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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奸商莫菲菲-第40章

小说: 奸商莫菲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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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开始在旧章节的基础上开始更新新的章节。还是希望老读者看看前面大改过的,算是温书吧:)最后感谢大家不离不弃的支持。重新更新后一定会完成这篇小说,以后每周保底5更。
第七十二章 初到广州
莫菲菲记得有闻名遐尔的话说“生在苏州,穿在杭州,吃在广州,死在柳州。”可见广州给人的最大印象就是美食之城。广州近海,气候温和,物产丰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广州人特别好吃的习性,除了家养的鸡、鸭、鹅、猪、牛、羊外,天上飞的,地下爬的,山里长的,海里生的,只要能吃,广州人就有办法制成美味佳肴,吃进肚子里。有段时间席卷全国的某传染病,据说就是广州人乱吃一种野生动物从而传染了病毒引起的。但是这也阻挡不了粤菜的生猛鲜活,清淡适口,原汁原味的美名。想到这里莫菲菲不禁流了一口口水,在现代的她也曾从广州上空飞过,但因时间匆忙没有停留,一直引以为憾。来到古代的这几年虽然享受了不少美食,京城也有出名的粤菜馆,但始终不如能亲身到美食之乡去大块剁颐来得痛快。所以决定这次一定要吃遍广州,不辜负此行。这次一帮人共坐了两辆马车,开路的是端木雄,大雪小雪步后尘。这次出差没有危险,走的都是阳关大道,所以沈天启在莫菲菲的压迫下,也没有委屈自己,选择了舒服的马车。莫菲菲的马车上共坐的自然是她的贴身小厮小林子。说到底小林子还是个半大孩子,一想着去传说中很富裕很开放的广州,简直是雀跃非凡。一路上就看到他探头探恼的往车窗外望,问了无数个问题。由于官道够大,人稀少的时候两车就并行,因而耐心的沈天启也时不时一一作答。不知道为何,沈天启觉得这趟出差就像一段轻松的旅程,真希望脚下的路永远也走不完。这与自己平时惜时如金的风格极为矛盾,要知道他沈少爷可是一分钟一百两上下的人啊。但是无论他怎样地不情愿,广州城还是在其他几人的期盼中到达了。一踏进广州的城门,就仿佛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海腥味,不由让人精神一振。由于处在最南方,这里的气候夏长冬短,常年日照充足,最大的好处是省了不少衣料钱,副作用是,这里的原住民皮肤都比较黑!与京城百姓骨子里透出的大气而闲散不同,街上的百姓都显得极为忙碌,吆喝的声音也是中气十足的。就连提着鸟笼遛弯的纨绔们见了旁人也是笑眯眯地打招呼,一点没有京城大少端着架子拒人千里之外的矜持。广州,真是一座鲜活的城市!“新鲜出炉的叉烧包,十文钱一笼。这位大婶,要不要拿一笼?”是路边的点心摊在兜客。时值上午十点半左右,一群人已经吃过早餐,要去吃午餐也早了点,但是闻着满街的香味,小林子不由央道:“少爷,走了两个时辰的路又累又渴,要不我们到茶楼吃点东西?”莫菲菲也是暗咽口水,直恨不得拿起这街上卖的每一样小吃都来一口,听小林子开口顺势把手一挥,很豪迈地说:“少爷今天满足你!目标前方茶楼,我请客!”大雪小雪也早已瞪了大眼四处张望这个与北方完全不一样的城市,听莫菲菲那么说,欢呼一声一马当前朝那挂着“八喜茶楼”招牌的店奔去。“几位客官是外地来的吧?楼上雅座请!”机灵的堂倌一眼就看出这群白面的外地人非富即贵,热情地上前招呼,自有人帮他们把马车及马都牵到后院。六人上了二楼,才讶然发现虽然不是正常吃饭时间,却依然人头攒动,一问伙计才知道,现在还属于广州人的早茶时间,所以那么多人。沈天启笑着说:“广州人是很会享受的,他们一大早起来就呼朋引伴上茶楼饮早茶,接着吃午饭,没多久又吃下午茶,吃过晚饭晚上还有夜宵,在吃上面,全国没地方比得上这的人。”“乖乖,这么能吃,那他们一天除了吃还能干啥啊?”小雪咋舌。“呵呵,那你就不知道了,他们很多事情就是在饭桌上谈的,吃饭也是工作。”“几位客官,看好了要吃什么了吗?”伙计看他们捧着菜单这么久没点东西就先闲聊起来了,忍不住微笑着提醒。莫菲菲也懒得看了,朝伙计道:“你们这招牌好吃的,每样给我上两份!”不一会,伙计就端上了色香据全的各色点心。小蒸屉装着的是蒸排骨、虾饺、烧卖、凤爪、叉烧包,盘子里装的是肠粉、蛋挞,碗装的是云吞面、八宝粥、廋肉河粉、绿豆汤,琳琅满目让人食指大动,众人马上拿起筷子迫不及待吃起来。真好吃啊。莫菲菲不由感叹:如能天天这么吃,不辞长做广州人!众人吃饱正剔着牙满足地喝茶的时候,从一楼蹭蹭蹭上来三个彪形大汉,冲二楼所有人嚣张地喊道:“吃完没吃完的人都给我马上滚下楼去,我们家少爷把这里包了。”许多客人看似都知道这几个大汉不好惹,忍气吞声起身去结帐。伙计看莫菲菲这一桌没有起身的意思,忙上前悄声跟他们说:“几位客官从外地来的可能不知道厉害,那几个是广州城赫赫有名的恶少——风流三公子中的老二朱夏涛的打手,我劝各位好汉不吃眼前亏别与他们起了冲突,还是回避一下吧。这顿小店给几位算个八折。”“恶少是吧,本大爷今天就是不走了,我倒看谁敢赶我!”脾气火爆的端木雄看自家少爷与好友莫公子正在愉快聊天,恼怒有人居然敢来打扰,恨不得抡起大拳头把那几个人揍成猪头。他也是粗中有细有恃无恐,因为己方除了莫公子和他的随从小林子不会武功,剩下四人可以说都是高手,看那三个大汉脚步沉重,只不过有些蛮力罢了,这样的人就是来几十个他们也照样不畏。“几位客官,我求你们了……”伙计愁眉苦脸还要再劝他们,那三个大汉已经朝这桌走了过来。楼上的其他人都识相滚了,这桌外地人还安坐如山,根本没把他们的话放在眼里,看来今天老子们的拳头要开张了。莫菲菲不知道这个朱二少是谁,沈天启可是知道的。刚才伙计说的“风流三公子”分别是广州知府尚其然的儿子尚仁杰,广州大富商朱古利的儿子朱夏涛,以及富商单方的儿子单流泉。这三个公子哥仗着父辈萌荫在广州城里横行霸道,又兼臭味相投,经常混在一起玩乐。后来干脆结拜做了异性兄弟,自称“风流三公子”,按年纪排为尚大少、朱二少、单三少。结拜以后三个人要钱有钱要权有权,在广州城里谁人见了不要绕道而走,不过所幸这几个人虽然胡来,却还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这些信息都是上次来广州的时候知道。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还是避避算了,毕竟此次来广州不知道要待多长时间,没必要与他们意气之争。于是朝那三个人说:“几位,刚才我们只顾着聊天了也没听到你们说什么,既然我们都已经吃好了,正好要下去结帐。”端木雄看公子这么说,也只好把怒火忍下。大雪小雪作为保镖,没看到有人做出威胁莫菲菲安全的行为,是能不出手就不出手的,所以对避开眼前这三个一脚就可以踢飞的货色,也不觉得有什么窝火。出门在外,莫菲菲一向是听沈天启的,所以一桌人就起身打算离开。“算你们几个北方佬识趣。”三个人笑起来,以为是自己的威风起效了。正当六人打算下楼时,楼梯口传来一个惊喜的声音:“沈大哥!”==================================说起来真的很奇妙,从放弃到再拿起,没有刻意算时间,却正好整整一年。在一年的时间里发生很多事,要继续开始写真的不容易,但是这次自己一定会坚持下去。
第七十三章  朱二少很生气
沈天启嘴角一阵抽搐,慢慢转过头去,心里不停祈祷:“不要是她不要是她!”奈何他的祈祷太没诚意,连个对象都没有,所以漫天的神佛也没人搭理他,于是他的祈祷落空了,不是她,是谁?莫菲菲好奇抬起头去,还是第一次看到沈天启闻声变色的样子,印象中他一向都是从容不惊的。楼梯口处只见一个一身大红火一般的女子与一个身穿湖蓝色宽袍,拿着把扇子装潇洒的青年相偕而上。“果然是你,沈大哥!”红衣女子确认是沈天启之后,已经一阵风似地奔了过来,无尾熊一般吊在他手臂上,还撒娇着摇来摇去:“我还以为认错人了呢,得亏今天来了这八喜茶楼,不然就遇不到你了。”那个蓝衣青年脸都绿了,自己今天好不容易约到佳人饮茶,没想到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来,哪里来的小白脸让蓉妹抛了自己!那三个大汉赶紧走到青年旁边,低下头去嗫嗫不敢说话,如果他们早点清场把那堆人赶下去的话,自家少爷的追求行动就不会被人横插一脚的。他们长期跟在少爷身边,自然知道少爷有多着紧那位秋小姐,好不容易今天女神开恩秋小姐接受了少爷苦苦邀请,答应一起出来走走,少爷都想好了表白的话,现在看样子一切都黄了。那个外地小白脸一看就是秋小姐的老相好。自然,这个蓝衣青年就是做足了铺垫才闪亮登场的朱夏涛朱二少。朱二少越想越气,抬脚一脚把靠得最近的狗腿子甲踢倒在地,看佳人现在根本无视自己的存在,想甩手而去又不甘心,终于收了怒气,恢复一贯虚伪的样子,施施然走上去向沈天启拱手行了一礼,微笑着问:“蓉妹,这位公子是谁啊,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不料被唤做蓉妹的女子完全不个他面子,翻了个白眼说:“朱夏涛,我和你很熟吗,为什么要告诉你沈大哥的事,还有你别开口闭口把蓉妹挂在嘴边好不好。如果沈大哥误会了怎么办!”朱二少差点喷出一口血来,如果眼光可以杀人的话,沈天启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因为他一直自诩风流公子,当着佳人的面也不好假扮恶人,又想知道冒出来的这个情敌是什么底细,所以还是维持风度的说:“蓉妹,既然你和朋友相遇,不如我做个东大家一起吃顿午饭如何?”被唤做蓉妹的女子叫秋芙蓉,今年刚满十七,被朱夏涛纠缠了一年,早已不厌其烦了,这次自己答应与他出来就是想趁这个机会彻底拒绝他,没想到却在这里遇上自己暗恋许久的沈大哥,欣喜之下觉得朱夏涛原来讨厌的脸也比平日顺眼多了,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于是又开始摇沈天启的手:“沈大哥,我们就一起吃饭吧好不好?”沈天启只是推辞:“这位兄台不必客气,我们刚吃饱,现在要急着去找住宿的地方,所以就不打扰两位用餐了。”朱二少惊奇,这位情敌倒是满识趣的嘛,难道是知道和自己比自愧不如,所以就乖乖退出了。没想到秋芙蓉更是不依:“沈大哥你怎么到了广州还住客栈,住我家里去吧,我家又不是没房间,如果爹知道我让你住外面也会不高兴的。”说完看也不看朱二少一眼,拉起沈天启的手就要往她家里拖。沈天启终于逮着机会,不露痕迹把自己手抽出来,假装为难道:“芙蓉,我这边还有几位朋友,我们一起到广州是有生意要谈的,就不去你家打扰了,不过我一定会抽出时间去拜访秋伯父的。”秋芙蓉这才第一次正眼打量莫菲菲等人。不过眼睛只在他们身上转了个圈,在莫菲菲身上多停留了一秒,就又收回去了,好象觉得再多看他们一眼都嫌浪费似的,然后好象下定了很大决心似地说:“好吧,那你可以叫你朋友一起到我家里住啊,我一定会好好招待的。”莫菲菲哭笑不得,搞得自己这几人好象多沾沈天启的光似的。话都说到这份上,在拒绝就说不过去了,沈天启只得答应,一行人翩然而去,只留咬牙切齿的朱二少,瞪着血红的大眼,指着一个喽罗命令:“你,马上去给我查清刚才那个男人是谁,敢跟老子抢女人,我要他吃不了兜着走!”“是!”那个喽罗恨不得快点离开处在怒火中的少爷,一溜烟跟踪秋小姐他们而去,惟恐慢一点又被少爷大脚招待。花开两朵,各表一枝。那边厢朱二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这边厢秋芙蓉已经领着沈天启他们兴高采烈地回了自己家。哼哼,沈大哥啊沈大哥,你这次可别想再瞒着我偷偷离开广州!烈日炎炎沈天启还是打了个寒战,怎么老觉得有人在算计自己呢?趁着秋芙蓉去向她爹禀告沈天启到来的事,沈天启抓紧时间像莫菲菲快速而简洁的介绍了下秋芙蓉的身份:“莫兄,记得来之前我们合计来广州第一个要找的人吗?”莫菲菲点点头。来之前已经决定把沈天启完全当成这次的合作伙伴,所以她把自己的全盘计划,以及和皇上的对话、自己手头的优势都源源本本向沈天启兜了个底。还是那句话:蛋糕太大,自己一个人吃不了,不便宜自家兄弟便宜谁?想要开展对外贸易,除了有货源、客源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运输工具。来之前沈天启就提议来到广州后,第一个就要拜访广州两大造船巨头之一的秋水生。难道,事情有那么巧?沈天启打断她的疑虑:“没错,芙蓉的爹就是我们要找的秋水生,他也是我的世伯,和我爹年轻的时候就认识了,前几年我跟爹第一次来广州也是住在他家。”“那之前秋小姐邀请的时候你还拒绝来他家,这不是太奇怪了吗!”“还不是因为芙蓉!”“她怎么了?我瞧出来人家姑娘可是喜欢你得紧啊!”浑然不觉自己似乎口气有点点酸。“我可不……”看周围几个自己这边的人正煞有兴致的支起耳朵,他生生把后面的话咽了下去,顿觉心里憋着万分难受。正在窃窃私语的时候,堂内传来一声爽朗的大笑:“是我的沈世侄来了么?”语落,一个皮肤黝黑年近四十的精瘦男人迈了出来,想必就是秋老爷了。莫菲菲小小吃了一惊,这个秋富翁如果换件布衣,倒更像个船工。秋老爷像足一位慈祥的长辈,直走到沈天启跟前双手搭在他的肩上仔细端详道:“几年不见,沈世侄成熟了不少,这几年没被你爹使唤坏吧?你爹他身体可好?”“回伯父的话”,沈天启恭敬鞠躬做揖:“我爹他身体健朗,只是最近不大管生意上的事了,爹他知道我要来广州,特地让我像您问好,请您有空的时候到京城玩玩,好好喝两盅。”“好!好!我得闲一定去!”叙完旧才拍了下自己额头看莫菲菲:“只顾着说话,怠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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