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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官场迷情-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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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游戏中的女主角秋叶,高傲冰冷不近人情,处处透着怪异。然而在真相大白后,反思前面,又似乎无一处不合理。这个习惯了冰封自己的女子,终于忍不住小心翼翼地给自己打开一个缺口,却再也没能关上。
怨之一:谁动了她的奶子?谁动了我的书?
别人举手之间设的一个小小圈套,就把沈宜修这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套了进去。一波又一波接踵而来的打击让这个年轻人有些不知所措了。而这本书此事才给我们露出一点端倪――原来生活如此操蛋,而游戏中的那些打打杀杀与之相比是如此简单!
可怜的男主角,于是自己的作品成了别人的,自己的故事也成了别人的。那故事的女主角呢?这个唯一能救他的人,她在哪里?
感之二:她不是秋叶!秋叶是谁?
正如书中所说,敌人是一位老师,教给了主角什么是生活,只是学费贵得无法承受。
法律、道德、舆论,所有的武器都操纵在对方手里,而孤单单的男主角还能拿什么保护自己?
真爱。他最后的武器是真爱。他没有用打算这件武器击倒谁,而只希望能打动他的女主角――秋叶。法庭上一番真情告白,让他最后输了官司,却赢了人心。
似乎一切可以告一段落,却又横生枝节。她不是秋叶!秋叶是谁?
又是一番真情告白,不过这次陈述人换成了女主角,真的秋叶。《一生有你》的歌声中,轻轻地剥开了宦场历练的保护层,一个小女子吐出了她心中简单的真爱。是啊,真爱本就如此简单,如果复杂了,那还叫真爱么?
怨之二:功臣?罪人?
说不清楚,究竟是爱,还是对另一种生活的向往,让男主角听从了秋叶的安排,踏上了女主角为他一点一点铺就的仕途之路。此时的他,懵懂任性,全然不知官场利害。
一次强行拆迁,让男主角更深刻地知道了自己在这个庞大官场中的卑微渺小。翻手为云覆手雨,再热闹也不过是别人的游戏,而自己只不过是那个被用来游戏的小小色子。一波三折之后,这个色子跳来跳去,最终还是幸运地停在了功臣那一格,于是该来的迅速来了,职位、声望、关系。而男主角却迷失了方向,他不知道在别人给自己安排好的这条路上该怎么走,而那个可以保护他的人似乎也越来越远。
好象有人说,堕落――是一种痛苦的快乐。
但是这种快乐――不是我想要的。
感之三:无解的方程?
经历了风风雨雨,那个乖巧可爱的邻家小妹伊琳又出现在男主角的身旁。孟子的那句名言:“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放到感情上却是个让人感觉如此残忍的选择题。取谁?舍谁?
千里之外的那个人终于无法矜持了。沈宜修抱了责任、秋叶抱了真爱、伊琳抱了成全,X、Y、Z,在多少言情小说中都无解的方程,在这里却花费了七个明天求出了答案。然而答案是谁给出的?是那个叫秋叶的女子,还是那个叫伊琳的女子?一切解题的经过似乎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只是答案――真正相爱的两个人终于又到了一起。
怨之三:你没有罪、她有罪。
老天爷是吝啬的,或者如书中所说,他早已和命运女神这个婊子勾搭到了一块儿。美妙的时光总是如此短暂,那几日的无拘无束、真情厮守仿佛夏日午后短暂的一个美梦,须臾间就被狂风暴雨浇醒。
在他受人陷害的时候,她出来保护了他;可当她被人陷害呢,他怎么去保护她?
作者笔下的官场黑幕沉重得让人窒息。百里长川,官场竟似无一个好人!谁能救她?!
感之四:我相信他!
沈宜修去探监了,在蓝萱,这个昔日对手的陪同下。
那句词怎么说的来着?“金凤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一个眼神、一次握手,一切了然于心。是啊,有了彼此相爱和坚守的,还有什么好害怕的。
而秋叶和蓝萱的那番舌战交锋也颇有意思。一个总试图去往真爱里掺入各种元素,似乎如此才合情合理;而另一个却一点一点摒弃杂质,固守清纯。
“沈宜修―――”她在呼唤我,“那些身外的东西,我都失去了。浮华散尽,你―――可以接受我了吗?”
如同金庸笔下那个抛夫别兄的赵敏,在她眼中,爱就是如此单纯,胜过一切。在拿着匕首对准自己的赵敏身旁,用尽心机牵扯万千的周芷若显得如此猥琐胆怯。
原来,相爱的人可以如此相似。
怨之四:她还相信我么?
人都要为自己的过去买单。男主角沈宜修也不例外。只不过,这次的单对他来说太昂贵了些。
官场中历练十年的精明女子,身周早已披甲带胄,还有什么能是她的破绽?如果有,那只能是她所爱的人。因为那是从心里向外的刺伤,再坚固的甲胄也不无法挡住。
苏静美突然咳起来,猛烈地咳嗽。
然后,她哭了。嚎啕痛哭。
她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滑过美丽的脸庞,滴入身前的尘土,
“为什么?”她在呜咽,“为什么会这样?不!不是这样的。”她猛然抬头,我看见她的大眼睛,已经完全丧失了我熟悉的神采,黯淡无光,茫然失措,全无主张。她的视线空空荡荡,飘游不定,没有在我身上作半点停留,她望向了屋顶。
“救命!”她尖叫起来,声音很慌张,很仓皇,无限凄惨。
她的身子颤抖得象一片风中的叶子,手铐叮啷乱响,她在用力扯动手臂,她想挣开桎梏,摆脱束缚,但是完全徒劳,她只能伤害到自己。她的手磨破了,血流了下来,跟她的眼泪一起,没入尘土,悄无声息,连一丝灰尘也不能溅起。
我趴在地上,呆呆地望着她,直到看见她透明的眼泪,看见她鲜红的血渍,看见她的肝肠寸断痛不欲生,我才猛然惊醒。我终于意识到,这不是一场噩梦,我的秋叶,我的静美,我的爱,正在我的面前,渐渐枯萎,渐渐死去。
从没想过感情的反噬可以如此强烈,脑海中永远无法挥去云菲菲在单独探监后带给男主角的那段话:
“她说她在等你。你不去,她就不会死。”云菲菲脸色灰暗,真的有若见鬼。“她说―――她要把眼睛挖出来,让你带回去。她说她瞎了眼。她说自从看见你开始,你就让她眼睛瞎了,永远瞎了。”
我转过脸,继续看电脑。我的眼睛没有瞎,我还可以看电脑。但是我没有说话。一句也没说。没什么好说的。
苏静美没有骗过我。一次也没有。从来也没有。我相信她。我永远相信她。无比坚信。所以,我不能见她。我想是这样。
真爱的那根线断了,那一端美丽的风筝从云端栽下。而这一端呢?黑云压顶、群魔乱舞,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
感之五:菲菲死了!
云菲菲,这个辣椒一样的女孩,永远那么鲜亮、那么爽快。在这本书里,她似乎只能屈居第三女主角,在情深如海的秋叶和温婉如水的伊琳旁边,云菲菲甚至只能算个配角。然而,如同我们日常所说的最喜欢什么什么,最渴望什么什么,得不到了就会怎样怎样,却从来没有人想过我们从来都忽视的空气或水,失去了才真的是没了。
对,对于此时那个孤立无助的沈宜修来说,虽然在网上他可以呼风唤雨,但身边的支撑只有那个永远火暴单纯的女孩儿,那个似乎总不会被他多想的女孩儿――云菲菲。而云菲菲,却死了!
敌人慌了,使出了最黑暗卑劣的一种手段。而这边的沈宜修和云菲菲却显得那么单薄无力。沈宜修唯一可以拿来要挟的是自己的生命,而云菲菲唯一可以解除要挟的也是自己的生命。于是,云菲菲死了,沈宜修仍在继续活着。
怨之五:他是一个人!
没想到读这段文字会带给我如此巨大的苦痛。金庸笔下的乔峰,因为一个女人的怨气被整得很惨,但他毕竟还有阿朱陪伴走过最难的那段;而沈宜修,朋友一个个远去,真爱心如枯槁,没有人能陪伴他。
逃亡,像一只孤独的狼一样逃亡。没有人可以信任,没有人可以倚靠。
肚子饿了,眼睛瞎了,打工,流浪,最后成为一个濒死的乞丐,这就是那个网上叱诧风云的斗士,那个孤独的骑士。此时此刻,谁能救他?
结束语:
总算是有了一个让人心中一暖的结局。也许连载还没有完,但在我读到男主角动完手术后蒙眼的纱布一拿开,看到了她,这个故事对于我而言,已经结束了。虽然作者在他的17k上架感言里说“后面的章节会让大家解气解闷散心怡情”,但这不是我想看的。因为那股痴缠怨气终于散了,后面的部分于我而言,大约已没有多少吸引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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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感”和“怨”了半天,最后再给给作者写几句自己的感言和怨言:
1、感谢你写了如此打动人的一部作品。虽然有人说你狂妄,但在一个有三四年网文阅读经历的我来看,从作品打动人的角度讲,你的书确实可以在起点排前十名;
2、我写书评从来只发表个人意见,不会主动干涉作者的行文,但这次真的很想破例。我劝你把你的那个书名――《我的市长老婆》去掉,并把第一章删掉。不知道这个书名是不是受《我的大小魔女》或《我的XX老婆》影响,我想告诉你的是:那种文字是狗屎,即使网站给它镀了一层白金,它的本质还是狗屎;你犯不上为了跟它们凑一堆儿,为了追求色泽和气味的相近,非往白金外面涂抹狗屎。第一章在我来看也是败笔中的败笔。一派低级意淫的调调儿,喜欢低级意淫的读者,显然受不了后文的沉重;喜欢深刻的又会被你这第一章吓得掉头就跑。而且第一章一出,除非读者直接跳过,否则看后面的情节大大减弱了那种揪心的感受。如此来说,这个第一章实在有百害而无一利,请你三思;
3、说到怨气,其实看你写的离开起点的宣言也是充满怨气的。你没错,起点现在小白文至上,多少靠这个度日的写手就每天在这个汇集意淫口水的大坑里熏蒸发酵,你的文字很好很强大,但不黄不暴力、不傻不天真,显然不适合那里。也许听从编辑们的劝告,如你小说里影射的那样,加点擦边球、加点爽快意淫,以你的文笔你会签约,你会多些收入。但作为一个读者来讲,我还是坚持我的自私:别让他们把这本书毁了!哪怕你下一本再去意淫,再去种马!你的书对官场批揭太狠,不太可能出实体。离开起点,17k似乎是最好的选择。但我仍然觉得可惜,如果说起点至少还明确了一个发展方向,那17k的经营者们现在还在懵头懵脑不知路在何方,至少目前给人感觉还是这样。这里不会给你带来多少利,而名,看看那些老写手们一本一本书不断下降的收藏数你应该知道自己能在这里收获什么。曾经打心眼儿里希望能有一家或几家网站和起点抗衡,这样对作者、读者和网络文学来说都是好事,这也是我从17k建站之初就一直支持它的原因。但目前来看,我不再认为它能够担当这样的期望。也许以后会好,在慢慢甩掉那些大神的包袱,在稳扎稳打吸收些清新的、与起点相异的作品,在大力宣传吸引新的、与起点相异的读者,在老总们终于脑子清醒知道该做什么的时候,也许会好。我不知道你想靠这本书收获什么,还是单纯地想表达什么,如果是后者,我想你已经足够成功了。如果是前者,我想对你说:沉住气,不管你年龄多大,但从你的一些感言文字来看,你在网文这个圈子里还是太嫩了、太冲动了。我可以骂一些作品是垃圾、是狗屎、是那些低能写手的意淫排泄物,但你不该,因为你是写手。而每一个写手都拥有身后的一个个圈子,还有编辑,你骂得不是一个人,得罪的也不是一个人,知道么?别人某种角度的成功,必然是经过了游戏规则的筛选,而你只有选择参加游戏或者离开的权利,选择如何去适应游戏规则的权利,却没有质疑或试图改变游戏规则的权利。所以,请耐心一点,平和一点,坚持下去,相信你会和你笔下的沈宜修一样,等到拨云见日的那一天。
谢谢你!
《官场迷情》: 2。/book/27037。html
' 本帖最后由 黑肚皮 于 2008…2…27 08:52 编辑 ' 
这个社会怎么了?--丛飞
         这个帖,引自老黑侃书(2。/book/9126。html),看过后才发现,原来我真是个愤青。还有,老黑,你也是!——不然的话,你放这一帖在书里是干嘛的?
  好吧,我已经认了,我小白,还脑残——这个世界,确实和我们希望的有很大区别,真情,人性,关怀,慈悲、温暖,感恩——说这些干嘛?我们太假了,太装B了,太不现实了,不是吗?  ~~~~~~~~~~~~~~~~~~~~~~~~~~~~~~~~~~~~~~~~~~~~~~~~~~~~~~~~~~~~~~~~~~~~~~~~~~~~~~~~~
  这个社会怎么了?--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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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怎么了?社会还是这个社会,只是和人们的期望不一致罢了。每个人都希望这个庸俗的社会会按照自己的期望发展,希望社会充满爱,没有利欲熏心,殊不知希冀这些的那些人本身构成了这个俗不可耐的社会。--丛飞
以下文字来自网络,已经无从考证写这篇文的那个记者和文中那些受助者的名字了,不过我仍然希望自己的目光能像利剑,穿越时空,狠狠地刺在那些白眼狼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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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丛飞资助了一群白眼狼?
大家都在拷问:为什么?这个社会怎么了?
受助者李某:被人知道会没面子
受丛飞资助的李某大学毕业已经工作了,毕业后与丛飞没有任何联系,只是有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不小心”说出了受丛飞资助上大学的事实。几天后,他从网上看到记者写的文章中提到了自己的名字,很不高兴,感到没面子,要求丛飞想办法删去文章中他的名字。
丛飞的朋友林燕打通了李某的电话“我很平静地问他为什么要删去名字,他说他现在是大学老师,这事让学生知道了会很没面子。我说贫困受助是你一生 中的重大机遇,再说贫困又不是罪恶,学生知道了还能怎么想?他说我就是不想让学生知道我过去的状况。我问,受助是耻辱吗?他说,我没说是耻辱,但我希望永 远不再提起这段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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