
  做哥哥的,当然是希望弟弟好了。
  哥哥吗?兄弟吗?可笑他庸碌无能,空负才情几许,空怀凌云之志,也不过是一个胆小的懦夫——登宵,只要你好。
  一念还未转完,听到原本僵持不下的战况,突然变得激烈起来,正北方向兵戈之声大响。
  他握紧手中湛泸剑,只见原本的防线被敌军硬生生冲出一道口子,杀了进来。
  李凌云眼中精光大盛,眼看著自己将士顷刻之间血染黄沙,伏尸断臂,心上勃然大怒,口中一阵清啸,拔剑上前。
  湛泸剑剑芒大炽,长剑所向,虽无血光,可硬生生将数百敌军逼退一步,剑气缓缓凝成龙型一般,腾越空中,无人能再抢进前去一步。
  「住手!」
  远方一匹快骑赶来,一声暴喝让所有人手中都为之一顿。
  「虎符在此!禁卫立刻放下兵器,後退百步!」
  那人眨眼之间便奔得近了,手中一物,阳光之下看得真切,不是虎符又是何物!
  那十万士卒见虎符亲至,虽是心中疑虑,却依然依言而行,转眼之间便让出一条大路,那骑马的人勒住疾驰的快马,放慢步子,任胯下坐骑慢慢走近,把身上风衣的帽兜除下,却是左丞相赵不群。
  李凌云见了来人,大失所望,冷然喝道:「登宵现在何处?」
  赵不群翻身下马,居然在李凌云身前五步之处,单膝跪下,「请二王爷速随微臣入宫,帝王之位已虚位以待。」
  李凌云愕然喝道:「你可知你在说些什麽,登宵人呢?!」
  赵不群头低著,看不清脸上表情,可话语却清晰传来:「王室血脉只存青州候一支,皇上和三王爷……已经,双双死於箭雨之下……」
                
        

  宣州演武场。
  登宵站在那片温暖的阳光之下,光线流淌在仰起的面颊上,风很大,青石板地上,是冻伤了脚的如水冰凉,迎面吹来的风,猎猎而生,把衣袍都吹了起来,登宵将双手张开,不知道是想迎著风,还是想拥抱那场轰轰烈烈的箭雨。
  戎马生涯,百步穿杨,一生功名,成於箭,死於箭——死得其所,又岂敢怨尤……
  箭下落的速度,不知道为什麽,似乎有些慢了,缓慢地接近,慢得足够自己听到身後那声悠长的叹息。
  随即,几声急促的脚步声响过,一双温柔的手,从後面紧紧地抱住自己。
  那怀抱,很温暖、很熟悉,属於那个人的气息,再次从容地将自己包围起来。
  心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出一声悲恸的抽搐,几乎在那双手环上自己腰的一瞬,所有的故作坚强像是摧枯拉朽一般,被那霎时间的温暖焚毁,一滴眼泪不听使唤地落下,滴在那双抱著自己的手上。
  那个人把下巴搁在自己的脖颈间,温暖的吐息就那样清晰的打在自己脸上,他从背後抱著自己,和自己一同暴露在箭雨之下。
  头上黑压压的箭雨还在缓缓地降落,撕裂风声,就算明知那是不可逆转的终结,箭矢呼啸的声音也仍然在此刻连同恐惧一起淡去了。
  箭矢下落得很慢,慢到足够他悠哉地说完一句话。他对著自己的耳朵,紧紧地抱著自己,一字一字悠閒地说著,带著莫名其妙的骄傲和满足。
  他说:「登宵,哭什麽……」
  他的气息是一杯毒药,饮下时痛得甘之如饴;他的怀抱是一罈烈酒,喝下後醉得万劫不复。
  他问——哭什麽?登宵想,我哭什麽,难道你不知道……
  有的爱如同萤火,花开无声,点缀微光;有的爱如同野火,轰轰烈烈,燃烧荒原;有些爱能够白头偕老,举案齐眉;有些爱却能够不离不弃……生死相随……
  箭矢从四面八方落下,穿胸而过,将二人紧紧相连,钉在一起。
  此刻之後,天上地下。
  再无一人能分得开他们……
                
        

  「请二王爷即刻入宫,筹备登基大典……二王爷文治武功,我等先前各为其主时,亦是万分佩服。何况适才皇上驾崩之时,王爷的湛泸剑已显露龙气,确乃真命天子。」
  李凌云听了赵不群数番言语,仰天大笑,状如疯癫,悲恸之情溢於言表。
  他惨笑道:「你们倒也变卦变得快,李连城死了,你另寻其主倒也是快人一等的嘛!」
  赵不群微微抬起头,只见他面容也是惨白一片,显然并不好过。
  「我等虽为皇上之死万分悲恸,唯愿一死以报知遇之恩,可皇上曾下过诏书,若他去後,皇位便传於二王爷,令我们四人好好辅佐。皇上说过,这皇位本来就是二王爷的,因此——因此在下要奉劝王爷一句,死者已去,哀莫能回,请王爷莫忘了祖上江山基业,得之不易!」
  李凌云慢慢收了脸上疯笑,慢慢溢出的是透到骨子里的悲伤:「好个死者难回!好个祖上基业!你们倒好,痛痛快快地走了,只留下我一人——登宵,你不是说要回来喝了这罈酒的吗,你怎麽抛下我走了,难道你忘了?」
  李凌云微闭了眼睛,隐约还听到那个高亢的声音在耳边喊著——哥!你放心……那罈酒归我了,它跑不掉的!隐隐约约,萦绕耳间。
  李凌云微微握紧双拳,大步往回走去,从行囊中找出一个白色细瓷的酒罈,抱在怀中,走到众人之前,面朝著宣州方向,大力的撕下了罈口封皮。
  瞬间,便是一阵浓郁到了极至的酒香蔓延而出。那酒香像是最辉煌的岁月、最灿烂的拔剑、最疯狂的奔跑、最酣畅的宿醉、最缠绵的拥抱……一如最热烈的爱情——生死依偎,生死相随。
  这酒名叫红尘醉。三千红尘纷纷扰扰,争念不止,欲念还休,有几人能有一次酣畅淋漓的大醉,酣畅淋漓的——连这红尘都能为之而醉?
  李凌云微合了双眼,眼角隐约有泪痕,他将酒罈缓缓倾斜,那一股浓郁的味道,就随著清冽的酒水流向地底,濡湿一片泥土。
  酒香,浓郁到了骨子里,香到了骨子里,闻者欲醉。
  香飘十里,经久不绝。


  ——登宵,你醉了吗?
  
                                 ——全文完

番外…现世

  
  浴室里一阵哗哗的水声。 
   
  一个年轻的男子半坐在卧室里,背靠在床头,一只腿踩在地板的毛毯上,一只脚随意的搭在床上,膝盖上一台笔记本,两只手灵活的操纵著,十指修长白皙。那男子後颈和两鬓的头发略长,其他半长的头发随意的垂著,带著金丝眼睛,眉目俊美,笔划难描。 
   
   
  卧房的光线有些昏暗,笔记本的光微微的打在那男子的脸上,淡淡的蒙了一层清辉,说不清的味道蕴藉流淌。不久,浴室里水声停了,又一会,那扇卧室浴室之间的磨砂门被缓缓推开,另一个年龄比起来略大些的男子走了出来。 
   
  他只穿著一条有些破破烂烂的低腰浅色牛仔裤,露出自然消瘦下去的腰线,身上的水还没有擦乾,顺著腹肌的线条缓缓流著,那男子手上随意的扯了一条毛巾,坐在床边,背对著那年轻的男子,自顾自的擦拭他的头发。 
   
  “三哥。洗完了……?”那年轻的男子一边摆弄手中的笔记本,头也不抬,随口问著。 
   
  那年长些的男子应了一身,扫了一眼他的弟弟,总觉得这个祸害带眼镜的时候显得特别温柔,他一边应著一边站了起来,赤脚走在柔软的长毛地毯上,把擦完的毛巾随手丢进浴室,问著:“怎麽不开灯,不怕近视加深吗?”

  他哥哥皱著眉头,想起当时忍不住去摸这个弟弟嘴的时候,那个小婴儿突然张开嘴,含住了他的手指,两只眼睛闪亮闪亮的看著他,手指的热热的温度一直传到心里,当时就有些心跳加速的徵兆。说是一见锺情,只怕也差不远了。他在连城头上宠溺的打了一下,说:“你小时候特别可爱,像一个粉雕玉琢的娃娃,天天都要我来抱,哪里像现在这个样子……” 
   
  连城听了这话,半直起身子,凑过去在他三哥嘴上吻了一下,笑著说:“三哥你小时候也特别可爱,我看到的时候,眼都直了……” 
   
  那年长些的男子听了这话,微微簇了眉,心想初生的婴儿那里记得了事,只当他胡说,可被连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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